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基本常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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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基本常识
无偿献血基本常识
公民献血应遵守哪些规定
(1)要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不谎报、不隐瞒继往病史。
(2)一次献血一般为200毫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3)献血查体合格后,要按规定时间参加献血,以免影响医院用血计划。
献血者体检标准
(1)年龄:
18~55周岁。
(2)体重:
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千帕(90~140/60~90毫米汞柱),脉压差>=4千帕(>=30毫米汞柱)。
(4)脉搏:
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
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
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献血者体检及化验有效期为2周。
献血者血液检验标准
(1)血型:
ABO血型(正反定型法)。
Rho(D)血型,在有条件地区以及Rh阴性率高的地区做测定。
(2)血比重筛选:
硫酸铜法,男≥1.052,女≥1.050。
或者用比重法。
(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酮体粉法,阴性;或者赖氏法,<25单位。
(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
酶标法,阴性(快速诊断法仅限于非固定采血点的初检使用)。
(5)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
酶标法,阴性。
(6)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
酶标法,阴性。
(7)梅毒试验:
RPR法或TRUST法,阴性。
(8)复检上述1、3:
4、5、6、7项。
(9)甲型肝炎临床治愈一年后连续三次每次间隔一个月化验正常,可参加献血(以临床化验报告为准)。
(10)疟疾高发地区检测疟疾原虫。
哪些人不能献血
(1)性病、麻风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寻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寻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切除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疾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肤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9)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哪些人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月者。
(7)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免疫接种后献血的规定
(1)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免疫者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可献血;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2)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4周后方可献血。
(3)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胖炎疫苗免疫接种不需推迟献血。
献血时的程序
(1)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填写体检表。
(2)量体重、测血压,并由医师进行物理检查。
(3)抽少量血样进行化验检查。
(4)到休息厅等候体检结果。
(5)体检合格者,刷洗好双臂。
手臂不清洁易造成采血穿刺部位感染和血液污染。
(6)交验体检合格登记表及采血标签,进行采血,采血穿刺前要握紧拳头,当采血针进入静脉后,拳头做放松、握紧动作,直到采血完毕。
(7)采血完毕,按住止血棉球至少5分钟,请不要捻动棉球。
以防皮下血肿。
(8)献血后到休息室休息,领取无偿献血证和纪念章。
献血前的注意事项
应学习献血知识,了解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
献血前两餐不吃油腻食物、不饮酒、不大量喝水,但也不要空腹,可吃馒头蔬菜等清淡食物;且最好洗一次澡或洗净双臂。
献血反应的预防和处理
献血反应是献血者的生理、心理,采血环境以及采血护士、巡视医生的工作态度和操作技术等各种因素引起的以血容量急剧下降及植物神经功能障碍为特征的综合征。
可分为———
(1)轻度:
献血时或献血后出现面色苍白、头晕目眩。
(2)中度:
除轻型症状外,尚有胸闷、恶心、呕吐、皮肤湿冷、心悸等。
(3)重度:
除上述症状外,还有明显的脑缺血症状,晕厥、抽搐、失去知觉、持续性低血压、心动过缓等。
对轻度或中度的一般卧床休息一会儿或饮用些糖水即可;对重度者,应中止献血,使其平卧,针刺或掐人中,密切观察血压、脉博、心率、体温的变化,必要时可静脉输注葡萄精液及用镇静剂,很快会恢复正常,不会留下后遗症。
献血后如何止血
拔针后应伸直前臂,或前臂伸直后稍稍上抬,用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按压针眼处及上方5分钟止血。
不要屈肘止血,因为屈肘会给手背静脉网回流心脏的血液增加一定的阻力,使血液回流受阻,从血管的针眼处溢出,而出现皮下瘀血;也不要捻动棉球,那样会使血管上的针眼刚粘合住又被揉开。
献血后注意事项
献血当天应适当休息,在2-3天内不要做强烈运动,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1~2夭内不要沾水,保持针眼处清洁,以防感染。
另外可适当补充点营养,吃些蛋、奶、瘦肉、豆制品、蔬菜等食物,但不要暴饮暴食。
献血注意事项
献血前的注意事项?
