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制度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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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制度史
爱琴文明(AegeanCivilization)地中海东部南欧和小亚间青铜文明的总称。
因围绕爱琴海区域而得名。
约开始于公元前第3千纪中叶,持续至前第2千纪末,在希腊文明之前,是最早的欧洲文明。
主要包括米诺斯文明(克里特文明)和迈锡尼文明两大阶段,前后相继。
有兴旺的农业和海上贸易,宫室建筑及绘画艺术均很发达,是世界古代文明的一个重要代表。
第一章古代希腊城邦国家的政治制度
一、古代希腊的社会状况
1、早期的希腊社会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摇篮。
希腊文明始于爱琴文明,它又分克里特文明和迈锡尼文明。
2、荷马时代
以相传盲诗人荷马的《荷马史诗》为代表,大约在BC11-BC9世纪。
3、公元前8-公元前6世纪的希腊
二、希腊奴隶制民主政体的逐步形成
1、希腊奴隶制城邦的产生
城邦特点:
小国寡民、公共权力机关和公共职务。
2、贵族寡头政治:
斯巴达
斯巴达社会实行的土地国有制、奴隶国有制。
国王、长老会议(后为元老院)、民众大会三者为国家机构。
斯巴达人全民皆兵。
3、奴隶制民主政治:
雅典
(1)雅典国家的初步形成;相传公元前8世纪提修斯改革
(2)公元前6世纪梭伦改革
(3)克里斯提尼改革(4)伯利克里改革
积极影响:
主权在全体公民手中,无论贫富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因此,公民的政治使命感很强,愿意为自己的城邦贡献个人才智和力量。
雅典公民在城邦中具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公民能当家作主。
4、雅典民主政治的实质
雅典民主政治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是少数人的民主,维护的是奴隶主的统治地位和利益,存在着明显缺陷。
因为享有公民权的是那些占有统治地位族群的成年男子。
奴隶、妇女没有公民权。
第二章古代罗马的政治制度
一、古罗马国家的王政时代
二、罗马共和时代
1、平民与贵族的早期斗争及12铜表法
BC494年、BC471年、BC449年的三次平民斗争。
2、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继续及政治制度的发展
共和国早期主要是平民与贵族的矛盾,以后是自由人与非自由人之间的矛盾。
罗马国家由元老院、民众大会、高级官吏组成。
三、帝国时代的罗马
前三巨头:
凯撒、庞培、克拉苏后三巨头:
雷必达、安东尼、屋大维
屋大维的养子提比略正式称帝。
通常把帝国分为前期帝国(前27~公元192)和后期帝国(193~476),有时又从后期帝国中分出3世纪危机时期(193~284)恺撒大帝是罗马共和国末期杰出的军事统帅、政治家。
他公元前60年与庞培、克拉苏秘密结成前三巨头同盟,随后出任高卢总督,花了八年时间征服了高卢全境(大约是现在的法国),还袭击了日耳曼和不列颠。
前49年,他率军占领罗马,打败庞培,集大权于一身,实行独裁统治并制定了《儒略历》前44年,恺撒遭以布鲁图所领导的元老院成员暗杀身亡。
米兰敕令
是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和李锡尼在313年于意大利的米兰颁发的一个宽容基督教的敕令;此诏书宣布罗马帝国境内有信仰基督教的自由,并且发还了已经没收的教会财产,亦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
米兰敕令是基督教历史上的转折点,标志着罗马帝国的统治者对基督教从镇压和宽容相结合的政策转为保护和利用的政策、从被迫害的“地下宗教”成为被承认的宗教,而基督教也开始与帝国政府的政权合流。
为奴隶主统治阶级服务。
四、帝国的分裂与灭亡
2-3世纪帝国奴隶制度出现危机矛盾重重。
395年帝国分裂为两部分:
西罗马帝国(首都罗马)和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
在日耳曼人的攻击下476年9月西罗马帝国亡。
东罗马(拜占廷)帝国于1453年为奥斯曼帝国所灭。
第三章西欧封建制度
一、西欧封建制度的产生
1、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与日耳曼社会的封建化日耳曼人属于白种人,语言属于印欧语系。
3世纪时处于部落联盟时代,并逐步出现了王和王国。
2、法兰克王国的建立;克洛维建立墨洛温王朝(507年)
