提成劳动合同.docx
《提成劳动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提成劳动合同.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提成劳动合同
提成,劳动合同
篇一:
劳动合同(提成类工资)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与合同履行地
1、合同期: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3、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第二条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
乙方的工资构成为:
基本工资和奖金,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月。
奖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①②3、甲方每月日发放上月工资。
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支付。
4、社会保险依照法律规定执行,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为甲方招收培训班会员,并按以下要求完成任务:
①2
②
3、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和奖金。
4、为甲方积极招收会员;对团队进行管理及考核;为培训班联系聘请讲师、教授等(该等人员的报酬由甲方负责)。
5、满足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五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
1、如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因乙方不胜任工作,未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任务,连续超过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劳动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可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当中的条款与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3
甲方:
(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
4
篇二:
员工劳动合同书-提成
劳动合同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
从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培训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
乙方应当按照机房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每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每周为休息日。
特殊情况按照客户需求安排工作时间才能下班。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上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做下列分配:
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
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
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甲方实行提成工资制,根据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条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资制:
5—10万单子按2%提成。
10—15万单子按3%提成。
15万以上单子按4%提成
提成每月20号按客户所交工程款的比例发放。
中途无故不干丢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有理由拒绝发放乙方的一切工资以及提成,情节严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执行。
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在使用期内达不到甲方的基本业务能力的;
3.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或私接私转单等情况的。
4.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伤或病害等无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八、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再附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章
签名日期:
篇三:
《劳动合同法》有关提成款的法律问题分析
《劳动合同法》有关提成款的法律问题分析一、案情简介
20XX年5月,张某受聘到南方某酒店管理公司工作,担任销售部经理一职。
双方约定,张某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1500元/月,完成销售任务按约定拿15%销售提成。
20XX年7月份,作为销售部经理的张某与a单位多方联系及接洽,a单位与该酒店管理公司就商务用房事宜签订《商务用房协议》。
协议约定,该酒店管理公司向a单位提供商务用房,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892000元,一个月后a公司已将所有款项支付给该酒店管理公司。
按照该酒店管理公司与张某的约定,该公司应向张某支付销售提成万元,但该公司司表示只同意支付人民币26760元,因为公司就销售提成出了新的规定,从20XX年10月份起按完成任务额的3%提成,双方就提成支付问题协商未果,形成纠纷。
二、争议问题
1.该酒店管理公司是否应当向张某支付提成款?
2.该酒店管理公司应按何种标准支付提成款?
三、律师评析
1、关于提成款的法律性质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按照工资的确定方式,工资可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工资等。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第四条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
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六条规定: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
(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由此可以看出,提成款(即提成工资)是计件工资制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是指职工集体或个人的工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从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或利润中提取。
这种计件工资形式主要适用于劳动成果难以用事先制定劳动定额的方式计算、不易确定计件单价的工作。
如服务性工作、文艺演出等等。
还有一些销售企业也往往对企业的业务员采取基本工资加提成的工资分配方式。
提成款是企业鼓励业务员付出更多劳动的奖励办法,是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基本工资的重要补充。
基本工资是固定的,而奖励工资则因人而异。
提成款是业务员在完成一定的推销业务的基础上对其超额部分的奖励,属业务员所享有基本工资以外所应得的劳动报酬。
(二)提成制度与提成协议的性质与效力
提成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有关提成款的内部规章制度。
提成制度应该纳入劳动合同的范畴。
劳动合同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明确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协议。
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虽不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其一旦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即具有约束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当遵照执行。
该制度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的重要补充,应成为劳动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当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内部制度的内容发生抵触时,应当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当二者的内容相一致或内部制度的内容超出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但又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该内部制度则应成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
提成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合同之外另行签订有关提成款的协议。
从性质上说,提成协议应该属于劳动合同的附件。
用人单位是否能随意变动提成比例等规章制度?
答案是否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本案中,在张某入职该酒店管理公司时,双方就有关提成比例有明确约定,即完成销售任务按约定拿15%销售提成,这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而该公司擅自修改有关提成比例的规定,并且未曾于员工协商,新的提成比例的制定违法,对张某没有约束力,对张某应按原来规定的15%的比例提成。
(三)提成款纠纷的争议性质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因此,用人单位应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动者给付提成款。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期或未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提成款而形成提成款纠纷,该纠纷的法律性质是劳动争议还是普通的债权债务纠纷呢?
笔者认为,有关提成款的约定是劳动权利义务的重要内容,提成款纠纷系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根据《劳动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提成款纠纷应先由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方可受理,人民法院不可以直接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提成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