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教学大纲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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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教学大纲10

《政治学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教学大纲

导论政治与政治学

一、政治的基本概念

    15世纪法国的政治哲学家布丹从主权着眼,把政治视为与主权相关的国家制度与国家组织。

意大利的政治思想家马基雅弗利以彻底的现实主义态度和纯粹的经验主义方法,把政治从其它社会现象中剥离出来,将其与权力等同。

17、18世纪西方的政治概念更正式、更严格。

启蒙思想家们认为,政治是一种法律现象,是立法、执法、守法的过程,法国政治思想家孟德斯鸠是这种政治观的集中表达者。

孙中山先生提出:

“政治两个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

政治是指参与公共生活的个人、团体或组织为现实的目标,通过支配、影响、获取和运用公共权力,而做出公共决策以及分配社会价值或利益的过程。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政治的论述

1、政治的本质特征——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揭示了政治的本质特征,即“政治是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

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的政治,其本质、其内容以及政治关系、政治方式等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政治集中表现了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关系和各种社会经济利益。

2、政治的属性——阶级性

其一,政治的内容不是单一的、固定的。

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和更新。

阶级斗争只是政治一个阶段、一个方面的任务,而不是它唯一的内容和永恒的主题。

其二,政治不仅表现了阶级矛盾和阶级关系,也表现了人民内部各个阶层、各个集团之间的关系,因而,调节、整合人民内部的各种关系和矛盾,同样是政治的功能。

3、政治的根本问题——国家政治权力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

“政治中最本质的东西即国家政权机构”;“政治就是参与国事,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的活动方式、任务和内容。

4、“政治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艺术”

    政治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客观现象,其形成与发展均受客观规律支配

三、政治的特征

1、至上性。

政治的至上性表现为它居于整个社会之上,权威性地控制与调节着社会全局的功能。

政如党可以领导整个社会,政治权力能够超越一切社会权力;政治领袖可以影响千百万人的命运……。

2、渗透性。

 政治渗透于各种社会活动之中,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由昨天的非政治问题演变为今天的政治问题。

3、全局性。

政治所涉及和处理的问题是事关社会全局的大问题,它要以社会整体的最高利益来评价和限定个人的需求,政治所关心的是那些整合了个人需求的社会公共利益、公共价值、公共目标及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

4、综合性。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调节机制,仅靠自身单一的规范与手段是不够的。

它必须集理性、情感、信仰的力量于一身,综合运用法律、道德、宗教等规范与手段才能履行自己的功能。

四、政治与经济、道德的关系

    1、政治与经济

    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是一种辩证的关系。

一方面,经济是基础,是政治存在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政治是经济的反映,是经济的集中表现。

其具体体现为:

(1)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着社会的政治关系。

(2)社会经济的性质决定着社会政治性质。

(3)社会经济的发展决定着社会政治的发展。

另一方面,政治又相对独立于经济,对经济有着巨大的反作用。

政治对经济的反作用是通过社会公共权力来实现的。

政治与经济最大的差别是:

经济是生产财富,是“做蛋糕”,而政治是分配财富,是“分蛋糕”。

    2、政治与道德

    首先,道德服务于政治,是政治实现自己的社会功能的辅助手段。

其次,道德对个人行为的调节也包括对政治成员的政治行为的调节,社会的道德善恶标准常常影响着各种政治主体的行为模式和方向。

第三,政治影响与制约道德。

所以公共权力机构往往利用自己特定的权威和方式提倡与发展或者批评与阻止一种道德风尚的形成。

五、政治学的研究对象

    政治学是研究政治现象的科学。

政治是追求、组织和运用公共权力以分配社会稀缺价值,实现对全社会的调控的人类的基本活动。

与此相关,则政治学就是研究以社会公共权力为核心的人类基本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

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可以分为层层递进的三个层次:

