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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限产对钢铁行业影响专题分析报告

 

2017年环保限产对钢铁行业影响专题分析报告

 

图表目录

表格目录

第一节环保高压:

高炉开工率低于同期可比数据,非重点企业日均产量震荡走低

2017年以来,受益于需求稳中趋缓、供给端供给侧改革去产能和“地条钢”出清带来的强收缩,钢铁行业盈利显著改善。

其中2017年上半年,盈利钢厂平均占比为81.50%,较2016年同期高29.84%;2017年上半年螺纹钢毛利持续走高,均毛利达到877.44元/吨,同比增66.92%;2017年上半年热轧和冷轧毛利分别达630.23和572.06万吨,同比分别增78.84%和248.77%。

图表1:

2017年上半年螺纹钢毛利持续走高,均毛利达到877.44元/吨,同比增66.92%

数据来源:

Mysteel、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图表2:

2017年上半年热轧和冷轧毛利分别达630.23和572.06万吨,同比分别增78.84%和248.77%

数据来源:

Mysteel、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受高盈利刺激,钢企扩产、复产渐增。

2017年1-6月,粗钢累计产量同比增长4.60%达41975万吨;从单月数据来看,2017年3月至6月分别以7200、7278、7226、7323万吨的产量创历史同期新高。

图表3:

2017年上半年粗钢产量达到4.20亿吨、同比增4.60%,3-6月连续4月创历史新高(单位:

万吨)

数据来源: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结合上述数据表现,我们做出如下假设:

如若其他条件不变,高炉开工率、粗钢产量将随着盈利的持续或者高位盘整而持续走高。

接着我们来验证该假设:

(1)高炉开工率低于历史同期:

从均值来看,2017年年初至2017年8月4日均开工率为76.10%,较2016年同期低1.48%;2017年8月4日,高炉开工率为77.21%,低于2016年8月5日的79.70%。

图表4:

2017年年初至2017年7月28日均开工率为76.10%,较2016年同期低1.48%

数据来源:

国家统计局、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2)非重点企业旬日均产量震荡走低,上半年日均同比降3.88%:

2017年上半年,重点企业日均产量与非重点企业日均产量走势相反。

从均值上看,2017年上半年,重点企业旬日均产量为176.63万吨/天,同比增7.18%;非重点企业旬日均产量为51.54万吨/天,同比降3.88%。

从趋势上来看,重点企业日均产量从2017年1月上旬的170.91万吨/天提升至2017年7月中旬的185.78万吨/天;而非重点企业日均产量则从53.39万吨/天降低至49.55万吨/天。

图表5:

2017年钢铁企业盈利整体好转,重点企业日均产量震荡走高、非重点企业日均产量震荡走低

备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公布的全国预估日均粗钢产量是在其重点企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员企业)产量的基础上推断得到,非重点企业产量为预估全国旬日均产量与重点企业旬日均产量的差额。

其中,重点企业包括首钢集团、河钢集团、鞍钢集团、本钢集团、宝武集团在内的101家钢企

数据来源: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上述两条论据证伪了我们的假设条件,那么下文我们将尝试回答:

(1)在盈利持续改善或者高位盘整、粗钢同比高增长的前提下,为什么高炉开工率低于历史同期?

(2)为什么重点企业与非重点企业旬日均产量走势相反?

我们曾在2016年8月12日发布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报告之五:

为什么去产能-发展引擎由传统转向新兴,钢材需求或已见顶,去产能势在必行》中分析得出:

环保、流动性及税收三方面的动力/压力将加速落后与过剩产能出清。

在钢铁企业盈利显著改善的情况下,流动性和税收对钢企产能和产量的释放的限制作用有限,因此,我们推测:

环保持续高压是今年高炉开工率与非重点企业旬日均产量震荡走低的重要原因。

其逻辑在于:

环保力度持续升级将成为限制钢铁产能释放的重要因素,也将促进不符合现有环保标准和政策的钢厂退出:

(1)部分钢企由于环保不达标将直接被取缔或限制生产;

(2)环保成本加大、行业门槛提高将倒逼竞争力较差的企业退出市场。

本章总结:

受高盈利刺激,钢企扩产、复产渐增。

2017年1-6月,粗钢累计产量同比增长4.60%达41975万吨;从单月数据来看,2017年3月至6月分别以7200、7278、7226、7323万吨的产量创历史同期新高。

