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评审制度梁波修改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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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职称系列(员级、初级、中级、高级、资深)
8个职称系列(员级、见习/助理级、专业级、项目级、副主任级、主任级、高级、资深级)
为员工提供更多晋升机会,激励员工
2、职务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
职务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
吕佳鹏吴永俊魏家华沈奕王宽黄小春员工所属部门经理
根据现有组织结构进行确定
3、评审条件
a增加培训时间、纪律、工作失误等对评审资格的制约。
b细化条件,加强业绩考评结果的影响。
4、评审内容
a将论文加分改为附加参考评分
b限制资历分
c增加奖励分
d增加资格证书分
5、修改业绩评分表
以KPI、态度综合得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员工拥有持续发展的职业生涯晋升通道,并获得与其职责、能力相匹配的待遇,特制定本职务评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管理人员。
但不含:
(1)试用期内的员工;
(2)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的员工;
(3)管理职务的评审;
(4)临时合约员工;
(5)固定工资制的员工。
第三条在职务评审中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全面合理地对申报人的业绩、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坚持标准,宽严适度,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第四条职务系列及级别
按照公司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分技术、财务、行政事务、营销等四个职务系列,各职务系列均包括员级、见习/助理级、专业级、项目级、副主任、主任级、高级和资深级等八个级别。
第五条职务评审组织领导
5.1职务评审由公司职务薪酬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人力资源室负责处理评审的日常工作,评审组负责各职务级别的评审工作。
5.2职务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
吕佳鹏、吴永俊、魏家华、沈奕、王宽、黄小春及员工所属部门经理。
5.3评审组分为专业技术类(制造、品质、开发、设计)和经济类(市场、财务、计划采购、人事行政)两个组,各组下设初级(员级、见习/助理级)、中级(专业级、项目级、副主任级和主任级)和高级(高级和资深级)三个评审小组。
5.4初级评审小组由6~8人组成,其中至少2名室主任,其他成员需具有专业级以上职务;
中级评审小组由8~10人组成,其中至少2名部门经理和2名室主任,其他成员需具有副主任级以上职务;
高级评审组由8~10人组成,其中至少1名副总经理和2名部门经理,其他成员需具有高级以上职务,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与评审。
第六条职务晋升比例。
各级职务晋升比例实行动态管理,以公司年度经营预算为基础,核定本年度
公司工资总额,在工资总额范围内根据申报人数确定各级职务晋升比例。
第七条员工自身的综合素质、工作表现及业绩的优劣决定其职务的升降。
同时,在同一职务级别内允许有不同的档次。
(本制度中无降职内容)
第八条在本制度中,“×
×
”以上(以下)均包括“×
”。
第九条每年七月份为职务评审申报、评定时间。
第二章职务评审申报
第十条申报条件
10.1学历条件
10.1.1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合格学历,划分为六类:
(1)A类:
博士、双硕士学位;
(2)B类:
统招全日制硕士(有学位和学历证);
(3)C类:
非统招硕士(只有学位证)、硕士进修结业、双学位全日制本科;
(4)D类:
全日制本科、双学位非全日制本科;
(5)E类:
非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6)F类:
非全日制专科、高考类中专。
10.1.2国外机构开展的得到我国政府承认的培训证书、结业证和成绩单,按国家认可的等同学历划入相应等级。
10.2各级职务申报条件
10.2.1各职务级别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条件。
申报职
务级别
正常申报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
破格申报条件
工作年限
绩效考评积分
员级
E类工作满一年的;
或F类工作满二年的。
≥15分
F类工作满一年且绩效考评积分≥27分。
见习
/助理级
D类实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
或E类任员级满两年的;
或F类任员级满三年的。
≥18分
(1)E类任员级满一年且绩效考评积分≥30分;
(2)F类任员级连续二年,或满一年且绩效考评积分≥30分。
专业级
C类实习期满并通过述职考评者;
或D类任见习/助理级满一年的;
或E类以下任见习/助理级满二年的。
≥24分
E类以下任见习/助理级满一年且绩效考评积分≥36分。
项目级
B类实习期满并通过述职考评的;
或C类任专业级满一年的;
或D类任专业级满二年的;
或E类以下任专业级满三年的。
(1)D类任专业级满一年且绩效考评积分≥36分;
(2)E类以下任专业级连续二年,或满一年且绩效考评积分≥36分。
副主任级
A类实习期满并通过述职考评者;
或B类和C类任项目级满一年的;
或D类以下任项目级满二年的。
≥30分
D类以下任项目级满一年且绩效考评积分≥42分
主任级
C类以上任副主任级满一年的;
D类以下任项目级连续二年且绩效考评积分≥42分。
高级
C类以上任主任满一年的;
或D类以下任主任级满二年的。
≥33分
D类以下任主任级级满一年且绩效考评积分≥45分。
资深级
任高级连续二年的。
≥36分
任高级满一年且绩效考评积分等于48分。
10.2.2员工在评审年限内的绩效考评均必须合格,绩效考评积分计算见13.1(4)。
10.2.3各职务级别破格晋升人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常晋升人员人数的20%,破格晋升人员不参与正常晋升排名。
10.3符合10.2规定申报条件,但在评审年限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公司当期不予评审:
10.3.1受到公司A类过失纪律处分累计达六次的,或B类过失纪律处分累计达二次的,或受到公司C类过失纪律处分的;
10.3.2受到除纪律处分以外的公司行政处分的,或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
10.3.3任一年参与季度考核次数低于二次的,或参与绩效考评次数低于公司绩效考评总次数的80%的,或绩效考评合格次数低于公司绩效考评总次数的80%的;
10.3.4接受培训时数低于公司培训计划规定时数的80%的;
10.3.5正在接受公司内部调查、国家相关部门立案审查或未结案者;
10.3.6评审年限起始之日至评审申报之日内旷工累计一周,或病假、事假累计半年;
10.3.7其他经人事行政部认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10.3.8除10.3.3、10.3.5和经人事行政部门认定不能申报期未满的情形外,其它不予评审的情形只在当期适用,不计入下一期评审。
10.4因符合第十三条(除10.3.3、10.3.5和经人事行政部门认定不能申报期未满的情形外)规定情形不能申报的人员,在评审年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得到公司认可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并经职务薪酬考核委员会2/3以上成员同意可以申报:
(1)为公司做出重大技术或管理革新的;
(2)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3)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4)参与公司内部技术或管理项目业绩突出的;
(5)在公司面临危机时有重大贡献的;
(6)其他。
10.5评审年限指各职务级别申报条件中所规定的任职年限,从申报当期开始倒推计算。
10.6在评审年限内由公司外派学习或培训的,其学习或培训时间计入评审年限,其外派期间的绩效考评等级按外派前最后一次绩效考评或返回公司后第一次绩效考评等级高的计算。
10.7员工获得国家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师资格的,达到国家规定的聘任年限后可按下表申报公司内部相应的职务级别。
资格
工作时间
中级职称
副高职称
教授级/研究员级
注册师
一年内
高级
满一年
研究员级/资深级
第十一条申报及申报材料
11.1评审组只接受部门推荐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单位推荐材料前,应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参评资格认定,严格审定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确保真实可靠,并填写《参评资格条件审查表》。
11.2申报材料:
(1)《任职资格评审表》(附表一);
(2)《业绩评定表》(附表二);
(3)其他材料:
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职称或资格证书、著作、论文等,所有材料均需原件。
11.3申报材料可以是从任现职开始至申报高一级职务期间的所有材料。
第三章职务评审方法和内容
第十二条为了真正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科学量化、全面考核、择优晋升,使职务评审工作更趋合理、准确、科学,职务评审采用“量化计分”方法。
第十三条中级以上职务系列评审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业绩能力和附加项三部分。
其中个人基本情况积分不设上限;
业绩评定总分为100分;
附加项指论文或著作,不计入总分,用于当出现多个申报人员评分相同而又不能全部晋升情形,且论文或著作必须经2/3以上评审组成员认可,对公司有价值的。
13.1个人基本情况:
包括年资、学历、任职、绩效考评、资格证书和奖励六个方面。
(1)年资:
在公司工作每满1年计1分,不足一年不计算得分。
(2)学历
学历等级
A类
B类
C类
D类
E类
F类
得分(分)
12
10
8
6
4
2
(3)任职
职务等级
员级
见习/助理级
高级
组长
室主任/项目经理
经理级
得分(分/年)
1
1.5
2
3
注:
以申报高一级职务前所有已任职务累计计算得分。
(4)绩效考评
绩效考评等级
评审年限
优
良
中
合格
不合格
得分(分/次)
一年
12
9
6
二年
4.5
三年
4
注:
本绩效考评等级得分按一年四次计算的,如果超过四次,按此表得分进行折算。
(5)资格证书
水平
一类证书
二类证书
三类证书
得分(分)
5
3
以级别最高的某一类证书为准,证书分类见下表。
类别
国内行业和职业资格类
国际行业资格类
个人素质类
一类
国家行业、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各专业注册类证书及高级职称证书
国际机构或世界著名大学(排行榜前100位)发放的对公司有应用价值的国际认证证书
英语类:
托福≥600分、雅思≥6.5分、BEC三级及以上、
计算机类:
国家计算机等级水平四级、高级工程师
二类
国家行业、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证书
BEC(一级、二级)
CET6、专业英语八级、高级职称英语证书
计算机等级水平三级、中级工程师
三类
国家行业、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及初级职称证书
CET4、专业英语四级、中级职称英语证书
计算机等级水平二级、初级工程师
备注
1.未提及的证书经评审组2/3以上评委同意可参照本表进行分类计算得分。
2.证书性质存在争议的,人事行政部有最终裁定权。
(6)奖励
奖励级别
国际性
国家
省级
市级
集团及本公司内部
13.2业绩能力(100分):
评审组依据评分标准(附表三)评定的业绩能力评分,最终得分=(∑各评委评分―最高评分―最低评分)÷
(有效评委人数―2)。
13.3附加项
刊物
国际学术刊物
国家级
省级
著作
得分
8分/篇
4分/篇
2分/篇
4分/本
第十四条职务评审结果排序按照业绩能力、个人基本情况得分和附加项得分次序进行。
业绩能力评分不得低于80分,否则视为评审不合格。
第四章职务评审流程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室通知
15.1评审通知:
包括申报起止时间、申报条件及流程、申报材料要求、评审时间、评审规则、评审操作流程、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等。
15.2评审小组成员挑选:
从公司人事数据库中选出所有符合担任评审小组成员的人选名单,提交各部门副总经理,由各部门副总经理确定人选反馈给人力资源室,人力资源室汇总人选名单报职务薪酬考核委员会确定最终名单。
