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探讨以阿里巴巴为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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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探讨以阿里巴巴为例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探讨——以阿里巴巴为例

(一)选题来源

知识产权,英文为“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Right)。

各种智力成果,例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能被认定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

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目前,我国网络产业不断壮大,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由此带来的新问题层出不穷,对社会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与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明显冲突,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更是提出了新的挑战。

近年频发的网络平台经营者侵权纠纷诉讼案件就是很好的印证。

平台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最棘手的就是对于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放任不法经营行为或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缺乏充分有力的法律规制,加之网络侵权纠纷解决机制以及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尚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要求。

电子商务是社会经济与信息技术发展以及相互作用的必然产物,是买卖双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商务活动。

平台经营者作为网络服务商的一种,提供包括电子商务信息的传输、过滤、检索、发布和保存等网络服务,而交易各方都真实存在并通过交易平台上的意思表达来完成交易。

由于区别一般实体市场的运行机制,传统的规制手段难以有效控制交易平台相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如何明确界定平台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已成当务之急。

随着网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网络市场与传统市场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市场中的角色也日趋重要。

网络交易平台中的知识产权纠纷也随着网络市场的扩张而日益增多。

因此,交易平台商在平台中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是值得我们分析与研究的。

作为一家注重创新的互联网公司,早在2002年淘宝网创立之前,阿里巴巴便组建专业团队,处理海内外知识产权投诉。

经过十多年发展,阿里巴巴集团形成了一套集维权处理、主动管控、政府协作、品牌合作等诸多内容于一体的、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在这十余年中,阿里巴巴治假工作经历了从“依法线上打假”到“线上线下联动打假”再到“大数据治假”的迈进。

目前,阿里巴巴在国际通用的“通知-删除”基础上,综合利用多种手段打击假货,保护知识产权:

利用数据模型对商品信息做筛选,主动拦截、删除涉假商品;主动与质监等政府部门合作,建立数据互通机制,加强涉假商品识别能力;组织专业打假队伍,运用大数据挖掘售假制假团伙;主动联合权利人、执法机关开展线下打击……

面对知识产权侵权这一世界性难题,阿里巴巴作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一直在寻找能够突破地域差异、跨越国界限制、服务于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协助政府各种侵权行为打击、符合互联网发展趋势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让智力成果得到尊重,从而不断推动社会创新。

如今,阿里巴巴更是将治假作为一种社会公益事业,主动承担、积极作为,努力将“打假阿里队”打造成为“打假中国队”。

阿里巴巴不仅要为自己打假,更要为整个行业、整个社会打假;不仅要打自身平台上出现的假货,还要打击线下的假货,打击其他平台上的假货;不仅要把假货从阿里巴巴赶走,更要努力断绝其销售渠道,让制假售假者无利可图。

(二)研究意义与目的

阿里巴巴旗下拥有淘宝、天猫、聚划算、1688等电子商务网站,是海内外消费者网络购物的重要平台。

在阿里巴巴发展过程中,深知假货最大的伤害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的伤害,是对中国未来的伤害。

为此,阿里巴巴作为平台,一直致力于和权利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联动,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尤其是侵犯他人商标权的网络售假行为。

基于此,本文以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为案例,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探讨,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理论意义。

目前国内外关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较多,本文通过对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为案例,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形成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理论基础,从而为我国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实践提供理论指引。

2、实践意义。

在分析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的基础上,提出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对策,最直接的目的和实践意义就是对我国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产生正向的实践指导和促进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水平

1、国外有关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文献综述

西方发达国家互联网络及技术的发展水平高,网络知识产权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也较早,因而它们对网络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要比发展中国家早得多、系统的多。

作为知识产权强国,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以此促进和加强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行政、司法保护和相关政策理论研究。

美国是知识产权制度最为发达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其长期推行的最为重要的战略之一。

近年来,美国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试图在全世界范围内推行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制度,从而稳定其国际强国地位。

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1993年,美国成立了信息基础设施作机构,以推动信息技术在美国的发展和应用。

工作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的工作组于1995年提出了《知识产权和国家信息基础设施》(通称“白皮书”),这既是美国信息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宣言,又是各种利益冲突与妥协的产物,其中既强调保持使用者与权利人利益的平衡,也保证使用者得到最广泛多样的信息,保护权利人在信息网络上的合法权利和商业预期。

1998年,美国颁布了《数字千年版权法》,其中规定:

未经允许在网上下载音乐、电影、游戏、软件等为非法;如粘贴或下载受保护的资料,都要付费。

在知识产权实施方面,美国拥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执法体系,部门较为齐全,且分工明确,不但从技术方面加强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保护,还从司法方面加强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保护。

此外,美国政府还重视利用行政程序和仲裁制度加强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保护。

欧洲是知识产权制度及保护的发源地。

在20世纪70年代,伴随着欧洲经济贸易一体化进程加快,欧洲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出现了一体化的趋势。

欧盟知识产权体系由欧盟层面法律和成员国层面法律两部分组成。

其中,成员国法律以相关欧盟法(包括《欧洲专利公约》及其在相关国际协定中的承诺为基础。

20世纪80年代后,欧洲开始更多的强调对电子商务等网络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欧盟执委会于1996年颁布了《信息社会著作权及相关权绿皮书(增补)》,2001年《欧洲版权指令》将版权保护扩至网络层面,并且在技术措施保护、数字权利管理上处于较高水平。

