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福州市中学教师岗位培训安全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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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福州市中学教师岗位培训安全10

班级活动的安全保障与事故预防

一、班级活动安全的重要性

(一)学校公共安全是关系教育事业稳定和发展

学校公共安全以实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为基本目标,是实现国家“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全社会“以人为本”的根本体现,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

学校对学生生命安全的保障关系到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和国家未来。

重视和加强学校公共安全工作,无论从政治、经济、文化的角度,还是针对国家、社会和家庭,都是事关重大的问题。

(二)学校公共安全事故现实问题严重令人担忧

据联合国专家统计分析,每年全球死于意外事故约200万人,其中青少年儿童接近100万人;我国每年死于意外事故的少年儿童(18岁前)约8万人,其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约23人,是职业意外死亡率的4-5倍,我国每年死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少年儿童高达数千人。

面对每一次残酷的事故,面对每一个鲜活的生命在瞬间逝去,我们每一个管理者和教师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国家领导和教育部高度重视学校公共安全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

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强化学校公共安全责任摆到最重要的位置。

2006年,教育部令第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200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提到了更高的重视程度。

(四)学校公共安全的实现需要提高教师的安全素质

为了实现公共安全教育功能和目标,首先要抓好对校长、教师和班主任的公共安全教育培训,再通过教师们去实现对学生们安全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

(五)保证学校公共安全班级活动安全是基础

教师、学生、班级、活动四个方面,是学校公共安全保障的四大要素:

教师是安全之魂,学生是安全之本,班级是安全之实,活动是事故之源。

二、学校安全事故特点分析

(一)学校安全事故类型分析

2.学校典型重大事故类型

按形式分类:

校园火灾事故    楼道踩踏事故山火事故      危房坍塌事故

校车交通事故    人为砍杀事件春游交通及翻船事故 触电事故

食物中毒事件    游泳溺水事故

按性质分类:

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过失责任事故、故意责任事故;人为事故、非人为事故;

按根源分类: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治安案件、卫生事件等;

3.学生意外死伤的主要类型

致伤的主要类型:

车祸、火灾、溺水、窒息、中毒、烧(烫)伤、跌伤、撞伤和击伤、动物咬伤、异物卡入喉鼻、针刺、踩到铁钉、割伤、其他伤害等;

致死的主要类型:

车祸、淹溺、跌倒和高处坠落、噎塞、火灾、触电、物击、窒息、危房倒塌、自杀、他杀等。

(二)学校安全事故规律特点分析

1.主要事故类型是交通事故、淹溺、跌倒和坠落;男生较女生事故比例高;中小学生年龄与事故成反比。

2.农村是校园事故多发区。

2006年农村分别是城市的:

事故起数2.9倍;死亡数3.9倍;伤人数4.2倍。

3.低年级学生更易发生安全事故,2006年小学初中高中事故比例是:

4.5∶3.6∶1;死亡比例是:

6.6∶4.8∶1;受伤比例是7.4∶4.7∶1。

4.校园伤害事故增多:

发生次数占全年25%。

5.节假日是事故多发期:

发生次数占全年36%。

6.白天发生比例较高:

发生次数占全年36%。

7.我国学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领域:

各类活动过程中的交通事故;危房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学校春游等于野外活动的意外事故;学校群体中毒事故;劳动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故。

8.事故多发地点分析:

2006年主要集中在上下学路上、江河水库公路和学校周边;学校占39%;江河水库和公路占24%;上下学路上占32%;家里占5%。

(三)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

我国中小发生的安全事故2006年的主要原因特点是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是多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主要比例分布是:

学生安全意识差占45%,学校管理占18%,社会交通、治安原因占27%;自然灾害等占10%

三、学校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一)学校公共安全基本规律和理论

1.事故系统构成要素

称作“四M”要素:

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良,管理欠缺。

2.安全系统构成要素

保障学校班组安全活动的基本要素是:

人的安全素质,器械的安全状态,活动环境条件良好,活动程序有规范并得到执行。

3.学校安全事故的致因规律

人-物轨迹交叉模型

事故连锁模型

 触电事故→二次或多次伤亡

 毒气中毒事故→二次或多次伤亡

 爆炸事故→火灾、坍塌

 火灾事故→坍塌

 落水淹溺事故→二次或多次伤亡

4.学生事故心理分析

事故心理结构的测评

       A(十个事故心理要素)

事故心理指数=—————————————

       S(二个安全心理要素)

