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研究进展课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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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研究进展课一
“植物保护学研究进展”〔进展+专题〕
害虫防治进展
一、害虫防治的历史〔复习〕
随着人类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和控制能力的提高、信仰和哲学观念的改变,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害虫防治观念和策略。
人类对害虫的认识水平及其防治思想及方法也是一个从原始到先进的不断发展的过程,到目前为止,此过程总体上可分为3个时期:
1、早期的害虫防治时期〔从农业生态系统的创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
由于对自然的认识以及科技的落后:
控制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尽管当时也已发现了不少防治害虫生物的矿物、植物、天敌、农业措施及人工机械技术,没有完整的害虫防治体系。
〔参考:
在此期间,虽然害虫防治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人类对自然灾害常表现出无能为力,认为是天灾,是上天对人类劣迹的惩罚,检点自身,以求宽恕是当时的普遍意识。
因此,“修德减灾”可以说是当时的主导防治策略〕。
在具体的方法上:
在公元前2500年,苏美尔人〔Sumerians〕就使用硫化物防治昆虫和螨类。
大约一千年以后中国人开发了植物性杀虫剂保护植物种子,并用烟熏法熏杀侵入植株的昆虫。
在公元前几百年,我们的祖先发明了有效的害虫防治技术,他们开发天敌、调整作物栽培时期,以控制害虫的密度。
到了公元前300年,中国人已在柑桔园建立了食虫蚂蚁种群,以防治毛虫和打蠹甲。
十九世纪后半叶及二十世纪初叶,是害虫防治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
当时,在西方〔如美国〕随着公共农业试验站的出现,昆虫学者通过大量的尝试,力图揭示早年防治方法的基础。
可能是由于大量实例的启示,以及缺乏其它有效措施的可供选择,他们很欣赏所谓的生境管理,即充分发挥生物控制和环境控制的效益。
例如,美国农业部1932年提出的棉象鼻虫防治指南,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这一想法。
应该说这一防治指南中已包含着生态学观点,已是综合防治的雏形。
但遗憾的是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早期的害虫防治时期〔特点〕:
此时期,人类对昆虫的认识和防治方法从落后原始、零散、逐步向深入和系统缓慢地发展;各种方法都在被研究和应用,但并没有在理论上加以提高,未能揭示出其规律性。
防治效果不佳。
2、有机化学农药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人类对自然认识的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发现了自身对害虫的控制能力和消灭害虫的可能性,尤其是20世纪40年代有机合成农药〔威力巨大的杀虫剂问世了〕的出现给人类提供了前所未的有力武器,如具有神奇防治效果的DDT等有机杀虫剂的出现,人类控制害虫的能力大大加强。
〔在广阔的田野,杀虫剂常常更加有效,比起复杂而又费力的非化学防治方法来,其使用简单得多,见效快得多,廉价得多。
诸如栽培防治、生物防治、抗虫性品种、生境管理等许多早期的防治技术,在杀虫剂面前,似乎相形见绌,注定要过时了〕。
由于对害虫的复杂性及其防治的艰巨性认识不足,使人类产生了消灭害虫的强大自信心和强烈愿望,认为完全有能力而且应该彻底消灭害虫,从而形成了以化学防治为主的彻底消灭害虫为主的防治对策。
如中国1958年提出的植物保护方针就是“全面防治,土洋结合,全面消灭,重点肃清”。
虽然这一时期对农药的集中研究和过分依赖,削弱了对其他防治技术的研究与利用,但却促进了化学防治技术的迅猛发展,形成了几乎完全依赖化学防治的集约化化学防治时代。
然而,就在对化学农药的一片赞扬声中,加拿大著名昆虫学家A.D.Pickett〔1949〕力排众议,尖锐地指出:
“现在,我们虽能控制或防治任何一种害虫或害螨,但虫害问题并没有解决,反而比过去更为尖锐,而且防治费用在不断上涨,将来的情况无法预测。
