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评注 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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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评注 一.docx

子平真诠评注一

子平真詮評注

(一)

清‧沈孝瞻原著

民國‧徐樂吾評注 

方重審序 

命理乃吾國科學與哲學融貫而成一種學說,數千年來傳衍嬗變,或隱或現,全賴一二有心人爲之繼續維繫,賴以不絕,其中確有學術上研究之價值,非徒癡人說夢,荒誕不經之謂也。

其所以至今不能在科學中成立一種地位者,實有數困。

蓋古代士大夫階級目醫蔔星相爲九流之學,多恥道之;而發明諸大師又故爲惝恍迷離之辭,以待後人探索;間有一二賢者有所發明,亦秘莫如深,既恐泄天地之秘,複恐譏爲旁門左道,始終不肯公開研究,成立一有系統說明之書籍,貽之後世。

故居今日而欲研究此種學術,實一極困難之事。

 

按命理始於五星,一變而爲子平;五星稍完備者,首推果老《星宗》全一書。

然自民國以來,欽天監改爲中央觀象臺,七政四餘檯曆以及量天尺,無人推算,此道根本無從著手,恐將日就淹滅。

所余子平一派,尚有線索可尋。

此中舊籍,首推《滴天髓》與《子平真詮》二書,最爲完備精審,後之言命學者,千言萬語,不能越其範圍,如江河日月,不可廢者。

然古人著書,喜故爲要渺之詞,蹈玄秘之積習,後學之士,卒難瞭解。

《滴天髓》一書,幸有任鐵樵注本,徵引宏博,譬解詳明,可謂斯道之龍象;而《子平真詮》,迄今無人加以詮釋。

今徐子樂吾,既將任注《滴天髓》印行於前,複將《子平真詮》評注於後,可與任君先後比美,使斯道得一詳明而有系統之研究,將來在學術上之地位,植一基礎,其功不在禹下矣。

 

後學者研究命學原理,得此二書,不致誤入歧途。

至於應用,仍有待乎多看古今命造,此所謂讀書與實驗二者並重。

至天分之高低,與所得之淺深,更互爲因果。

倘能合天才、學識、經驗三者以俱全,於斯道庶幾入聖矣。

此亦間世而後來,非朝夕所能遇也。

 

余談命理有年,所愧三者均有不足,迄今鮮有發明。

而樂吾朝夕寢饋於斯,矻矻忘年,時有述作。

今書成將付印行,不棄愚蒙,囑爲一言,愛略述所知,以發其端云。

 

丙子仲春桐城方重審序於海上小忘憂館 

徐樂吾自序 

《子平真詮評注》竣,客有以袁了凡造命之說進者,曰:

“命而可造,則命不足憑也。

且子素習佛家言,如云命定,則命優無妨作惡,命劣爲善無益,有是理乎?

夫命之優劣,孰造成之?

孰主宰之?

須知以宿世之善因,而成今生之佳命,以宿世之惡因,而成今生之劣命。

命運優劣,成於宿因,此爲有定者也;今世之因,今世即見其果,此命之無定者也。

嘗見有命優而運劣者,有命劣而運佳者;命如種子,運如開花之時節。

命優運劣,如奇葩卉,而不值花時,僅可培養於溫室,而不爲世重;若命劣運劣,則弱草輕塵,蹂躪道旁矣。

故命優而運劣者,大都安享有餘,而不能有爲于時,此宿因也;若不安於義命,勉強進取,則傾家蕩產,聲名狼藉,此近因也。

故命之所定,功名事業,水到渠成;否則,棘地荊天,勞而無功。

至於成功失敗之程度,則隨其所造之因,有非命運所能推算者,或者循是因而成將來之果,定未來之命,則不可知矣。

是因果也,造命也,命理也,其理固相通者也。

子曰‘君子居易以俟命’,又曰‘不知命無以爲君子’。

《子平真詮評注》者,知命之入門方法,亦推求宿因之方便法門也。

”客無言而退,因錄之以爲序。

 

民國二十五年二月東海樂吾氏識於海上寓次 

《子平真詮》原序 

予自束發就傳,即喜讀子史諸集,暇則子平《淵海》、《大全》略爲流覽,亦頗曉其意。

然無師授,而於五行生剋之理,終若有所未得者。

後複購得《三命通會》、《星學大成》諸書,悉心參究,晝夜思維,乃恍然於命之不可不信,而知命之君子當有以順受其正。

 

戊子歲予由副貢充補官學教習,館舍在阜城門右,得交同裏章公君安,歡若生平,相得無間,每值館課暇,即詣君安寓談《三命》,彼此辯難,闡民無餘蘊。

已而三年期滿,僦居宛平沈明府署,得山陰沈孝瞻先生所著子平手錄三十九篇,不覺爽然自失,悔前次之揣摩未至。

遂攜其書示君安,君安慨然歎曰:

“此談子平家真詮也!

