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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清洁消毒制度汇编.docx

医院清洁消毒制度汇编

医院环境、常用物品清洁消毒方法

含氯消毒液配置方法:

1、康威达药片(以每片500作参考:

1片药片+1000ml水=500mg/L。

1片药片+500ml水=1000mg/L;

2、金属康威达液(10000mg/L:

1份原液+9份水=1000mg/L;

3、消毒液配置后均应测定浓度,以实际测定浓度为准。

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管理制度

一、手术室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

严格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

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二、手术室内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均应靠近手术室入口处,应有明显标记;每一手术间限置一张手术台;各区设施、家具等用物应分别定位放置。

三、凡进入手术室人员必须更换衣、裤、戴帽、戴口罩、换鞋,并要求严格遵守入室规则。

室内人员应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操作技术规程。

四、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员数量,手术进行中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谈话。

严格执行手术室参观制度,每台手术参观人员不超过二人,参观者不得离手术台太近或太高,距离应≥30cm。

五、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必须穿手术衣、裤、袜套、戴帽。

六、无菌与污染手术分室进行;如接台手术应先行无菌手术,后行污染手术。

连台手术之间。

手术人员应更换手术衣并执行外科手消毒,地面和用物均用消毒液擦拭,空气用空气消毒机消毒。

七、手术器械及用品必须一用一灭菌,首选采用压力蒸汽灭菌,尽量避免使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

灭菌包体积不超过30×30×25cm,金属包重量不超过7kg。

敷料包重量不超过5kg。

包内放置化学指示卡,包外有化学指示胶带,标签填写完整(名称、消毒灭菌日期、失效期、签名。

包布干净无破损。

运载物品的推车应洁污分开,车轮应每次清洁。

八、对外来器械的清洗灭菌质量一律不予承认,必须拆除包装重新予以清洗再打包高压灭菌,同时还必须有生物监测,急诊病人等不及生物监测结果的,可在爬行卡变色符合要求后先放行,如生物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及时与医生沟通,使用抗菌药物弥补。

九、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每日术前进行湿式清洁,每周设置固定卫生日,对手术室环境、物品进行全面清洁。

各室拖布有标记,悬挂晾干;垃圾分类处置符合要求。

十、手术间地面和用物如无明确污染可用清水清洁,如被血液、体液污染,则应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接触频繁的仪器、设备表面如按钮、操作面板等,应用75%乙醇擦拭或按照仪器使用说明要求进行保洁、消毒处理。

各种管道用后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灭菌。

十一、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疾病诊断及感染状况。

隔离手术间应有隔离标志;工作人员固定,控制出入;凡病人体内的物质如血液、体液、呕吐排泄物、已切除的病变脏器与组织、

被污染的诊疗器具等,不经处理不能带出手术间;污染的手套、手术衣、鞋套等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和物品进行双消毒;标本按隔离要求处理,送检时有“当心感染”标志;按照隔离种类对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十二、接送病人的平车定期消毒,车轮应每次清洁,车上物品保持清洁,定时消毒。

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应专车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十三、手术废弃物品须置黄色塑料袋内,封闭运送。

十四、普通手术间每日至少两次(清晨、手术结束后进行空气消毒,每月一次对手术室空气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十五、每月对手术室内无菌物品、消毒液、物体表面和手卫生效果进行监测。

按规定对各种灭菌器进行生物监测。

麻醉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麻醉科工作人员应遵守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定。

二、麻醉师进入手术室前应严格执行卫生、更换手术衣裤、鞋、帽,戴口罩。

严格执行各项无菌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科内一次性医疗物品、药品等有效期及包装是否符合规定等。

四、麻醉监测系统、麻醉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表面应保持清洁。

所有设备使用一次后,须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五、有管腔的器械清洗前须先将腔内通条或盖子取出。

气管内插管最好采用一次性。

六、麻醉及呼吸器械应给予相应的消毒与灭菌,耐高温、湿热者可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热的可采用低温灭菌。

