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实用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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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实用标准
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布《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经济委员会(已变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
1988-04-05
生效日期:
1988-04-05
国家经委 国家计委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 劳动人事部
关于发布《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的通知
(1988年4月5日)
《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个《标准》,是1986年1月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为了对企业加强管理,进行政策指导和宏观控制,由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负责,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国家体改委、中组部、国务院工业普查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商业部、国家标准局组成划分企业类型协调小组,研究制订的。
两年多来,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努力,经多方征询意见和反复协商,对统一划分企业规模的原则、依据、企业规模的认定权限、程序等问题取得了一致意见:
一、关于确定大中小型企业标准的原则。
主要是:
(一)坚持政企分开,企业规模应当同政府机关的行政级别脱钩。
(二)划分依据主要按企业的生产能力划分,生产品种繁多难以按生产能力划分的少数行业的企业,则可按固定资产(原值)划分。
根据劳动力、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和产品在企业的集中程度,工业企业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分为大型一档、大型二档)、中型《分为中型一档、中型二档》和小型四类。
一般简化分组可分为大型(包括特大型和大型)、中型、小型三类。
为防止单纯追求扩大建设投资规模,凡规定按生产能力划分的行业,不能因其生产能力低、固定资产原值高,而改按固定资产原值划分。
凡按生产能力划分的大型企业,除生产能力要达到标准外,还应具备固定资产原值二千万元以上的条件。
(三)为了利于深化改革,对现行的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标准作了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四)划分企业规模的范围,一般是以独立核算的基层生产单位为对象。
最近几年由若干原属独立核算企业组成的紧密联合公司,以及各种企业集团,仍以原有的组成联合公司和企业集团的基层企业为单位划分。
二、关于《标准》的实施以及企业规模认定的权限、程序问题。
(一)本《标准》发布后,由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统计上从一九八八年工业统计年报起开始执行。
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和国家统计局、国务院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现行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同时停止使用。
今后,企业规模的变动,要严格执行《标准》,按审批程序办事。
大型以上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委(计经委)、统计局和产业部门审查同意,报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由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会同综合部门核实审查同意后执行。
中型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委(计经委)、统计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二)这次大中小型企业的认定,特大型、大型企业由产业部门申报,经划分企业类型协调小组认定;中型企业:
部直属企业由产业部认定,省、市所属企业由省市经委(计经委)、统计局认定。
企业大中型规模的改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三)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划分企业规模标准要作必要的修改、补充。
今后修改标准工作由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综合部门组织进行。
(四)前几年为了搞活小型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而确定的小型企业标准,仍按国务院国发[1984]12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划分企业规模的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标准》的贯彻落实,将有利于改变目前划分企业规模的不统一、不合理的状况。
请各地区经委(计经委)、统计局以及国务院各工业部门妥善安排,认真组织《标准》的实施,并严格按《标准》组织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划分工作。
本《标准》不与工资待遇等经济问题挂钩。
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一、钢铁工业
行业类别
特大型企业标准
备注
(一)钢铁联合企业
(1)年产钢150万吨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以上。