盈利刺激下,钢厂增加产量的逻辑似乎无可厚非,但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

(1)高炉开工率低于历史同期:

从均值来看,2017年年初至2017年8月4日均开工率为76.10%,较2016年同期低1.48%;2017年8月4日,高炉开工率为77.21%,低于2016年8月5日的79.70%。

(2)非重点企业日均产量震荡走低:

从均值上看,2017年上半年,非重点企业旬日均产量为51.54万吨/天,同比降3.88%。

从趋势上来看,非重点企业日均产量从2017年1月上旬的53.59万吨/天降低至2017年7月中旬的49.55万吨/天。

环保、流动性及税收三方面的动力/压力将加速落后与过剩产能出清。

在钢铁企业盈利显著改善的情况下,流动性和税收对钢企产能和产量的释放的限制作用有限,因此,我们推测:

环保持续高压是今年高炉开工率与非重点企业旬日均产量震荡走低的重要原因。

其逻辑在于:

环保力度持续升级将成为限制钢铁产能释放的重要因素,也将促进不符合现有环保标准和政策的钢厂退出:

(1)部分钢企由于环保不达标将直接被取缔或限制生产;

(2)环保成本加大、行业门槛提高将倒逼竞争力较差的企业退出市场。

第二节京津冀采暖季限产:

减少钢材产量约3241-5750万吨

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即四大部委联合六大省市政府共同于2017年2月2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为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环境保护部会同协作小组及有关单位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执行。

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明确实施范围为: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简称“2+26”城市)。

(2)明确主要目标为:

2017年,北京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其中南部四区(丰台、通州、房山、大兴区)达到65微克/立方米左右;天津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河北省PM2.5年均浓度达到63微克/立方米左右,其中,保定、廊坊市分别达到77和62微克/立方米左右;山西省PM2.5年均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左右;山东省PM2.5年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河南省PM2.5年均浓度达到66微克/立方米左右。

(3)要求:

重点城市加大钢铁企业限产力度。

各地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

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的奋斗目标为:

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在本章中,我们将从总量和结构两个来分析采暖季限产50%的政策对钢铁产量的影响。

一、钢材产量

钢材产量:

2016年“2+26”城市合计37878万吨,占全国的33.28%;限产50%或以上七大城市合计21351万吨,占全国的18.76%

根据各城市披露的相关城市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限制的主要为高炉和烧结机等炼铁产能,限产或停产产能以高炉生产能力计。

但受限于各城市粗钢数据的不可得(部分城市只披露年度钢材产量),因此在后续的分析中,我们将使用钢材的产量数据来进行近似替代。

我们按照2016年各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披露的钢材产量数据进行统计,2016年全国钢材产量达到113801万吨,其中“2+26”城市钢材产量为37878万吨,占全国钢材产量的33.28%。

表格1:

“2+26”城市2016年钢材产量合计达到37878万吨,占全国钢材产量的33.28%

数据来源:

公开资料整理、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已明确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的城市为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淄博、长治、焦作,这七个城市合计2016年钢材产量为21351万吨,占当年全国钢材产量的18.76%。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明确写出石家庄、唐山、邯郸和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我们根据公开资料进行整理,截至2017年7月30日,还有淄博、长治、焦作已出台相关城市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或以上。

按照2016年各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26”城市中已明确出台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或以上政策的城市,即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淄博、长治、焦作七个城市,钢材产量合计21351万吨,占2016年全国钢材产量的18.76%。

表格2:

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淄博、长治、焦作明确表示采暖季限产50%及以上

备注:

上述钢材产量数据为2016年

数据来源:

各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城市政府官方文件、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二、限产对总量影响

限产对总量影响:

减少钢材产量约3241-5750万吨,为2016年采暖季钢材产量的8.54%-15.16%,采暖季日均减少27-48万吨/天

根据《方案》,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换言之,采暖季限制的为高炉的炼铁产能(并未涉及电炉)。

受限于各城市粗钢数据的不可得,我们在此利用钢材数据进行替代粗钢;此外,根据国际钢铁协会的数据,2010-2015年我国电炉法炼钢占粗钢的比重分别为10.4%、10.1%、8.9%、7.0%、6.1%和6.1%,整体呈现震荡下滑的趋势。