” 

先生諱燡燔,成乾隆己未進士,天資穎悟,學業淵邃,其於造化精微,固神而明之,變化從心者矣。

觀其論用神之成敗得失,又用神之因成得敗、因敗得成,用神之必兼看於忌神,與用神先後生剋之別,並用神之透與全、有情無情、無力無力之辨,疑似毫芒,至詳且悉。

是先生一生心血,生注於是,是安可以淹沒哉!

 

君安爰謀付剞劂,爲天下談命者,立至當不易之准,而一切影響遊移管窺蠡測之智,俱可以不惑。

此亦談命家之幸也;且不談命家之幸,抑亦天下士君子之幸,何則?

人能知命,則營競之可以息,非分之想可以屏,凡一切富貴窮通壽夭之遭,皆聽之於天,而循循焉各安於義命,以共勉于聖賢之路,豈非士君子厚幸哉!

 

觀于此而君安之不沒人善,公諸同好,其功不亦多乎哉?

愛樂序其緣起。

 

乾隆四十一年歲丙申初夏同後學胡焜倬空甫謹識 

凡例 

去夏刊行《滴天髓征義》,閱者以其陳義過高,紛以用科學編制,另輯淺近講義爲請。

竊念《滴天髓》固非初學也。

子平之法,源於五星,年代尚近,佳著無多,《子平大全》、《淵海子平》、《三命通會》、《神峰辟謬》等書,大都雜而不精,非初學所能讀,惟《子平真詮》,議論鴻辟,而其編次,月令爲經,諸神爲緯,條理井然,最便初學,惜失於簡略,且有看法而無起例,初習者有入門無從之歎。

適友人紹興何寄重君,藏有趙展如中丞原刊本,互相校正,緣本平生研究所得,詳爲評注,並以現代名人命造,作爲例證,埋首半載,方剋成書,並於篇末附入門起例一卷。

雖未敢云闡發無餘,而大致已備,學者手此一編,從而進研《滴天髓征義》諸書,則登堂入室,庶無杆格之虞。

雖非講義,固無殊於循序漸進之講義也。

評注既竣,述其凡例於下:

 

.原書序文謂手錄三十九篇,蓋論八格與取運合爲一篇也(如論正官與論正官取運實爲一篇),若分列之,有四十七篇,而坊本僅四十四篇半,行運、成格、變格坊本僅半篇。

今照原本補足,以成完璧。

.子平源於五星,名詞格局,多沿五星之舊,後人不得其解,牽強附會,最足以淆亂耳目。

《評注》悉加糾正,並說明於評注中,加以糾正。

.《真詮》以月令用神爲經,諸神爲緯,然用神非盡出於月令,故於舍月令別取用神之格局,特別提出,加以說明。

蓋取用無定法,以月令用神編次,雖十得七八,究不能包括完備。

此非原書之誤,特限於編次之法,不得不然耳。

.起例歌訣,無非便於記憶,若明其原理,則歌決不特容易記憶,且可自己編造,否則,命理歌訣多牛毛,焉能一一熟記?

故本編入門起例,略述原理,並附歌訣,並列表以便檢查。

.未習命理者,宜先閱末卷命理入門,再閱評注,循序而進,自不致毫無頭緒。

.評注中所引例證,或采現代名人命造,或錄自《滴天髓征義》。

然因材料不足,凡無適合之例證者,暫付缺如,或彼此可以互證者,不免前後重出,將來續有收集,當于再版時改正之。

.初版僅印一千部,藉以就正有道,如蒙糾正謬誤,或錄示例證,感紉無極,當並于再版時改正加入。

 

一.論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間,一氣而己。

惟有動靜,遂分陰陽。

有老少,遂分四象。

老者極動靜之時,是爲太陽太陰;少者初動初靜之際,是爲少陰少陽。

有是四象,而五行具於其中矣。

水者,太陰也;火者,太陽也;木者,少陽也;金者,少陰也;土者,陰陽老少、木火金水沖氣所結也。

 

陰陽之說,最爲科學家所斥,然天地間日月寒暑,晝夜男女,何一而非陰陽乎?