(二)独立铁矿
(1)年产铁矿石能力600万吨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8亿元及以上。
二、有色金属工业
行业类别
特大型企业标准
备注
(一)有色金属联合企业
1.镍、锑、锡加工企业
2.重金属企业
(1)年产能力2万吨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1)年产能力7万吨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二)氧化铝企业
(1)年产氧化铝60万吨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三)冶炼电解企业
(1)年产电解铝20万吨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8亿元及以上
三、煤炭工业
行业类别
特大型企业标准
备注
矿务局
(或独立煤炭开采企业)
(1)年产原煤能力1000万吨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及以上
四、石油工业
行业类别
特大型企业标准
备注
(一)天然气开采企业
(1)年产天然气能力50亿M3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20亿元及以上。
(二)石油开采企业
(1)油田年开采能力350万吨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20亿元及以上。
五、石化工业
行业类别
特大型企业标准
备注
石化联合企业
(1)生产能力:
原油加工500万吨及以上
化纤单体、聚合物20万吨及以上
基本有机原料20万吨及以上
乙烯30万吨及以上
合成橡胶20万吨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8亿元及以上
注:
生产能力其中一项达到标准即可
六、化学工业
行业类别
特大型企业标准
备注
化工联合企业
(1)生产能力:
两种及两种以上产品的年生产能力达到大一标准;
(2)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七、电力工业
行业类别
特大型企业标准
备注
(一)发电企业
(1)装机容量:
120万千瓦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二)供电企业
(1)售电量:
100亿度及以上,送电线路:
2000公里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八、军工工业
行业类别
特大型企业标准
备注
(一)航天工业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二)航空工业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三)核工业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四)兵器工业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九、机械、电子、森工、轻工、纺织工业
行业类别
特大型企业标准
备注
(一)机械工业
1.重工机械制造企业
2.汽车制造企业
3.拖拉机制造企业
4.船舶修造企业
5.通用机械、机床制造企业
(1)年生产能力6万吨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1)年产5万吨以上载重汽车8万辆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及以上
(1)年产5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6万标准台;
(2)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二)电子工业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三)森工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四)轻工企业
盐、糖、造纸联合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五)纺织企业
化纤联合企业
(1)年产能力化纤30万吨及以上;
(2)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黑色金属工业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大一
大二
中一
中二
钢铁联合企业(注①)
年产能力万吨
100及以上
60-100以下
30-60以下
10-30以下
10以下
特殊钢企业
年产能力万吨
50及以上
30-50以下
20-30以下
10-20以下
10以下
独立轧钢企业
年产能力万吨
-
100及以上
30-100以下
20-30以下
20以下
独立炼铁企业
年产能力万吨
150及以上
120-150
以下
50-120以下
20-50以下
20以下
独立铁矿(注②)
年产能力万吨
300及以上
200-300
以下
100-120
以下
60-100以下
60以下
其他黑色金属工业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
及以上
5000-10000以下
3000-5000以下
2000-3000以下
2000以下
注:
①系指生铁、钢、钢材均能生产的企业,钢或材一项达到标准即可。
②指成品矿。
有色金属工业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大一
大二
中一
中二
有色金属联合企业
镍、锑、锡联合企业
其他重金属联合企业
年产能力万吨
年产能力万吨
3及以上
6及以上
1.5-3以下
3-6以下
1-1.5以下
2-3以下
0.5-1以下
0.8-2以下
0.5以下
0.8以下
采选企业
(1)砂矿
(2)脉矿
年采选能力万吨
年采选能力万吨
400及以上
200及以上
200-400以下
100-200以下
150-200以下
50-100以下
100-150以下
20-50以下
100以下
20以下
氧化铝企业
年产能力万吨
40及以上
20-40以下
10-20以下
5-10以下
5以下
常用金属冶炼、电解企业
年产能力万吨
8及以上
4-8以下
2.5-4以下
1-2.5以下
1以下
常用金属加工企业
(1)重金属
(2)轻金属
年加工材能力万吨
年加工材能力万吨
6及以上
4及以上
3-6以下
2-4以下
1.5-3以下
1-2以下
0.5-1.5以下
0.3-1以下
0.5以下
0.3以下
黄金企业
(1)砂矿
(2)脉矿
