铀矿勘查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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铀矿勘查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铀矿勘查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篇一:
铀矿地质勘查规范
铀矿地质勘查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非地浸型铀矿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研究程度,控制程度,工作及质量要求,可行性评价工作,铀矿资源/储量分类依据及类型条件、铀矿资源/储量估算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13908-XX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DZ/T0033-XX固体矿产勘查/闭坑矿山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ZBD10001-1999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3铀矿勘查的目的、任务
3.1目的
铀矿勘查最终目的是为铀矿山建设设计或矿业权流转提供铀矿资源/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等必需的地质资料,以减少开发风险和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3.2任务
3.2.1预查
通过对区内资料的综合研究、类比及初步野外观测、极少量的工程验证,初步了解预查区内铀矿资源远景,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
3.2.2普查
通过对矿化潜力较大地区或物探、化探异常区,进行地表野外工作和施工少量的取样工程,以及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对已知矿化区作出初步评价,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圈出详查区范围。
3.2.3详查
采用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对详查区进行系统的工作和取样,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为勘探提供依据。
3.2.4勘探
是对勘探区加密各种取样工程,并通过可行性研究,为铀矿山建设设计提供依据。
4铀矿勘查研究程度
4.1地质工作
4.1.1预查阶段
收集、研究区域地质、矿产、物探、化探和遥感地质资料,在预查区采用有效的技术、方法,选择一至数条路线进行的综合铀矿地质路线踏勘。
4.1.2普查阶段
收集各种地质资料,研究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和铀矿成矿远景,在普查区采用
(1:
50000)~(1:
10000)铀矿地质填图,因地制宜地选择有效的物探和化探方法。
4.1.3详查阶段
在详查区通过(1:
10000)~(1:
XX)的铀矿地质填图,合理选择(1:
5000)~(1:
XX)的物探、化探测量,并综合运用其他有效的勘查方法,基本查明与成矿有关的地层、构造、岩浆活动、变质作用、围岩蚀变及次生变化等矿床地质特征。
4.1.4勘探阶段
在已知具工业价值的矿床或详查圈出的勘探区范围内进行(1:
XX)~(1:
1000)的铀矿地质填图,加密取样工程,详细查明主要矿体或主要矿体规模、形态、产状、内部结构及厚度、品位的变化特点,确定主矿体或主要矿体的连续性。
4.2矿石物质组成和矿石质量
4.2.1预查阶段
收集预查区内与铀成矿有关的资料,并结合初步野外观测和工程验证后取得的成果,通过与邻区或相似地质特征的矿体类比,大致了解矿石的物质组成和质量。
4.2.2普查阶段
大致查明与发现矿体的矿石物质组成、品位、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矿石类型。
4.2.3详查阶段
基本查明主要矿石矿物、脉石矿物的粒度、嵌布特征、结构、构造、基本查明矿石工业类型、分布特征和相互关系,开展工艺矿物学研究,基本查明矿石品位、变化规律和有用、有益、有害组分的含量、赋存状态及其变化特征。
4.2.4勘探阶段
详细查明矿石物质成分和矿石质量,尤其是矿石的工艺性质、矿石工业类型、矿物的粒度几嵌布特征。
4.3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4.3.1预查阶段
不作具体要求
4.3.2普查阶段
大致了解普查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4.3.3详查阶段
4.3.3.1水文地质
利用专门水文地质孔和其他勘查工程收集主要含水层、隔水层水文地质参数、矿区含水层、隔水层、构造、岩溶等水文地质特征、发育程度和分布规律,基本查明矿区内地表水体分布及其与矿床主要充水层的水利联系,初步评价起初矿床充水的影响。
4.3.3.2工程地质
