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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10篇

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10篇

第一篇

为做好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县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被考核对象

各股室

二、考核内容

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以深化政府服务、规范适用裁量权基准、贯彻落实执法程序以及执法证据制度为准则,重点考核《法治建设纲要》、《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服务规定》、《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工作情况。

(详附件2、)。

三、考核方法及要求

1.日常考核。

包括每月向局法规股报告依法行政情况,考核任务落实、案件报告和局党组与局法规股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2.年终核实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的落实情况。

核实方式采取现场核实、问卷调查、民意测试、专家评议、座谈访谈、社会监督意见等方式。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

被考核对象应当按考核细则的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

(二)组织抽查。

考核机关对被考核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抽查。

经批准,考核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有关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对被考核单位进行交叉检查。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被考核对象年终总得分将分类予以排序。

(二)根据考核所得分值情况,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5-89分)、基本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等级的不予扣分。

在优秀等级中产生表彰对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予以扣分,扣分纳入年度考核,实行倒扣分制。

被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年终不能评先评优,须制订整改方案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报局法规股申请验收。

第二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贺孟良任组长,副局长蔡赛西、文德辉、杨立庆、钟灿华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股室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使责任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分解,责任到人”。

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的落实。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法,积极主动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法制学习。

二是把握好学习的重点内容。

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重点学习与价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新颁布的《物权法》、《反垄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价格法》等。

三是丰富价格法制宣传形式。

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专题价费宣传活动,利用公众信息网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价格宣传活动,不断探索价格法制宣传新途径,提升群众价格法制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落实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坚持以好的制度管好人、管好事,努力使依法行政工作中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和价格审批项目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提高价格行政审批质量和水平,实现依法审批、廉洁审批、高效审批;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价格听证各项工作,扩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社会参与面,努力从制度上、形式上和监督机制上不断完善价格听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听证工作的质量。

在价格听证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做好依法听证、依法调价,坚决纠正和制止越权定价、违法定价等行为;三是不断完善集中审价、集体审案、行政执法责任评比考核、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方面的制度,提高透明度,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

四、全面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按照省、市、县政府对深化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要求,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要依照相关制度和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研究改进备案审查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落实有关工作制度;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守价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度,提高办案水平;要进一步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价格回访制度,做好价格行政诉讼等工作;要和人事等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公务员岗位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五、切实依法履行职责、继续加强价费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价格调控政策措施,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价格听证制度的落实。

认真贯彻《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程序、指南和公开目录,加快信息内容填报,及时公开信息,依法办理公众申请公开事项,提高物价工作的透明度。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把握好价格走势,积极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相关规定;按照县委、政府“行政收费负增长”要求,运用专项调查督察、收费年度审验、《收费许可证》换证和企业缴费监测等手段,跟踪了解取消和停止征收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与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严防涉企负担的反弹和转嫁。

六、加强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建设。

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大行政执法干部思想教育,采取以会代培、研讨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廉洁自律能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形象良好的行政执法队伍。

第三篇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制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坚持“突击重点、量化考核、严格规范、全面推开”的原则,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完善、落实各项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考核内容

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以深化政府服务、规范适用裁量权基准、贯彻落实执法程序以及执法证据制度为准则,重点考核《法治建设纲要》、《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服务规定》、《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工作情况。

具体任务见考核细则。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

被考核对象应当按考核细则的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将资料汇编后按时报送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抽查。

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被考核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措施

(一)完善制度。

结合自身实际,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等依法行政制度。

完善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完成本方案考核细则中的某项工作后,应按要求及时向考核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

(二)建立档案。

在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中,注意收集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等各种数据、资料,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档案,动态记录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

(三)自查自评。

相关责任股室和二级机构对照考核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自查报告,连同相关资料于2014年10月30日前报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在局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二)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或股室要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四篇

2014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省委建设“法治”总体部署和“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制”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建设纲要》和“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实现依法治县战略,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一、强化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采取举办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推动完善干部学法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

计划本局开展一至二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批、清理、汇编

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方式方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机制,不仅要审查其内容和制定程序的合法性,还要适当兼顾文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异议的文件应作出相应处理。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持证上岗。

对未取得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证而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例分析,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实践能力。

三是规范行政强制行为。

加强对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依法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

完善行政执法流程,细化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调查取证规则,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客观全面地记录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和行政决定,并将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立卷、归档。

五是转变行政执法理念。

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行理性、文明、平和执法,寓管理于服务中,努力推动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和完善。

要总结推广行政指导、首案不罚和公众参与管理等好的经验做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妥善处理行政管理中碰到的矛盾和问题。

探索建立行政许可等领域控制行政裁量权的规则。

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布。

四、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将行政调解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来抓,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

局属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有关配套制度,使行政调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方法,创新机制,完善制度,落实经费,为行政复议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以《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主线,以贯彻实施《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交通为目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努力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完成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普法和法制宣传

1、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积极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六五”普法学习,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系统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计划。

