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554434 上传时间:2023-06-15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docx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模版

沙头角派出所办公楼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专项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深圳市工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二0一三年六月三日

一、概述:

工程名称:

沙头角派出所办公楼

工程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深沙路

建设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

设计单位:

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深圳市工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盐田沙头角派出所办公楼工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深沙路,为一栋地上六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室为设备用房及架空层车库,总用地面积1202.78㎡,建筑总面积:

4741.67㎡,建筑高度为23.90m,地上6层办公楼组成,地上建筑面积为3444.89㎡;地下室底板厚为40cm,底板面标高-8.1m,建筑面积为678.50㎡,高度-4.5m,架空层建筑面积为618.28㎡,高度-3.6,首层层高为4.22m,二层至六层层高均为3.6m。

±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3.400m。

本专项施工方案属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内容应遵循下列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程: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JGJ46-88

JGJ59-99

以及当地政府有关管理规定和行业准则。

二、临时用电施工部署:

根据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的要求和用电情况,以及现场施工条件和建设方所能提供的供电能力,施工临时供电系统布署如下:

1、按照建设方提供的100KVA作为现场临时供电系统的电源,在用电高峰阶段投入柴油发电机组做为补充。

2、在现场负荷中心处分设三个一级总配电箱Z1-Z3其与箱式变电站间采用直埋电缆连接。

3、根据现场施工分区划分为3个分区,在每个分区设一个至几个二级配电箱。

其与一级总配电箱间采用直埋电缆连接。

4、接驳用电设备开关箱,其与二级配电箱采用电缆连接,实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供电,供电线路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法。

5、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用电设备开关箱共同组成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6、各总配电箱和分区配电箱的位置参考平面图,其结线方式参考系统图。

三、负荷计算:

1、主要施工机械用电及照明用电统计见附表1。

2、负荷计算(估算法)

根据动力用电一般简易计算,1KW约需2.6A电流,由于各个施工阶段使用的设备不同和现场电气设备一般不同时使用,故按需用系数Kx=0.5计算,则

100×2.6×0.5=130(A)

四、导线选择: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电流计算得出:

(1)、主干线:

箱式变电站至Z1总配电箱采用YJV2(4×50+1×25)交联聚乙烯铠装电缆直埋敷设;

箱式变电站至Z2总配电箱采用YJV1(4×240+1×120)交联聚乙烯铠装电缆直埋敷设;

箱式变电站至Z3总配电箱采用YJV1(4×90+1×50)和1(4×50+1×25)两根交联聚乙烯铠装电缆并联直埋敷设。

(2)、分支干线:

各总配电箱至分配电箱采用YJV1(4×50+1×25)关联电缆直埋敷设。

(3)、设备用电及照明用电线路按用电量进行选用,导线选用橡皮多芯电缆线及BVV架空敷设。

(4)、相色设置:

A相:

黄色

B相:

绿色

C相:

红色

工作零线:

蓝色

保护线:

黄绿双色

五、开关设备选用:

施工现场的开关设备主要由各种开关电器组合而成的配电箱、开关箱等,并成为整个临时用电系统的枢纽。

为了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在技术上采取合理的组成结构形式,并与施工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相适应,在保护方面采用TN-S系统。

1、总配电箱若没有设置一级漏电保护器,则分配电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此时,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位置可用熔断器或具有短路和过载保护功能的自动开关代替,而分配电箱中熔断位置应用漏电保护器(具有开关、短路和过载保护功能)取代。

2、工地用电设备的控制箱根据设备要求进行开关电器的结构组合。

六、安全用电技术防护措施及防火要求:

1、配电室应设在无灰尘、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总配电箱电源端应作重复接地线。

配电室门必须外开且用全封钢板门。

如条件限制不设配电室则应在总配电箱门上有明显标识。

2、专用保护零线应由配电室总开关的工作零线经接地引出,引出后,不准再与工作零线相接。

每一支路PE线应作不少于三处重复接地(分始端、中间、末尾端)。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已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外壳接上PE线后,可视零线不得装设任何有阻隔作用的开关、融断器等装置,保护零线应单独完整敷设,不作它用。