即細微如電子,亦有陰陽之分。

由陰陽而析爲四象,木火金水,所以代表春夏秋冬四時之氣也。

大地之中,藏水,以及金屬之礦,孰造成之?

萬卉萌生,孰使令之?

科學萬能,可以化析原質,造成種子,而不能使其萌芽,此萌芽之活動力,即木也。

故金木水火,乃天地自然之質。

萬物成於土而歸土,載此金木水火之質者,土也。

人秉天地之氣而生,暖氣,火也;流質,水也;鐵質,金也;血氣之流行,木也。

而人身骨肉之質,運用此金木水火者,土也。

人生秉氣受形,有不期然而然者,自不能不隨此自然之氣以轉移也。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

蓋有陰陽,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陰陽。

即以木論,甲乙者,木之陰陽也。

甲者,乙之氣;乙者,甲之質。

在天爲生氣,而流行於萬物者,甲也;在地爲萬物,而承茲生氣者,乙也。

又細分之,生氣之散佈者,甲之甲,而生氣之凝成者,甲之乙;萬木之所以有枝葉者,乙之甲,而萬木之枝枝葉葉者,乙之乙也。

方其爲甲,而乙之氣已備;及其爲乙,而甲之質乃堅。

有是甲乙,而木之陰陽具矣。

 

五行各分陰陽而有干支。

天干者,五行在天流行之氣也;地支者,四時流行之序也。

列圖如右(詳見《命理尋源》):

 

何以複有寅卯者,又與甲乙分陰陽天地而言之者也。

以甲乙而分陰陽,則甲爲陽,乙爲陰,木之行於天而爲陰陽者也。

以寅卯而陰陽,則寅爲陽,卯爲陰,木之存乎地而爲陰陽者也。

以甲乙寅卯而統分陰陽,則甲乙爲陽寅卯爲陰,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

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也,而甲乙施焉。

是故甲乙如官長,寅卯如該管地方。

甲祿於寅,乙祿於卯,如府官之在郡,縣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甲乙皆本,同爲在天之氣。

甲爲陽和初轉,其勢方張;乙爲和煦生氣,見於卉木之萌芽。

雖同爲木,而其性質有不同。

甲乙爲流行之氣,故云行乎天;寅卯爲時令之序,故云存乎地。

流行之氣隨時令而轉移,故甲乙同以寅卯爲根,而亥未辰皆其根也(見下陰陽生死節)。

天干通根月令,當旺之氣,及時得用,最爲顯赫,否則,雖得爲用,而力不足,譬如府縣之官,不得時得地,則不能發號施令,不得展其才也。

 

十干即是五行,而分陰陽,然論其用,則陽干陰乾各有不同。

《滴天髓》云:

“五陽從氣不從勢,五陰從勢無情義”。

蓋陽干如君子,陽剛之性,只要四柱略有根,或印有根,則弱歸其弱,而不能從;五陰則不然,四柱略有根,或印有根,則弱歸其弱,而不能從;五陰則不然,四柱財官偏盛,則從財官,即使日元稍有根苗,或通月令之氣,亦所不論。

然或印綬有根,則又不嫌身弱,不畏剋制。

此陰乾陽性質之不同也。

如伍廷芳造,壬寅、丁未、己卯、乙亥,己土雖通根月令,而見木之勢盛,即從木,所謂從勢無情義也(見下用神節)。

又如閻錫山造,癸未、辛酉、乙酉、丁亥,乙木只要有印通根,不怕身弱,煞透有制,即爲貴格。

又如許世英造,癸酉、辛酉、乙丑、辛巳,十九誤作從煞,不知印綬有根,即不嫌身弱,仍喜制煞之運。

此又陰乾之特點也(見下格局高低篇)。

陽干則不然,如虞和德造,丁卯、丙午、庚午、己卯,庚金雖弱,透印有根,即不能從,身弱自爲其弱,運行扶身之地,自然富貴,特勞苦耳。

此不同之點也。

然陽干亦非絕對不能從者,如遜清宣統造,丙午、庚寅、壬午、壬寅,印比皆無根,則不得不從。

此所謂從氣不從勢也,其理甚深,非可猝喻,學者多閱八字,經驗積久,自能會悟,非文字所能達也(按本章論干支性質,雖爲初步,實爲最深;命理精微之點,即爲干支陰陽性質之別,學者不妨置之後圖,俟研習入門之後,自知其重要也)。

 

甲乙在天,故動而不居。

建寅之月,豈必當甲?

