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图集问题讨论的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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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图集问题讨论的汇总

101图集问题讨论的汇总

1、图集上对架立筋的说明好象不太详细,请版住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发表时间:

09/8/2003于下午8:

30|IP已记录****版主

架立筋就是起架立作用的钢筋,从字面上理解即可。

架立筋主要功能是当梁上部纵筋的根数少于箍筋上部的转角数目时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

2、18/8/2003于上午9:

07|IP已记录版主

最后一页只是举了一个例子,并无规范作用。

平法的宗旨是不限制注册结构师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对G101中不适合具体工程的规定与构造,结构师都可以进行变更。

需要明确的是经变更后的内容,其知识产权归变更者,因此变更者应当负起全部责任(包括其风险)。

3、按平法00G101第19页四条所述理解:

角部纵筋写在括号的前面,架立筋写在加号后面的括号内,以示不同直径及与贯通筋的区别。

当全部采用架立筋时,则将其写入括号内。

若一根抗震KL其集中标注为2Φ25+(2Φ16),在某一跨左支座为7Φ25,跨中标注为(5Φ25),右支座为6Φ25(均为上部标注)。

1、请问(5Φ25)是否理解为跨中架立筋,且不含两根角筋?

2、若理解(5Φ25)已含两根角筋,试问在此跨中的5Φ25加不加括号又有什么区别呢?

3、若该图纸设计中有说明:

加括号为部分贯通,不加括号为全部贯通,按此说明的话,(5Φ25)是否理解为该梁跨中的全部上部纵筋为5Φ25?

若如此,此单项设计是否与00G101存在标注上的差异吗?

发表时间:

17/8/2003于下午2:

40|IP已记录****

1、当集中标注为2Φ25+(2Φ16)时,可以肯定该KL采用四肢箍,否则没有必要加2Φ16架立筋。

在某一跨跨中上部标注(5Φ25)显然有问题,属于设计表达失误。

其一,写在括号中应为架立筋,架立筋不需要这样大直径,也不需要5根(除非采用五肢箍);其二,“原位标注取值优先”(03G101-1第4.2.1条),原位标柱在配筋量上取“值”优先,但不可改变原有钢筋的性质。

集中标注的2Φ25是抗震梁必须设置的通长钢筋,原位标注不能将其性质改为架立筋写在括号内。

2、2Φ25加括号是错误的,因为两根角筋是通长筋,不能写进括号内。

通长筋需要按搭接长度接长,而架立筋仅交错150,不起连接作用。

3、图纸中若有如此说明,是设计者的另行规定(因平法无“加括号为部分贯通”的规定)。

4、当剪力墙生根在地梁上时,如果地梁宽同柱宽,那么,地梁两侧钢筋应该锚在柱两侧竖筋内,而剪力墙竖筋也在地梁两侧钢筋内

请问,剪力墙水平筋如何‘包’柱筋?

(主要位置在地梁上口、剪力墙与柱筋交接处)

问这些问题,是因为我发现大多数工地施工时都是剪力墙水平筋从柱内穿过,这样符合要求吗?

发表时间:

17/8/2003于上午11:

25|IP已记录****

剪力墙水平筋从柱内穿过是正确的做法。

当柱生根在基础梁上时,基础梁是柱的支座,柱的钢筋要锚固在基础梁中。

除基础拉梁外,将基础梁的钢筋锚在柱中是不正确的。

5、●综合问题(6):

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连接区域,钢筋是否就可以连接呢?

  

■答综合问题(6):

事实上,除高抗震设防烈度的重要构件外,没有明令“完全”禁止的非连接部位。

只要保证连接质量和控制连接百分率,在任何位置都可以连接。

需要注意的是“尽可能避开”这个要求的含义,如尽可能避开节点区、箍筋加密区、应力(弯矩)较大区等等。

6、剪力墙开洞以后,除了补强钢筋以外,其纵向和横向钢筋在洞口切断端如何做法?

  

(1)是端头弯一个直钩?

直钩弯多长?

  

(2)还是洞口周边加一圈拉筋?

  (3)还是切断端不作任何处理(直接与补强钢筋绑扎)?

发表时间:

09/8/2003于下午8:

36|IP已记录****

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5d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直钩长出墙面时,可斜放或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

7、

1、剪力墙的水平钢筋在外面?