”1962年Carson出版了著名的《寂静的春天》一书〔以大量的事实和证据〕,使人们对使用化学农药防治害虫的最终效果产生了种种疑窦。
人们首先从检讨化学农药使用的利弊开始,逐渐认识到化学农药滥用所带来的问题。
害虫防治中片面依赖化学杀虫剂引起了一系列的环境与社会问题:
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成为农产品成本居高不下、农民的农业收入难以有效提高的关键因子;另外,农药的不科学使用的后果导致严重的人畜伤亡、“3致”:
(致畸、致残、致癌)与“3R”问题:
抗性〔Resistance〕、主要害虫再猖獗〔Resurgence〕、次要害虫上升为主要害虫〔原因:
抗性、天敌被杀伤〕、残毒〔Residue〕;以至生态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和农业生产与经济社会的不可持续发展。
同时,由于各类害虫防治措施都有其不足之处,很难用某一类措施很好地实现害虫防治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得不重新考虑害虫的防治策略问题。
资料:
目前全世界每年生产的农药产量为250万吨,杀虫剂占30%左右,总销售额为250亿美元。
我国1993年农药产量为26.2万吨,占世界第二位,杀虫剂占77%,总销售额为88.93亿元人民币。
这在防治害虫,保障农业增产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美国农业部统计了数十年的虫害损失情况,发现虫害损失并没有因长期的、大量的使用化学农药而全面下降。
相反,据Pimenterl〔1989〕报道,自1945年以来,美国杀虫剂使用量增加了10倍害虫为害引起的损失由7%上升为13%,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00亿美元,由于农业生产的高投入,低输出,大约有20%的美国农场面临破产。
我国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势态趋重,病虫发生面积与50年代相比,60年代增加30%以上,70年代增长1倍,80年代增长2.8倍。
化学农药在灭杀有害生物的同时,也杀伤有益生物〔天敌、蜜蜂、野生生物等〕,引起害虫再增猖獗,使害虫发生的频次增加。
我国稻飞虱由60年代以前的5-10年甚至更长时间爆发1次,至目前平均每3年就有2年猖獗发生。
二是害虫抗药性日趋严重。
目前已有504种害虫与螨类对一种或数种化学农药产生了抗性。
有的害虫如棉铃虫在我国1980-1990年10年内对菊酯类农药的抗药性甚至增加了108倍。
三是农副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增加,危害人畜健康。
中国卫生年间〔1993〕统计说明,1992年我国农药中毒70068例,死亡8562人,并死率12.22%。
据Pimenterl〔1989〕估计,全世界每年有1万人农药中毒,2万人死亡。
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现代的害虫综合防治时期
当害虫防治中片面依赖化学杀虫剂而出现的“3R”等问题越来越严重,人类开始认识到害虫防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以及单项防治技术的局限性。
1962年卡尔逊发表《寂静的春天》,吸引了全社会的关注,尤其是相关学科的关注和参与,加速了人们对集约化化学防治的反思。
在分析了化学防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以后,人们逐步认识到防治害虫不能,也没有必要以“消灭”为目标,防治害虫不仅涉及到害虫本身,同时还涉及到其他生物、环境和生态系,以及农业投入收益的经济学问题,因而害虫防治不应该局限使用某类技术。
在此认识的基础上:
针对用何种对策才能做到既能长期、经济、安全、有效地控制害虫的危害,又能防止因防治不当带来的负面效应,经过不断探讨,不少专家提出了综治理理的观点。
196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罗马召开的害虫综合防治专家会议上,综合各种观点形成了害虫“综合防治”的概念:
害虫的综合治理是害虫的治理系统,这个系统考虑到害虫的种群动态及其有关环境,利用所有适当的方法与技术尽可能互相配合的方式,把害虫种群控制在低于经济危害的水平。
中国在1975年农业部主持召开的全国植物保护工作会议上,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确定为中国的植物保护方针。