年采选能力万吨
年采选能力万吨
-
-
1000及以上
30及以上
500-1000以下
25-30以下
300-500以下
10-25以下
300以下
10以下
其他有色金属工业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
及以上
5000-10000
以下
3000-5000以下
2000-3000以下
2000
以下
煤炭工业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大一
大二
中一
中二
煤炭矿务局
(或独立煤炭开采企业)
年产原煤万吨
500
及以上
300-500
以下
120-300
以下
90-120
以下
90以下
独立洗煤企业
年入洗量万吨
-
180及以上
120-180以下
60-120以下
60以下
其他煤炭工业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
及以上
5000-10000
以下
3000-5000
以下
2000-3000
以下
2000
以下
石油工业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大一
大二
中一
中二
油田开采企业
年产能力万吨
150
及以上
100-150
以下
50-100以下
15-50以下
15以下
天然气开采企业
年产能力亿M3
20及以上
-
-
-
-
石油开采综合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50000
及以上
10000-50000
以下
5000-10000以下
2000-5000
以下
2000
以下
石化工业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大一
大二
中一
中二
燃料、润滑、化工型炼油企业(注①)
年产能力万吨
250
及以上
150-250
以下
100-150
以下
50-100
以下
50以下
燃料型炼油企业
年产能力万吨
-
400及以上
150-400以下
70-150以下
70以下
合成纤维企业
年产能力万吨
7及以上
4-7以下
2-4以下
1-2以下
1以下
合成橡胶企业
年产能力万吨
6及以上
3-6以下
2-3以下
1-2以下
1以下
乙烯企业
年产能力万吨
20及以上
10-20以下
7-10以下
3-7以下
3以下
基本有机原料企业(注②)
年产能力万吨
10及以上
5-10以下
2-5以下
1-2以下
1以下
注:
①燃料、润滑、化工型炼油企业是指具有一、二次加工和深加工主要装置企业,除生产能力标准外,大一同时具备固定资产原值4亿元及以上,大二同时具备固定资产原值2亿元及以上两个条件。
②包括苯、醇、酚、丙酮等,按最终产品产量(商品量)相加之和计算,即不包括本企业进一步加工的自用量。
化学工业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大一
大二
中一
中二
合成氨企业
合成氨(加甲醇)年产能力万吨
30及以上
15-30以下
6-15以下
4-6以下
4以下
硫酸企业(注①)
硫酸(折100%)年产能力万吨
-
32及以上
16-32以下
8-16以下
8以下
磷肥企业(普钙)
普通过磷酸钙年产能力万吨
-
50及以上
30-50以下
20-30以下
20以下
(钙镁)
钙镁磷肥年产能力万吨
-
50及以上
30-50以下
20-30以下
20以下
烧碱企业
烧碱(折100%)年产能力万吨
10及以上
5-10以下
3-5以下
1-3以下
1以下
纯碱企业(注②)
年产能力万吨
50及以上
30-50以下
15-30以下
4-15以下
4以下
电石企业
年产能力万吨
-
10及以上
6-10以下
2-6以下
2以下
油漆企业(注③)
年产能力万吨
-
4及以上
2.5-4以下
1-2.5以下
1以下
炼焦化学企业
焦炭年产能力万吨
150及以上
90-150以下
60-90以下
20-60以下
20以下
轮胎企业(注④)
年产能力(标准胎)万吨
100及以上
60-100以下
40-60以下
20-40以下
20以下
力车胎企业
年产能力(标准胎)万吨
-
1400及以上
700-1400以下
300-700
以下
300
以下
注:
①硫酸用作本厂磷肥原料,不计生产能力;
②用联碱法生产纯碱,不计算合成氨能力;
③树脂漆须超过50%;
④按部颁标准胎折算;
按部颁标准折算,大二企业同时具备固定资产原值3000万元及以上;
续表: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大一
大二
中一
中二
胶鞋企业(注①)
年产能力(标准胎)万双
-
1800及以上
1200-1800以下
600-1200
以下
600
以下
磷矿
年产能力万吨
200及以上
100-200
以下
60-100
以下
30-60
以下
30
以下
硫铁矿
年产能力万吨
200及以上
100-200
以下
60-100
以下
30-60
以下
30
以下
其他化学工业企业
(1)胶管、胶带、橡胶、杂品、制药、助剂、试剂、溶剂、无机盐、塑料加工及钾矿、硼矿、矾矿等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
及以上
4000-10000
以下
2000-4000以下
1200-2000
以下
1200
以下
(2)有机原料、合成材料、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感光材料等。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5000
及以上
5000-15000
以下
3000-5000
以下
1500-3000
以下
1500
以下
注:
①按部颁标准折算,大二企业同时具备固定资产原值2500万元及以上。
电力工业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大一
大二
中一
中二
发电企业
装机容量万千瓦
60及以上
30-60以下
15-30以下
5-15以下
5以下
供电企业
以下两个指标必须同时具备
1、售电量亿度
2、送电线路公里
40及以上
1500及以上
20-40以下
1000-1500以下
10-20以下
500-1000以下
5-10以下
200-500以下
5以下
200以下
森林工业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大一
大二
中一
中二
木材采运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5000
及以上
6000-15000
以下
4500-6000
以下
3000-4500
以下
3000以下
木材加工及林产化学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
及以上
5000-10000
以下
3500-5000
以下
2000-3500
