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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册安全技术交底75改

 

安全管理保证项目资料

 

第三分册

 

安全技术交底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

 

安全管理资料目录

第三分册

编号

资料内容

份数

备注

1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

公司对新开工项目管理交底

3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台帐

审核:

编制:

年月日

 

3.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

2、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施工员要向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两个以上施工班组或工种配合施工时,项目经理,施工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4、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目的是为了使参与施工的人员,明确施工生产的技术要求,安全生产要点,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

2、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

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点、操作及注意事项,保证安全生产的实施,对关键工序、部位新技术等应用推广项目,应反复细致地进行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与落实的根本保证和途径,必须体现安全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法令性,必须履行审批、接受人签字手续。

4、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是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改变。

安全工作应进行动态管理,虽然各层的工作内容相同,但由于施工部位的不同,作业环境不同,需根据不同情况,再做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备一份。

3.2公司对新开工项目部管理交底

新开工程项目管理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时间

交底地点

一、项目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部

该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分类是类工程为级施工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要求配置。

2、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应按以下五个部门设置,即:

施工管理部、监控管理部、物资设备部、经营核算部、综合管理部。

3、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求见《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80页),工程技术部审核,企业总工程师批准。

2、施工组织设计送审时间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送审时间必须提前3~5天,审核、批准时间(除特殊情况外)应在一周内返回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整理完毕后附原稿再送审核。

3、审核批准程序:

编制→审核→修改→(附审核原稿)再审核→批准→办公室盖公章→工程部、项目部保存。

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后续内容见附页)

获得公司项目管理资料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

□“项目管理资料”配套光碟(内含贯标资料、安全资料、检验批验收表格、临时用电方案范例、悬挑架设计范例等)

□“施工日志”

□《质量监督管理要则》

□“开工报告样张”

□“进度报表封面”

□总公司文件:

黔建总发〔2005〕34号;黔建总发〔2006〕111号。

□其他

(附页:

续“交底内容”)

1)需要编制单独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下:

(1)基坑支护深度超过5m及以上的基坑(槽)、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深度超过5m及以上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高边坡;

(3)模板工程包括各类工具式模板、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各类作业平台。

(6)撤除、爆破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如人工挖孔桩、幕墙安装、预应力结构张拉、隧道桥梁工程、特种设备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等;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范例见“项目管理资料”配套光碟)建立“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用电体系。

2)编制审批程序:

(1)以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处审核、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2)除以上专项方案外,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由项目主管工长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审核批准程序:

编制→审核→修改→(附审核原稿)再审核→批准→办公室盖公章→安全生产管理处、项目部保存。

三、技术管理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

2、建立技术管理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检验试验制度

5、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

工序之间实行三检测,即自检、互检、交接检,上道工序未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装饰装修工程实行样板制。

验收分三个阶段进行,即:

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上一阶段未经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6、施工日记制度

为实行项目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施工日记必须采用由公司统一印制的版本。

7、项目进度计划管理

每月25日至30日前安排下月生产计划、编制生产进度报表及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及分析,经项目经理及监理签字盖章后报公司工程技术部汇总。

项目在开工前到公司工程技术部办理开工报告。

8、资料管理

工程技术资料必须分三个阶段报工程技术部审核;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每阶段完成前3至5天报工程技术部审核。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完后,需按公司要求装订成册;

四、项目质量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参见建工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参见建工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参见建工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工程项目开工前

(1)确保安全管理体系及人员配备

安全员必须取得省厅颁发的“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才能上岗。

(配备数量见项目组织机构的建立)

(2)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所有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人,并做到人人签名并定期进行考核(每月)。

(3)编制项目管理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资格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均应到公司工程技术部接受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他有关施工问题的交底。

(4)根据施工工程的实际特点和图纸会审的意见,将招投标时使用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后报公司总工审批。

(5)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前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方案实施。

(第二条第4项)

(6)编制“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7)组织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8)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2、工程项目开工后施工现场严格按《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实施