考虑到综合防治概念也适用于农业以外的森林、牧场和卫生害虫的特点,因此对“综合防治”一词作了如下解释;从生物与环境的总体观点出发,本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和安全、有效、经济、简易的原则,因地因时制宜,合理运用农业的、化学的、生物的、物理的方法,以及其他有效的生态学手段,把害虫控制在经济允许受害水平之下,以到达保护人、畜健康和增加生产的目的。
从此,开始了害虫防治的新阶段—害虫综合治理时期。
二、害虫综合治理的发展、局限性
1、害虫综合治理的3个发展阶段:
在综合治理策略的发展与实施过程中,先后出现过三个不同水平的综合治理:
a.单一防治对象为内容的综合治理〔如单一害虫为对象的综合治理〕:
是针对1—2种重要害虫为防治对象的综合防治,主要是采用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这类综合防治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及其对环境的污染,但由于考虑的害虫种类较少,往往因其他害虫的危害或上升危害,而影响综合防治的效果。
b.以作物为主体的多种防治对象为内容的综合治理〔以作物为对象的害虫综合防治〕:
以某种作物为保护对象的综合防治是为了克服上述缺点而发展起来的,它是综合考虑一种作物的多种害虫,并将作物、害虫及其天敌作为农田生态系的组成成分,利用多种防治措施的有机结合,形成有效的防治体系进行系统治理。
如草坪害虫综合防治,梨树害虫综合防治等。
〔目前国内外的害虫综合治理多处在第二阶段〕
c.以作物生态区域为基本单元的多种作物、多种防治对象的综合治理〔以农田生态系统为防治对象的区域性害虫综合防治〕,区域害虫综合防治通过对同一生态区内各种作物的综合考虑,协调好作物布局,以及不同作物的各种害虫的防治,来到达综合防治的目标。
2、IPM的局限性:
在IPM中,化学杀虫剂仍然作为主要防治手段;技术组装过于复杂而组织协调困难;所采取的防治措施较多,而预防措施不足;强调多种措施的综合应运用,无视了农田生态系统本身自我调节能力的发挥等。
三、植物保护理论研究进展
(一)生态学的研究
近些年来,有害生物种群生态学的研究不断深化和细化,在数量变动及为害损失测定方面已建立了比较成熟的数量化模型,有害生物的群落生态学研究虽然时间不太长,但现在已经成为研究上的一个热点,群落的营养结构,优势种的演替,多样性和稳定性研究,正在为有害生物的群落治理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农田生态学研究的深入使得有害生物治理的技术平台更为优化,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治理,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系统工程理论的引入
系统工程理论主要包括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
将这三论应用到植物保护当中,可以将植物保护的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第一,信息论的引入可以使人们及时准确地获得有害生物发生发展的信息。
美国的卫星和高空侦察飞机所拍摄的照片,可以分辨出作物和果树上的蚜虫和螨类。
同时利用电脑技术和网络技术可将获得的信息迅速处理并高速传递。
第二,系统论的引入,可将有害生物的发生为害与治理视为一个系统,用系统分析和系统状态定位来确定有害生物数量变化的瞬时状态和未来某一时刻的状态,从而做出最正确的预测和决策。
第三,控制论的引入可以使人们对有害生物实行更有效的控制,就是决策更及时,方案更优化,技术更协调,效果更理想,并能够持续地控制有害生物于低水平状态。
可以说,系统工程理论的引入,催生了一门新的学科——植保系统工程学。
控制论是研究动物(包括人类)和机器内部的控制与通信的一般规律的学科,着重于研究过程中的数学关系。
综合研究各类系统的控制、信息交换、反馈调节的科学,是跨及人类工程学、控制工程学、通讯工程学、电脑工程学、一般生理学、神经生理学、心理学、数学、逻辑学、社会学等众多学科的交叉学科。
维纳:
一门研究机器、生命社会中控制和通讯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是研究动态系统在变的环境条件下如何保持平衡状态或稳定状态的科学。
(三)分子生物学等新学科的研究
人们普遍认为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生物学的世纪,那么,生物学研究的主流和方向则是分子生物学,在这一新学科支持下的基因工程和克隆技术。
应用到植物保护学中去。
将会使植物保护技术产生一个飞跃。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人们常讲有害生物治理正在蕴酝着一次革命。