以下
2000以下
机械工业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大一
大二
中一
中二
冶金矿山设备企业
年生产能力万吨
3及以上
1.5-3以下
1-1.5以下
0.5-1以下
0.5以下
石油化工设备企业
年生产能力万吨
3及以上
1.5-3以下
1-1.5以下
0.5-1以下
0.5以下
工程机械企业
年生产能力万吨
3及以上
1.5-3以下
1-1.5以下
0.5-1以下
0.5以下
纺织机械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及以上
4000-10000以下
2500-4000
以下
1000-2500以下
1000
以下
建材、林业、轻工、制药等机械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及以上
4000-10000以下
2500-4000
以下
1000-2500以下
1000
以下
医疗器械、纺织器材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3000及以上
1500-3000以下
1000-1500以下
1000
以下
航天、航空及探矿机械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及以上
5000-10000以下
3000-5000以下
1500-3000以下
1500
以下
电力、冶金、煤炭、石化等修造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及以上
5000-10000以下
3000-5000以下
1500-3000以下
1500
以下
汽车专业制造企业
年生产能力万辆
6及以上
3-6以下
1-3以下
0.5-1以下
0.5以下
重型汽车制造企业
年生产能力万辆
0.8及以上
0.3-0.8以下
0.2-0.3
以下
0.1-0.2
以下
0.1以下
超重型汽车制造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5000及以上
10000-15000以下
5000-10000以下
3000-5000以下
3000
以下
汽车专业改装企业(注①)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5000及以上
3000-5000
以下
1500-3000
以下
1500
以下
汽车配套零部件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5000及以上
2500-4000
以下
1000-2500
以下
1000
以下
柴油机企业
年产能力万马力
150及以上
100-150
以下
60-100
以下
30-60
以下
30以下
汽油机企业
年产能力万马力
600及以上
300-600
以下
150-300
以下
50-150
以下
50以下
发电设备企业
年产能力万千瓦
150及以上
100-150
以下
60-100
以下
30-60
以下
30以下
电机企业
年产能力万千瓦
150及以上
100-150
以下
60-100
以下
30-60
以下
30以下
锅炉企业(注②)
年产能力蒸吨
6000及以上
3000-6000以下
2000-3000
以下
1000-2000
以下
1000
以下
燃气轮机企业(注③)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5000及以上
7000-15000
以下
5000-7000
以下
3000-5000
以下
3000
以下
其他电工、电器及设备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及以上
4000-15000
以下
2500-4000
以下
1000-2500
以下
1000
以下
通用设备制造企业(注④)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及以上
5000-10000
以下
3000-5000
以下
1500-3000
以下
1500
以下
通用设备及零部件基础件
制造企业(注⑤)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及以上
4000-10000
以下
2500-4000以下
1000-2500以下
1000
以下
机床制造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及以上
5000-10000
以下
3000-5000以下
1500-3000以下
1500
以下
工具制造企业(注⑥)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及以上
4000-10000
以下
2500-4000以下
1000-2500以下
1000
以下
大中型拖拉机制造企业
年产能力(标准台)万台
3及以上
2-3以下
1-2以下
0.5-1以下
0.5以下
小型拖拉机制造企业(注⑦)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及以上
4000-10000
以下
2500-4000以下
1000-2500以下
1000
以下
农机具及配件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3000及以上
2000-3000以下
1000-2000以下
1000
以下
仪器仪表制造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0000及以上
3000-10000
以下
2000-3000以下
1000-2000以下
1000
以下
齿轮(箱)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4000及以上
2500-4000以下
1000-2500以下
1000
以下
其他机械工业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4000及以上
2500-4000以下
1000-2500以下
1000
以下
船舶修造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5000及以上
10000-15000以下
6000-10000以下
2000-6000以下
2000
以下
船舶柴油机企业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15000及以上
7000-15000以下
4000-7000以下
2000-4000以下
2000
以下
注:
①大二同时具备改装车年产能力2000辆以上,中一1000辆以上;
②不包括茶炉;
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