2、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知识和行业法规,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

采取各种形式,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了解、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运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

于2月份组织各所分管法制所长和法制员进行培训学习,并要求各所自行组织干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

计划在6月份,由局法制股牵头,运管所配合,到局属各运政执法二级机构进行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和更换工作。

对去年新进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有异动的,及时发放和更换执法证件。

(三)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工作“便民、高效、服务”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本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由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受理,各业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要做到责任明确,程序公开,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四)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2、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我局的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进行公开,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廉洁、规范、便民。

3、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对决策机制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由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专家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程序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依法、科学、合理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主动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立项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透明度。

进一步改革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组织论证,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规范性文件下发后,及时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加强对执法人员管理,坚决杜绝无执法证人员上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违法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运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合理行使本局制定的《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3、加强队伍行为规范建设。

贯彻实施《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工作规划》,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4、加强案卷评查工作。

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今年继续抓好案卷评查工作,拟在6月份和12月份对全局行政执法案卷分别进行一次评查。

评查情况纳入全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并纳入局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建立以局领导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

切实做到工作环节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2、加强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

积极探索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健全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

完善听证、协商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加强我局行政复议能力和诉讼建设,力争不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经行政复议、诉讼被撤销案件。

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复议、诉讼渠道,依法积极办理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自觉履行上级的行政复议决定或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五、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局领导和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行政法及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年初制订的学法计划。

增强宪法和行政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

于2014年2月20日至21日以两天的时间组织机关全体干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内水路运输公路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2、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知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

采取各种形式,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了解、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面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积极投入到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中来,努力推动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六篇

为进一步提升卫生系统干职工法治意识,全面推进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县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县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14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严格落实县卫生行政执法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案件行政裁量权基准运用与案件审批。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二)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清理,按要求实行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明确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与时限。

(三)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工作。

按县法制办的要求,7月底前报送2个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二、贯彻落实《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服务规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

对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提交局法监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县法制办审查,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即统一审查、统一登记和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时,要经分管局长审核、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按期反馈。

(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根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我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登记。

(三)严格落实《省政府服务规定》。

制定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开展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卫生需求。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二)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认真把关。

(三)贯彻落实《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办法》,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都要举行听证会。

四、完善学法制度

(一)加强卫生系统干职工法制学习。

局机关及各单位组织干职工、医务人员开展《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二)开展卫生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

对30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51名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执法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对初次申领执法证人员,需经县法制办培训并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后方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五、扎实推进三项工作

(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按县法制办统一要求,完成好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和示范点的创建活动。

(二)推进合同备案审查工作。

贯彻落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标的为100万以上的合同报县法制办审查备案,标的为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合同报法制办备案。

(三)推进法律顾问落实工作。

贯彻落实《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卫生系统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实际,作好落实单位法律顾问的相关工作。

第七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县乡镇和县直、双重管理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桃发〔2014〕5号)精神,强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切实杜绝全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县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纳入全县基础工作目标考核。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彭建任组长、胡绍辉任副组长、县安监局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考核范围

1、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点乡镇:

10个

2、安全生产监管任务一般乡镇(单位):

8个

3、有直接监管任务的安委成员单位:

28个

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督查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规划局、县科技局

5、其他县直单位:

59个

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县乡镇和县直、双重管理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桃发〔2014〕5号)文件规定的考核单位中,除上述4类单位以外的其他县直单位。

三、考核方式和依据

1、乡镇(开发区)、桃锰社区、桃冶社区、有直接监管任务的28个县直安委成员单位(1、2、3类单位),依据《县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附后)上门考核。

2、无直接监管任务的9个县安委成员单位和59个其他县直直单位,不上门考核,由县安委办根据各单位履职情况和本行业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情况进行考核。

由县安委办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在满分5分的基础上计倒扣分,不占优秀和良好等次比例。

四、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要明确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按规定将纳入考核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查。

(二)着力以考核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认真学习贯彻《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桃办发〔2013〕22号)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桃政办发〔2013〕8号)为契机,突出抓好对“四大三基”、”打非治违”、高危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大高危行业小企业关闭整治工作、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对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没有如实完成的给予“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动态管理。

各乡镇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台帐,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动态管理。

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开展半年抽查。

并将安监、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教育、农业、质监、交警、消防等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部门,就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上报考核结果。

对发生死亡事故和工作严重失职的,将予以警示通报和督导约谈。

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使用紧密挂钩,确保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绩效考核内容,记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电子档案。

(一)合格以上等次单位:

批准同意返还其年初所缴纳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金作为奖金。

(二)不合格单位:

取消年度内各类表彰奖励的资格,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按管理权限取消评选各类表彰奖励和晋级的资格。

其年初所缴纳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金对不合格、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单位分别扣除50%、80%、100%上交县财政,作为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资金。

同时,对单位及其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安委会主任)、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安监站(安管办)人员所得奖金的比例不得低于奖金总额的60%,其余部分由单位奖给其他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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