灭菌后存放在密闭的无菌物品柜内备用。

七、储气袋、面罩等,应在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干燥,清洁器械柜内保存备用。

八、麻醉机应定期消毒。

凡呼吸道感染的患者使用麻醉机应加用细菌过滤器,并在使用后立即进行麻醉机消毒。

九、气管内润滑剂应使用小包装,一人一用,防止因重复使用引起交叉感染。

十、麻醉中使用的注射器、吸痰管等,宜采用一次性无菌包装。

所用药液尽量采用小瓶包装,用过一次后剩余药液应废弃。

一次性物品应拆除外包装后方可放入手术间内。

十一、遇有特殊感染患者,麻醉人员应配合实施各项必要的隔离技术。

产科病房医院感染管管理制度

一、产房医院感染管理

(一清洁消毒管理

产房周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并有明显标识。

墙壁、天花板、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应着专用工作衣,换拖鞋。

进入分娩室,应戴口罩、帽子。

严格遵守各项无菌操作规程。

产妇入产房分娩,需要换清洁衣裤,并换入室拖鞋。

保持室内整洁,采用湿式清扫。

台面、地面等应每天擦拭,若有污染时立即用含氯消毒液消毒处理。

分娩后及时更换产床上物品,消毒清洗。

室内定时通风并空气消毒。

每周大扫除,刷洗地面、墙面、产床及其他物品,定期清洗空调出风口。

每月对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及工作人员咽拭子作微生物监测,并有记录。

拖把、抹布应分区使用,每次用后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后,冲洗、晾干、备用。

(二医疗用品的消毒及无菌技术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手卫生制度

产包一经打开、超过4小时应视为已污染,需更换。

无菌敷料建议使用小包装。

助产用的器械视为相对污染,必须与处理脐带的器械分开使用,严禁用侧切剪刀断脐。

婴作脐带剪需压力蒸汽灭菌。

碘伏、酒精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

氧气湿化瓶一人一用,用后送供应中心集中处理。

医疗废物按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处理。

(三隔离分娩室

肝功能异常或患各种感染性疾病的产妇在隔离分娩室分娩,各种污染器械按消毒供应中心要求处置。

各种注射用品、敷料、胎盘及其他废弃物放黄色塑料袋内,密封、标记、统一处理。

分娩后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地面、产床等污染物品,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二、母婴同室医院感染管理

1、母婴室内每张产妇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应少于5.5-6.5㎡,每名婴儿应有一张床位,占地面积

不应少于0.5-1㎡。

2、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患病母婴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

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3、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乳头。

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4、婴儿护理用品如眼药水、扑粉、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一消毒,避免交叉使用。

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5、任何人接触新生儿前均须严格执行手卫生,患有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停止与婴儿接触。

6、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

在传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7、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及室内通风良好。

8、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应彻底清洁、消毒。

9、发现传染病人应及时按我院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10、其他参照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检验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清洁区包括储藏室、培养基和试剂室等;半污染区指卫生通道;污染区包括标本存放处理室、临床生化检验室、临床微生物检验室、临床免疫检验室等。

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排水系统良好,便于清洗和消毒。

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或快速手消毒剂、干手设施或一次性擦手纸。

二、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

空气消毒:

室内有人时,开窗通风;空气自动消毒器。

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消毒:

用500—1000含氯消毒剂擦、拖,每天1—2次。

抹布和拖把等清洁工具各室专用,不得混用,用后消毒洗净晾干。

三、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如有血液、体液污染时,随时消毒;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四、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按“标准预防原则“做好防护,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重复使用的物品做到一用一消毒。

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六、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

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

一次性检验用品必须有三证。

七、强传染性标本的检验操作或对于明显产生传染性溶胶的操作,特别是可通过呼吸道传播又含有高度传染性微生物的操作,要有生物防护或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

八、具有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基外溢、溅泼可器皿打破洒落于表面,应立即用消毒液覆盖,拖把用后浸于消毒液内消毒处理。

九、若离心时出现离心管未密闭、试管破裂、液体外溢的情况,应消毒离心机内部,特别是有可能受肝炎病毒或HIV污染时,必须用消毒液擦拭。

十、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

除已知无传染性器材外,凡直接或间接接触过临床检验标本的器材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应进行消毒。

1、玻璃器材:

试管、玻片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2-4h(或放入肥皂液中煮沸30min,再清洗干净、烘干;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压力蒸汽灭菌30min,趁热将琼脂倒弃,再刷洗。

2、金属器材:

根据器材大小,可用酒精灯烧灼灭菌或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金属型浸泡

30min后,清洗、沥干,再压力蒸汽灭菌。

3、纺织品类:

放入黄色塑料袋内扎紧,标识明确送洗衣房清洗;如有特殊污染,应挂上特殊处理标识,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内扎紧,送洗衣房清洗。

十一、应作好废弃标本及其容器的消毒处理工作,各种废弃标本及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应装入密闭不漏水的污物袋(箱,集中收集和处理。

十二、严格遵守有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及我院生物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需要存贮的标本严格按相应的隔离要求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十三、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按医院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相关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培训。

输血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布局合理,应有清洁区、半清结区和污染区。

血液储存、发放处、成份室、采血室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设在污染区,办公区设在半清洁区。

二、设有非手触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干手设施或一次性擦手纸。

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三、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制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四、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和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应按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和我院《消毒药械与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建议提倡小包装。

六、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应用含氯消毒剂处理。

七、各区洁净度的要求:

采集患者自体血、储存、发放血液应分室在Ⅱ类环境中进行,血浆置换术应在Ⅱ类环境中进行,并配备有相应的隔离设施。

八、储血冰箱应专用于储存血液及成份血液制品,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

每月对冰箱的内壁进行微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

九、感染病人自体采集的血液应隔离储存,并设明显标志。

十、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检查乙型肝炎病毒抗体水平。

严格按洗手指征洗手,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应洗手。

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十一、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十二、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按医院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相关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培训。

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

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每日检查,过期重新灭菌。

二、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水龙头应设脚踏、肘开或红外线感应式开关,以防洗手后接触水龙头再次污染。