15.3在评审前一天公布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各小组评审地点、参评人员评审顺序安排、各小组工作人员名单等。
第十六条个人申报
16.1个人根据本制度第二章职务评审条件中的规定申报职务级别,填写《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业绩评定表》电子档提交主任、经理审核和评定;
16.2室主任对参评周期内员工的业务水平及工作业绩进行客观评价,填写《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业绩评定表》后报本部门经理审核;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提交人事行政部。
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退回申报人,并说明原因。
16.2人力资源室收到电子文档后通知参评人员提交参评所需证明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退回上报部门,并说明原因及重新申报时间。
确认后将《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业绩评定表》放于内部网络,开放读取权限供相关评委阅读。
第十七条正式评审
(1)分组进行答辩评审。
以《业绩评定表》为主要资料进行阐述,可辅以纸质或电子资料。
参评员工陈述时间约20~30分钟,评委提问及员工回答时间约10~15分钟。
每组由人力资源室工作人员负责资料发放、人员安排、时间控制和评审会议记录,并在答辩后填写《职务评审会议记录表》(附表四),各位评委签名后由人力资源室进行归档。
(2)参评人员答辩完后,各评委在《评委评分表》(附表五)上给每位参评员工打分,当场提交给人力资源室工作人员。
人力资源室在评审全部结束后两天内完成《个人得分汇总表》(附表六),汇总后对比积分要求和晋升比例,拟定评审合格人员名单报职务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薪酬调整
18.1人事行政部公布评审结果,并根据评审结果重新核定工资等级报送总经理批准。
18.2从评审通过的次月起执行新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评审纪律
19.1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审时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19.2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是与申报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均不能参加评审工作。
19.3申报人员不得向评审小组成员说情、拉票及做其它违规行为;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申报者谋取利益,或压制、打击、报复、诬陷申报人员。
19.4申报人员应客观地填写和准备申报材料,真实地反映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自觉杜绝弄虚作假,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要真实。
19.5评审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
不得向外泄露评审组成员个人信息;
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
带有行政领导职务的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有徇私、放宽标准及其他有碍公正评审(如发表带有倾向性的意见误导其他成员等)的行为。
19.6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应保持评审意见的独立性,原则上不得与其他评委磋商。
19.7评审小组成员必须依时参加评审会,因故未出席评审会议或中途离去,未参加评议过程的成员不得评分、委托或会后补评分。
19.8如违反上述2-6项规定行为一经核实,申报人员取消申报资格或取消评审结果,且二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评审小组成员取消评审资格,工作人员取消评审工作资格,且二年内不得参与评审工作。
同时按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另行处理。
第二十条投诉
20.1申报人对所在部门不予推荐有异议的,应当申报期限内向人力资源室投诉;
人力资源室接到投诉后一日内核实投诉内容,并报职务薪酬考核委员会做出最终裁决。
20.2申报人对评审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期间向人力资源室投诉;
人力资源室接到投诉后立即核实投诉内容,如投诉内容属实,组织重新进行评审;
如评审过程无过失,申报人一年内不得参与评审申报。
20.3申报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向人力资源室投诉;
人力资源室接到投诉后二日内核实投诉内容,如投诉内容属实,组织重新进行评审;
如评审结果公正,申报人一年内不得参与评审申报。
20.4当期评审结束至下期职务评审前,申报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当期评审有问题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室投诉,一经核实按第十七条第8项处理。
20.5对于第2项和第3项情形,除非出现第4项情况,人力资源室组织的复审即为最终结果。
20.6投诉必须填写《职务评审投诉表》(附表七),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室进行投诉。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同样适用于已任职的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以下级别),管理人员可以参与多系列的职务评审,评审结果以职务就高为原则。
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室应做好所有评审记录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以便日后查询。
第二十三条本程序由职务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职务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