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实物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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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实物知识点
海关实物知识点:
1.性质:
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2.海关的核心只能是监管
3.海关实行集中统一垂直领导体制
4.3级海关:
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办事处)ps:
每级海关都有缉私监察机构
5.海关法是1987年7月1日实施
6.货物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范围按照管理程度不同分为禁止进出口货物、限制进出口货物和自由进出口的货物以及自由进出口中部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
7.禁止出口:
国家禁止;
限制出口:
配额管理
许可证管理
自由:
大部分自由
小部分自动
8.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要求:
1、由商务部发证,
期限:
进口许可证:
有效期1年,延期3个月
出口许可证:
有效期6个月
自动进口许可证:
有效期6个月
2、特殊进出口货物许可证颁发部门: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
环保部
进出口药品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金及制品进出口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
音像制品进出口管理:
新闻出版总署
8.
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
9.报关企业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10.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自理报关
报关企业,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海关注册登记,代理报关
11.(简答)报关程序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的程序:
第一个步骤为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出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申请。
第二个步骤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注册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时限,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是否符合规范等法定形式进行核对。
第三个步骤是为备案申请人核发登记证书。
经审查申请材料齐、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登记备案地海关为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许可程序:
第一个步骤是向海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出取得报关资格注册登记许可申请。
第二个步骤是海关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批准。
所在地海关对申请单位进行全面审查。
包括审查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有举办从事报关业务需要的场所、设备和人员;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和企业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等。
所在地海关应当于受理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直属海关。
直属海关应当自收到所在地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决定。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准予注册的决定,告知申请人有提出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11.注册登记证书时效:
报关企业2年,收发货人3年
12.
报关企业报关权行使的范围(简答)
(1)地域范围:
报关企业行使报关权的地域范围为发证直属海关所在关区内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从事报关服务
(2)权限范围:
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报关权限范围为:
根据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的委托为其办理报关手续。
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但应当是批准有权进出口该货物的单位。
(3)时间范围:
报关企业的报关许可和注册登记的有效期为2年,一搬临时注册登记证明的有效期最长为7日。
报关许可延续和登记证换证,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相应的许可延续和《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
13.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根据其报关和进出口的情况,划分为AA类,A类,B类,C类,D类五个类别。
14.AA类管理的报关企业的条件(简答)
(1)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2)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在2万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3)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
上述条件的适用,要求同时符合
15.现场阶段是所有货物都有的阶段;一般进出口货物---只有现场管理
16.一般进出境货物的通关:
申报→查验→税费的征收→放行与结关→海关稽查
17.一般进出境货物的三个特征:
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进出境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海关放行即办结海关手续
18.一般进出境货物通关程序没有前期阶段和后续阶段,只有进出境阶段,由四个基本环节构成:
即进出口申报、海关查验、缴纳税费、放行结关,此外对放行后的货物在法定期限内,海关有权对进出境货物企业实施稽查。
19.详细版进出境货物通关的基本程序:
1、申报和审单申报和审单是通关的首要环节。
是从事出入境活动的当事人根据海关要求填具报关单和向海关交验有关证明,申请办理通关事宜,海关接受当事人提交的单证并对其进行审查的过程。
2、海关查验海关查验是通关过程中的第二个环节。
是海关依据当事人申报的单证,对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实施核查,以确定当事人提供的单证与货物是否相符的过程。
3、税款的计征和缴纳:
针对进出口商品的征税包括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国内税。
税款的缴纳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一项基本任务,属于应当缴纳税款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持海关开据的税款缴纳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一般情况下,只有缴纳了税款,海关才能放行有关货物。
4、放行和结关:
放行和结关是通关的最后阶段。
放行是针对口岸海关的现场作业来讲的最后一个环节。
放行即意味着结束现场通关过程。
结关指的是结束海关监管。
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放行即结关。
5、稽查:
稽查是对放行后的货物在法定期限内,海关有权对有关进出口企业的账册检查核对,确认有关货物进出口有无违反进出口管理和偷漏税费的情况。
20.申报的地点