因此,在下文的计算中,为了计算的简便,我们将假定电炉钢的占比为6%,即高炉冶炼出的铁水制成的钢材产量为总产量与94%的乘积。

1、在这边我们做如下粗略的假设来测算采暖季钢铁限产对钢材产量的影响

(1)生产节奏:

限产城市的各个月份的生产节奏一致;

(2)钢材产量:

2017年限产城市的钢材产量与2016年一致(这个假设偏谨慎,原因是2017年上半年较2016年上半年钢材产量同比增1.1%);

(3)采暖季限产的时间范围: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假定限产期限为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即4个月,为全年的1/3。

在上述假设条件下,2017年京津冀地区采暖季钢铁限产中,

(1)如果2017年只有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淄博、长治、焦作这七个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或以上,则限产使得钢材产量绝对量净减少为21351/3*50%*94%=3345万吨,钢材日均减少28万吨/天;相对量则体现为采暖季钢材产量下降8.82%。

(2)假定“2+26”城市均需要实施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或以上,则“2+26”城市限产带来的钢材产量绝对量净减少为37878/3*50%*94%=5934万吨,钢材日均减少49万吨/天;相对量则体现为采暖季钢材产量下降15.64%。

2、在上述测算的基础上,我们再将假设条件细化,假定限产城市的各个月份的生产节奏不一致,也就是每个月的钢材产量不同,先计算限产期限粗钢产量占全年粗钢产量的比重:

(1)采暖季限产的时间范围:

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即4个月;

(2)限产影响的粗钢产量:

限产期限的粗钢总产量为11月粗钢产量的一半、次年12月至来年2月粗钢产量的全部、3月粗钢产量的一半;

在此基础上我们计算得到2012-2016年采暖季粗钢产量占全年粗钢产量的比重分别为,34.31%、32.54%、31.71%、30.87%和32.06%,五年来的均值为32.30%。

与我们利用4个月/12个月=33.33%的粗略算法结果相差无几,因此我们做出推断:

粗钢的生产的季节性差异并不明显。

图表6:

2012-2016年采暖季粗钢产量占全年粗钢产量的比重均值32.30%

数据来源:

国家统计局、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在上述假设条件下,2017年京津冀地区采暖季钢铁限产中,

(1)如果2017年只有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淄博、长治、焦作这七个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或以上,则限产使得钢材产量绝对量净减少为21351*32.30%*50%*94%=3241万吨,钢材日均减少27万吨/天;相对量则体现为采暖季钢材产量下降8.54%。

(2)假定“2+26”城市均需要实施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或以上,则“2+26”城市限产带来的钢材产量绝对量净减少为37878*32.30%*50%*94%=5750万吨,钢材日均减少48万吨/天;相对量则体现为采暖季钢材产量下降15.16%。

综上所述:

(1)假定执行采暖季限产50%的城市为“2+26”城市中已明确出台采暖季限产50%或以上政策的城市:

假定限产期限产量为全年产量的32.30%,则采暖季限产50%导致钢材产量绝对量减少3241万吨,钢材日均减少27万吨/天;相对量则体现为采暖季钢材产量下降8.54%。

(2)假定执行采暖季限产50%的城市为“2+26”城市:

假定限产期限产量为全年产量的32.30%,则采暖季限产50%导致钢材产量绝对量减少5750万吨,钢材日均减少48万吨/天;相对量则体现为采暖季钢材产量下降15.16%。

三、重点与非重点企业对比

重点企业环保标准优于非重点企业,限产50%对非重点企业的产量减少将多于重点企业

《方案》指出:

“各地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

这意味着采暖季限产50%的等环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考虑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环保控制水平领先或符合标准的钢企以优待,对不满足现阶段环保标准且拒不解决的钢企给予更为严苛的环保手段。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官网发布的《周健奇、陈小洪:

钢铁“去产能”应从提高减排标准入手》,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我国环保最好的前十家钢铁企业,环保标准比其他协会会员企业(重点企业)高2倍以上,比非会员企业(非重点企业)高4-10倍。

这意味着从平均的角度来考虑,重点企业的环保控制力和标准优于非重点企业。

而这一统计正好证实了我们在上一章中的逻辑:

环保力度持续升级将成为限制钢铁产能释放的重要因素,也将促进不符合现有环保标准和政策的钢厂退出。

此外,再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我们基于各地方公布去产能计划表,对各地所去产能的所有制结构进行了深度探讨,得到以下结论:

(1)就绝对规模而言,国企承担今年去炼钢产能任务的占比为34.71%;民企承担的去产能任务占比为65.29%;

(2)就相对规模而言,若去产能任务顺利完成,国有钢铁企业的粗钢产能规模将缩减5.77%,而民营钢铁企业的粗钢产能规模将缩减8.44%。

从绝对和相对规模的角度来看,民企所面临的去产能压力相对大于国企。

考虑到重点企业与非重点企业的环保标准和去产能压力的轻重,假定其他条件不变、采暖季限产50%依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差别化执行,则非重点企业的粗钢产量收缩将强于重点企业,粗钢产量将进一步向重点企业集中。

图表7:

重点企业日均产量占比自2017年1月下旬的72.35%震荡走高至7月中旬的78.94%

数据来源:

中国钢材工业协会、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四、单因素考虑钢材品种结构

单因素考虑钢材品种结构:

减少长材产量约1139-1905万吨、占采暖季长材比重为6.83%-11.42%,减少板材产量约1695-3123万吨、占采暖季板材比重为10.28%-18.93%

分析完采暖季限产的总量影响,接下来我们再来深入分析结构影响。

根据我的钢铁网对各省2015年分品类的钢材产量的统计,我们可知:

2015年,全国长材产量合计为4.94亿吨、占比50.27%,板材产量合计为4.89亿吨,占比49.73%;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和山东六省市长材产量合计达1.98亿吨、为全国长材产量的40.03%,板材产量合计达2.46亿吨、为全国板材产量的50.45%。

备注:

根据2014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刊发的《钢材基础知识与市场概况》:

(1)钢材可分为长材、扁平材(板材)、管材和其他钢材;

(2)长材包括大型型钢、中小型型钢、棒材、钢筋和线材;(3)扁平材包括特厚板、厚板、中板、热轧薄板、冷轧薄板、中厚宽薄钢带、热轧薄宽钢带、冷轧薄宽钢带、热轧窄钢带、冷轧窄钢带、镀层板(带)、涂层板(带)、电工钢板(带)。

表格3:

六省、市长材产量合计达1.98亿吨、为全国长材产量的40.03%,板材产量合计达2.46亿吨、为全国板材产量的50.45%

数据来源:

Mysteel、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备注:

上述钢材产量数据为2015年

我们利用2015年长材和板材和合计产量来推断其产量占比:

2015年钢材合计产量为112349.6万吨,长材和板材产量合计为98240.2万吨,则长材和板材合计产量占比为87.44%。

假定产品结构时间和区域结构整体维持稳定,则后续我们再计算长材和板材合计产量的时候将利用总产量与87.44%的乘积。

受限于采暖季限产城市的钢材分品种统计不可得,我们将以各省、市的钢材分品种数据来试图分析采暖季限产的结构影响。

假设限产城市所属省、市的长材和板材的区域分布与限产城市一致,在此基础上我们测算:

(1)假定“2+26”城市中已明确出台采暖季限产50%或以上政策的城市执行采暖季限产:

2016年长材产量预计为7504万吨、占比为40.19%;板材产量预计为11166万吨、占比为59.81%。

表格4:

已明确出台采暖季限产50%或以上政策的7个城市长材产量预计为8581万吨、占比为40.19%;板材产量预计为12770万吨、占比为59.81%

备注:

上述钢材产量数据为2016年;长材产量占比及板材产量占比数据来自于2015年限产城市所属省份的长材和板材产量占比

数据来源:

各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Mysteel、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而根据前述分析,我们可知,2015年全国长材产量合计为4.94亿吨、占比50.27%,板材产量合计为4.89亿吨,占比49.73%。

而“2+26”城市中已明确出台采暖季限产50%或以上政策的城市长材和板材产量占比估计为40.19%、59.81%。

在限产政策无区别对待的假设前提下,板材供给端收缩的绝对和相对规模将大于长材。

具体而言,假定限产期限的产量为全年产量的1/3,则2016年“2+26”城市中已明确出台采暖季限产50%或以上政策的城市采暖季限产50%导致长材和板材产量的减少量分别为1176和1749万吨,为2016年采暖季长材和板材产量的7.05%、10.61%;假定限产期限产量为全年产量的32.30%,则采暖季限产50%导致长材和板材产量的减少量分别为1139和1695万吨,为2016年采暖季长材和板材产量的6.83%、10.28%。