(1)每一项目,都要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工长汇同安全员一起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受交底人均要签字;

(2)施工班组每天施工前,由班长根据当天作业环境、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身体状况等进行每天班前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部安全员,必须做好每天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报项目经理,重大问题处理不了的要直接上报责任部门和公司工程部;

(4)单位工程项目(即工号)每周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工长、施工班组长进行,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后要组织复查并作好检查、整改记录签字手续;

(5)项目部每旬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工长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查要求同上条;

(6)每个工程当基础、主体、装饰工程即将完工前,要报公司工程部进行施工安全预检合格后,方可报当地安监站进行验收。

(7)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8)工伤事故处理上报程序及范围

1.启动紧急救助预案;实施、现场救治并保护现场;

2.上报责任部门和公司工程部;

3.初步认定或确定上报部门;

4.协助调查并处理相关事宜;

(9)安全标志警示、警告标志

每月初将上月的“安全报表”报工程技术部。

对公司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检查及时做好整改和回复。

(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2、开工前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认真按“公司工程项目工地企业形象规范”的标识要求去安排布置。

3、施工现场要实行科学管理,保持场容清洁、卫生、整齐。

形成一个良好的劳动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

4、施工现场必须围挡施工,封闭管理,施工区域周围必须设置高度不得小于1.8米的围墙(围挡)。

进出口设门卫,建立门卫制度。

大门口处挂公司统一制定的“六牌一图”,汽车出场时必须有清理泥土和运料时防止尘土飞扬的措施。

5、场内主要施工道路应作地面硬化处理,要有防止污水、泥浆、废水外流措施。

6、现场材料半成品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

7、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划分开,并有现场防火、保健急救措施。

8、施工现场要设置水冲式厕所、淋浴室。

建筑废料分类整齐堆放,生活垃圾建专门容器定点倾倒,及时清运出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要建立不扰民措施。

粉尘飞扬、噪音、夜间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到最小的影响程度,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证后才能施工。

10、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11、施工现场集体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

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三)工程项目工地企业形象规范要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布置。

六、机械设备管理

1、项目建筑机械的进场

对于“A”类建筑机械设备(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如与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不符时,应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批认可,否则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置。

2、项目现场建筑机械的管理

1)工程项目部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台账的建立

A类设备台账报各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

2)建立机械设备的技术档案

3)常用建筑施工机械的安装验收

4)建筑机械的使用、保养和维护

3、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管理细则

见贵州建工集团QB310《建筑施工机械管理使用手册》。

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定

1、工程项目合同包括:

工程施工合同、单项分包合同、主要材料采购(租赁)合同、设备采购(租赁)合同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在经营部办理。

3、单项工程分包由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对象进行考察、谈判,起草分包合同报经营部审查,经审查同意签订的单项工程分包合同由总经济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送出。

4、工程合同签订后,由经营部组织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合同交底。

5、主要材料(钢材、水泥或其它大宗材料)采购(租赁)合同由项目经理部起草,报经营部审查,总经济师批准后方可加盖项目经理部印章送出。

6、A类设备采购(租赁)如与与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不相符时,须先报工程部审核认可。

采购(租赁)合同由项目经理部起草,报经营部审查,分管经营副总批准方可加盖项目经理部印章送出。

7、项目经理部是工程项目合同的具体实施和责任单位,必须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八、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规定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对公司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复核和修正,并编制项目施工预算。

通过“两算”对比,确定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和预期收益,以此为依据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2、项目经理部编制的项目施工预算经项目经理批准,报公司经营部、财务部审核备案。

3、工程项目发生工程变更、工程索赔情况,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调整施工预算,以便项目部及时调整目标成本。

4、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变更文件,进行变更施工。

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应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

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项目经理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且必须有书面记录。

5、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变更合同价款的方法按合同约定。

调整部分的价款应当月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

6、第一类变更(重大变更)包括:

改变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变动,如结构形式的变更,重要防护设施及其它特殊设计的变更,应报公司工程部、经营部。