初步划分矿床工程地质岩组,测定主要岩、矿石物理学参数和硬度、湿度、块度、节理密度等,研究其稳定性,基本查明矿床内断裂、裂隙、岩溶、软弱夹层的分布,评价其对矿体及其顶底板围岩稳固性的影响,调查老窿及采空区的分布,充填和积水等情况。
4.3.3.3环境地质
收集泥石流、滑坡、岩溶等自然地质灾害的有关资料,分析其对矿山建设和开采可能产生的影响,基本查明岩石、矿石地下水中放射性及其他有害元素、气体的成分、含量、对矿区环境地质及辐射环境做出初步评价。
4.3.4勘探阶段
4.3.4.1水文地质
详细查明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充水因素、利用专门水文地质孔和其他勘查工程取全、取准必需的水文地质参数,预测矿山首采区及其正常水平的和最大涌水量及矿坑可能的突水部位,指出地下水的侵蚀性。
4.3.4.2工程地质
详细观察和分析矿体及其顶底板围岩的稳定性,确定不良的层位和构造部位,预测掘、采时可能会发生的不良工程地质问题。
4.3.4.3环境地质
详细调查泥石流、滑坡、岩溶等自然地质灾害及地震、新构造运动等区域稳定性因素。
4.4矿石选冶加工技术性能试验
4.4.1普查阶段
有类比条件的矿石以类比结果作出可否工业利用的评价,对组分复杂、国内尚无成熟选冶工艺的矿石,进行可选(冶)性试验或实验室流程试验。
4.4.2详查阶段
一般矿石应作实验室流程试验。
4.4.3勘探阶段
一般矿石应作实验室流程试验,难选冶或新类型矿石应作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必要时还应作半工业试验,为确定最佳工艺流程提供依据。
4.5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4.5.1预查阶段
发现工业铀矿化后,应大致了解有无与铀矿共生、伴生的矿产。
4.5.2普查阶段
大致查明共生、伴生矿产的种类、含量、赋存状态、空间分布特征,并研究综合开发利用的可
能性。
4.5.3详查阶段
基本查明共生、伴生矿产的种类、产出部位、含量、赋存状态、分布特点及与铀矿化的相互关系,探讨其综合回收利用的可能性,并作出初步的综合评价。
4.5.4勘探阶段
矿床中有综合利用价值的共生矿产,应详细查明其产出部位、空间分布、矿体规模、形态、产状、品位及其与铀矿化的关系。
5铀矿勘查控制程度
5.1勘查类型划分
5.1.1勘查类型划分依据
确定勘探类型的主要依据是矿体规模、矿体厚度稳定程度、形态复杂程度、构造复杂程度以及主要有用组分分布平均程度地地质因素来确定。
5.1.2勘查类型
5.1.2.1简单性(I类型):
主矿体规模大、形态简单、产状稳定、矿体连续、厚度变化小,矿化均匀,构造简单,对矿体影响很小。
5.1.2.2中等性(II类型):
主矿体规模中等,形态较简单,产状较稳定,局部有变化,主矿体基本连续,矿化较均匀,矿体有错动,但错剧小.
5.1.2.3复杂性(III类型):
矿体规模小,形态复杂,产状变化较大,矿体不均匀,矿体连续性差或被构造破坏严重。
5.2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
5.2.1确定工程间距的依据
确定工程间距的主要依据是勘查类型。
5.2.2确定工程间距的方法
对于大型矿床,应进行不同勘查手段的工程验证,或进行不同工程间距对比,以确定最佳工程间距。
5.3工程布置、施工原则和控制程度
5.3.1工程布置原则
应根据矿体地质特征,地形地貌、施工条件和矿山建设的需要,参考同类型矿山的勘查经验、安全、经济、合理地单独或配合选用各种勘查工程。
5.3.2施工原则
应按照由已知到未知、由浅入深、由稀到密的原则进行。
5.3.3控制程度
预查阶段对发现的矿体或异常矿化区,可用少量槽探、浅井工程,极少量钻探工程验证。
5.4勘查手段的选择和应用
勘查手段的选择应以经济、有效、快捷、准确获取各类资料为原则,尽可能应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
6铀矿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
6.1测绘工作
6.1.1测绘工作应满足地质勘查的需要,根据测区的面积、测图比例尺、矿区发展前景,因地制宜地制定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
6.1.2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的原则。
6.1.3地形图测绘应合理综合取舍,清晰易读,内容齐全。
6.1.4地质勘查工程应根据矿区已有基本控制点和图根点进行布设和实测,其平面和高程系统应保持一致。
6.1.5测量图件应尽可能采用数字化成图,其成果成图需进行三级检查、二级验收。
6.1.6测绘工作执行ZBD10001-1989《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6.2地质填图
地质填图应以地质观察为基础,其标准和质量应按相应比例持的地质填图规范执行。
6.3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勘查工作技术要求及其质量标准按EJ/T299《铀矿床水文地质勘探规范》执行,环境地质调查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按GB/T12719《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