表格5:

采暖季限产城市限产50%将导致采暖季长材、板材产量分别下降约6.83%和10.28%

备注:

限产城市为2016年“2+26”城市中已明确出台采暖季限产50%或以上政策的城市

数据来源:

各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Mysteel、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2)假定“2+26”城市均需要实施采暖季限产50%:

我们利用2015年长材和板材产量占钢材总产量的比重87.44%和2016年各城市钢材产量对2016年长材和板材的总量的进行了估算,并在此计算出长材和板材产量的占比:

“2+26”城市2016年长材、板材产量合计约33121万吨,长材、板材产量占比分别为37.88%和62.12%。

表格6:

“2+26”城市2016年长材、板材产量合计约33121万吨,长材、板材产量占比分别为37.88%和62.12%

数据来源:

各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Mysteel、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假定限产期限的产量为全年产量的1/3,则“2+26”城市采暖季限产50%导致长材和板材产量的减少量分别为1966和3223万吨,为2016年采暖季长材和板材产量的11.79%、19.54%;假定限产期限产量为全年产量的32.30%,则采暖季限产50%导致长材和板材产量的减少量分别为1905和3123万吨,为2016年采暖季长材和板材产量的11.42%、18.93%。

表格7:

采暖季“2+26”城市限产50%将导致采暖季长材、板材产量分别下降约11.42%和18.93%

数据来源:

各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Mysteel、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

综上所述,在限产政策无区别对待的假设前提下,板材供给端收缩的绝对和相对规模将大于长材。

(1)假定执行采暖季限产50%的城市为“2+26”城市中已明确出台采暖季限产50%或以上政策的城市:

假定限产期限产量为全年产量的32.30%,则采暖季限产50%导致长材和板材产量的减少量分别为1139和1695万吨,为2016年采暖季长材和板材产量的6.83%、10.28%;

(2)假定执行采暖季限产50%的城市为“2+26”城市:

假定限产期限产量为全年产量的32.30%,采暖季限产50%导致长材和板材产量的减少量分别为1905和3123万吨,为2016年采暖季长材和板材产量的11.42%、18.93%。

(五)结合环保标准来考虑钢材品种结构:

长材、板材品种间的结构影响仍存不确定性

我们在本章的第三小节假定采暖季限产50%的政策无差别执行、其他条件不变,考察采暖季限产50%的政策对主要钢材品种长材和板材的结构性影响,结论如下:

无差别执行采暖季限产50%将导致长材产量减少1139-1905万吨、为2016年采暖季长材产量的6.83%-11.42%;将导致板材产量的减少1695-3123万吨、为2016年采暖季板材产量的10.28%-18.93%。

接着我们在本章的第四小节假定采暖季限产50%的政策有差别执行,即优待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严苛对待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其他条件不变,考察采暖季限产50%的政策对重点与非重点企业的结构性影响,结论如下:

重点企业的环保控制和标准优于非重点企业,采暖季限产政策有差别执行将致使非重点企业的粗钢产量收缩将快于重点企业,粗钢产量将进一步向重点企业集中。

因此,在本小节我们将综合考虑企业的产品结构和环保标准两个因素来探究采暖季限产50%的结构性影响。

(1)从产品结构上观察:

中国钢铁新闻网在2014年1月16日《土地出让暴增2014年建筑钢材或现增长明显》这篇市场分析中提到“我国绝大部分的中小钢厂都是以生产线螺等建筑钢材为主,占据总的建筑钢材产量十分可观”。

(2)从环保标准上观察:

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我国环保最好的前十家钢铁企业,环保标准比其他协会会员企业(重点企业)高2倍以上,比非会员企业(非重点企业)高4-10倍。

这意味着从平均的角度来考虑,重点企业的环保控制力和标准优于非重点企业。

因此结合上述两个角度,在假定采暖季限产50%的政策针对不同企业污染排放标准有差别执行的基础上,采暖季限产50%将导致非重点企业的产量收缩将强于重点企业,而中小钢厂主要以生产线螺等建筑钢材为主,如若满足一定的条件,采暖季限产50%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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