7、项目经理部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编制出竣工结算资料报公司经营部审阅,公司经营部审阅后由经理签字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核定,经建设单位(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金额由总经济师审批后履行签字盖章手续。

8、建设单位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审定。

建设单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审定完毕或无故拖延审定时间,项目经理部应上报公司经营部,并由经营部出面进行协调、解决。

9、项目经理部要加强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及时对工程合同外的事项,如实记录并履行书面手续,并归档保存。

10、工程全部竣工后,项目经理部负责将竣工结算资料整理成册报公司经营部归档。

九、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规定

(一)工程项目部财务人员组成及任职要求

1、一级、二级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置会计机构,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财务主管及出纳各一人,自行建账核算。

2、三级项目经理部可以选择是否设置会计机构。

设置会计机构的,须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主管及出纳各一人,自行建账核算;不设置会计机构的,要求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出纳一人,由公司财务部核算中心统一核算。

3、工程项目部财务人员的任用或聘用人员,经公司财务部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方可任用或聘用,由公司政治部下文或下聘书。

(二)财务印鉴管理

1、工程项目部的“财务专用章”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刻制,

2、工程项目部的“财务专用章”原则上由公司财务部统一保管,工程项目部在银行开户、支票等用章,在公司财务部办理;地州县区工程项目支票可预盖支票壹本。

3、一级项目经理部或确需自己领用“财务专用章”的项目经理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财务主管及出纳人员,财务人员的资格证(原件)必须交公司财务部保管。

(2)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①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税法规定核算工程成本。

②认真执行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规定,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③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告和财务有关资料。

④财务人员每年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履行合同良好、守信用,符合上述条件,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才能发给“财务专用章”。

(3)领用“财务专用章”的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办理财务决算或业务终结时必须将财务专用章交回公司财务部。

(4)作废的财务专用章必须交公司财务部造册登记后封存于档案室。

(三)银行账户管理

1、贵阳地区500万元以下工程,公司不为工程项目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一律集中公司财务部办理资金往来结算。

2、属地州县区工程,由公司结合实际为项目经理部统一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仍采用支票领用制度办法办理。

3、具体支票领用及开户手续由项目经理部与公司财务部办理。

(四)收款与拨款管理

1、项目经理部必须与公司签订“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公司财务部收到工程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后,方能出具收款收据收取工程款。

2、要确保资金用于工程项目,做到专款专用

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向建设单位发出《工程款收款管理通知函》,明确工程款收款必须由公司出具收款收据,资金必须进入公司财务部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

3、拨付工程项目资金时,公司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工程施工合同”,或“补充合同”等条款规定

①工程项目部申请拨付工程项目资金时,须提供资金使用计划、开具收款收据,经该项目责任部门负责人或工程指挥长审批、并签字认可,经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拨款。

②在工程项目部收取的工程资金内,由公司财务部控制拨付。

③对拨付的由公司配备的配套资金,由该项目责任部门会同公司财务部进行跟踪监督、不定期地检查。

4、各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

①不得把所开立的银行账户对外提供使用。

②不得开具空头、空白支票。

③凡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冻结其账户,并给予相应处罚。

(五)纳税申报管理

1、除贵阳市云岩、南明区以外的工程均需要办理税务《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①必须向公司财务部提供“工程合同”、“工程开工报告”、“工程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原件(原件办完手续后退还)和复印件,以便及时办理税务《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②凡办理了《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的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后,应将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的《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由当地税务部门签署意见后返回公司财务部。

③公司财务部将《外出经营活动证明》交给省地税局,以便省地税局根据返回的《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所签署的意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

2、工程营业税及附加费的缴纳按属地管理的规定执行,在何处申报纳税,必须在何处索取发票。

①贵阳市两城区的工程项目,由公司财务部每月10日前统一申报纳税。

②贵阳三县一市及州县的工程项目,每月10日前(或按当地规定时间)由工程项目部配合公司财务部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③税费由甲方代扣代交的,必须要求甲方及时提供代扣税费的有关手续和完税凭据。