规范》执行。
6.4物探、化探
6.4.1地面物探、化探工作
6.4.1.1地面放射性物探、化探工作。
6.4.1.2地面非放射性物探测量的工作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按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6.4.2探矿工程的物探工作
6.4.2.1伽马编录
应根据不同的矿化类型、不同的矿化规模和矿化均匀程度确定测量方法和测量网度,力求客观反映抵制矿化特征。
6.4.2.2伽马取样
探矿工程中的伽马取样应根据伽马编录成果并对取样段完成壁面平整、清除矿渣和氡子体后进行。
6.4.2.3伽马测井
钍铀比值小于的铀矿床和铀钍具有显著相关的铀钍混合矿床可采用伽马总量测井,一般铀钍混合矿床应采用伽马能谱测井。
6.4.2.4综合测井
钻孔工程中除进行伽马测井和孔斜测量外,应根据地质任务需要选取井径测量、井温测井、视电阻频率测井、自然电位测井、伽马-伽马测井等综合测井方法。
6.4.3物探参、系数
6.4.3.1岩石、矿石质量密度和湿度
按不同岩石类别、矿石类型和品级均匀布点,用伽马法测定时中型以上矿床不少于20组,小型矿床不少于10组,重复检查工作量不少于20%。
6.4.3.2铀镭平衡系数
应按矿体所处的地球化学环境,分氧化带、混合带、原生带、按铀含量品级,分不同岩性,沿矿床的走向和倾向均匀选区样品。
6.4.3.3射气系数
天然状态下铀矿石的射气系数采用平板法和炮眼法测量,测点应布置在不同含矿岩性、铀矿化均匀的无积水地段。
6.4.3.4钍、钾含量
在不同矿石类型中分品级和含矿盐系有代表性地取样分析钍、钾元素含量。
6.4.3.5矿石有效原子序数
按矿石类型进行有代表性的取样,数量不少于10个。
6.4.4铀水化学找矿
各勘查阶段铀水化学找矿比例尺一般为:
普查阶段(1:
25000)~(1:
10000),详查阶段1:
5000,勘探阶段根据需要而定。
6.5探矿工程
6.5.1槽、井、硐探工程都应按设计施工,不能任意改变设计,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按EJ/T995《放射性矿产资源坑探规程》执行。
6.5.2钻探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按EJ/T1052《放射性矿产资源钻探规程》标准执行。
6.6采样及测试
6.6.1采样工作必须随工作进展及时进行,各类样品的采集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足够的代表性,其各自的采集和制作方法应符合EJ/T983《铀矿取样规程》和EJ/T1121《铀矿样品加工管理技术技术规程》的要求。
6.6.2样品分析、测试应由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有资质的实验单位承担,并按《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EJ/T751《放射性矿产地质分析实验室质量保证规范》执行。
6.6.3内检样品必须由送样单位在分析正样中按规定抽取并编写密码,送原分析单位进行验证。
6.6.4岩矿鉴定样、分析样、同位素地质样的采集要求和质量标准按EJ/T983《铀矿取样规程》执行。
6.6.5在详查和勘探阶段应测定岩石和矿石的孔隙度、松散系数、块度及矿体顶、底板岩石
和矿石的极限抗压、抗张等。
6.6.6加工选冶试验样的采取,要考虑矿石类型,特征及代表性,能分采的应按类型分采,无法分采时可采混合样。
6.7地质编录、综合整理和报告编写
6.7.1地质编录
地质编录所有数据、素描、文字、符合等都要求用铅笔标记,并随工程或工作进展在现场及时进行。
6.7.2资料综合整理
6.7.2.1日常性资料整理是对各专业野外所获取的第一性资料分门别类进行的日常的整理。
6.7.2.2阶段性资料综合整理是野外工作进行到一个阶段后的有目的的整理。
6.7.3报告编写
每一个勘查阶段工作结束,都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勘查地质报告。
6.8计算机及其他新方法、新技术应用
积极引进和应用综合测井、井内成像技术,完善和推广应用计算机数据采集、解议、制图、资源/储量估算和其它新技术。
7可行性评价工作
7.1概略研究
是对铀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概略评价,所估算的资源量只具内蕴经济意义。
7.2预可行性研究
是指对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初步评价,研究应满足从宏观上对项目进行鉴别的要求。
7.3可行性研究
是指对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详细评价。
8铀矿资源/储量分类依据及类型条件
8.1经济意义
8.1.1.1经济的
其数量和质量是依据符合市场价格的生产所标估算的。
8.1.1.2边际经济的
在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盈亏边界,只有在将来技术、经济、环境等条件改善或政府给予其它扶持的条件下才可能变成经济的。
8.1.1.3次边际经济的