①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②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③经过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以在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启运地申报。
④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时进境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进境货物时,向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
20.申报的方式
书面申报:
包括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申报的期限
①进口货物:
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2出口货物: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22.自运输工具进境起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有权将其提取变卖处理
23.申报的程序:
1办理报关委托:
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自己不具有报关权,需要向被委托从事代理报关业务的企业出具报关委托书,报关企业据以向海关办理该批货物的报关手续。
24.滞报行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海关规定的申报期限,未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
滞报金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
滞报金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25.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1元的部分免予计收。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26.查验地点:
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的进出口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或海关的其他监管场所进行。
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在特殊情况下,经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申请,海关审核同意,也可以派员在规定的时间到监管场所以外的工厂、仓库或施工工地查验货物。
27.查验的方法:
根据查验面的大小,有彻底查验和抽查两种情况。
彻底查验是逐件开拆包装、验核货物实际状况的查验方式。
抽查是按照一定比例有选择地对一票货物中的部分货物验核实际状况的查验方式。
28.海关查验造成损坏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
①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搬移、开拆、封装货物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②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海关正常工作程序所需时间内(含扣留或代管期间)所发生的变质或失效;③海关正常查验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④在海关查验之前已发生的损坏和海关查验之后发生的损坏;⑤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损失。
29.放行和结关的关系(简答)
•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货物已经结关,对于一般进出口货物,放行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已经办理了所有海关手续,因此,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即等于结关。
•另一种情况是货物尚未结关,对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时进出境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境货物,放行时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并未全部办完所有的海关手续,海关在一定期限内还需进行监管,所以该类货物的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不等于结关。
30.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特征:
1、保税业务的经营人,需要经过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保税货物是经海关批准后,准予在进境时暂时免予办理纳税手续的进口货物;
3、保税货物进境的目的是在境内进行加工或储存;
4、保税货物应是经加工或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进口货物。
31.加工贸易货物通关的基本阶段:
包括加工贸易的料件进境到加工成品出境的整个过程。
具体可以划分为几个阶段:
加工贸易货物登记备案;加工贸易料件进境通关;加工期间的监管;加工贸易货物出境的通关和加工贸易合同的核销结案。
备案:
备案申请→备案决定→备案的变更、注销、续册
32.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的产品不直接出口,转至境内另一承接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加工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33.受灾保税货物怎么核销(简答)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加工贸易受灾报税货物,根据其程度有灭失、未灭失但失去使用价值、失去原使用价值但可以再利用几种情况:
a对于受灾报税货物灭失或者虽未灭失,但完全失去使用价值且无法再利用的,海关予以免税核销;b对受灾报税货物虽失去原使用价值,但可以再利用的,海关按照审定的受灾报税货物价格、税率计征税款和缓税利息后核销
(2)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其他导致的保税货物的灭失、短少或毁损,海关凭商务主管部门的签注意见、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赔款通知书或者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有关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核。
34.边角料不加征缓税利息
35.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制度和企业分类管理:
地区分为东部和中西部。
东部包含辽宁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
加工贸易企业按报关单位分类管理中“收发货人的审定标准”分为AA类、A类、B类、C类、D类5个管理类别。
商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三类。
36.
37.报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都是向主管地海关申请设立。
38.保税仓库的功能单一,就是仓储,而且只能存放进境货物。
保税仓储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
延期不得超过1年。
39.出口监管仓库的功能也只有仓储,主要用于存放出口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存储期限为6个月。
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40.保税物流中心是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功能的叠加,既可以存放进口货物,也可以存放出口货物,还可以开展多项增值服务。
期限:
物流中心(A型)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1年,延期1年
物流中心(B型)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2年,延期一年
41.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由国务院批准
42.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区别:
(简答?