(六)税务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1、进行经营活动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新版税务发票,发票的购买、使用及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①税务发票的使用必须坚持出票地与纳税所在地一致的原则。

②不得将贵阳市地税局印制的发票在贵阳市(云岩、南明区)以外使用。

③也不得将贵阳市云岩、南明区以外工程的建筑营业税缴入市地税局。

2、非正规发票或收据一律不得使用和收受(法人单位内部流通除外),不得使用和收受白条。

(七)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管理

1、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的工资含量、业务招待费、应付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的支付及计提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

①工资含量按完成工程收入的15%以内据实造册列支。

②业务招待费按完成工程收入的0.3%以内凭票据实报。

③应付福利费按工资总额扣除奖金后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医疗、福利、困难补助及食堂补助等。

④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用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开支,各工程项目部的劳动保护费支出不应低于完成工程收入的0.5%,实际发生时凭票据列支。

⑤工资、业务招待费、应付福利费超支部分要按税法规定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

2、对工程项目的建账核算形式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安排并指导。

3、进入公司财务部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管理的要求:

①工程项目部要按旬或约定时间将发票交公司财务部冲账;

②公司财务部将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工程完成进度及冲账情况核定新的进度款拨付;

③凡冲账达不到所拨款90%以上的项目,将减拨直至停拨工程进度款。

4、自行建账核算管理的要求:

①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必须建账,同时通知公司财务部验收,否则不予办理工程款的拨付。

②必须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施工企业会计制度》、集团公司下发的《贵州建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及本规定规范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

③工程项目部的会计核算、上交税费,在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进行,严格做到账证、账实、账表相符,正确反映工程项目的盈亏。

④按季、年度编报财务决算报表。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工程成本表、费用明细表、工资分配表、债权债务明细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⑤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每季度终了后10天内(含节假日),年度终了后25天内报公司财务部。

⑥不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项目部,公司财务部将按规定对该项目部进行整改或罚款。

⑦工程完工后,应及时与公司财务部对账,对工程前期所反映的未分配利润及相关账户应结转调整。

5、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必须如实提供符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税法规定的结账依据。

6、无论是自行核算或报账制核算的工程,提供的原始发票(或凭据)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原始发票(或凭据)的基本要求包括:

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及填制人、经办人签章、接受凭证单位、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②报销或冲账必须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批,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

③对提供的原始发票必须真实、准确。

严禁将假票、洗票、大头小尾及经济业务不相符票据报销冲账。

(八)内部会计控制管理

1、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生产、预算、劳资、财务人员编制当月完成生产形象进度的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门严格按计划控制资金使用。

2、工程项目部发生的所有采购、租赁、劳务用工、单项分包等合同,必须交给财务部门一份,用以核算成本和进行资金计划安排,未提供合同和纳入资金计划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

3、工程项目生产所需材料、物资的采购必须严格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验收,材料款的支付必须要有材料验收单、并经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开支,未经专职人员验收和审批的一律拒绝开支。

4、工程项目用工必须与劳务公司或劳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劳务工资不论以哪种方式结算,项目部必须按月编制工资发放表交由财务记录当月“应付工资”科目,民工工资的支付必须要有工资结算单,并要求发放到民工个人的手上。

5、工程项目部的经济责任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工程项目部的所有开支必须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方可支付。

工程在建过程中所有资金都是生产资金,属公司所有。

任何与工程项目生产成本无关系的开支都将被视作挪用。

由于挪用造成的经济纠纷带来公司信誉损失和法律诉讼,除经济损失责任由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外,公司将依法通过当地检查机关追究挪用人“职务侵占公司财产”罪名,并提请检查机关公诉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九)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不得一次性进入成本核算,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标准按月计提折旧进入成本核算。

3、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购置支出,对于A类机械设备必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购置。

4、工程项目部的固定资产若提前报废处理,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将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损失进入所得税前列支。

十、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一)材料供应管理

1、材料采购

①由现场工长依据施工图和施工进度以及材料消耗定额提出材料需用计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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