在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或技术上不可行,需大幅度提高铀产品价格或技术进步方能变成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
8.1.1.4内蕴经济的
仅通过概略研究作了相应的投资机会评价,未作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
8.1.2地质可靠程度
8.1.2.1预测的
是指对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经过预查得出的结果。
8.1.2.2推断的
是指在普查区内达到普查精度、大致查明了矿床地质特征和矿体的展布、产状、品位、质量等特征以及在地质可靠程度较高的资源/储量外围达到了上述同等勘查精度和查明程度的资源。
8.1.2.3控制的
是指在详查区内达到了详查、基本查明了矿床主要地质特征和矿体形态、产状、规模、开采技术条件以及在勘探探明的资源/储量外围达到的上述勘查精度和查明程度的资源。
8.1.2.4探明的
是指在勘探范围内达到了勘探精度,详细查明了矿床和矿体的主要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
8.2铀矿资源/储量类型条件
8.2.1探明的铀矿资源
8.2.1.1可采储量(111)
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是扣除了设计和采矿损失后可是及开采的数量。
8.2.1.2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
所达到的勘查阶段,地质可靠程度、可行性研究及经济意义的分类通(111)所述,与其惟一
篇二:
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要求
附件2
《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要求
一、封面
1、报告名称
未完成勘查工作的项目,报告名称:
探矿权名称(不含勘查阶段)+勘查报告。
例如:
证号为T371XX070XX49“山东省栖霞市西陡崖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报告名称为:
山东省栖霞市西陡崖地区金矿勘查报告。
已完成勘查工作的项目,报告名称:
探矿权名称+勘查阶段+报告。
勘查阶段分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
2、提交单位为探矿权人,编写单位为勘查单位。
二、正文编写提纲
第1章概述
探矿权设立及变化情况
叙述首次取得探矿权日期,历次变更、延续、保留登记情况,变更勘查单位、合作勘查等备案情况。
以往地质勘查工作
说明探矿权设立前地质勘查工作情况。
叙述历次工作时间、出资人、勘查单位、投入工作量及质量评述、投入资金、成果和评审情况及本次搜集利用的工作量和发生的费用。
第2章勘查工作情况
详细叙述自探矿权首次设立以来的勘查工作情况。
该章是确定是否完成法定最低勘查投入(累计)的主要依据。
勘查设计(方案)情况
说明设计工作量、费用预算、预期成果及完成工作时间。
勘查实施情况
详细叙述勘查日期、勘查进度、完成实物工作量、勘查资金投入。
详细叙述自探矿权首次设立以来累计投入的地形测绘、地质测量(地质填图)、物探(具体方法)、化探、探槽、浅井、机械岩芯钻探、坑探(平硐、平巷、沿脉、穿脉)等实际勘查工作量。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山东省地质勘查费用定额标准》进行简单决算。
《山东省地质勘查费用定额标准》中没有的项目,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进行核算,并在文字中加以说明。
第3章勘查工作及质量评述
简要说明勘查类型、勘查手段、方法的选择、勘查工程布置原则、工程间距的确定及依据。
简要说明使用的勘查工程间距对矿体(层)的控制程度,以及所采用的工程间距的合理性。
按照矿产勘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规定要求,对各种工作质量进行简单评述,简要说明其数量和质量是否满足勘查工作和评价矿床的要求。
第4章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
简述矿床(区)主要地质特征,已控制了解的矿脉、矿化带(层、体)矿体数量,矿体(矿化体、矿化层)形态、规模(长度、厚度)、产状(走向、倾向、倾角)、有用组分含量(品位)。
简述述矿床开采技术条件(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概述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较详细叙述探矿权设立以来,勘查工作中取得的主要地质认识和
成果。
第5章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简述探矿权设立以来勘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下一步矿产勘查工作的安排(方案)。
三、勘查报告附图
1、实际材料图(1:
XX-1:
50000);
图面内容包括:
探矿权勘查区边界线及拐点编号,填图范围,物化探勘查线号,矿产勘查基线及勘探线,探槽及编号,浅井及编号,钻孔及编号,平硐及编号,竖井及编号。