3、西欧中世纪分期及其特点
(1)5-9世纪封建国家形成时期
(2)9-12世纪封建国家完善和巩固时期
(3)13-15世纪封建等级代表君主政体时期(4)16-17,8世纪封建君主专政时期
层层分封、封建等级制度体系森严,政(国王的世俗权力)教(天主教会的教权)冲突激烈,教权甚至凌驾于王权之上,君主制与贵族民主制的结合,还有来自教会的制约。
教阶制度
教皇大主教(红衣主教)主教神甫
全体教民均向教会交纳什一税并做礼拜
教皇亦称“教宗”,译自拉丁文pope,源于希腊文πάππας,意指“爸爸”,最初本为古代天主教对其神职人员的一般尊称,至今在东派教会中仍有以此称神父者。
天主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后,罗马、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里亚、安提阿和耶路撒冷五地的主教均用此称谓来表示其宗主教之衔,而罗马主教认为此衔仅指西部教会的领袖。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主教成为西方教会中的最高首领,在天主教会的教阶体制中,教皇享有最高的立法权和司法权,能制定或废除教会法规,指定人员组成教廷,创立教区,任命主教,而且“在伦理和信仰上永无谬误”。
二、从法兰克王国到查理曼帝国
1、墨洛温王朝时期的政治
农村公社、委身制、采邑制、特恩权。
2、查理曼帝国的兴衰
加洛林王朝的查理于800年被加冕为皇帝也叫查理曼。
查理大帝统治时期(768-814),版图西南至厄布罗河,北临北海,东至易北河和多瑙河,南面包括意大利北半部。
定都亚琛(今德国境内)。
843年凡尔登和约帝国一分为三,东法兰克(今德意志雏形)西法兰克(今法兰西雏形)法兰克中部(今意大利雏形)
3、加洛林时代的庄园制度
中世纪时封建主以经营庄园的方式在其领地上剥削依附农民(农奴)的制度。
一个庄园包括一个或几个村庄.庄园的耕地分两类,一类是贵族直领地(自营地),一类是农奴份地.庄园内还有森林、牧场、水源,庄园主要劳动者是农奴,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未经领主许可不得离开采邑.庄园主要实施劳役地租。
14-15世纪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庄园已不能适应,庄园经济逐渐瓦解。
第四章法兰西的封建时代
一、9-11世纪的法国
2、法兰西的封建等级制度
王-公、伯(侯)、大主教、大修道院院长长,子、男、骑士。
封主与封臣的关系依次隶从,有受封礼,上下级是直接的。
农民中有自由农民还有农奴
3、早期的政治制度
宰相辅佐王处理国事。
贵族大会“库里亚”。
城市实施自治(北方为市长,南方为执政官,还有行会)。
封建贵族对王权或多或少有些限制,对城市也有一定的控制。
二、12-15世纪的法国(等级封建时代)
2、腓力四世时等级封建制度形成
1302年的三级会议(高级教士、世俗贵族、富裕市民和自耕农)
法国中世纪的等级代表会议。
参加者有教士(第一等级)、贵族(第二等级)和市民(第三等级)三个等级的代表。
1302年腓力四世召开第一次三级会议。
英法百年战争时期,为了抵抗外敌,三级会议有权监督政府。
16~17世纪初,专制王权加强,三级会议的权力被削弱。
第五章中世纪的德意志和意大利
二、意大利在中世纪的政体
1、四分五裂的意大利
根据凡尔登和约罗退尔尔仍承袭帝号,并分得意大利中部和北部以及莱茵河和阿尔卑斯山以西,埃斯科(斯海尔德)河、默兹河、索恩河和罗讷河以东地区,称中法兰克王国;即大致为今天的意大利。
罗马等意大利北部城市是教皇国或者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
境内有西西里王国,撒丁王国,还有独立的城市。
还受到德意志、阿拉伯、法国、奥地利、西班牙等国的侵略。
2、城市兴起和城市共和国
11—15世纪意大利城市发展很快,城市还开展了反对封建主的斗争。
早在十一世纪的最后几十年中,意大利的城市共和国就开始发展出独特的政治制度。
从那时起,意大利北部一些市镇已经自行任命它们自己的“执政官”,并赋予其最高的司法权力。
而不顾教皇的权威和帝国的宗主权。
据记载,这种变化最早发生在l085年的比萨。
到十三世纪中期,伦巴底和托斯坎那的许多重要市镇已经获得了独立的城市共和国的地位,它们拥有成文宪法以保护选举的和自治的政府。
后来特别是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等。
热那亚、威尼斯、佛罗伦萨
因为中国古代城市市民与欧洲中世纪的城市市民的区别在于更具依附性,而且中国文化传统中最明显的特征是群体意识,这一意识是由儒家思想所决定的(众所周知,儒家思想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就确定了它是统治者们的主导统治思想)。
再者中国也并没有自治城市形成的必要条件(至少在那时),比如:
农业生产力的提高,生产技术的复杂化,手工业的专业化程度的逐渐提高,使得更多的行业脱离了乡村,集中到城市,这刺激了商业和贸易的繁荣。
进而工商业的发展造就了一个新的市民阶级,他们摆脱了对土地的依赖,固定于土地上的人生依附关系也随之消失。
城市居民的人身自由权开始提出来。
争取人身自由开始成为城市斗争的主要内容。
许多已形成的城市通过举行起义,成立公社,谈判妥协。
开始实行城市自治。
特别是中国古代城市一般是国都或郡县后来的府县所在地,政治倾向明确。
第六章中世纪的英国
一、15世纪以前的英吉利王国
1、早期的央格鲁-萨克森人的社会
5世纪时央格-鲁萨克森人开始向不列颠入侵,并形成“七国时代”,9世纪建立统一的英吉利王国,5世纪以来央格鲁-萨克森逐步从氏族—农村公社(马尔克)--国家过渡。
829年统一。
2、从诺曼底王朝到金雀花王朝
(2)亨利二世改革
1154年进入金雀花王朝,亨利二世改革主要体现在司法上,如对法院的分类、巡回法庭制和陪审团制,还有“先例”判案等。
(3)大宪章与国会
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
习称《大宪章》。
1215年6月15日,英国贵族胁迫约翰王在兰尼米德草原签署的文件。
文件共63条,用拉丁文写成。
多数条款维护贵族和教士的权利,对王权有所限制。
自由大宪章乃英国宪政之母,而英国宪政乃世界宪政之母。
反映王权与贵族权、王权与基督教神权之间既依赖又排斥、既对抗又妥协的关系支撑起英国的“有限王权”封建制;正是在集权与封建、自由与专制、法治与人治的抗衡与妥协中,才孕育出了一种以自由为动力、以分权为基础、以民主为形式、以法治为保障的新型政治形态。
大宪章的发展历程昭示了缔造现代社会制度的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以自由保障自由的原则。
二是以分权保障自由的原则。
三是以法治保障自由原则。
牛津条例:
英国限制王权的决议。
1258年,英国大贵族在牛津开会,通过了进一步限制王权的决议,即《牛津条例》,当时在位的英王亨利三世逼迫接受了条例。
条例规定:
由15名大贵族组成委员会,实际掌握国家政权。
同时,由实际掌握政权的贵族和另外选出来的12名贵族组成国会,每年开会3次,讨论重大国事。
由此进一步限制了王权,初步提出了组成国会管理国家的思想
第七章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及其演变
世界上最早的君主立宪制国家是英国。
1640年英国爆发资产阶级革命,处死国王查理一世,建立共和国,实行一院制议会,后来出现克伦威尔的独裁,接着斯图亚特王朝复辟,资产阶级与新贵族于1688年进行“光荣革命”,确立君主立宪的政体,分别发布《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等文献。
《权利法案》(theBillofRights),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ActDeclaringtheRightsandLibertiesoftheSubjectandSettlingtheSuccessionoftheCrown),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奠定了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理论和法律基础,确立了议会高于王权的原则,具有宪法的性质,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开始在英国建立,为英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扫清了道路。
该法案“十三条”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一、限制国王的权力,约束英王的实际统治权,如第1、2、4、6条;二、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等,如第8、9、13条。
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三、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逐步完善
1、英国议会的改革
议会主权时代的议会:
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在实现政治解放的过程中,根据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理论家、法学家们的设计逐步把议会推向国家权力的中心,这就是所谓“议会主权”理论。
议会立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议会有权监督执行权的行使。
