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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

城东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xx】50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113号)、《关于仙游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综【20xx】18号)及《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仙教〔20xx〕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

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

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

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

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

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

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

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

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

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

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

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

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

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

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

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

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

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

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

(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

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

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

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

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

陈世金

 

副组长:

连益利、肖晋渠

 

成员:

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

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

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

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方案二:

龙山县第一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

根据《龙山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再安排适量的经费(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

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合理均衡的原则。

科学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确保学校内部和谐稳定。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考核分配过程全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领导机构

 

组长:

徐德顺

 

副组长:

戴理生、张先勤、尚立桂、张太浩

 

成员:

李发银、李连凤、殷明发、肖全民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且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五、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构成。

 

六、资金来源及分配

 

1、上级按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绩效工资发放。

 

2、学校在可用财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的开支。

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在可用财力中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七、考核及发放方式

 

1、月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2、专项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3、期末质量奖按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学期末发放。

 

八、考核责任单位:

教导处、教科室

 

九、绩效工资分项发放办法

 

(一)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资金: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考核及发放:

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3、月绩效工资组成:

 

月结构工资由出勤奖励,课时奖励,现实表现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课时部分占60%,现实表现占10%。

 

4、发放办法:

表格略

 

出勤奖励

 

现实表现奖励

 

课时奖励

 

工作绩效量化方案

 

方案三:

福清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持续稳步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不断地向前发展。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优绩优酬,兼顾公平。

 

2、适当拉开分配距离,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

 

3、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成员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

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门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执行办法》(闽教[87]104号)文件规定,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为:

16.3节。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语、数、英批改作业工作量周各加节数:

一至三单数和英语为1节;一、二语和四至六单数及跨年级英语为2节;三、四语和一至三双班数为3节;五、六语和四至六双班的为4节。

学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节/周,体育科15节/周,各种兴趣小组辅导可计课时。

中层及其以上干部达到规定的周授课时数算为满工作量:

校级领导4节;四处室主任(职称学科)6节;四处室副主任(职称学科)8节。

 

1、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为满工作量,月补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临时性中心工作加班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

 

2、迟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课代职,病假2天内自找代课代职,学校付代课金,每天均扣25元;旷工每天扣10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和教师例会、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按半天计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

(200元扣完为止)

 

3、节假日等加班补贴:

经校级领导集体批准的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晚上加班原则上计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补贴:

由教导处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节补贴7元,

 

5、分娩教师在法定假内月发200元。

 

(二)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班主任(辅导员):

80元/月;配班老师:

30元/月。

 

2、语、数、英教研(备课)组长、综合组、艺体等学科教研组长、台长、安全专干、计生专干:

40元/月。

 

3、年段长:

60元/月生管:

80元/月

 

4、处副主任(含团支部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

80元/月

 

5、处主任、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

80元/月

 

6、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

80元/月

 

7、校长、书记:

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学并已满工作量的岗位:

会计:

60元/月;

 

出纳:

30元/月;副台长:

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种管理岗位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总额每月不得超过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岗位每学期按六个月计发。

 

(三)业绩奖励

 

1、集体(大合唱、田径总团体、篮球和学校认定的文娱节目、声器乐)辅导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名)奖,分别奖:

4000元、3000元、20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0元、2000元、1000元;地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奖2000元、1000元;县级一等奖,奖1000元。

同一项目只得一次最高奖。

成绩特显著的,学校要开总结会。

有专项经费(福州市拨款)的,可重奖一次。

 

(在训练补助项目中支付)

 

2、学生个体辅导奖。

"迎春杯"数学竞赛与"快乐杯"等>作文比赛(含征文)和学校认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围棋、象棋、电脑、科技、演讲、朗诵、英语等比赛,学生个人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0元、300元、2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150元、100元;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奖120元、80元、50元。

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奖。

>作文赛,集训指导教师与科任各一半奖金。

"迎春杯"、"华杯"赛,指导教师与科任分别奖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奖金。

参加各级临时组队的学生比赛活动,不设个别辅导奖,仅设组织奖,组织者每人每项奖不超过100元。

学生个体辅导工作成绩特显著的,学校可以开总结表彰会。

单科单项封顶5000元。

 

3、田径单项赛(指没获集体奖)获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别奖给指导师60元、40元,封顶500元。

代表福清市参加福州市比赛获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给原指导老师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参加省级比赛的分别加50元。