还是纵向钢筋在外面?

2、地下室剪力墙钢筋又该如何放?

3、剪力墙水平钢筋在端柱的外面?

还是里面?

发表时间:

28/8/2003于上午7:

56|IP已记录

1、水平钢筋放在外侧;

2、地下室外墙竖向钢筋通常放在外侧,但内墙不必;

3、一平时从外侧走,第47页已经表示清楚。

8、陈教授,您好!

下面有几个问题,一直得不到正确的解释,麻烦您给说明一下:

1、为什么钢筋端头及弯折点10d内不能焊接;

2、为什么板筋铺设时底筋短向在下,长向在上;上层筋短向在上,长向在下;

3、剪力墙水平筋究竟在竖筋内侧还是外侧更合理,为什么?

4、在03G101中P35箍筋的平直长度要求好象仅仅对圆6的钢筋有影响,为什么要这样调整?

发表时间:

28/8/2003于上午7:

50|IP已记录****

1、不焊接肯定比焊接要好,但不知那里有禁止焊接的规定?

2、因为力(作用)朝最近的支座(短跨方向)传递较多,由此引起的内力(作用效应)也较大,需要的构件强度(抗力)也相应较高。

请参考《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大学教科书)中的有关双向板的章节。

3、水平筋放在外侧施工方便。

4、新三级钢的性能非常好,有直径6毫米的非常适合做箍筋,不久后会普及使用(在日本,至少15年以前就已经普遍采用三级钢做箍筋),光圆箍筋会逐渐淡出。

9、概念设计”说白了,就是一种比较高级的“拍脑袋瓜”,这个0.5lae是谁首先“拍”出来的,我也不太清楚。

何谓拍脑袋瓜?

诙谐的说法,否则结构就太沉重了!

没有几十年以上的经验和对结构本质的深刻理解,是“拍”不得的。

10、请问L形墙外侧水平钢筋在转角处是否必须连续通过,应在何处断开为宜,搭结长度是否为Lle.谢谢

发表时间:

26/8/2003于上午9:

36|IP已记录****

必须连续通过,绕过转角暗柱后即可搭接。

11、在03G101第33、34页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表中关于钢筋种类、工艺名称及锚固值等较前一版本均改变了,可能有很多人都不尽了解,我想烦请指陈老师指点一下(如在哪一本材料或规范著述中能详细的了解),以便查阅及今后对平法的学习和理解,谢谢!

发表时间:

20/8/2003于下午9:

35|IP已记录****

1、钢筋系根据冶金工业标准,估计在相应网站可以搜索到。

2、增加的新三级钢性能很好,尤其可做箍筋取代一级钢筋。

3、对冷加工钢筋采取“不提倡、不枪毙”方针,用冷处理方式使冷加工钢筋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12、陈教授:

我们在工程中经常遇到柱钢筋由于采取措施不得当导致柱筋偏位,在柱底部对钢筋进行校正,对于这类柱筋偏位的处理有很多方法。

有的是在柱底部加同直径的1米钢筋。

有的是加1米L筋,还有的是在偏位部位用箍筋间距30mm加密。

所以想请教陈教授,那种处理方法最好!

有没有更合适的处理方法?

发表时间:

20/8/2003于下午9:

38|IP已记录****

柱钢筋偏位主要是纵筋搭接“别扭”引起,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改革搭接形式。

13、在03G-101中有关KL(抗震或非抗震设计)页中,有多处通长筋、贯通筋的标注(按勘误公告又有多处改动),我不得其解,请陈教授再次指正。

  如:

在抗震一、二级KL页面中已经把跨中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而在原有的横线下有说明:

跨中同时存在贯通筋和架立筋时,其架立筋搭150mm。

1、在些页中当所谓的通长筋、贯通筋、架立筋同时存在时,才可引用搭150mm这样的规定吗?

2、请问在跨中通长筋是指常规下设置的两根角筋吗?

(不称为贯通筋)

2、是不是把角筋之外所有一直连通的同直径钢筋又称作是贯通筋呢?