A:

侥幸+麻痹+偷懒+呈能+莽撞+心急+烦燥+粗心+自满+好奇

S:

安全责任心+自律遵规的态度及精神

(二)学校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1.三E对策体系

 教育对策Education-提高人的素质;

 管理对策Enforcement-提高社会的协调能力;

 工程技术对策Engineering-提高物态的安全性。

2.三P对策体系

 先其未然Prevention-事前预防

 发而止之Pacification-事中应急

 行而责之Preception-事后惩戒

3.学生意外事故防范综合对策措施

(1)社会、家庭应该有如下认识:

预防胜于治疗;对于成年人是安全的,对学生未必安全;提高随时、随地防范不测事件的意识;

(2)学生意外事故的防范对策建议:

学校制定班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如:

班级体育活动、竞赛活动、校外活动等安全制度;运动、娱乐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校外、野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班级高危活动(如燃烟花爆竹、危险动物、吸毒、山火、游泳、登山等)禁止规定等。

(3)学生意外事故的防范对策建议:

创造良好校园周边安全条件,如:

建筑工地应建围墙和安全栏,严禁学生入内玩耍;在马路危险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牌和护栏;在学校附近应增设安全标志,以引起司机的注意;市政建设和电力部门应及时更换校园周边残旧的电线、电缆。

四、班级活动事故预防措施

(一)班主任的安全职责

1.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应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公共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公共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

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对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11.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对本班学生在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班级活动事故因素辨识

教室活动事故因素辨识:

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窗台坠落、楼道踩踏、电梯事故;

宿舍活动事故因素辨识:

火灾、坠落、触电、中毒、吸烟、酗酒;

学校周边活动事故因素辨识:

交通、食物中毒、暴力事件、性侵犯、工地坍塌;

集体活动事故预防措施:

挤压、踩踏、器械伤害、运动伤害、娱乐设施伤害;

校外活动事故辨识:

淹溺、山火、毒物、毒蛇、滑坡、泥石流、冻伤等;

(三)班级活动安全管理

新生报到安全管理日常活动安全管理集体活动安全管理校外活动安全管理

体育活动安全管理集会、军训安全管理教室宿舍安全管理

(四)班级活动安全措施方案

班级活动安全措施方案的基本要素是:

1.结合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按“3W1H”模式设计:

When:

什么时间或活动过程易于发生

Where:

什么地点和位置会出现

What:

危险因素是什么

Howto:

如何防范和控制危险和危害

(五)典型事故规律及预防措施

1.火灾事故预防原则

决定命运的黄金时间;火灾原理三要素;燃气燃爆极限;火源是防范火灾的最后防线;

窒息中毒是一次灾害;掌握救命的氧气特性;

2.交通事故预防原则

十次事故九次快、十次事故九次违章;影响安全性的“人车路”三要素;

决定命运的车位、车速、车距三要素;既要有主动安全措施,也要有被动安全措施;

坚持三不伤害原则;争取主动紧张的原则;注重道路环境条件;时时做到“双保险”。

切实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

一、生命不保何谈教育

目前我国大约有42万多所中小学校,9万个教学点,大约有2亿多中小学生,每一个学生的平安健康,牵动着亿万家庭和家长的心。

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高度重视中小学的安全工作,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都马上作出批示,要求我们认真做好中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青少年的安全,平安成长,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是高度关注的。

我们在去年6月29号颁布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八章63条,其中有四条专门谈到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

分别是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五十二条。

结合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提出的要求,由教育部组织专家、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人员及十个部委的有关同志,历经近两年的时间讨论、起草和修改,经十部委会签,以十部委部长令的形式发布,是第一部中小学安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学校安全管理方针

从学校的安全管理来讲,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是十六个字,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

1.中小学的安全工作是预防,而且积极预防,科学预防,找出中小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规律,事先做好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2.中小学的安全要依法管理,现在有《义务教育法》,里面关于安全的条例有四条,我们颁布的《办法》也属于法规,所以要依法管理。

3.中小学安全工作它不仅仅是学校的事,班主任的事,老师的事,是全社会的事,包括公安、交通、文化、工商、卫生等等部门,也包括社区,包括家长,做好这项工作光靠学校是不行的,必须全社会参与。

4.《办法》里也规定了,各个部门在对中小学安全工作中,应该负什么责任,应该有哪些义务,应该做哪些工作,都有很明确的规定。

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工作,这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十六字方针。

 