有专项经费(福州市拨款)的,可重奖一次。

(在训练补助项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学论文获校一等奖的每篇奖50元(按参评篇数10%评选),二等奖的奖30元(按参评篇数15%评选)。

获市、地市、省、国家级论文一等奖的分别奖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奖的各递减10元。

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民间组织的不给奖)。

但是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含普教室)组织评选的可以重奖一次(高、次高)。

 

5、担任教育、教学讲座或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含校年会,不含家长开放日)的,每场或每节奖100元。

获国家级教学比武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比武教师1000元、700元、5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比武教师800元、500元、300元;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500元、300元、200元;获县级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奖200元;获片第一名200元。

辅导小组也得同一份奖金。

 

6、凡在地市级以上(指有注册的)报刊上发表的署校名文章,奖稿费的两倍(封顶200元)。

《福清侨乡报》发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费金额奖(但不超过80元)。

《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发表的署校名文章奖300元。

同一稿只得一个最高奖。

 

7、校文艺会演按参赛节目50%评选:

一等奖每个节目奖200元,二等奖100元,参演的节目另加100元。

校田径运动会,年段团体总分冠军的班级奖100元,亚军奖70元,第三50元。

 

8、教师个人德育工作奖。

德育工作每学期考评一次。

考评对象为全体教师。

考评内容分德育常规、德育科研。

其中德育常规包括"班主任手册、升旗仪式、晨会、课间操、眼操、'了不起'评比、家访工作、导辅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级建设、心健教育、科研活动"。

经学校考核组量化考评分一、二等奖,一等奖约占1/2,每人奖70元;其余的原则上为二等奖,每人奖50元。

 

9、了不起班级奖。

每学期评一次。

评比对象为全校所有班级。

评比内容为环境卫生、路队、眼操、仪容仪表、清校等。

每个年级评出半数班级(四舍五入法),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70元,第四名奖60元,第五名奖50元。

 

10、先进班级奖。

每学年评一次。

评比对象为全校所有班级。

评比内容分了不起班级评比成绩、学业成绩、学科竞赛、艺体活动等。

每个年级评出前二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

 

11、教科研奖。

 

12、教师工作考评奖。

每学期总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体教师。

考评内容涵教育教学教研和师德等内容。

经学校考核组量化考评分一、二等奖。

一等奖约占1/2,每人奖70元,其余的原则上为二等奖,每人奖50元。

 

13、年度考核奖。

"教师职务年度考评"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师(法定假内),平均享受绩效工资的余额款。

 

14、突出贡献奖。

教育、教学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设特别奖。

奖给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特大或向学校建言献策等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特别大的个人或集体。

评奖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xx]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

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八、本解释权属校长室。

 

方案四: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十六字方针:

"客观评价、按绩评优、合理发放、促进提高",实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

激励教师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实现教育成效与个人所得双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校务委员会提出草案,全体教师审议通过后,特制订《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马房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适用范围、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人员

 

三、绩效工资来源、数额:

 

区财政支付的绩效工资学校可支配总额(依据上级精神,70%依据工龄、教龄、职称固定发放,剩余30%由学校发放原则执行)。

 

四、考核组:

 

校长提名候选人,不记名投票选出,组成考核组机构。

组长:

王建国;成员有:

王淑凤、王焕琦、李雅梅、左运秀。

 

五、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依据日常考核项目进行考核汇总,个人考核总分/全体教职工考核总分之比=个人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财政支付总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6,结果为下半年度每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发放办法为学校在学期末汇总后上报文卫局,本结果作为下一个半年度发放依据。

 

采取总量控制,个人收入不封顶、不保底的真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六、考核办法:

 

考核组对全体教师日常工作各项主要内容进行随时跟踪评价。

 

七、项目设置:

 

出勤、师德师风与继续教育、家长评价、学生评价、>计划总结、教案设计、授课情况、作业处理、后进生辅导、教研及成果、教师基本工作量等11项,个别项目(如教学设计、授课情况、作业处理等)需要检查多次,取平均值。

 

八、各项标准:

 

1、出勤情况:

 

考勤分值满分为10分。

 

每月按10分计算,半年一次考核,取半年平均数,依据实际情况按标准减分,扣分标准为:

事假一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1.5分,事假一节课为0.5分,病假一节课为0.2分(要有假条与诊断>证明材料),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不及时签到每次扣0.3分,每月可出现负分,半年平均值计入总表。

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记0分,可出现负分,此项直接在半年考核总表中扣除。

学期末总计得出项目

(1)总分,各种法定婚丧嫁娶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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