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兴达沁水煤层气项目质量管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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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兴达沁水煤层气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晋城华港燃气有限公司沁水

煤层气液化调峰储备中心项目土石

方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计划

 

编制:

审核:

批准:

 

华北石油廊坊兴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工程概况2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3

第三章质量计划4

第四章质量目标7

第五章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8

第六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10

第七章建筑工程档案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4

前言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坚持“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持续改进过程的质量控制。

项目部应设置质量管理人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应遵循的程序:

(1)明确项目质量目标;

(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3)实施项目质量计划;(3)监督检查项目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4)收集、分析、反馈质量信息并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第一章工程概况

华港集团沁水煤层气液化LNG调峰储备中心项目位于山西省沁水县境内,根据设计土石方及防护排水工程的主要工程量为:

开挖土方29.491万m3,开挖石方1.185万m3,回填碾压土方11.0948万m3,强夯回填土方19.663万m3,填挖方基本平衡,不需外借土方;原地面强夯采用4000KN·M点夯两遍,2000KN·M满夯两遍,工程量为17805m3,回填土强夯采用6000KN·M点夯两遍,2000KN·M满夯两遍,工程量为45178m3。

防护工程中骨架护坡浆砌片石4244m3,护脚及挡土墙浆砌片石4872m3,砼预制块及砼护栏868m3;排水工程共计1075延米,计浆砌片石1245m3。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依照项目法施工管理规定,华北油田廊坊兴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结合晋城华港沁水煤层气LNG液化调峰储备中心土石方平衡与地基处理工程特点,成立了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小组。

质量管理小组以项目部喻汝荣经理为组长,项目部付郭军副经理为副组长,项目部李晓菲工程师为常务副组长,主要成员有王国亮、焦强强、原书平、秦军凯、樊磊、柳青宝等。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质量计划

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是指确定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如何达到这些质量目标的组织管理、资源投入、专门的质量措施和必要的工作过程。

一、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编制依据

1.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

2.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有关施工操作规程;

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b、《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c、《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d、《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e、《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f、《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标准》DBJ04-253-2007

3.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文件及其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项目计划。

二、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编制要求

1.质量计划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经审批后作为对质量保证和对质量控制的依据;

2.项目质量计划是将质量保证标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通用要求与项目联系起来的文件,应保持与现行质量文件要求的一致性;

3.项目质量计划可高于但不能低于通用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

4.项目质量计划应明确所涉及的质量活动,并对其责任和权限进行分配;考虑相互间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5.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管理与控制要求;

6.项目质量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写,需报企业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7.当现行产品技术状态发生显著变化时,应考虑改进和完善项目质量计划。

三、项目质量计划应用

在实际工作中,项目质量计划应用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识别业主在合同中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期望,明确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

2.结合工程实际,如何在质量计划中应用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如果项目管理团队是独立的项目团队,还应根据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适当调整。

3.把质量目标要求层层分解,按质量计划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一直落实到个人。

使每一层次的职责、权限、资源分配以及保证质量的措施都予以明确。

4.在质量计划中,要明确影响质量的控制节点,以及如何进行质量检查、控制。

5.质量管理计划繁简程度应与业主要求及项目组织的运作方式相适应。

6.在计划执行中,要不断反馈执行信息,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质量目标

1、质量方针

崇尚顾客至上,追求优质服务。

强化过程控制,保证产品质量。

创建精品工程,确保顾客满意。

推行持续改进,全面争创一流。

2、质量目标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92%以上,工程建设质量优良。

第五章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

一、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

2.开挖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3.土方开挖后,应检验下列内容:

(1)核对开挖的位置、平面尺寸、标高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并检查边坡稳定状况,确保边坡安全。

(2)核对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满足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要求;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的土质扰动现象。

4.土方回填,应查验下列内容:

(1)回填土的材料要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2)填土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回填土的含水量控制(回填土的最优含水量,砂土:

8%~12%,黏土:

19%~23%;粉质黏土:

12%~15%;粉土16%~22%)。

(3)碾压填方在夯实或压实之后,要对每层回填土的质量进行检验,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是否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5、强夯施工,应检测如下内容:

(1)施工中应检查夯锤落距、夯击遍数及顺序、夯点间距、夯击范围、前后两遍间歇时间等。

(2)测试试夯前后地基土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

(3)检测地基土的承载力、地基加固影响深度、地基土的压缩模量、变形模量等。

(4)其他需要观测的项目。

二、砌体工程

1.砌体材料:

主要检查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状况及产品的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等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片石、水泥、砂子应检查产品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砌筑砂浆:

主要检查配合比、计量、搅拌质量(包括:

稠度、保水性等)、试块(包括:

制作、数量、养护和试块强度等)等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3.砌体:

主要检查砌筑方法、灰缝(包括:

宽度、通缝等)、砂浆保满度、砂浆粘结状况、标高、轴线位置、平整度、垂直度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第六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两个方面。

通过对工程建设中间产出品和最终产品的质量验收,从过程控制和最终把关两个方面进行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以确保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功能和使用价值,实现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查设计与施工质量,确认项目能否投入使用的重要步骤。

竣工验收的顺利完成,标志着项目建设阶段的结束和生产使用阶段的开始。

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促进项目的早日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建筑工程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检验批是施工过程中条件相同并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并按批验收。

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

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因此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

这意味着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即这种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

因此,将有关的检验批汇集构成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分部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并且记录应完整。

四、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五、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侧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

关于观感质量验收,这类检查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

对于“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补救。

六、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七章建筑工程档案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一、基本规定

(一)工程资料的管理

1.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

2.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并应纳人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

4.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应及时。

(二)工程资料的形成

1.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

2.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3.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

4.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

5.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

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

7.工程资料宜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辅助管理。

二、工程资料分类

1.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5类;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6类;

3,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类;

4.工程竣工文件可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4类。

三、工程资料移交及归档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移交归档。

(一)工程资料移交

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3.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4.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5.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

(二)工程资料归档

1.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不宜少于5年

2.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的需要。

3.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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