建卯之月,豈必當乙?

寅卯在地,故止而不遷。

甲雖遞易,月必建寅;乙雖遞易,月必建卯。

以氣而論,甲旺於乙;以質而論,乙堅於甲。

而俗書謬論,以甲爲大林,盛而宜斬,乙爲微苗,脆而莫傷,可爲不知陰陽之理者矣。

以木類推,余者可知,惟土爲木火金水沖氣,故寄旺於四時,而陰陽氣質之理,亦同此論。

欲學命者,必須先知干支之說,然後可以入門。

 

天干動而不居者,如甲己之年,以丙寅爲正月;乙庚之歲,以寅爲正月也。

地支止而不遷者,正月必爲寅,二月必爲卯也。

論氣甲旺於乙,論質乙堅於甲者,甲木陽剛之性,乙木柔和之質,其中分別,詳下附錄《滴天髓》論天干宜忌節。

大林微苗之喻,本爲納音取譬之詞,俗書傳訛,而無知之人妄執之耳。

學命者先明干支陰陽之理,察其旺衰進退之方,庶不致爲流俗所誤也。

 

附《滴天髓》論天干宜忌 

甲木參天,脫胎要火。

春不容金,秋不容土。

火熾成龍,水蕩騎虎。

地潤天和,植立千古。

 

甲爲純陽之木,有參天之勢,生於春初,木嫩氣寒,得火而發榮;生於仲春,旺極之勢,宜泄其菁英,所謂脫胎要火也。

初春嫩木萌芽,不宜金剋;仲春以衰金而剋旺木,木堅金缺,幫春不容金也。

生於秋,木氣休囚,而金當令,土不能培木之根,而生金剋土,故不容土也。

龍,辰也。

支全巳午或寅午戌而干透丙丁,不惟泄氣太過,抑且火旺木焚。

宜坐辰,辰爲濕土,能滋培木而泄火也。

寅,虎也。

支全孩子或申子辰,而干透壬癸,水泛木浮。

宜坐寅,寅爲木之祿旺,而藏火土能納水之氣,不畏浮泛也。

火燥坐辰,水泛坐寅,爲地潤,金水木土不相剋,爲天和,非仁壽之象乎?

 

乙木雖柔,刲羊解牛;懷丁抱丙,跨鳳乘猴;虛濕之地,騎馬亦憂;藤蘿系甲,可春可秋。

 

羊,未也。

牛,丑也。

乙木雖柔,而生於丑未月,未爲木庫,丑爲濕土,可培乙木之根,乙木根固,則制柔土亦有餘也。

鳳,酉也;猴,甲也。

生於申酉月,只要干有丙丁,不畏金旺(見格局高低篇閻陸商張諸造,可爲例證)。

馬,午也。

生於亥子月,水旺木浮,雖支有午,亦難發生。

若天干有甲,地支有寅,名爲藤蘿系甲,可春可秋,言四季皆可,不畏砍伐也。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煆庚金,從辛反怯;土衆生慈,水猖顯節;虎馬犬鄉,甲來成滅。

 

五陽皆陽丙爲最。

丙者,太陽之精,純陽之性,欺霜侮雪,不畏水剋也。

庚金雖頑,力能煆之;辛金雖柔,合而反弱。

見壬水,則陽遇陽而成對峙之勢;見癸水,則如霜雪之見日,故不畏水剋,而愈見其剛強之性。

見土則火烈土燥,生機盡滅。

土能晦火,見己土猶可,而見戊土尤忌。

生慈者,失其威猛之性也。

顯節者,顯其陽剛之節也。

虎馬犬鄉者,寅午戌也。

支全寅午戌,而又透甲,火旺而無節,不戢自焚也。

 

丁火柔中,內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窮;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丁火,離火也,內陰而外陽,故云柔中。