现在可以说有害生物治理正在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
(四)有害生物治理的策略〔本科已建立的概念〕
人们通过对过去有害生物防治教训的反思和经验总结,现在在有害生物治理的策略上趋向高度一致。
就是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IPM:
integratedpestmanagement)。
国内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有所侧重地对IPM作了解释。
我们总结这些学者的意见,结合自己的见解和认识,给IPM下的定义是:
“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是一个科学的治理系统。
它从农田生态系的整体出发,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控制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协调运用各种方法和技术,把有害生物控制在经济危害水平之下,并维持农田生态系的平衡和系统的最正确运行。
”从发展的角度分析:
这个解释突出了三个观点,表达了六个特点。
这三个观点是:
系统论的观点,把有害生物治理看作一个系统。
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就是保护农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
绿色(无公害)治理的观点,即既要控制有害生物的为害,又要保障农产品是国家要求的绿色(无公害)农产品。
六个特点是。
①系统分析和系统控制。
②以生态系统来治理有害生物。
③允许有害生物在经济危害水平之下继续存在。
④充分利用自然控制作用。
⑤提倡多学科联合攻关。
⑥各种技术协调利用,组成一个技术平台。
由此可以看出,将来无论技术多么先进,这个有害生物的治理策略都是科学的、适用的。
四、我国植物保护技术发展的现状、问题
概述
中国农业生物灾害每年造成了巨大损害
中国是世界上农业生物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之一,每年发生的生物灾害1700多种,其中重大生物灾害100多种。
常年发生灾害面积超过30亿亩次,每年因生物灾害造成的农作物产量损失10%左右〔其中损失粮食15%、棉花25%以上〕,约合人民币600个亿元。
就局部地区而言,生物灾害比旱灾、水灾更为严重,形势更为严峻,因为水灾、旱灾的发生往往是局部的、间隙的,而生物灾害的发生在时间和空间上则是连续的。
农作物生物灾害不但严重制约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提高,影响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作物品质改善;植物保护策略运用的成功与否还成为制约农产品食品安全和国际贸易的重要瓶颈。
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成为农产品成本居高不下、农民的农业收入难以有效提高的关键因子。
植保工作事关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贸易安全,是最直接、最要紧、最迫切的民生问题。
因此,做好新时期的植保工作,使命荣耀、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农药的不科学使用的后果导致严重的人畜伤亡、3致(致畸、致残、致癌)与3R(残留、抗性和再猖撅)问题;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和农业生产与经济社会的不可持续发展。
因此,植物保护科学技术己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集自然、科技、经济、社会于一体的复杂系统问题,严重影响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物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支撑性构成要素,也决定着一个国家经济、社会与文明的发展程度。
严重制约农产品产量与质量的提高,危及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物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为此,本课程从植物保护科学技术的不同层面和方向,探讨新时期中国植物保护技术的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挑战。