3、我觉得在抗震一、二级KL等相关页面中把这些内容再具体或明确一些,会避免太多的误解。

发表时间:

05/9/2003于上午11:

14|IP****已记录

“通长筋”就是以前所称的“贯通筋”,规范把名称改了,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要跟着改。

1、当抗震框架梁采用双肢箍时,跨中肯定只有通长筋而无架立筋。

只有采用多于两肢箍时,才会有架立筋。

2、跨中的两根通长筋肯定是角筋。

3、抗震框架梁构造要求设置的通长筋一般只需要两根,所以角筋足亦;但现在有设计者采用多根通长筋,例如设有4根,因此除两根角筋之外还要设置两根。

4、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使用对象,是熟练掌握现行国家规范的技术人员,因此,不可能像培训教材一样进行详细解释,但可考虑编制相应的条文说明。

14、●墙问题(19):

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柱边?

(在水平方向柱子长度远大于lae时)

■答墙问题(19):

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剪力墙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

另外请参考“答墙问题(16)”

同页“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锚固”构造中加注:

“除底部加强部位的端柱外,当剪力墙水平钢筋满足直锚长度或弯锚长度与形式要求时,可不伸至对边”,您回答的这两个问题说法不一致,请问这个问题到底应如何做,谢谢!

发表时间:

02/9/2003于下午3:

02|IP已记录****

经进一步研究后,认为端柱可不伸至对边,最后结果要看正式勘误、调整印刷文件。

因为端柱截面大于墙厚,刚度发生明显变化,可认为已经成为墙边缘部位的竖向刚边。

而暗柱与墙等厚,其刚度与墙一致且不可

15、1、好像听说过,剪力墙的支座是基础(梁)。

暗梁、暗柱、端柱等都是剪力墙的一部分,现在的问题是:

在“剪力墙”这个总体概念内部,有没有“谁是谁的支座”问题?

例如:

连梁的支座是暗柱(或端柱)?

或者说暗柱不该称作支座,但是连梁纵筋伸入暗柱还有个“锚固长度”的问题。

  2、连梁的纵筋都比较粗,如果按伸入暗柱一个锚固长度(LaE)的话,暗柱的宽度可能满足不了LaE。

如果以《03G101-1图集》第19页的两个连续的LL4为例,(设LaE为44d即880mm)

    

(1)两个连续的LL4的纵筋可以在中间暗柱GYZ6上连通;

    

(2)两个连续的LL4的两端暗柱为GJZ3和GYZ5,其混凝土宽度分别为825和850,不满足LaE的要求,此时LL4的纵筋只能弯折锚入暗柱,其弯折长度应为多少倍的d?

锚入暗柱的最小直锚长度有什么要求(是否象框架梁纵筋那样,为0.4LaE)?

发表时间:

26/8/2003于下午5:

40|IP已记录****

1、搞清楚谁是谁的支座是一般的(初级)结构常识,如果深入探讨,从系统科学的整体观出发看问题,结构中的各个部分谁也不是谁的支座(正如肩臼并不是胳膊的支座的道理相同),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功能)结合到一起。

我们根据各部分构件的具体情况,分出谁是谁的支座,只是为了研究问题和规范做法更方便一些。

相对于剪力墙(含墙柱、墙身、墙梁)而言,基础是其支座,但相对于连梁而言,其支座就是“墙柱和墙身”。

2、

(1)“能直通则直通”是结构配筋的重要原则;

  

(2)如何锚固,请看51页:

“1、墙端部洞口连梁”构造。

16、前不久,有的网友与陈教授讨论过剪力墙竖向钢筋和暗柱纵筋的基础插筋问题,当时是把二者绑在一起讨论的。

现在,这里有人认为二者应该分开来讨论。

剪力墙竖向钢筋的基础插筋与暗柱纵筋不一样。

  1、剪力墙竖向钢筋插入基础梁只需直锚LaE,而不需弯折15d(或12d)。

  2、一般有剪力墙的地方都设置基础梁,基础梁的高度一般大于剪力墙竖向钢筋的LaE;当基础梁的高度不足LaE时,要保证插筋的直段长度不小于0.5LaE  ,并且弯折15d  。

  3、当不设置基础梁、剪力墙墙身直插基础板(筏板)的时候,剪力墙竖向钢筋的弯折长度为35d  。

  4、剪力墙竖向钢筋的插进基础内部时,要不要布置一两根水平分布筋?

  请问陈教授,上述做法可以吗?