从1832年到1867年被称为英国议会制度的“黄金时代”。
还有了政党政治,现代政党政治的完善有利于议会的立法权对以国王为代表的行政权的最后胜利。
此后,资产阶级通过控制政党,政党控制议会,议会控制内阁这样一个政治程序的逻辑实现自己的意志。
下层阶级的普选权逐步得以实施如19世纪30年代的宪章运动
行政集权时代的议会:
20世纪以来的变化第一,议会权力的重心从上院向下院位移 第二,宪政体制的重心从议会向行政位移。
行政集权时代的英国议会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政治机构,相反,它在提供人民主权向政府治权的合法性转换、内阁政府的立法和政策的权威性认定、提供政党合法活动的一种体制框架、作为公民向政府“诉苦”(陈述民情)的必要场所等方面仍然具有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更何况议会在法律上至今依然保留了“议会主权”的形式地位。
2、责任内阁的发展3、文官制度和司法制度4、英国的政党政治
两党制:
起初是保守党和自由党,后来自由党地位下滑,工党上升为执政党之一。
四、英国的地方机构
1888年“地方自治法”。
有地方议会和地方政府。
辉格党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主张限制主权,提高议会权力;托利党代表地主贵族利益,维护君主特权。
以热心于自由贸易的工厂主为核心,在原辉格党的基础上组成自由党。
以土地贵族为核心,在原托利党的基础上组成保守党。
19世纪中叶政党政治发展起来, 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和工人队伍的不断壮大,工党崛起。
从1924年开始,工党取代自由党,与保守党轮流执政。
第八章美国政体
一、北美独立战争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
2、北美独立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
原为印第安人聚居地。
15世纪末,西班牙、荷兰、法国、英国等开始向北美移民。
英国后来居上,到1773年,英国已建立了13个殖民地。
分皇家殖民地、业主殖民地、自治殖民地。
18世纪以来北美经济发展较快,北部主要是资本主义工商业,中部属于半封建的农业,南部是黑人奴隶制的种植园经济。
1775年爆发了北美人民反对英国殖民者的独立战争。
1776年7月4日在费城召开了第二次大陆会议,组成“大陆军”,由乔治·华盛顿任总司令,通过了《独立宣言》,正式宣布建立美利坚合众国。
1783年独立战争结束,1777年《邦联条例》,1787年制定联邦宪法,1788年乔治·华盛顿当选为第一任总统。
美国独立战争是世界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殖民地争取民族独立的战争,它的胜利,给大英帝国的殖民体系打开了一个缺口,为殖民地民族解放战争树立了范例。
《美国独立宣言》(UnitedStatesDeclarationofIndependence),为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
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陆会议于费城批准,当日兹后成为美国独立纪念日。
宣言之原件由大陆会议出席代表共同签署,并永久展示于美国华盛顿特区之国家档案馆此宣言为美国最重要的立国文书之一。
《独立宣言》的中心思想是宣布美国独立,它深刻地阐述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原则。
第一平等学说。
第二天赋人权学说第三主权在民学说。
第四人民革命权利学说。
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
二、1787年宪法
1、1787年联邦宪法出台的必然性
2、1787年联邦宪法的订立及其原则
称美国联邦宪法或美国宪法(U.S.Constitution)。
它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1787年5月,美国各州(当时为13个)代表在费城(Philadelphia)召开制宪会议,同年9月15日制宪会议通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789年3月4日,该宪法正式生效。
后又附加了27条宪法修正案。
基本原则
最重要的:
宪法至上(美国宪法以及国会通过的法律的效力高于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
)
人民主权、代议制政府、分权与制衡(美国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