三、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四、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用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包装破损或超过有效期的物品禁止使用。

五、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物品存放区,下层为污染物品存放区。

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备有快速手消毒剂。

六、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污染、感染、特殊感染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患者等应就地严格隔离。

伤口处置后应进行诊疗室的严格末消毒。

医疗器械严格消毒灭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

;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八、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九、碘伏、酒精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更换并清洁灭菌2次。

十、坚持每日定时清洁、消毒制度,遇有污染及时消毒。

地面湿式清扫,抹布、墩布等专用,不能与病房用具相混。

普通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

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患者的安置原则应为:

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用清水湿式清扫,遇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即刻消毒。

五、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l—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

禁止在病房、走廊内清点更换下来的患者衣物。

六、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

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弯盘、治疗碗送科室处理,如有明显污染则需先初步处理,再送供应室。

八、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九、餐具、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

十、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一、特殊感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十二、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十三、重视病区内病人体内排出物质的处理,尤其病人呕吐物、排泄物、血液、体液、引流液等污染地面、器物环境时,应严格进行局部清扫、消毒,防止污染扩散。

十四、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装运,感染性垃圾置黄色塑料袋内,生活垃圾置黑色塑料袋内,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黄丰余

具体管理科室:

总务科

责任人:

郑掌珠、朱会斌

监督检查者:

院感科

二、医疗管理制度

1、培训

①加强对各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处置、自身防护等知识培训。

②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2、防护

①加强职业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等工作人员,配备帽子、防护口罩、橡胶手套、长统胶鞋和围裙等防护用具。

②对收集、运输个别特殊病人的医疗废物的人员除上述防护外,再戴一次帽子、口罩、防护鞋、鞋套(按二级防护。

③对从事此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进行免费接种。

3、废弃物的分类和消毒

①各临床科室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医疗垃圾或密闭的容器内。

生活垃圾使用黑袋,规定医疗垃圾使用黄袋,放射性垃圾使用红袋,针头等锐器使用锐器盒分别包装。

②禁止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废物混装,如发生混凝土装时,应按医疗垃圾废物处理。

③医疗废物装满垃圾袋的四分之三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做到固体废物不洒落,液体不渗漏。

④垃圾袋的外表不得沾有任何医疗废物。

如发生垃圾袋外包装被污染时,必须对污染物消毒,有必要再加一层包装。

⑤标本、菌种等高危废物,必须就地消毒处理后放入相应的垃圾袋中。

⑥对医疗污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消毒,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⑦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消毒后放入专用运送袋。

4、运送

①由各包干片垃圾清洁人员每天及时把收集的垃圾按规定包装、点数、估重后做好垃圾登记、上锁,每天由专人用专用车移送至临时存放点。

专用车必须防渗漏、防遗晒,有专用标志。

②专运人员在转运医疗废物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转运中严禁扔、摔装有医疗废物的垃圾袋或容器,以避免造成包装破损和废物的泄露。

③运送车或工具每次使用后清洁消毒,消毒可用康威达速溶消毒片(1000cc水加2片擦拭,拖把、抹布要专用,悬挂好。

5、储存

①储存有四要求: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民活动区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储存铁通上贴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房间有防渗漏、防蟑螂、防盗、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②有专人保管,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严禁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③每天待医疗废物运出后,用康威达速溶消毒片(1000cc水加2片消毒液消毒。

6、登记和移交

①由医疗垃圾保管员(兼转移运送员对各科室的医疗垃圾进行登记,记录内容:

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签名等,登记资料保存。

②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由保管者张贴中文标签,表明医疗废物生产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等。

③每天收集交接时,双方交接人要签字。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一、每年一次对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总则、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医疗废物的分类存放及处置要求等。

每个工作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每一年对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掌握医癖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掌握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三、把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纳入新职工岗前培训考核,掌握医疗废物的概念、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分类、存放及处置要求。

四、有必要时,及时组织重点科室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和有关规范文件的学习培训。

医疗废物处置流程

附件: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作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物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以防刺伤。

5、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或面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7、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8、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均焚烧处理。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轻轻挤压(由近心向远处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0%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1、立即进行局部处理

2、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感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3、如果患者为乙肝、丙肝、HIV阳性患者,或无乙肝、丙肝、HIV检测结果,预防保健科应当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护人员开具乙肝、丙肝、HIV检查单。

4、如患者无乙肝、丙肝、HIV检测结果,患者主管医师应立即给患者进行乙肝、丙肝、HIV检测。

5、如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注意保密。

预防保健科应立即向分管院长及乐清市疾控中心报告,并组织本院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进行会诊、诊断和治疗指导。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保护医院职工的职业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各种经血传染性疾病,做好各种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降低职业暴露感染疾病的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以及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是指医院工作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垃圾清运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血源性传染病或者携带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血源性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以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还包括被这类病人抓伤、咬伤等,有可能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事件(即意外事件或针刺事件。

二、标准预防是避免职业暴露医院感染的基本保证,

标准预防概念:

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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