日本是仅次于美国的知识产权强国。

2001年,日本政府就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并且全面推行和贯彻。

2002年,日本相继颁布《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制定了知识产权基本法。

与此同时,日本相关权利人组织积极与执法机构合作,在应对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的维权活动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通过以上发达国家在网络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方面,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熟的理论。

西方国家凭借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在国际知识经济的竞争中领先,因而取得了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的主导权。

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就是以发达国家的理论研究成果及法律为基础制定的。

显而易见,这些国际版权条约主要代表和维护的还是发达国家的利益,而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则是不利的。

2、国内有关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文献综述

互联网络在我国的出现和发展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事情,此后,互联网络在中国得到了迅速发展,在此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也只有很短的历史,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

一是初建阶段。

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先后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

这一时期建立的知识产权制度,主要基于本国国情,适应我国当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

二是快速发展阶段。

自20世纪90年代初至新世纪初年,我国知识产权立法驶入“快车道”。

在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遵照国际要求和根据国内实际,对《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制定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法规,从而使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达到了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要求。

三是基本完善阶段。

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对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进行了修订,知识产权立法也开始进入战略主动期。

2008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以此为契机,把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与保护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网络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也得到了相应发展与完善。

除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外,还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一批行政法规、规章。

此外,针对互联网络侵权、盗版犯罪,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公布了《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了打击互联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活动。

在网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有关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及法律适用的问题也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我国网络知识产权制度经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瞩目的成就。

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立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仍然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方面,还需要加强相应的立法与司法措施。

基于现有文献分析,本研究拟结合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案例实践,着重分析我国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与制度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对策,以此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网络环境下我国第三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可持续发展的法制路径。

 

参考文献:

[1]李明德.美国知识产权法[M].法挣出版社,2003.

[2]郑万青.全球化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与人权[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3]梁清平.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4]党跃臣,曹树人.网络知识产权导论[M].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

[5]段维.网络版权保护论纲[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6]刘春茂.中国民法学•知识产权[M].中国人民公安人学出版社,2007.

[7]冯晓青.著作权法通论[M].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

[8]李明德.美国知识产权法[M].法律出版社,2003.

[9]赵秉志.侵犯知识产权罪比较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4.

[10]龚培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构成与证明[M].法律出版社,2004.

[11](美)阿瑟.R.米勒.知识产权法概要[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12]陈明添.知识产权法[M].法律出版社,2005.

[1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14]刘远山.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TRIPS协议存在的差距及其完善综述[J].河北法学,2002(6).

[15]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评价与反思[J].中国法学,2009

(1).

[16]曲新久.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思考与立法建议[J].政法论坛,2008(4).

[17]陈岚,秦拓.我国著作权诉讼若干基本问题探讨[J].法学评论,2005(3).

[18]储槐植.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思考与立法建议[J].中外法学,2010(5).

[19]田宏杰.论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法律保护[J].中国法学,2013(3).

[20]张辉.论TRIPS视野下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与限度性[J].法学,2004(4).

[21]张辉.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思考与立法建议[J].法学,2004(4).

[22]孙力.略论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法律适用[J].法学,2013(5).

 

注:

本报告一式两份。

第三学期末,交研究生助理.(院、系、所)管理存档。

二、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实验过程、预期成果。

(一)研究内容

本论文拟以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为研究对象,参照大量文献资料,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然后结合相关法律理论,提出促进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建议,即按照“归集理论→案例分析→理论分析→法律对策”的思路,推进课题研究。

本文结构大纲初步为: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1.1.2研究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1.2.2国内研究现状

1.3研究的主要内容

1.4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第二章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法律案例实践与启示

2.1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概况

2.2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具体运行措施

2.2.1搭建在线知识产权维权投诉系统

2.2.2根据网站发展情况制订合适的平台规范

2.2.3重视建立不同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2.2.4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正面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障

2.3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法律启示

2.3.1当前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实践过程中的困难与挑战

5.1.2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网民利益冲突加剧

5.1.3第三方平台技术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5.1.4网络平台知识产权道德规范有所缺失

5.2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对策

5.2.1进一步完善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5.2.2建立网络知识产权利益共享机制

5.2.3正确利用技术措施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5.2.4构建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道德规范

第六章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二)研究方法

本文研究方法主要包括:

(1)社会调查法。

为了得到第一手资料,运用访谈等形式,全面了解阿里巴巴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现状,并结合从相关学者或部门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去探究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问题,为最终提出对策打下良好的基础。

(2)文献分析法。

本文将重点参照国内外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相关文献资料,在借鉴他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本案例进行综合分析、研究。

(3)实证归纳法。

由于工作实践的原因,具体参与并调查研究了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一些工作实践,结合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归纳,为最后提出的实际应用方案和演绎打下基础。

(4)访谈探究法。

具有多年工作实践,能够接触到社会各界专业人士。

为了做好本课题研究,通过访谈多名相关领域专家后获益非浅。

 

(三)预期成果

以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为研究对象,提出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对策,助力于我国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在此基础上,完成论文写作工作,衷心希望最后的答辩顺利通过,为自己,为导师,为学校,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已进行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已具备的科学研究条件(包括在哪个实验室进行试验,主要的仪器

设备等),对其他单位的协作要求。

1、具有相应的工作实践,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较为熟悉,这是保障本文研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

2、在学校期间学到的相关理论和知识,有助于本文研究的方向和持续推进路径。

3、导师的指导,以及相关文献的借鉴和学习,都将为本文研究提供有力的帮助。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为了保证第三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在相关法制理论指引下取得良好的效果,将向导师认真请教,将多向书本学习,最终确保本文研究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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