    第一,政治主体,它是指在政治系统中所有的政治行为者,包括国家、政府、政党、阶级、民族、利益集团、政治家、公务员、参政的公民以及其它各种各样的政治团体等等。

政治主体是政治行为的承担者,是履行政治功能的首要条件。

    第二,政治环境,它是政治行为赖以发生的条件,包括政治体制、政治文化、国际社会环境等等。

一切政治主体都必须在政治环境中,才能体现出其存在及其价值,没有脱离政治环境的政治主体,也没有超越政治环境之外的政治行为。

  第三,政治过程,它是政治行为在特定的政治体系内的运行过程。

包括政治冲突、政治统治、政治决策、政治参与、政治发展等等。

政治主体和政治环境的描述是静态的政治研究的话,对政治过程的分析便是动态的政治研究。

六、本课程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

本学科的主要教学目的:

一是培养学生正确的政治思维方法,教导学生学会以政治的角度和高度思考、观察、分析问题,正确处理应然和实然的关系;二是培养学生深入了解中国政治实践的具体情况的能力,培养他们为现实政治服务的思想和热情;三是通过具体的实证研究和比较分析,利用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以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科学的认识政治现象;四是鼓励青年学人关注前沿问题,利用科学的政治学知识和方法解答具体政治问题。

研究内容不断充实。

纵观30年来的发展,我国政治学的研究不断充实了的内容有:

马克思主义政治基本价值理念的研究;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政府与市场的研究;党政关系的研究;经济全球化与政治多极化的研究;执政党建设的研究;反腐败与权力制约、权力监督的研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和谐社会的研究;新公共管理及治理理论(善治)的研究;中国和平崛起的国际战略研究等。

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产生了诸多有分量的研究成果,直接影响了我国政治学研究的持续发展。

教学内容:

国家与国家建设;比较视野中的执政党建设;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公民及公民政治素质的培养与提高;政治参与及其制度化建设;完善社会管理,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当前中国民主政治研究的若干问题;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研究的若干问题。

第一部分政治主体与政治权力

一、政治主体的涵义

    广义的政治主体,指能够产生一定的政治行为的社会群体都是政治主体,其相对的政治客体是政治主体所追求、竞争、支配和争夺的对象如权力、利益、政治环境等政治资源。

    狭义的政治主体,指在政治关系和政治过程中处于支配和主导地位的政治行为者,如在领导关系中的领导者,其相对的客体是政治主体的行为所涉及的被动的政治行为者,如领导关系中的被领导者。

二、现代社会主要有如下几种政治主体

    1、人民与民族。

人民和民族都是个抽象的集合型概念。

人民作为政治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有:

人民是国家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是政治统治合法性的来源;是历史发展的基本动力;是政治竞争的主要裁决者;是公共权力最权威的监护人。

民族是有着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文化背景、共同的经济方式和共同的生存方式和发展历程的利益共同体。

作为政治主体的民族,往往通过国家来实现自身的政治影响。

    2、阶级与阶层。

阶级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不同地位而形成的社会性利益共同体。

阶层是同一阶级中因财产状况、社会地位或谋生方式的不同而区分的社会集团。

阶级作为一个非经常性的政治主体,一般只有在他有明确的“阶级意识”,在代表本阶级利益的政党和领袖的领导下,阶级意志和组织力量集中到相当的程度,才能成为真正的政治主体。

相反,阶层由于其利益容易凝聚,力量容易集结,它往往成为经常性的政治主体。

    3、政党与利益集团。

政党以其组织的严密性、政纲的明确性和社会支持的广泛性,成为现代政治的核心力量。

利益集团作为一种政治压力力量,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4、国家与政府。

这是两个掌握的政治资源最为雄厚,权威最高,影响最大的政治主体。

    5、官僚队伍与政治家。

官僚制是按照职能分工和分层管理原则建立起来的行政体制。

官僚队伍作为公共权力的主要负载者和行政目标的推动者和实施者,成为一个国家政治稳定和政府效率高低的基本因素。

   政治行为的根本目标是利益的斗争与冲突,其核心问题是由谁统治,如何统治和统治到何种程度,其中的第一个问题“由谁统治”就是研究政治主体问题。

三、政治权力

政治权力就是某一政治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而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体现出的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

1、政治权力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政府和政党。

阶级与阶层、利益集团、选民、民族等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成为政治权力的主体。

    2、政治权力的实施以强制力为后盾辅以其它措施。

除了以暴力、法律惩罚为代表的强制性力量外,还采取威胁、暗示、诱导、说服、奖励等方式实现自己的强制力和影响力。

    3、政治权力运行的根本动力是政治主体的利益。

马克思曾说过:

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有关。

列宁也认为:

几何公理要是触犯了人们的利益,也会受到反驳的,经济学家对人类行为一个最基本的假设就是:

在一个具体的社会中,每个人首先或主要是一个“经济人”,人们采取的绝大多数行动都考虑“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即以最小的付出,得到最大的收益。

    4、政治权力运行的结果与自身的力量和权威有直接的关系。

政府之所以能够成功地迫使人们服从,主要在于对方认为这种强制是合法的强制而自愿服从;或者对方认为自己无力与之对抗,或者权衡利弊后觉得服从对自己更有利,相反,政府就会遭到抵制和反抗。

    5、政治权力运行的最终结果是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的政治关系模式,如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权威与服从的关系;平等竞争的关系等等。

四、政治权力的构成要素及其基本特性

政治权力的构成要素:

①客观构成要素A.生产资料B.物质财富C.暴力,此外,自然资源,地理条件,有益的文化传统,有利的形势变化和时机,政治权力客体的服从心理等。

②主观构成要素A.能力素质B.身份资格C.理论与策略D.组织,此外,已有权力,实际政绩等。

政治权力的特征:

①权力的有意性②权力的有效性③权力的潜在性④权力关系的非对称与均衡⑤权力所产生效果的性质

五、分权理论

近代分权学说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制衡思想。

英国思想家洛克在历史上第一次比较明确地提出了分权学说,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集分权学说之大成,创立了完整的分权与制衡学说,美国的联邦党人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又进一步发展了孟德斯鸠的分权与制衡思想。

   1、英国思想家洛克的分权论

    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

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

立法权是指导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保障社会及成员的权力,它是三种权力中的最高权力,应归属于民选的议会;行政权(执行权)是执行法律的权力,是任命大臣、法官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它应属于国王;对外权(外交权)是国家的宣战、讲和和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力,它应由国王行使。

为了保障个人自由,行政权与联盟权应从属于立法权,国王应根据议会的决定行事;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不仅要实行明确的分权,而且要把这三种权力严格地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使其不能超出自身的界限。

如果国王和政府违反人民的授权委托,政府就应解体;如果政府压迫人民的自由,人民就拥有反抗的权利推翻政府,建立起一个新的政府,以保障自身的自由。

    2、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学说的完整阐释。

    孟德斯鸠认为,真正的公民自由只有在政府的权力不被滥用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保证,任何不受约束的权力都易走向腐败,绝对权力就意味着绝对腐败,因此,要想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每一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

(一)立法权;

(二)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三)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

”第二种权力称为国家的行政权,第三种权力称为国家的司法权力。

以上三种国家权力不能由一个人或君主执掌,否则,这个国家的公民自由就可能被毁灭掉。

孟德斯鸠认为,除了进行明确的三权分立外,还必须使三权之间相互制约,彼此牵制。

如立法机关长期不开会议事,行政权就会独断专行,只有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实现真正的分权和相互制约,才能建立宽松的政体,才能保证公民的自由不受侵犯。

    3、美国思想家对“分权与制衡”思想的发展。

  麦迪逊提出必须采取以权制权的方式,在政府内部实行分权:

“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政府分得的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

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两种政府将相互控制,同时各部门又自己管理自己。

”前者指的是实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权;后者指的是政府内部的分权,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之间的三权分立体制。

六、政治权力作用的表现:

1、政治权力具有对社会资源和产品进行强制性分配的功能。

2、政治权力具有社会纽带和粘合剂的作用。

3、政治权力对经济具有能动作用。

第二部分国家、政府及其建设

一、国家

1、国家的概念

国家是一定领土上全体居民所组成的,拥有主权的社会共同体,是由某个政府所领导的社会管理组织,它实质上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

2、国家的本质

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政体组织,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的阶级统治具有三大特征:

①国家是代表整个统治阶级来实行阶级统治的,它是整个统治阶级共同体的意志和利益的表现。

②国家的阶级统治靠暴力实现。

③国家实际上以第三者的面目出现实施阶级统治。

3、国家的起源、演变和消亡。

起源:

自然生成论、君权神授论、社会契约论、暴力征服论、社会分工论。

演变:

马克思主义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考察国家的历史演变,根据国家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性质,将历史上演变的国家划分为①奴隶制国家――极端暴力统治;②封建制国家――政治组织与社会生活一体化;③资本主义国家(包括法西斯国家和福利国家)――民主共和制,自由放任;④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国家。

消亡: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科学地揭示了国家的产生和发展的规律,并说明了国家消亡的历史必然性,分析国家的条件和途径。

其条件是阶级的消失;无产阶级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是国家消亡的惟一道路。

    

4、国家的类型

马克思主义学者主要依据国家的本质,依据社会的经济形态和在经济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将人类历史上的国家概括地划分为四种类型:

即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二、政府的定义、产生和合法性

    广义的政府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狭义的政府指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及其文官队伍。

政府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它的起源和发展是与国家的起源和发展相同步的。

    一个合法性政府一般要通过两种方式得到确认:

外部认定和内部认定。

    在外部认定中,一般要得到国际社会中相当数量国家的承认和认可。

也有些学者认为,一国政府只要它自己宣布“成立”,就自动成为合法的政府,而不管其它国家承认与否。

前者称为“构成说”,后者称为“宣告说”。

    在内部认定中,指一个新的政府的成立,一方面要得到本国各阶层的广泛承认,另一方面要依宪政制度或法定的程序产生。

一个既得不到本国民众拥戴,又不经法定程序产生的政府,无论从政治上还是从法律上都是缺乏合法性支持的。

    由于非常复杂的原因,一个政府在外部认定和内部认定两方面,有时是不统一的,一个倍受国际社会同情的政府,可能得不到民众的认同;相反,一个在国际上受到广泛指责或排斥的政府,可能在国内既是经法定的程序产生的,又深受国内各阶层的拥戴。

四、国家的基本职能

1、维护民族共同体的生存和独立。

这点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职能。

一个自己的生存无法保障,一个不能独立自主行使主权的国家是无法真正履行其他政治职能的。

为本国创立一个稳定的国家安全环境,是现代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直努力的目标。

    2、维护社会一体化和调解国内的政治冲突。

众多国家都存在着足以使整个国家和社会走向分裂、解体和衰败的因子如民族宿怨、宗教争端、政治势力的对抗等因素。

消除国家分裂和社会解体的隐患,整合、调解、平息社会的裂痕,裁决争端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平定内乱,是国家重要的政治职能。

    3、对社会的“稀缺资源”进行权威性的分配。

这里的“稀缺价值”指社会的稀缺资源如有形的财产、收益和无形的荣誉、职位、机会等内容。

有人将之定义为绝大多数人和团体都追求而又处于“匮乏”状态的价值。

对社会的稀缺资源进行强制性、公平性的分售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

如通过产权制度和经济法规对公共财产和自然资源进行分配。

    4、对全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对全社会的自然资源、人口、经济和文化等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是自从国家产生之后就一直具有的职能。

    5、参与国际社会有关事务和全球性问题的调解、解决及其利益分享。

如维护世界和平是任何一个国家首要的义务和权利;解决诸如毒品、环境、恐怖活动等问题需要各国的通力合作;对太空、公海、极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更需要国与国之间的密切协调。

五、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在政治学理论和各国政治实践中,国体和政体是最经常联系起来谈论的两个概念。

    国体,一般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其关系。

    国家政体,简称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统治阶级实行统治和管理时所选择和采用的政权组织方式和模式。

   国体和政体之间的关系是: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服务于国体;国体要通过政体来体现;国体相同的国家,可以采用不同的政体,国体不同的国家也可能采用相同或相似的政体。

   六、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君主制:

是由君主执掌国家的最高权力,君主通常由世袭产生,并具有无任期限制的终身任职的政权组织形式。

(1)专制君主制:

①其特征是国家的最高权力完全属于君主,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君主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所有臣民对其必须绝对服从,君主的权力不受其他人和其他机关的限制和监督。

②君主主要靠忠于君主的军事、官僚机构实施其专制的统治。

(2)立宪君主制:

以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君主的权力按宪法规定受一定程度的限制。

它是资产阶级革命进行得不彻底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结果。

2、共和制:

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任期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1)议会制:

①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内阁)由议会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