〔一〕我国农业生物灾害发生情况
中华神州地大物博,从北到南5,500公里,东到西5,200公里,从世界屋脊到东海之滨,跨越50个纬度,覆盖了世界上所有的气候带或类型:
寒带、寒温带、温带、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
生态系统多样,从高山、丘陵、平原、森林、草地、湿地、海洋、江河湖泊水域到城市、农区,几乎包括了世界上所有类型的生态系统。
因此,各种农业有害生物和危险性外来物种总能找到适宜的发生生态条件,使我国容易遭受各种农业有害生物的侵害。
1.1爆发频率逐年提高20世纪50~70年代,全国每年发生面积5000万亩以上的农业有害生物种类只有10余种,80年代为14种,90年代为18种,2000~2004年,平均每年30多种。
据统计,从1949~2006年,全国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发生面积由1.82亿亩次上升到69.05亿亩次,近5年年均发生面积超过63亿亩次。
无论是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还是蔬菜、果树等园艺作物的生物灾害都呈加重态势。
1.2迁飞性害虫此起彼伏近年来,全国各类重大迁飞性害虫此起彼伏,相继爆发。
北方农区飞蝗1995~2004连续10年爆发,草地螟1998~2004连续7年大发生。
2005~2007年当北方农区飞蝗、草地螟爆发态势有所趋缓时,南方的稻飞虱、稻丛卷叶螟连续大发生,年均发生面积分别为4亿和3亿多亩次。
1.3流行性病害连年猖獗一是北方的小麦条锈病,2001~2005年连续5年大流行,最高年份发病面积8400万亩。
二是南方的稻瘟病,2004~2007年连续4年大流行,最高年发病面积8700万亩。
虽经努力防治,有效地控制了两大病害大爆发为害,但其对农业生产的巨大威胁仍然存在。
1.4区域性种类突发成灾由于气候等因素的变化,近年来许多区域性病虫种类严重发生。
南方的水稻条纹叶枯病年发生面积2000多万亩次,已成为江浙地区水稻的顽症,由于缺乏有效的防治方法,防治工作十分困难。
北方的小麦吸浆虫,年发生面积3500多万亩,已蔓延至天津、北京等地,形势十分严峻。
此外,2003~2006年农田鼠害年均发生面积5.5亿亩次、涉及1.2亿农户,继2005年湖南洞庭湖区东方田鼠在局部地区爆发为害后,2007年在洞庭湖区大面积爆发为害,引起了全球近百家媒体的关注。
1.5检疫性种类大肆侵入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后贸易量的剧增,每年都有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种类发现,并以每年1~2种的速度增加。
近些年共发现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种类25种,仅2006年就新发现了5种。
1.6抗药性种类加重发生近年监测说明,全国总共有500多种有害生物对常用农药产生不同程度的抗性。
如在南方稻区,稻褐飞虱对吡虫啉产生了中、高度抗性;在安徽等地,有2%~7%的赤霉菌菌株对多菌灵产生了抗性;在部分棉区,棉铃虫对Bt棉的抗性等位基因频率由0.6%上升至2%~8%,有潜在抗性爆发风险。
此外,有关地方还监测到,草地螟对常用药剂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抗性。
〔二〕我国主要农作生物灾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的成就与现状
2.1更新植保理念2006年3月31日,全国农技中心在北京召开了“十一五”植物保护发展战略高层论坛,初步形成了对“公共植保、绿色植保”概念的共识。
2006年4月13日,农业部在湖北襄樊召开了全国植物保护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了
公共植保
1、基本概念
官方表达:
2006年4月,在湖北省召开了全国植物保护工作会议,农业部范小健副部长首先提出了“公共植保”的理念(官方正式提出),表述为:
“公共植保就是把植保工作作为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从这一表述来理解,有三个重要点:
一是公共植保是农业和农村工作范畴;二是公共事业;三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这一表述对“公共植保”的职能作了明确的表达,即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在全社会中哪个部门承担这一职能?