內性昭融,即柔中二字之注解。

丁,乙之母也,有丁護乙,使辛金不傷乙木,不若丙火之能焚甲木也。

壬,丁之君也。

丁合壬能使戊土不傷壬水,不若己土合甲,辛金合丙之更變,君失其本性也(己土合甲,甲化于土,辛金合丙,丙火反怯)。

雖時當乘旺,不至赫炎;即時值就衰,而不至歇滅(酉爲丙火死地而丁長生)。

干透甲乙,秋生不畏金;支藏寅卯,冬産不忌水。

 

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靜翕動辟,萬物司命。

水潤物生,土燥物病,若在艮坤,怕沖宜靜。

 

固重兩字,最足以形容戊土之性質。

春夏氣動而辟,則發生;秋冬氣靜而翕,則萬物發生,燥則物枯;生於秋冬,水多宜火暖之,則萬物化成,濕則物病。

艮坤者,寅申也。

土寄四隅,寄生于寅申,寄祿於巳亥,故在艮坤之位,喜靜忌沖。

四生之地,皆忌沖剋,土亦不能外此例也。

 

己土卑濕,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狂;火少火晦,金多金樂;若要物旺,宜助宜幫。

 

戊己同爲中正之士,而戊土固重,己土蓄藏,戊土高亢,己土卑濕,此其不同之點也。

卑濕之土,能培木之根,止水廣泛。

見甲則合而有情,故不愁木盛;見水則納而能蓄。

此爲己土無爲之妙用。

但欲滋生萬牧,則宜丙火去其卑濕之氣,戊土助其生長之力,方足以充盛長旺也。

 

庚金帶煞,剛健爲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銳;土潤則生,土干則脆;能贏甲兄,輸于乙妹。

 

庚金爲三秋肅殺之氣,性質剛健,與甲丙戊壬各陽干有不同。

得壬水泄其剛健之性,氣流而清;得丁火冶其剛健之質,鋒鍛而銳;生於春夏,遇丑辰濕土,能全其生;逢戌未燥土,,能使其脆。

甲木雖強,力能伐之;乙木雖柔,合而有情。

 

辛金軟弱,溫潤而清;畏土之多,樂水之盈;能扶社稷,能救生靈;熱則喜母,寒則喜丁。

 

辛金清潤之質,乃三秋溫和之氣也。

戊土太多,則涸水埋金;壬水有餘,則潤土泄金。

辛爲甲之君,丙又爲辛之君,丙火能焚甲木,辛合丙化水,轉剋爲生,豈非扶社稷救生靈乎?

生於夏而火多,有己土由晦火而生金;生於冬而水旺,有丁火則暖水而養金,故以爲喜也。

 

壬水通河,能泄金氣;剛中之德,周流不滯;通根透癸,沖天奔地;化則有情,從則相濟。

 

通河者,天河也。

壬水長生于申,申乃坤位,天河之口。

壬生於申,能泄西方肅殺之氣,水性周流不滯,所以爲剛中之德也。

如申子辰全,又透癸水,其勢泛濫,雖有戊己之土,不能止其流。

若強制之,反沖激而成患,必須用木泄之,順其氣勢,不至沖奔也。

合丁化木,又能生火,可謂有情。

生於巳午未月,四柱火土並旺,別無金水相助,火旺透干則從火,土旺透干則從土。

調和潤澤,仍有相濟之功也。

 

癸水至弱,達于天津;得龍而運,功化斯神;不愁火土,不論庚辛;合戊見火,化象斯真。

 

癸乃純陰之水,發源雖長,其性至靜而至弱,所謂五陰皆陰癸爲至也。

龍,辰也,通干見辰,則化氣之原神透出,爲一定之理(詳見《滴天髓征義》)。

不愁火土者,至弱之性,見火土多則從化矣。

不論庚辛者,弱水不能泄金氣,而金多反濁,即指癸水而言。

合戊見火者,戊土燥厚,四柱見丙辰,引出化神,化象乃真也。

若生於秋冬金水旺地,縱遇丙辰,亦難從化,宜細詳之(上摘錄《滴天髓征義》)。

 

二、論陰陽生剋 

四時之運,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複生木,即相生之序,迴圈叠運,而時行不匱。

然而有生又必有剋,生而不剋,則四時亦不成矣。

剋者,所以節而止之,使之收斂,以爲發泄之機,故曰“天地節而四時成”。

即以木論,木盛于夏,殺於秋,殺者,使發泄于外者藏收內,是殺正所以爲生,大易以收劍爲性情之實,以兌爲萬物所說,至哉言乎!