发表时间:

08/9/2003于下午12:

40|IP已记录****

问题中所指“剪力墙竖向钢筋”应为“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

1、竖向分布钢筋可以这样锚固;

2、可以;

3、应同2条的锚固方式;

4、需要布置,以保证浇筑振捣混凝土时插筋的稳定。

要清楚剪力墙边缘构件(暗柱、端柱)的纵筋与墙身分布纵筋所担负的“任务”有重要差别。

对于边缘构件纵筋的锚固要求非常高,一是要求插到基础底部,二是端头必须再加弯钩>=12d。

对于墙身分布钢筋,请注意用词:

“可以”直锚一个锚长,其条件是根据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低抗震等级时“可以”,但高抗震等级时就要严格限制。

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

剪力墙受地震作用来回摆动时,基本上以墙肢的中线为平衡线(拉压零点),平衡线两侧一侧受拉一侧受压且周期性变化,拉应力或压应力值越往外越大,至边缘达最大值。

边缘构件受拉时所受拉应力大于墙身,只要保证边缘构件纵筋的可靠锚固,边缘构件就不会破坏;边缘构件未受破坏,墙身不可能先于边缘构件发生破坏。

17、请问陈总,在非框架梁中,箍筋有加密与非加密之分吗?

没有作为抗震构造要求的箍筋加密区。

但均布荷载时可以设置两种不同的箍筋间距,支座端承受剪力大,肯定应较密一些。

18、平法将创造性设计内容与重复性设计内容合理分开,设计者采用平法提供的数字化符号化的设计规则完成创造性设计内容,而重复性设计内容则实行大规模标准化以标准设计的方式提供,两大部分为对应互补关系,缺一不可,合并构成完整的平法设计;对应互补的方式为设计时采用各种构件代号,以其作为连接信息的纽带,与标准设计中有相应代号的构造详图一一对应。

所以,平法标准设计为“指令性的设计文件”,而不是“参考性的设计资料”。

19、约束边缘构件适用于较高抗震等级剪力墙的较重要部位。

其纵筋、箍筋配筋率和形状有较高的要求。

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请参见GB50011-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4.6条。

20、G101第54页第5条“当贯通筋d≤28时,除按图示位置搭接外,也可在跨中L/3范围内采用一次搭接接长。

”请问何谓“一次搭接接长”,若有根两跨梁,上部有4根贯通筋,那这4贯通筋是否可在同一跨内的跨中L/3范围内搭接?

、发表时间:

13/9/2003于上午12:

12|IP已记录****

规范规定的通长筋最小直径往往小于梁上部负弯矩筋,由于钢筋变换直径,因此需要两个连接位置。

一部分设计师习惯采用通长筋直径与梁上部负弯矩筋直径相同,此时仅需在跨中1/3范围连接一次即可。

21、1、前不久进行的“剪力墙暗柱纵筋的基础插筋”的讨论,是否适用于“框架柱纵向钢筋的基础插筋”?

即:

  要求框架柱纵筋"坐底",即伸至基础底部纵筋位置。

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LaE(La)的要求时,要求弯折12d;当插至基础底部不足LaE(La)时,直段要≥0.5LaE(La),弯钩为15d。

  陈教授您说对吗?

  2、但是,目前有的设计(或施工)没有强调"坐底",只是要求框架柱纵向钢筋伸入基础一个锚固长度LaE,或者是规定一个直段长度例如为45d。

此外,钢筋的弯折长度有定为10d的,甚至给出一个常数,例如200mm。

也有人说,当框架柱纵向钢筋伸入基础的直段长度满足一个锚固长度时,不必弯锚。

  陈教授您说,后面这些做法是不是错误的?

发表时间:

12/9/2003于下午8:

28|IP已记录****

1、对;

2、不同部位的安全度是不同的。

柱根如果出问题,上边再结实也无用,所以,柱纵筋“坐底”加弯钩,可确保柱根的牢固。

至于弯构为10d还是12d,或者干脆200,这不是主要问题,但毕竟有一个比较一致的规定好些。

在没有统一规定之前,设计师应该指明弯钩长度;即便有了统一规定,设计师也有权利另行规定。

对柱纵筋的锚固,未发生地震时,即便直锚一个锚长也不会发生问题。

但地震发生时,许多构件会进入弹塑性状态,直锚一个锚长的柱纵筋就不一定确保稳固了

22、陈教授您好:

  在图集中,如36页中,所谓的"基础顶面嵌固部位"到底应该怎样定义?