)
(1)区域功能不同。
保税区为三大功能:
加工、储运、转口;出口加工区主要是加工功能,
(2)出区加工的期限不同。
保税区将料件运往区外加工,加工期6个月,到期还可以延长6个月;出口加工区只能是6个月。
(3)内销产品的征税依据不同。
保税区将加工成品销往境内非保税区域的,以成品所含料件征税;而出口加工区则是按成品征税。
(4)是否退税不同。
保税区进区物资不签退税单,也就是说进区物资不能退税;而出口加工区的进区物资签退税单,可以退税。
43.保税区具有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功能,也就是说既有保税加工的功能,又有保税物流的功能。
保税物流园区的主要功能是保税物流,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园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44.经营单位设立免税商店,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申请
种类--具体包括:
口岸免税商店、运输工具免税商店、室内免税商店、外交人员免税商店和供船免税商店等。
45.特定减免税货物特定地区
特定企业
特定用途
46.特定减免税货物有以下特征:
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
2、进口申报应当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47.减免税货物的处置
(1)变更使用地点;
(2)结转;(3)转让;(4)移作他用;(5)变更、终止;(6)退运、出口;(7)贷款抵押;(8)解除监管
48.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49.转关方式1、提前报关转关(在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以提前报关方式办理);2、直转转关(在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以直接填报转关货物申报单的直转方式办理);
50.进口货物提前报关转关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货物转关手续前,向指运地海关传送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
2、指运地海关提前受理电子申报,接受申报后,计算机自动生成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向进境地海关传输有关数据。
3、提前报关的进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的5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超过期限仍未到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的,指运地海关撤销提前报关的电子数据。
4、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进境地海关提供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编号,并提供相关单证办理转关运输手续。
5、提前报关的进口转关货物,进境地海关因故无法调阅进口转关数据时,可以按直转方式办理转关手续。
6、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按海关指定的路线将进口货物在规定的时限内运到指运地海关,向指运地海关交验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并应在货物运至指运地海关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7、指运地海关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为转关货物办理转关运输的核销手续,并按规定向进境地海关退寄回执,以示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工作的完结。
51、出口货物的提前报关转关:
•1、由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未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前,先向启运地海关传送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由启运地海关提前受理电子申报,生成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数据,传输至出境地海关。
•2、货物应于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办理报关、纳税等手续,启运地海关签发“出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并制作关封交申请人带交出境地海关。
•3、出境地海关在货物实际离境后,核销其清洁舱单,并按规定向启运地海关退寄回执,以示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监督工作的完结。
52、(简答)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暂时进境货物和暂时出境货物的合称。
•暂时进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按规定的期限原状复运出境的货物。
•暂时出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出境,按规定的期限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
特征:
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
2、免予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53.ATA:
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机构
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货物暂时进出境期限为自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
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54.过境货物是指从境外起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转运货物是指由境外起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通运货物是指从境外起运,不通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运进境后由原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的货物。
55.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特征:
(1)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免予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
(2)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出口关税。
(3)现场放行后,海关不再进行监管。
56.一般退运货物与直接退运货物有什么区别?
退运货物是指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者退运出口的货物。
一般退运货物是指已办理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出口或进口,因残损、缺少、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
包括出口货物被国外退运,需要办理相应的退运进口手续的货物,和进口货物被我方退运,需要办理相应的退运出口手续的货物。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部或者部分货物。
57.运输工具:
海洋运输最多
共同点:
a应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出入境;b货物,物品,上下人员全部接受海关监督
58.什么是船舶吨税?
其征收范围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船舶吨税(简称“吨税”)是指由海关在设关口岸对进出、停靠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
船舶吨税的征收范围:
(1)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
(2)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
(3)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国籍船舶;
(4)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
59.集装箱:
海关总署授权中国船级社统一办理集装箱我国海关批准牌照。
60.进出境物品:
自用合理数量原则,5000
61.进出境快件(看作业)
62.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63.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关税:
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从价税税率
64.海关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共有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倒扣价格法、计算价格法、合理方法等六种估价方法。
65.原产地认定标准(作业)
66.滞纳金,15+,千分之五,50
滞报金,14+。
千分之五,50
67.担保方式:
(一)以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提供担保
(二)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提供担保
(三)以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供担保
(四)以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提供担保
68.总担保:
ATA、侵权货物(知识产权)
69.担保放行:
收发货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办结通关手续的情况下,向海关提供担保,货物经担保放行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在担保期限内应履行担保义务,否则将以担保标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0.海关处罚:
走私(情节轻)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
违规主观、客观、行为危害结果
71.纠纷: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海关行政复议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开原则
3、公正原则
4、及时原则
5、便民原则
6、有错必纠原则
复议的前置:
有关纳税争议案件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