②当议会对政府的施政方针不支持,通过不信任案时,政府就要辞职,或者解散议会,重新大选选出新议会。

新议会仍然通过不信任案时,政府必须辞职。

(2)总统制:

①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享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政府(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向总统负责,而不直接向议会负责。

②总统由普选产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国家首脑,握有行政实权。

总统与议会间的权力相互制约,总统应向议会报告工作,但无权解散议会,而可以对议会的法案行使否决权。

(3)委员制:

又称“合议制”,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权由委员会集体行使的一种制度。

①由联邦议会和联邦委员会组成,委员从议会中选举产生,地位平等,集体行使行政权。

②议会有立法权,委员会执行议会的决议,但无权否决议会决议案和解散议会,议会也无权使委员会辞职。

3、社会主义的民主共和制。

(1)巴黎公社制:

①公社委员会由普选产生,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随时可撤换。

②公社委员会是统一行使立法权和行政权的最高权力机构,实行“议行合一”的原则。

③公社废除了旧国家的常备军,警察和宪兵,代之以武装的人民。

④公社建立了人民公仆的制度,废除了旧国家的官僚特权制和高薪制。

(2)苏维埃制:

①苏联最高苏维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最高立法机关,其他一切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并向它负责。

②苏维埃代表由人民选出,向选民负责,并可随时更换,但其他一般工作人员不是选举产生和随时更换的。

③苏维埃政权是由无产阶级的政党领导的,党通过苏维埃的组织形式实现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当家作主。

④苏维埃政权建立了人民的武装部队,废除了旧的常备军。

(3)人民代表大会制: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并受它监督,对它负责。

②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向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选民有权罢免不称职的人民代表。

③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七、国家结构形式:

1、单一制国家:

由若干行政单位或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的国家。

是由中央权力机关集中掌握国家主要的和最高的权力,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之间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

特点:

①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②具有统一的宪法,各行政单位没有自己的宪法。

③国家的最高权力由中央政府掌握,地方政府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

④中央政府对外行使统一的外交权,地方政府对外不具有独立性。

⑤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2、复合制国家:

由若干个联邦单位(共和国、州、邦)或若干个国家组成的复合体。

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

A、联邦制:

是由若干个联邦单位(共和国、州、邦)组成的联合国家。

特点:

①国家有最高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但各联邦单位也有自己的独立于中央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来管辖本地区的各种事务。

②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但各联邦单位也有各自的宪法和法律。

③中央机关和联邦单位的机关各自具有联邦宪法规定的权力范围,没有录属关系。

④联邦政府是对外关系的主权国家,拥有外交权,各联邦单位一般不具有外交权,但享有某些宪法规定的外事权。

⑤国民既有联邦国家的国籍,又有联邦单位的国籍。

B、邦联制:

是种国家联合,并非完全意义的国家,是一种松散的国际组织(欧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特点:

①各成员国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仍保留着各自的对内、对外的主权,只是根据协议将某些权力让与并委托给邦联机构。

②邦联机构只是协商性的机关,不是统一的最高权力机关,也无统一的军队、赋税和国籍。

③邦联的决定以各成员国政府的认可为基础,各成员国可以自由退出邦联。

八、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1、行政管理体制概述。

行政体制是相对立法体制、司法体制而言,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是指:

权责体系;职能配置体系;组织结构体系;运行机制以及规章制度。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目标。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3、服务型政府基本含义。

就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指导下,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将公共服务职能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逐步使其成为政府的主要职能或核心职能,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的政府。

第三部分政党与执政党建设

一、政党的基本知识

政党是阶级和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根本利益,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特别是为了夺取政权和保持政权而建立的一种政治组织。

1、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分为不同的政党类型:

    按阶级基础分类,可以粗略地将政党分为资产阶级政党、无产阶级政党、地主阶级政党和小资产阶级政党等类型。

按执政地位分类,可分为执政党与在野党两大类型。

    按法律地位分类,可分为合法党(国家法律承认和保障进行公开政治活动),非法党(为法律所取缔,禁止进行公开政治活动)和地下党(以地下秘密斗争方式存在)。

2、现代政党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党人(领袖、干部和党员),组织系统(基层组织、中间组织和中央组织),政党目标(政纲政见和政策主张),经费(一般通过党员交纳、社会捐助和政府补助聚积)和党纪。

二、政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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