柱在JL上是没得说的!

那么..如果我基础土回填,回填到正负0或是再低一些的位置,回填后,那么那个回填面也是嵌固位置吗!

?

(如果是,那么是按嵌固部位处理,还是当该断面为楼面来处理?

钢筋接头的非连接区又怎样处理?

)具体是怎么定义还望得到陈教授的指正!

谢谢!

发表时间:

11/9/2003于下午7:

41|IP已记录****

如果未设置基础拉梁,基础回填后,刚性地面对柱有“单侧”嵌固作用,但不能作为“嵌固部位”对待。

这个问题可以深入探讨一下,因为很可能有人会接着你的提问往深处提问。

柱根部注写“基础顶面、嵌固部位”系指两种不同的情况。

“基础顶面”比较明确,独立基础、交叉梁基础、筏形基础肯定指基础梁或板的顶面,箱形基础肯定指箱基顶板顶面。

但“嵌固部位”就需要比较高的结构学识来判定了。

“嵌固部位”究竟包括哪几种情况目前并无定论,对这一部分的确认权现阶段实际上掌握在结构设计师手中。

例如:

地下室的基础顶面应该是地下室底板顶面,但地下室整体上可以看作一种“基础结构”,其顶板的刚度肯定比楼面刚度大许多,而且室外地坪以下的土对地下室的外墙也有相当程度的嵌固作用,因此,地下室顶板作为柱根部的“嵌固部位”也说的过去。

并且,地下室内的中柱如果与地面以上的框架柱作同等对待也有些问题。

再如:

埋在土中的基础拉梁对柱有相当的嵌固作用,并且基础拉梁以下至基础顶面这一段柱由于嵌在土中,其受力机理与变形特征要受周围土的影响,因此,将其与地面以上的框架柱作同等对待也有些问题。

因此,正在编制的筏形基础、箱形和地下室基础的平法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拟提出“基础结构”的概念。

主体结构柱的根部拟定义为嵌固在“基础结构”的顶面,而对于地下室顶板到底板这一高度范围内的中柱和基础拉梁以下至基础顶面这一段柱拟作为“基础结构”中的柱对待。

23、1、在67页的框支柱封顶的构造图中,有一句“框支柱部分纵筋延伸到上层剪力墙楼板底,原则为能通则通”,请问这句话中所说的通到上一层剪力墙的框支柱纵筋能否代替上一层剪力墙的暗柱或墙体竖向钢筋?

从而就可以取消上一层剪力墙与延伸到上层的框支柱纵筋重叠部分的钢筋?

急需,谢谢!

发表时间:

18/9/2003于下午9:

20|IP已记录

1、伸上去的目的之一就是代替上部(端柱或暗柱)重叠部分的纵筋。

24、kzz,kzl一般是在结构的转换层设置!

主要用于承受上部未落地的剪力墙,成为剪力墙的基础!

kzz和kz我认为没有太大的区别!

只是受力大点而以!

(剪力.弯矩和轴力);kzl一般看作是偏心受拉构件而kl一般是受弯构件!

~

25、是不是梁柱整体现浇最佳呢?

但梁与柱砼标号不一样,施工起来是很不方便的?

施工缝该如何处理呢?

发表时间:

02/10/2003于下午2:

59|IP已记录****

施工不方便可以改革“工法”。

施工缝应留在梁顶。

26、一.剪力墙水平筋与异形柱的位置关系(伸入暗柱钢筋内侧,还是包着柱子)?

二.约束边缘柱与构造边缘柱如何区分?

三.当阳台板与楼板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时,阳台扣筋伸入上返梁的中间(>=0.4lae)还是伸出梁钢筋外侧?

四.剪力墙竖向筋与暗梁的位置关系?

(伸入暗梁钢筋内侧,还是包在暗梁钢筋外)

五.异形柱与梁同宽时,梁深入异形柱的钢筋是否打弯;如果直接伸入异形柱钢筋内侧,异形柱钢筋的保护层如何处理?

异形柱设计院称为短肢剪力墙,主筋的保护层应该是多少(如果为15mm是不是太少了)?