譬如人之養生,固以飲食爲生,然使時時飲食,而不使稍饑以待將來,人壽其能久乎?

是以四時之運,生與剋同用,剋與生同功。

 

“生與剋同用,剋與生同功”二語,實爲至言。

有春夏之陽和,而無秋冬之肅殺,則四時汪成;有印動之生扶,而無煞食之剋泄,則命理不成。

故生扶與剋泄,在命理之用,並無二致,歸於中和而已。

 

然以五行而統論之,則水木相生,金木相剋。

以五行之陰陽而分配之,則生剋之中,又有異同。

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剋木,而局有官煞也。

印綬之中,偏正相似,生剋之殊,可置勿論;而相剋之內,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細詳也。

 

陰陽配合,與磁電之性相似。

陽遇陽、陰遇陰則相拒,七煞梟印是也;陽遇陰、陰遇陽則相吸,財官印是也。

印爲生我,財爲我剋,或偏或正,氣勢雖有純雜之殊,用法尚無大異。

官煞,剋我者也,淑慝回殊,不可不辨。

比動,同氣也,食傷,我生者也,則又以同性爲純,異性爲雜。

純雜之分關於用之強弱,此爲研究命理者所不可不知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

甲者,陽木也,木之生氣也;乙者,陰木也,木之形質也。

庚者,陽金也,秋天肅殺之氣也;辛者,陰金也,人間五金之質也。

木之生氣,寄於木而行於天,故逢秋天爲官,而乙則反是,庚官而辛殺也。

又以丙丁庚辛言之。

丙者,陽火也,融和之氣也;丁者,陰火也,薪傳之火也。

秋天肅殺之氣,逢陽和而剋去,而人間之金,不畏陽和,此庚以丙爲殺,而辛以丙爲官也。

人間金鐵之質,逢薪傳之火而立化,而肅殺之氣,不畏薪傳之火。

此所以辛以丁爲殺,而庚以丁爲官也。

即此以推,而餘者以相剋可知矣。

 

此論官煞之火概也。

然以乙爲木之形質,辛爲人間五金之質,丁爲薪傳之火,似未盡合。

十干即五行,皆天行之氣也。

就氣而分陰陽,豈有形質可言?

譬如男女人之陰陽也,而男之中有陽剛急燥,有陰沈柔懦,女之中亦然,性質不同也。

取譬之詞,學者切勿執著。

五行宜忌,全在配合,四時之宜忌,又各不同。

茲錄各家論五行生剋宜忌於後。

 

附論四時之木宜忌(節錄《窮通寶鑒》) 

春月之木,餘寒猶存,喜火溫煖,則無盤屈之患;藉水資扶,而有舒暢之美。

春初不宜水盛,陰濃濕重,則根損枝枯;又不可無水,陽氣煩燥,則根干葉萎。

須水火既濟方佳。

土多則損力,土薄則豐。

忌逢金重,剋伐傷殘;設使木旺,得金則美。

 

夏月之木,根干葉枯,欲得水盛,而成滋潤之功,切忌火旺,而招自焚之患。

土宜其薄,不可厚重,厚重反爲災咎;金忌其多,不可欠缺,欠缺不能斬削。

重重佳木,徒以成林;疊疊逢華,終無結果。

 

秋月之木,氣漸凋零。

初秋火氣未除,猶喜水土以相滋;呂秋果已成實,欲得剛金之修削。

霜降後不宜水盛,水盛則木漂;寒露後又喜火炎,火炎則木實。

木盛有多材之美,土厚無任才之能。

 

冬月之木,盤屈在地,欲土多以培養,惡水盛而忘形。

金縱多,剋伐無害;火重見,溫燠有功。

歸根複命之時,木病安能輔助?