自探矿权首次设立以来的所有勘查工程量都要在图上反映。
地理要素:
主要居民地、公路、铁路、水系等标识性标志。
其他:
图名、比例尺、勘查许可证号、坐标网、图例、指北针、图框、责任栏(图签)等。
依据实际材料图,一是表示勘查工程与探矿权边界的位置关系,界定探矿权人勘查活动范围;二是反映相关工作量,基本确认勘查工程量、勘查资金投入情况。
2、典型勘查线剖面图;
3、典型探槽、浅井、钻孔等工程素描图、柱状图。
四、附表
1、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探矿工程一览表;
2、历年投入的工作量及勘查投入核算表。
五、附件
1、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2、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
3、地质勘查工作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载有XX年度企业年检信息的探矿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探矿权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出具的承诺书;
6、勘查单位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出具的承诺书。
(封面式样)
山东省××县(市、区)××地区
××矿勘查报告
(工作起止日期:
)
勘查项目名称:
(勘查许可证上的项目名称)勘查许可证号:
提交单位:
(探矿权人)(盖章)
编写单位:
(勘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联系电话:
报告提交日期:
年月日
篇三:
地质勘查成果报告编写要求
地质勘查成果报告编写要求
一、报告编写的基本准则
1.固体矿产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每一勘查阶段工作结束,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查报告。
现在有些项目完成详查后即进行开发而不再进行勘探,还有因项目中途撤销而停止地质勘查工作的,应在已取得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地质勘查报告。
2.地质勘查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勘查工作所取得的各项资料和成果。
其编写的基础是:
地质勘查工作符合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有关矿种地质勘查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的技术要求;已取全、取准第一手资料,并经过了综合研究。
3.地质勘查工作与项目可行性评价应紧密结合,地质勘查报告中应包括地质勘查和可行性评价工作。
可行性评价分为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
评价程度为概略研究的,由勘查单位直接编入报告;评价程度为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的,应在勘查报告中引述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
4.地质勘查报告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
原始数据资料准确无误,研究分析简明扼要,结论依据可靠。
要力求做到图表化、数据化。
5.各勘查阶段的地质勘查工作,按照有关地质勘查规范要求(或勘查合同的约定)部署进行,取得的各项勘查数据资料作为编写相应阶段勘查报告的依据。
二、报告编写要求
1.报告编写前,应按照有关规范和勘查设计的要求,由勘查投资人或勘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勘查工作区的工作程度和第一性资料的质量进行野外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在报告编写前解决。
未经野外验收,不应进行报告编写。
2.在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前,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应结合矿种特点、勘查工作区实际情况以及勘查投资人的具体要求(供矿山建设设计的报告还应听取矿山设计单位意见),以本要求模版及《固体矿产勘查/闭坑报告编写规范》为基础进行增减、取舍,拟定切合实际的报告编写提纲,送勘查投资人批准。
批准后的报告提纲在使用中如须作重大变动,应将变动后的提纲送勘查投资人审核同意。
3.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根据批准的报告编写提纲组织编写工作,应制定出工作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报告编写按时完成。
报告编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