六.阳台拦板竖向钢筋应放在外侧还是里侧?

发表时间:

02/10/2003于下午2:

57|IP已记录****

1、对于“一”型暗柱,包着柱子“顺走”;对于异型柱,伸至对边纵筋内侧,直锚长度不够,则弯直钩;

2、根据不同的构件代号;

3、弯锚或直锚入现浇楼板均可;

4、包在暗梁纵筋外侧(与暗梁箍筋在一个层面);

5、有关异型框架的规范正在编写,可能不再提短肢剪力墙的说法了。

梁走异型柱外皮时只能属于“半锚固”(如走T型柱的一竖),扎入异型柱的部分才属于“全锚”(如T型柱的一横),二者要合并计算,若直锚长度不够则弯锚(至纵筋内侧打弯,不影响柱的保护层)。

保护层厚度应按柱算;

6、内侧,否则人一推,连人加栏板就都翻出去了。

27、如果说,框架梁伸到剪力墙区域就成了边框梁(BKL)的话,那么,边框梁(BKL)的钢筋保护层是按框架梁的保护层来计算,还是按剪力墙的保护层来取定呢?

  如果是按剪力墙的保护层来取定的话,会不会造成同一道直通的梁在框架柱(端柱)两边的保护层不一样呢?

(这时若有直通筋的话,有点别扭)

发表时间:

30/9/2003于下午3:

41|IP已记录****

问题提得很好,观察问题比较细致。

这个问题跟底层柱埋在土中部分与地面以上部分的保护层不一致有些类似。

边框梁有两种,一种是纯剪力墙结构设置的边框梁,另一种是框剪结构中框架梁延伸入剪力墙中的边框梁。

前者保护层按梁取还是按墙取均可(当然按梁取钢筋省一点),后者则宜按梁取,以保证钢筋笼的尺寸不变。

柱埋在土中部分的截面b*h应适当加大,即所谓的“名义尺寸”与“实际尺寸”问题。

这里面应当体现“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不是埋在土中的“局部”柱的截面服从地面以上的“整体”柱截面,而是服从整体的钢筋笼的截面。

至今为止,尚未查阅到有任何一本著作谈及。

我们拟在基础结构的有关技术文件中解决。

由此可见,结构专业的诸多学识和某种学识的诸多当面仍旧存在大量的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有些看似很小,但有实际应用价值。

28、锚固长度怎么定义?

把受拉钢筋安全地锚固在支座中所需要的钢筋长度。

29、1、通常,设计师不会把力学分析的内力结果提供给施工方面;施工人员基本没有条件进行整个结构体系的力学分析,如此这般,何以要求施工人员判断何处受压何处受拉?

当然可以通过一般的结构概念大致判断,但并不准确,可靠性不高,要有长期经验和比较深厚的功底才有把握。

另外,梁上部通长筋要按受拉考虑。

2、03G101-1不是强制标准,但里面肯定含有与规范中强制性内容相同的“具体化”了的内容。

如果设计者未选用,就不具备任何功能;如果设计者选用,就是正式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

03G101-1编制所依据的规范为设计规范(见总说明),未考虑GB50204-2002的计算方式。

3、架立筋是“一般”构造需要,通长筋是“抗震”构造需要。

架立筋的功能从字面上可知大概,但通长

30、何为4肢和6肢箍

对梁而言,箍筋垂直方向的根数为n根,则为n肢箍。

31、1.请问陈总现浇楼梯的施工缝应留置何处(是梯板跨的1/3外吗)?

我们多年来为方便施工将楼梯施工缝留置在平台梯梁处(即梯跑第一步位置),此留置方法不规范,但已是传统做法,且施工方便,请陈总指教?

2.《混规》GB50204-92P36页规定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请问陈总我们西昌地区属于九度设防区,框架结构纵横向均设置有框架大梁,这该如何设置施工缝?

(如留置在板跨中部1/3范围内正属于楼板无负筋的薄弱区域,我们地区楼屋面板开裂现象较普遍,我们这里地基较差,四季温差较大。

可否将施工缝留置在横跨大梁上部,板底20-30mm处?

发表时间:

11/10/2003于下午9:

11|IP已记录****

1、现浇楼梯的施工缝问题我没有进行研究,也没有实践经验,无发言权。

2、9度地区的结构,最好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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