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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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1
检查时间
2017年3月3日
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榆树屯镇榆树屯村卫生室
法人代表
马春华
地址
昂昂溪区榆树屯镇榆树屯村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药品使用单位(医疗机构)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经营场所、药品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符合相关规定。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执法单位负责人
富焕来
执法人员
陈海阳、崔世辉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2
检查时间
2017年3月8日
被检查对象
黑龙江泰德医药有限公司健和店
法人代表
张俭
地址
昂昂溪区新立委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医疗器械经营检查
执法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经营场所、医疗器械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执法单位负责人
富焕来
执法人员
赵玉刚、李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3
检查时间
2017年5月5日
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无限美健康食品商店
法人代表
马春伟
地址
昂昂溪区隆兴商服楼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保健食品销售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经营场所、保健食品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单位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保健食品。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执法单位负责人
汤志光
执法人员
纪运合、李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4
检查时间
2017年5月16日
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劳伦丝美发工作室
法人代表
张红丽
地址
昂昂溪区友好委9组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化妆品使用情况检查
执法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经营场所、化妆品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单位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化妆品。
该单位的进货票据不全。
处理意见
对该单位化妆品进货票据不全的情况,我局根据相关要求提出整改意见
处理结果
责令整改
执法单位负责人
汤志光
执法人员
纪运合、李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5
检查时间
2017年5月23日
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老根发廊
法人代表
赵国根
地址
昂昂溪区生产街三组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化妆品使用情况检查
执法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经营场所、化妆品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单位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化妆品。
该单位的进货票据不全。
处理意见
对该单位化妆品进货票据不全的情况,我局根据相关要求提出整改意见
处理结果
责令整改
执法单位负责人
汤志光
执法人员
纪运合、李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6
检查时间
2017年7月10日
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浩源幼儿园
法人代表
张亮
地址
昂昂溪区浩源7号楼1单元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检查情况
经查,该单位的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经营的食品符合规定,能够执行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执法单位负责人
汤志光
执法人员
罗来维、赵玉刚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7
检查时间
2017年7月11日
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花儿之都幼儿园
法人代表
李英
地址
昂昂溪区文化小区2号楼1层2室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检查情况
经查,该单位的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经营的食品符合规定,能够执行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执法单位负责人
汤志光
执法人员
罗来维、赵玉刚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8
检查时间
2017年8月11日
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鑫旺食杂商店
法人代表
孙博林
地址
昂昂溪区新建委1组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检查情况
经查,该单位的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该单位的经营场所食品摆放不整齐、货架有灰尘。
处理意见
提出整改意见
处理结果
要求负责人定期整理食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
执法单位负责人
汤志光
执法人员
罗来维、杨宝德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9
检查时间
2017年8月30日
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新建副食品商店
法人代表
吕义香
地址
昂昂溪区新建委七组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检查情况
经查,该单位的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该单位的经营场所地面有杂物、货架有灰尘。
处理意见
提出整改意见
处理结果
要求负责人经常打扫经营经营场所的卫生,保持清洁
执法单位负责人
汤志光
执法人员
罗来维、杨宝德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10
检查时间
2017年9月4日
被检查对象
齐齐哈尔市歆京华食品厂
法人代表
王鑫
地址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镇平房村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单位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但未能提供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处理意见
根据相关要求提出整改意见。
处理结果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执法单位负责人
汤志光
执法人员
崔世辉、陈海阳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11
检查时间
2017年9月4日
被检查对象
齐齐哈尔福来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万福
地址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镇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单位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生产车间卫生环境不好。
处理意见
根据相关要求提出整改意见。
处理结果
经常打扫生产车间的卫生,保持清洁
执法单位负责人
汤志光
执法人员
崔世辉、陈海阳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12
检查时间
2017年9月19日
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第二人民医院
法人代表
于艳杰
地址
昂昂溪区陵园路6号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医疗机构)检查
执法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经营场所、医疗器械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执法单位负责人
汤志光
执法人员
赵玉刚、崔世辉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13
检查时间
2017年10月24日
被检查对象
齐齐哈尔大时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泰药店
法人代表
李质恒
地址
昂昂溪区榆树屯镇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药品流通情况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经营场所、药品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符合相关规定。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执法单位负责人
汤志光
执法人员
陈海阳、崔世辉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执法单位:
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
2017-14
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13日
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依依红颜保健食品经销处
法人代表
黄清
地址
昂昂溪区宏顺小区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保健食品销售检查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经营场所、保健食品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单位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保健食品。
该单位的经营场所卫生环境不好。
处理意见
根据相关要求提出整改意见。
处理结果
经常打扫经营场所的卫生,保持清洁
执法单位负责人
汤志光
执法人员
纪运合、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