3、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4欧姆的电气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

在总电箱体引下接地不少于两根,每一重复接地装置采用一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4、施工现场内周边建筑物的井架等机械设备则应保证与建筑物基础防雷接地系统作电气连接或独立设置导流地极,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40~60㎝;材料应采用焊接并与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作电气连接。

5、为保证导线的电气安全和供电质量,导线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线路末端电压偏移值应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6、架空线路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等非专用电杆上。

电杆可采用标准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电杆埋地深度为杆长的1/10加0.6m,但在松软土中应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固定,终端杆和转角杆应加装拉线或斜撑。

拉线宜用镀锌铁绞线,拉线与电杆夹角应在45~60度。

7、架空线路的横担可用铁横担或木横担,铁横担截面和长度必须按规范选用。

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规定:

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架设架空线路时线杆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米;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导线的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

架空线路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8、埋地电缆的敷设深度不小于0.6米,并应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的保护层。

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米高至地下0.2米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专用接线盒内,接线盒内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

架空电缆应用绝缘子固定在墙壁上或电杆上,绑扎电缆须用绝缘线(带),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架空电缆的档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架空电缆的最大弧垂点距地不得小于2.5米。

进入在建工程的临时电缆路宜采用埋地引入,如架空引入其垂直敷设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以每层高度不小于一处为限。

电缆水平敷设时,宜沿墙线门口固定,其最大弧垂点距地不得小于1.8米,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用绝缘物包扎,不得承受张力,禁止沿地面明设。

9、室内配线应采用瓷(塑料)夹敷设,采用金属管敷设时管口应密封,并应对金属管作保护接零。

10、配电系统应设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际分级配电。

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分路设置。

开关箱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较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工作的空间。

通道不得停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装设应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应装设在固定支架上;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平距离大于1.3米,小1.5米;移动式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米,小于1.5米;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气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注意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区分;箱内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份。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气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箱体必须防水防尘。

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总配电箱应装设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及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

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分路开关的额定值相适应。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总开关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电气的额定值,整定值相适应。

每台用电设备应用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一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有条件的应将二级配电箱内合用的开关箱分离开来,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漏电保护开关的选用应符合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使用和安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2、供电安全防护措施:

对于架空配电网,为防止电压的危害,将避雷的接地引下线接在一个接地装置上;架空线路和绝缘强度(相间绝缘和对地绝缘)要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架空线路的机械强度要足够大,不但要能负担得起本身的重量和拉力,还要能经受得往恶劣自然环境的考验。

线的连接不能采用焊接法,焊接过的导线相当于被退火,从面机械强度降低,容易断线。

穿线管或木槽内的导线不允许有接头,因为接头处常接触不良,从面温升过高,易出危险,也不便进行导线的故障检查。

巡视的内容有:

电杆是否松动、歪斜、下沉;导线弧垂、线路与建筑物的距离是否合适;导线接头处是否过热,导线是否有撕股、松股现象;横杆是否歪斜,绝缘子是否破坏有无污闪现象,接地线避雷器是否完好。

13、现场照明保护措施:

照明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和熔断器等短路保护电器,每个路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螺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相线应与螺口灯头的中心触头相连接,零线与螺口相连接,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潮湿环境或密闭容器内其安全电压为12V),灯体与手柄绝缘良好,坚固、耐热耐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无灯头开关,灯泡外面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安装低于2.4米的而不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地。

14、特殊照明技术措施:

需要夜间照明施工的现场,必须于作业面和通道设置用于疏散人员或安全通行的事故照明;事故照明电源可接在与正常照明分开的线路上,并且不得与正常照明共用一个总开关;事故照明要有自备快速启动发电机及蓄电池组,作为紧急接续供电源;灯具宜选用能够瞬时启动的白炽灯;现场值班场所应设置值班照明,值班照明可利用正常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份或利用事故照明的一部份或全部;现场需要警卫的区域应根据警戒任务设置警卫照明;警卫照明的电源可与值班照明相同;对于夜间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的在建工程,高大机械设备或开挖的坑道、沟道等处应设置障碍照明;障碍照明的电源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须自备快速启动电源,照明灯具应为红色信号灯。