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这三部分权力相互之间保持独立。
)、法治。
三、美国的政治状况
1、美国的政党政治
在美国实施两党轮流执政即民主党(驴)和共和党(象)
2、美国大选
大选即选举总统。
全国选民投票日也叫总统大选日。
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美国大选的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周二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
共和党(RepublicanParty,oftheUnitedStates)是美国轮流执政的两大政党之一。
共和党的前身为1792年成立的民主共和党。
1825年,民主共和党发生分裂,其中一派组成国民共和党,1834年改称辉格党。
1854年7月,辉格党与北部民主党和其他反对奴隶制的派别联合组建共和党。
所有美国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
真正的总统选举是在12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举行。
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被推选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
获270张选票以上的候选人将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职。
就职典礼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后一道程序,只有到当选总统于次年1月20日手抚《圣经》,宣誓就职时,美国的总统选举才告结束。
民主党(DemocraticParty)是美国当代的两大主要政党之一,另一个是共和党。
虽然“民主党”这个名称是在安德鲁·杰克逊(1829-1837)总统任期间所采用的,但它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至托玛斯·杰弗逊于1792年创立的民主-共和党,使它成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政党。
自从威廉·詹宁斯·布莱恩在1896年掌控民主党以来,民主党在经济议题上的立场开始比共和党更为左倾。
自从1932年以来,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将他所提出的新政称为“自由主义”,成为了之后民主党的主要政策走向。
加拿大宪政
二、加拿大宪政进程及特征
1、从英属殖民地到加拿大联邦
十七世纪加拿大是法国的殖民地,总督是法王的代表是殖民地的首脑,主教负责殖民地宗教事务,省长掌管地方。
18世纪英法爆发七年战争,巴黎和约使英国成为该地的宗主国。
1763年10月《王室公告》为第一个重要的宪法性的文件。
1774年《魁北克法案》
七年战争(1756年-1763年)又称英法七年战争,主要以英法为代表的列强为争夺殖民地和霸权而进行的一场大规模战争战场遍及欧洲大陆、地中海、北美、古巴、印度和菲律宾等地。
英国是在七年战争中最大的赢家,法国在《巴黎和约》中被迫将整个加拿大割让给英国,这次战争亦使路易十五失去了人民的支持。
并且在他死后成为了法国的最不得人心的国王之一。
1763年10月7日,英政府颁布《王室公告》,这是英属北美第一部重要的宪法性文件。
《王室公告》(RoyalProclamation)将英属加拿大划分为魁北克、新斯科舍、纽芬兰和鲁帕特兰四个部分;规定了在新殖民地建立英国式的议会制度、司法制度;废除法国民法典而代之英国普通法;鼓励英国人向殖民地移民,允许信仰天主教同时大力推行英国国教。
该公告使英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在加拿大得到了推行,但遭到了魁北克法裔居民的反抗,王室公告不得不由王室撤回,并着手立法,修改王室公告的诺言,177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魁北克法案》(QuebecAct,1774),该法案主要内容有:
建立了立法会议;恢复法国法在魁北克地区的适用;重新划定了疆界;保留了法国的文化传统。
《1791年宪法法案》以英裔和法裔居民划分出上下加拿大省,加拿大总督德拉姆到任后,主张合并两省以减少殖民动乱,议会采取了他的意见,颁布了《联盟法案》于1841年将两省合并,名为加拿大,之后加拿大建立了责任政府,取得了有限的自治权。
英国和法国对加拿大长达两个半世纪之久的殖民统治无疑对加拿大产生了深远影响,当然也体现在加拿大的宪法之中。
英国的法律制度对加拿大的宪法、法律影响最为深远,英国宪法中的许多观念和原则都体现在加拿大宪法之中,例如:
公平和自由的观念,责任内阁制,法治主义等原则。
在加拿大的十个省中,就有九个省的法律制度起源于英国的普通法,属于英美法系,只有魁北克是个例外,它的司法制度来自法国,属于大陆法系。
1867年《不列颠北美法案》该宪法法案确立了加拿大的宪政制度,并且一直沿用至今,是加拿大成文宪法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该宪法法案是由加拿大的联邦之父们经过三次与英国召开的联合会议、协商和妥协而形成的,主要内容包括:
由各省组成联邦;建立邦议会和省议会;规定邦议会和省议会的立法权;最高行政权属于英王,由总督代行职权等等。
法案生效后,魁北克、安大略、新斯科舍、新不伦克四个省共同组成了统一的联邦制国家,作为“自治领”受英王管辖。
虽然该宪法法案授予了加拿大政府很多权力,但制宪权和修宪权始终掌握在英国的手中,加拿大依旧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但加拿大人民仍然向自由与和平努力迈进着。
1931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威斯敏斯特法》,该法使自治领可以在其边界内改变帝国的法律,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充分行使权力,但是英过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依旧是加拿大最高上诉法院,加拿大还是一个主权不完整的国家,直到1949年加拿大的司法才获得完整的独立。
修宪权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掌握在英国的议会手中。
1980年加拿大总理重新上台执政,经过三次召开宪法会议,达成了收回并修改宪法的协议,1981年加拿大两院正式通过了经修改后的宪法决议案并将其提交英国议会,英国议会于1982年3月9日正式批准了加拿大议会提交的《1982年宪法法案》,同年4月17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赴渥太华正式签署了该法案。
《1982年宪法法案》的签署正式宣告了加拿大殖民时代的结束,从此加拿大获得了全面的完整的主权,这和加拿大的人民和加拿大的联邦之父们争取自由、和平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该法案实施后增加了有关加拿大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宪法性规定《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增加了有关宪法修改程序的规定;将1867年《不列颠北美法案》正式命名为1867年宪法,1867年宪法上关于加拿大联邦制度的基本原则、国体、政体等规定将继续沿用。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局限,导致了加拿大宪法还存在着很多瑕疵,例如:
一直延续到今天的魁北克问题等等,因此为完善宪法,加拿大的政府和宪政家们正不断作出努力。
英国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它主要包括下例宪法性法律文件:
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1832年的《选举改革法》、1911年的《议会法》、1918年的《人民代表法》等 美国是成文宪法的典型,美国宪法包括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及其26条修正案。
而加拿大宪法既包括成文宪法又包括不成文宪法,比较复杂。
2、加拿大宪政制度的主要特征
(1)保留较多英国制度的传统,也受美法的影响。
加拿大属于英联邦的成员国,女王在名义上是其元首。
(2)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兼而有之。
(3)主张非暴力的社会改良与进步。
在大英帝国和英联邦内部,通过和平的手段,采用妥协、协商等方式逐步地赢得独立和获得国家主权的,因此它的指导思想必然是妥协的,换句话说,加拿大宪法是加拿大人民和英国殖民者妥协的产物,时间较长,
(4)加拿大宪法的不完善。
第九章法国近现代政体
一、大革命至拿破仑帝国时期
1、大革命几个阶段的政权
17897月14日,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为标志。
(1)立法会议与制宪会议统治(斐扬派)
《人权宣言》还颁布法令废除贵族制度,取消行会制度,没收并拍卖教会财产,取消一些苛捐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