須忌死絕之地,只宜生旺之方。

 

附論四時之火宜忌(節錄《窮通寶鑒》)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勢力並行。

喜木生扶,不宜過旺,旺則火炎;欲水既濟,不宜太多,多則火滅。

土多則晦光,火盛則燥烈。

見金可以施功,縱重見財富猶遂。

 

夏月之火,乘旺秉權。

逢水制則免自焚之咎,見木助必招夭折之憂。

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穡。

然金土雖爲美利,無水則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勢必傾危。

 

秋月之火,性息體休。

得木生,則有複明之慶;遇水剋,難免損滅之災。

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

火見木以光輝,縱疊見而有利。

 

冬月之火,體絕形亡。

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剋以爲殃。

欲土制爲榮,愛火比爲利。

見金則難任爲財,無金則不遭磨折。

 

附四時之土宜忌(節錄《窮通寶鑒》) 

春月之土,其勢孤虛。

喜火生扶,惡木太過;忌水泛濫,喜土比助。

得金而制木爲祥,金多則仍盜土氣。

 

夏月之土,其勢燥烈。

得水滋潤成功,忌火煆煉焦坼。

木助火炎,生剋不取;金生水泛,妻財有益。

見比助則蹇滯不通,如太過又宜木襲。

 

秋月之土,子旺母衰。

金多而耗盜其氣,木盛須制伏純良。

火重重而不厭,水泛泛而非祥。

得比肩則能助力,至霜降不比無妨。

 

冬月之土,外寒內溫。

水旺財豐,金多子秀。

火盛有榮,木多無咎。

再加比助爲佳,更喜身強爲壽。

 

附論四時之金宜忌(節錄《窮通寶鑒》) 

春月之金,餘寒未盡,貴乎火氣爲榮;體弱性柔,宜得厚土爲輔。

水盛增寒,失鋒銳之勢;木旺損力,有剉鈍之危。

金來比助,扶持最妙,比而無火,失類非良。

 

夏月之金,尤爲柔弱,形質未備,更嫌死絕。

火多不厭,水潤呈祥。

見木助鬼傷身,遇金扶持精壯。

土薄最爲有用,土厚埋沒無光。

 

秋月之金,得令當權。

火來煆煉,遂成鍾鼎之材;土多培養,反有頑濁之氣。

見水則精神越秀,逢木則斬削施威。

金助愈剛,過剛則折;氣重愈旺,旺極則衰。

 

冬月之金,形寒性冷。

木多難施斧鑿之功,水盛未免沈潛之患。

土能制水,金體不寒;火來生土,子母成功。

喜比肩聚氣相扶,欲官印溫養爲利。

 

附論四時之水宜忌(節錄《窮通寶鑒》) 

春月之水,性濫滔淫。

再逢水助,必有崩堤之勢;若加土盛,則無泛漲之憂。

喜金生扶,不宜金盛;欲火既濟,不宜火炎。

見木而可施功,無土仍愁散漫。

夏月之水,執性歸源,時當涸際,欲得比肩。

喜金生助體,忌火旺太炎。

木盛則泄其氣,土旺則制其流。

 

秋月之水,母旺子相。

得金助則清純,逢土旺則混濁。

火多而財盛,木重而身榮。

重重見水,增其泛監之憂;疊疊見上,始得清平之意。

 

冬月之水,司令當權。

遇火則暖除寒,見土則藏歸化。

金多反致無義,木盛是謂有情。

水流泛濫,賴土堤防;土重高亢,反成調轍。

 

附論五行生剋制化宜忌(錄徐大升)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火,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水多金沈;水能生木,木多水縮;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弱。

 

金能剋木,木堅金缺;木能剋土,土重木折;土能剋水,水多土流;水能剋火,火炎水灼;火能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見銷熔;火弱逢水,必爲熄滅;水弱逢土,必爲淤塞;土衰逢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爲斫折。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緩其勢;強木得火,方泄其英;強火得土,方斂其焰;強土得金,方化其頑。

 

《窮通寶鑒》與徐大升論五行生剋與四時宜忌兩節,言之雖淺,基理至深,譬如算學中之加減乘除,初學習此,而至深之微積方程,亦不能外此。

要知命理深微,無非四時五行、生剋制化、衰順逆之理,初學或未能解悟,習之既久,自能領會。

應用無窮,變化莫測,幸勿以其言之淺近而忽之也。

 

三、論陰陽生死 

五行干支之說,已詳論於干支篇。

干動而不息,支靜而有常。

以每干流行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系焉。

 

生旺墓絕之說,由來甚古。

《准南子》曰:

春令木壯,水老,火生,金囚,土死;《太平禦覽·五行休旺論》曰:

立春艮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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