应学习献血知识,了解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
1.献血前应尽可能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
2.在献血前应当吃些清淡的食物,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空腹献血。
3.献血前还应把手臂特别是肘部洗干净。
献血前为什么不能大量饮水?
因为大量饮水会稀释血液,降低血液质量,从而影响病人治疗。
有什么手续吗?
填表---个人资料及健康情况问卷
登记---录入电脑,便于用血报销时核查
体检---量血压、称体重、听心肺等
验血---血色素、血型、乙型肝炎表面折、抗原等
领饮品、喝水
献血---约10分钟
休息---用棉球压住针眼处10分钟后,贴止血胶布
领献血证-用血报销时的凭据。
献血者体检及化验多少天内有效?
献血者体检及化验有效期为2周。
之后怎么保养身体?
献血后的营养补充一般以增加造血所必需的各种营养物质为宜。
造血的原料主要包括:
蛋白质、铁、叶酸和维生素B12等。
含有优质蛋白质 较多的食物有:
奶类、瘦肉、蛋类、豆制品等。
含有铁 较多的食物有:
动物肝脏、海蜇、虾、芝麻、海带、黑木耳、紫菜、香菇、豌豆、大枣、桂园等。
另外,炒菜时可选用铁锅。
含有叶酸 较多的食物有:
猪肝、肾、牛肉等。
含有维生素B12 较多的食物有:
动物肝脏、猪或羊肾、腐乳等。
总之,献血后不必特别地去吃些什么,只要吃得科学合理、有营养价值、可口、舒服、适量,就能在短时间里,恢复失去的那部分血液。
献血后如何活动或运动?
献血后当天不要参加剧烈运动或通宵娱乐活动。
献血有害健康吗
血液是一种流体组织,在心脏推动下循环流动于心血管系统中,它是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体重的7-8%,一个50千克体重的人,其血液总量约为3000-4000毫升,正常情况下,这些血液只有80%在血管内运行,其他20%的血液储存在肝、脾以备人体急需。
一个正常人一次献血或外伤性出血300-400亳升,对人体健康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机体血容量的减少会刺激红骨髓造血功能,输血后营养适当的话,两到三天血液中的水分即可得到补充。
一个月内,铁、蛋白质、维生素、叶酸等也可逐渐恢复,其核心的组成部分血红蛋白也可于两到三个月后回复到献血前数量,所以,一个健康人每次输血不超过400ML是不会影响健康的。
公民献血应遵守的规定是什么?
(1)要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不谎报、不隐瞒继往病史。
(2)一次献血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3)献血查体合格后,要按规定时间参加献血,以免影响医院用血计划。
哪些人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月者。
(7)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哪些人不能献血?
(1)性病、麻风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寻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寻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切除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疾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肤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9)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献血者体检标准有哪些?
(1)年龄:
18~55周岁。
(2)体重:
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千帕(90~140/60~90毫米汞柱),脉压差>=4千帕(>=30毫米汞柱)。
(4)脉搏:
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
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
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什么是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是指为了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己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向采血单位和献血者单位领取任何报酬的行为。
无偿献血是终身的荣誉,无偿献血者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爱戴。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
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使病员解除病痛甚至抢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公民献血给予经济上的补偿,会使崇高奉献的光彩行为蒙上商品交易的阴影。
近半年世纪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红十字会一直向世界各国呼吁"医疗用血采用无偿献血"的原则。
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都实行了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是保证医疗安全用血的必由之路。
只有以人道主义无私奉献而不是以经济报酬为目的无偿献血,才能从根本上清除有偿供血带来的各种弊病;血液质量才能得到保证;才能保护受血者的安全;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