15、使用与维护: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箱内并作出分路标记,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所有开关箱、配电箱每日必须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持证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

应将动力配电箱断电上锁。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专业电工操作规定要求。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设备。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不得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腐蚀介质接触。

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配备砂箱、干粉灭火器等绝缘灭火材料。

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机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电线架应有瓷瓶或瓷管与其它物体隔离,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

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作保护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

或停机能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如必须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时如超出安全防护距离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线路布置时,进入施工现场的主干线应尽量少,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的电杆下部宜设分配电箱,以减少上杆作业。

八、触电急救:

在保护措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

此时应采取急救措施,最首要的急救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有二种:

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另一种方法是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从触电者身上拔离,或者将触电者拔离电源。

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触摸触电者。

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

触电者脱离电源以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果是一度昏迷,但尚未失去知觉,则应使伤员在空气清新、流通的地方静卧休息;如果是肺部暂时停止呼吸,心脏暂停止跳动,或者肺部虽有呼吸,但是呼吸比较困难,这时必须毫不迟疑地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进行抢救。

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的方法如下:

1、人工呼吸法:

将触电伤员身体伸直并仰卧在空气清晰、流通地地方,解开衣服、裤带,再使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致阻塞气道,接着救护者用一只手捏紧伤鼻孔,用另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掰开伤员嘴巴,取出伤员嘴里的杂物(如脱落的假牙等)。

然后救护者紧贴着伤员的口吹气约2秒钟,使伤员胸部扩张,接着放松口鼻,使其胸部自然地缩回呼气约3秒钟。

这样吹气和放松应连续不断地进行下去。

如果掰不开嘴巴,可以捏紧伤员的嘴巴,紧贴着伤员的鼻孔吹气和放松。

在人工呼吸法进行中,若伤员表现出有好转象征时(如眼内闪动和嘴唇微动),应停止人工呼吸数秒钟,让其自行呼吸;若伤员还不能完成恢复自行呼吸,必须再进行人工呼吸,直至医生到场为止。

人工呼吸法应坚持长时间进行下去,在没有呈现出明显的死亡症状前,切勿轻易放弃,死亡症状应由医生来判断。

2、心脏按摩法:

将触电伤员身体伸直平放在木板上,头部稍低。

救护者应站在伤员的一侧,将一只手的掌根放在胸部下端,另一只手迭于其上。

靠救护者上身的重量向胸骨下端适当用力加压,使其陷下30㎜左右,随即放松,让胸部自行弹起,这样有节奏地压挤和放松,每分钟约60~80次。

若伤员肤色恢复,瞳孔缩小,颈动脉搏动可以扪到,自发性呼吸恢复,则说明急救奏效。

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法可以同进行。

在无特殊医疗措施的情况下,抢救伤员严禁注射强心剂药物。

附表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量统计表

工程名称:

沙头角派出所办公楼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功率

(KW)

数量

用电量

(KW)

备注

1

静压桩机

65

1台

65

合计用电量

65

附表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量统计表

工程名称:

沙头角派出所办公楼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功率

(KW)

数量

用电量

(KW)

备注

1

钢筋弯曲机

3.0

1台

6

2

钢筋切割机

2.2

1台

4.4

3

交流电焊机

8.0

1台

8

4

平板振动器

1.5

3台

4.5

5

振动棒

1.1

4台

4.4

6

圆盘锯

2.2

2台

4.4

7

钨丝灯

1.0

10支

10

8

镝灯

3.5

2支

7

9

施工照明

10

10

合计用电量

58.7

备注:

由于施工现场情况特殊,本工程采取先压桩后开挖形式,前期先对采取桩基础施工,施工电压为65KW,(详细详见附表1)。

待桩基础施工完成后才进行土方开挖,开挖完成后才进行主体施工,电压合计58.7KW(详细详见附表2)

 

深圳市工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6月3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批量上传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