唯一的就是政府部门。
这一表述把植保工作的性质讲得十分明白:
是国家的事业,政府的工作(职能)。
用一句话来说就是:
把植保工作列入政府的工作范畴,称之为公共植保。
2、工作范畴
公共植保的工作范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植物检疫工作,这是根据政府法律或部门规章开展的一项工作,国家规定从事这项工作要有专门的机构和队伍,经费由国家财政供给。
国家给植物检疫人员配备了专门的服装,代表国家形象。
二是农药管理,也是根据国家法规开展工作,农药管理方法还规定了专门的机构。
属于社会管理,是强制性的,社会各阶层各部门都必须遵守。
三是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这是一项技术性很强、跨区域的系统工作,必须全国监测资源共享(密切配合)才能做好(如稻飞虱、条锈病、粘虫、草地螟等的监测)。
四是有害生物的统防统治。
稻飞虱、条锈病、粘虫、草地螟、蝗虫等一旦爆发,将是跨区域的、大面积的,靠一家一户或一乡一村防治是很难奏效的。
只有依靠政府出面组织有序的统防统治,才能保证防治的有效性,才能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五是有害生物发生规律、防控方法的科学研究。
一个新发现有害生物或大面积、跨区域危害的有害生物只有透彻地掌握其发生规律及防控方法后,才能得到有效地控制,那么科学研究是先决的、必须的。
后三个方面虽有一些部门规章,但主要属于公共服务,也是政府必须参与或支持才能做好的事。
3、新时期的极端重要性
公共植保在新时期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与国家利益息息相关。
随着全球贸易一体化,我国与各国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尤其是我国于2005年10月20日加入了国际植保公约(IPPC),对“防止有害生物随植物及其产品随经贸活动扩散传播”方面是有承诺的,工作如果做得不好,不仅要使本国农业遭受重大损失,而且使国家形象受到破坏。
二是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
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三农”工作的根本是农民,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增加农民的收入。
保护农作物不受有害生物危害,责任十分重大,因为有害生物的危害常常是消灭性的,不做好防控工作农民利益就得不到保障。
三是与每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
一方面粮食因遭受有害生物的危害出现大面积减产或绝收,会造成“无粮则乱”、“无粮则亡”(如爱尔兰大饥荒;明朝因蝗灾、鼠灾大饥荒,饿莩遍野。
)的严重后果。
另一方面,由于不当的植保措施,造成农产品农药污染和环境破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
如帕金森综合症病例中,有的患者系过多吸入含有有机氯食品的缘故。
从这三方面意义上讲,“公共植保”是贴近“政治”的,是一项政治任务。
4、搞好公共植保的方法
一是提高重要性的认识。
“公共植保”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每一个植保工作者要充分认识肩上的担子和责任,把公共植保作为重要职责,全力以赴做好每一项工作,政府部门必须要有所作为,如果业务部门预测准确,方案科学,政府不予重视,导致有害生物大面积危害损失,最终的责任应该由政府承担〔如85年条锈病大流行,平凉有的县长被撤职〕。
二是加强植保队伍体系建设。
做好“公共植保”工作必须要有一支专门的机构和高素质的队伍〔中央2003年2号文件有规定〕。
尤其在法制化建设的今天,公共管理部门必须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行政许可法规定〕,否则,就不能承担社会管理职能。
由于植保工作具有极强的技术性,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才能做好工作,因此,一支高素质植保队伍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看一个地区植保工作的好坏,不仅要看机构是否健全,更要看有没有高素质的植保干部。
三是配备良好的工作设施。
配置办公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实验设备、防治设备、监测设备等十分必要,否则,就难以完成“公共植保”的各项任务。
国家近十年来实施的“植保工程”项目是非常重要的,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
既然是公共管理、是政府强制性的工作,就必须要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因此,制定科学的法律法规是必要,“公共植保”工作涉及社会多个部门和阶层,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是必要的,国家在制定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一点。
植保队伍体系的管理十分重要,要形成假设干制度,使各个植保机构和工作人员正确行使其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五是保障工作经费。
“公共植保”是造福于社会、利国利民的事业,工作经费必须由政府财政保障供给。
每一个植保机构对所承担的任务所需经费情况都要进行详细的预算,不夸大也不缩小,实事求是,将预算方案报财政部门核准,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和有关规定开支。
绿色植保
1、基本概念
所谓“绿色植保”,就职能而言,植保工作必须满足绿色消费、服务绿色农业、提供绿色产品。
当今世界十分崇尚绿色消费,而绿色消费需要绿色农业,绿色农业需要绿色植保,绿色植保需要绿色植保产品,这就是时代赋予植保工作的主要职能。
绿色植保就是把植保工作作为人与自然和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其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保障和支撑作用。
植保工作要采取生态治理、农业防治、生物控制、物理诱杀等综合防治措施,要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选用低毒高效农药,应用先进施药机械和科学施药技术和方法,减轻残留、污染,防止人畜中毒和作物药害,生产“绿色产品”;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传播,要确保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
2、绿色植保的基本要求
绿色植保虽然是一种方法,但具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