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3621657 上传时间:2023-06-15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28.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3页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3页
亲,该文档总共3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docx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

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

(粤人社发〔2013〕214号文节选)

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评价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试点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二条 思想品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可视情节轻重,延迟申报。

(二)弄虚作假,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规范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三)受政纪处分,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第四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地级以上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5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专职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三)在农村学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从事小学和幼儿园阶段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五)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身心健康条件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健康条件。

第七条 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任现职期间在乡镇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

第三章  专业条件

第八条 高中

一、育人工作

(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根据高中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

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教师同行评价高。

(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比较突出。

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突出,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

教学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业绩显著。

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

胜任高中循环教学或担任高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

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或在县级以上开设过教学示范或观摩课1次,或获得县级以上教学比赛奖。

(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推广运用,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二)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本学科的县级以上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专业论文须在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九条 初中

一、育人工作

(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根据初中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开展育人工作,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方面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教师同行评价高。

(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比较突出。

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突出,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

教学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业绩显著。

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胜任初中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担任初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

每年承担校级以上的公开课1次以上,或在县级以上开设过教学示范或观摩课1次,或获得县级以上教学比赛奖。

(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推广运用,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二)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名)本学科的县级以上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

2.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专业论文在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十条 小学

一、育人工作

(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能根据小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开展育人工作,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教师同行评价高。

(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在教育、引导学生成长中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具有较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教学有一定的引领作用。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胜任各年级教学,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进行过所申报学科至少一次循环教学。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三)每学年承担校级公开课1次,并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2次;任现职以来,在县级获得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取得水平较高的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2.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专业论文在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幼儿园

一、育人工作

(一)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合作,班级教育特色明显。

能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协助幼儿园与社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幼儿发展。

教师同行与家长评价满意度高。

(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主班老师)工作8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主班老师)工作3年以上。

任教班级幼儿情绪愉快、积极向上,具有健康活泼的个性、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与行为习惯,自理能力较强。

每学年幼儿发展水平测评各项指标达标率高。

(三)注重保教结合,科学照料幼儿的日常生活,熟悉班级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科学管理和指导班级常规保育和卫生保健。

有效保护幼儿,具备科学、及时地处理幼儿常见事故的能力,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任职期间无发生重大幼儿健康或安全事故。

二、课程教学

(一)熟练掌握各领域教学的特点及知识,根据各领域教学的规律科学规划课程,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将教育科学、有效地渗透在一日生活中。

灵活运用各种教学组织形式和适宜的教育方式,教学经验丰富并有显著的教学成绩。

(二)任现职以来,每周课时量达标。

熟悉各年龄班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能根据幼儿的表现和需要,提供机会与条件促进幼儿的主动学习。

尊重个体差异,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积极运用各种评价手段,客观、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并据此调整与改进教学。

(三)能根据幼儿兴趣需要、年龄特点和发展目标,充分利用与合理设计空间,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支持、引发和促进幼儿游戏。

(四)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能有效地与幼儿进行沟通,师幼关系及幼儿同伴关系积极、友好。

能合理利用资源,为幼儿提供和制作适合的玩教具和学习材料,创设有助于幼儿成长、游戏和学习的丰富的物质环境。

(五)每学年承担校级示范教学或幼儿一日生活观摩活动1次。

提交2年来个人教学特色的证明材料及环境创设、游戏指导、家长工作等方面的经验材料2篇。

提交教学笔记及幼儿发展个案各1个。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按照科学研究规范独立设计教科研课题研究方案的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有针对性地运用规范的科学研究方法进行课题研究,并取得对实践有指导意义的成果,并在市级推广。

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参与市级以上的教改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二)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取得水平较高的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并提交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

2.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专业论文在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

一、育人工作

各机构教师积极利用教学研究及课程开展德育渗透,校外教育机构教师有较丰富的管理学生经验,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中成效比较突出,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二、课程建设与教学指导

(一)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课程体系建设有贡献。

具有较强的课程与教学领导力,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并取得良好效果。

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具有较强的自身实践能力和指导学生学习的能力,教学方式灵活,学生学习积极性高,教学业绩显著。

(二)在教育教学方式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显著,积极有效规划、组织和指导区域学科教学实施、教学研究、培训工作,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成效显著,有优秀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任现职以来一线教学指导工作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胜任中学、小学或幼儿园不同年级相关专业的教学、教研、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深入基层,指导和培训方式方法符合实际,效果显著。

(四)一线教师对教学指导的满意度高。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策划、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区域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

(二)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近5年内主持一项县级或参与(排名前3)两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的教学、教研成果获市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

3.任现职以来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6万字)。

4.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其中2篇论文须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上,至少2篇为近3年内发表。

四、示范引领

(一)在本区域学科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团队的重要成员。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标准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

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评价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试点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二条 思想品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可视情节轻重,延迟申报。

(二)弄虚作假,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规范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三)受政纪处分,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

二、具有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五、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第四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地级以上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4个模块,县级以下基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3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一)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专职从事计算机工作2年以上者。

(三)在农村学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五)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身心健康条件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健康条件。

第三章  专业条件

第七条 高中

一、育人工作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人文教育和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的身心和谐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优秀。

教师同行评价较高。

(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能准确把握高中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

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明显,有质量较高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所带班级获得校级集体荣誉,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的基本功。

促进学习方式的多样化,发展高中生自主获取知识的愿望和实践能力,正确评价学生发展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取得明显成绩。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过高中循环教学或担任毕业班把关教师1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曾承担校级公开课,获得好评。

(三)按照课程改革要求,独立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知识讲座,或开展科技、体育、艺术等课外活动,促进学生的多方面发展效果明显。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较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积极参与并完成本学科的常规教研任务,参与各级课程资源开发整合、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的研讨,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并完成一项本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以来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具有良好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校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骨干作用,在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八条 初中

一、育人工作

(一)能根据初中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开展育人工作,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方面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优秀。

教师同行评价较高。

(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在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效比较明显,有质量较高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所带班级获得校级集体荣誉,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的基本功。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实践能力。

正确评价学生发展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成绩明显。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过初中循环教学或担任毕业班把关教师1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曾承担校级公开课,获得好评。

(三)按照课程改革要求,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或开设知识讲座,组织指导科技、体艺等课外活动,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效果明显。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较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积极参与并完成本专业的常规教研任务,参与各级课程资源开发整合、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的研讨,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并完成一项本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以来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具有良好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校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骨干作用,在培养新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九条 小学

一、育人工作

(一)加强德育工作,积极开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方面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优秀。

教师同行评价较高。

(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开展工作,定期与家长保持联系,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效比较明显。

有质量较高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所教班级获得校级集体荣誉,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

能够营造宽松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重视加强学习体验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学生课业负担轻,正确评价学生发展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成绩明显。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过小循环或学段循环教学。

任现职期间曾承担校级公开课,获得好评。

(三)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较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积极参与并完成本专业的常规教研任务,参与各级课程资源开发整合、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的研讨,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名)并完成一项本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以来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具有良好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校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