这里边事故性的灾难占到59%

事故灾难(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占59%;其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

社会安全事故(斗殴、校园伤害、住宅火灾)占25%;其中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

自然灾害(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瀑雨、塌坊)占10.71%。

其中,房屋倒塌占0.89%,自然灾害占9.82%,

其他意外事故占8.93%。

 

从健康、卫生方面来讲,2006年发生的学生食物中毒事故比2005年有所增多,全年发生的各类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占全年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总数的31%。

28%是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24%是有毒动植物中毒(其中81%是由于豆角未炒熟而导致),

9%是化学性食物中毒,

39%是不明原因食物中毒。

 

从时间段来讲,节假日是事故的多发期。

寒暑假、节日和周末等时期是溺水、交通等事故的集中多发期,全年有36%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在寒暑假和节日;

全年有89%的事故是发生在白天,主要有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校园伤害事故和学生斗殴等;

有11%的事故发生在晚上,主要是踩踏事故、山洪、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少数是犯罪分子在学生上下学路上或侵入学生宿舍伤害学生。

 

从发生的地点来看,上下学路上,江河水库和学校及周边是事故的多发地点。

2006年各类中小学生事故中,29%发生在江河水库,其中以溺水事故为主;

有28%发生在学生上下学路上和公路上,其中以交通事故为主;

有29%发生在学校里,其中以校园伤害和学生斗殴为主;

10%是自然灾害;

4%发生在学生家中,包括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等事故。

 

另外一方面,从对06年事故的分析和这几年对事故总体的一个分析来看,农村中小学的安全事故比较多,

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27.68%发生在城市,72.32%发生在农村。

农村中小学的安全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都明显高于城市,分别是城市的2.9倍、3.9倍和4.2倍。

农村中小学安全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是办学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备,另外,师生安全意识淡薄、学校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分析这些事故里边发生学生的年龄,低年级学生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43.75%发生在小学,34.82%发生在初中,9.82%发生在高中。

2006年小学、初中、高中事故发生数比为4.5:

3.6:

1,

死亡人数比为6.6:

4.8:

1,

受伤人数比为7.4:

4.7:

1。

 

从发生的这些事故的原因分析,多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是学生安全意识淡薄

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安全事故中,10%是因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学生死亡人数占全年学生死亡总数的10.84%;

90%属其他各类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学生死亡人数占全年学生死亡总数的89.16%,其中:

44%的事故系因学生安全意识淡薄而导致发生;

19%的事故系因学校管理问题而导致发生;

27%的事故是由于社会交通、治安等原因导致发生。

(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的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以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二、安全管理重在落实

(一)做好内部安全的保卫工作

1.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3.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二)注意房屋安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义务教育法》第24条

1.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2.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三)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1.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2.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事故原因:

经调查发现,火灾的原因是一女生在蚊账内点蜡烛看书,中途瞌睡,蜡烛燃尽,烧着床上的纸箱,引起大火。

(四)做好学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工作

1.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该省在事故发生地立了“安全警示碑”,并将12月4日定为安全警示日。

 2.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

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应与监护人经常沟通,及时掌握学生的情况。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要及时知晓并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其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隐私。

一方面从班主任的角度来讲,要把学生在校的一些信息,包括他身体、心理发生的一些情况要及时通知家长,另外一方面要跟家长沟通,让家长要主动地把学生的一些情况要告诉学校,告诉班主任,这样避免一些事故发生。

(五)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1.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

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2.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3.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六)大型活动应该采取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七)学校应安全组织体育活动

1.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2.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八)防止拥挤踩踏事故

1.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无关人员代管。

2.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3.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义务教育法》第16条

 

(九)学校场地不得出租

1.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

2.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十)严格审查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资格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义务教育法》第24条

1.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

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被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2.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义务教育法第24条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重点是要通过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逐步提高自护应急的能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对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将安全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一)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二)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

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三)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试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四)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五)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六)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七)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八)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九)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十)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防止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近几年学生之间斗殴伤害发生的事故发生得比较多。

那么这些事情发生都是因为一些小的问题,小的矛盾。

所以我们说一方面不能让学生把一些刀具带入学校,另外更主要措施,就是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生之间的一些矛盾,班主任、任课老师要及时了解,及时化解,不要把它酿成一个大祸。

我们现在的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建设,关键是要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让学生之间能够互相尊重,互相谅解,这样的话减少矛盾,也减少一些事故的发生。

另外应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

1.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2.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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