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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乌海有机牧草种植操作规程

 

阿拉善盟悦禾科技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版本:

A

分发号:

 

有机牧草种植操作规程

 

编制:

高占平

审核:

白振国

批准:

王玉文

受控状态:

受控

2011-6-5实施

 

有机牧草种植操作规程目录

序号。

规程内容。

页码

1、有机生产基地的基本要求。

2

2、种苗的采购、应用准则。

3

3、生产资料采购和使用规程。

5

4、肥料的采购和生产操作规程。

6

5、病虫害防治准则。

10

6、草害防治原则。

13

7、建宝草栽培操作规程。

14

8、黑麦草栽培操作规程。

18

9、紫花苜蓿栽培规程。

22

10、产品采收操作规程。

26

11、污染控制规程。

27

12、机械设备维护、清扫操作规程。

28

13、产品运输操作规程。

29

14、员工福利和劳动保护。

29

15、生产场所有害生物的防治。

30

16、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程。

31

17、员工教育和培训规程。

32

 

有机生产基地的基本要求

一、环境状况要求:

1、有机牧草生产基地应边界明确;生态环境良好;排灌方便,地下水位较低,土层深厚、疏松、土壤肥沃,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中的二级标准。

2、有机牧草生产基地应距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污染源,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中二级标准。

3、有合适的水源满足作物生长需要,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5084的规定。

二、缓冲带和栖息地设置

公司根据国家标准(GB/T19630—2005)和基地的实际情况设立有机牧草栽培基地的缓冲带和动物栖息地,未经公司的批准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缓冲带和动物栖息地。

有机牧草种植区与常规农田区之间必须有隔离带,隔离带最好是山、河流、湖泊,自然植被一般不少于10米。

若隔离带有种植的作物,必须按有机方式栽培,但收获的产品只能按常规产品出售。

为防止由于大面积耕作同一作物带来的病虫害的流行,种植布局一定要保持群落的多样性,如不同抗性品种的搭配。

在不影响公司生产活动的基础上保留和保护基地内的现有植物,对基地外的花草树木不得进行损毁,为其它动物保留栖息地。

公司的所有员工不得随意捕杀动物,维持当地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为公司基地生产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创作有利条件。

 

种苗的采购、应用准则

一、种苗选择

1、应选择按照有机生产方式生产的有机的种子或种苗。

当从市场上无法获得有机的种子或种苗时,可选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的种子或种苗。

2、应选择适应当地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具有抗性和耐性的牧草种类及品种,种子质量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选用适合当地生产的优良品种,在应用新品种时应参考该品种在附近地区的种植表现,如果附近地区没有该品种的种植活动,应在小规模试种后在进行扩大生产。

3、在品种的选择中应充分考虑保护作物遗传多样性,保证基地的种植活动可控,避免影响周围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4、不得使用转基因种苗。

二、种苗的采购和管理

1.种子和种苗的采购由专人负责,采购的种苗应符合有机产品标准和公司规定。

2.生产需要的种苗应从正规的种子公司采购,不使用来源不明的种苗。

3.自留种可以满足生产需要时,可以使用自留种开展生产。

4.保留种苗的非转基因证明、、品质证书、产品说明书、发票等购买凭证。

5.采购的种苗尽量随用随买,在需要提前购买时应采取合适的方式予以保管,在温度、湿度、光照等方面提供良好的贮存环境,保持种苗的生产能力,并不得与违禁物质一起存放。

三、种子处理原则

1、应根据种苗的特性采取合理的措施处理种苗,保证和提高种苗的生产能力。

2、允许使用温汤浸种、干热处理和符合有机产品标准的植保产品进行种子处理,从而达到促进种子萌发,降低生长期病虫害的目的。

3、不得使用经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的种子和种苗。

4、不得使用化学包衣种子。

四、播种和育苗

1.根据牧草的品种特性,在生产中可以采取直接播种、保护地育苗等方式开展生产。

2.根据本地区的栽培季节、育苗手段和壮苗指标确定适宜的播种期和播种方式。

3.根据季节、气候条件的不同选用育苗设施;可采用拱棚育苗苗、穴盘育苗和工厂化育苗等育苗手段,育苗生产时应对育苗设施进行消毒处理。

4.应采用有机方式育苗,育苗基质应符合土壤培肥的肥料要求,因地制宜地选用由无病虫源的田土、蛭石、腐熟农家肥、草炭、米糠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疏松、保肥、保水、营养完全的营养土。

5.育苗生产中使用的肥料、药剂等生产投入物应符合有机产品标准。

6.加强育苗阶段的生产管理,通过对温度、湿度、光照、通风的控制,通过养分和水分的补充,培育健苗、壮苗和无病虫苗提高基地的生产能力。

五、育苗棚室的消毒

1、可选用符合有机生产的药剂进行棚室消毒,综合使用闷棚处理、洒石灰、高锰酸钾溶液喷洒等合理措施对生产环境进行消毒,为种苗的生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2、消毒剂的使用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量使用。

3、采用消毒剂处理的育苗棚应在消毒剂使用5天以后开始播种和育苗。

 

生产资料采购和应用规程

一、适用范围:

用于公司有机牧草种植基地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包括种子、肥料、药剂、棚膜、农业机械、生产工具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1.公司的生产资料采购遵照按需采购的原则,避免不合理占用资金和物资浪费。

2.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机产品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3.生产资料的采购经过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4.保留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合同、发票、产品说明、企业资质文件、检测报告等。

三、采购资料的验收:

采购的物资达到公司后应相关技术人员应根据购买合同、相关规定对购买的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物资才能入库和投入使用。

对于采购的不合格物资不得随意在基地内使用,应根据不合格的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通过和供应商的协商,采取降价、退换、退货等手段解决争端,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生产资料的保存:

采购的物资应根据其特性采取不同的保存措施,通过对温度、湿度、光照、空气等因素的控制为生产资料提供合适的贮存环境,保证物资的品质。

生产资料在保存过程中要注意防潮、防水、防漏、防止挥发、防止光线照射、防止外来污染等相关工作,做好室内库房的管理和室外资料的保护。

五、生产资料的领用:

公司采购的生产资料由专人进行管理,需要使用相关生产资料时,管理员需要对生产资料的领用进行记录,记录应包括日期、名称、数量、使用人等相关信息。

六、废弃生产资料的处理:

基地的相关人员应对使用后的废弃物资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材料可以销售给废品收购单位,对于可以通过堆肥、更改用途再次利用的材料应采取合理的手段进行再利用。

肥料的采购和生产规程

一、肥料应用原则:

1、生产技术人员应根据作物的品种特性、基地土壤状况、公司的基本条件确定是否施肥、施肥标准、施肥方式等相关事项。

2、需要时应通过回收、再生和补充土壤有机质和养分来补充因作物收获而从土壤带走的有机质和土壤养分,利用基地产生的秸秆、杂草等植物堆制农家肥。

3、基地使用的肥料应满足基地作物的生长需要,保持基地的持续生产能力和经营效益。

4、使用的肥料应符合有机产品标准的要求。

5、不使用城市污水污泥、城市垃圾、化学合成肥料。

6、限制使用矿物质肥料。

7、不使用人粪尿生产肥料。

二、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

1、商品有机肥:

外购的商品有机肥,应通过有机认证或经认证机构许可。

2、农家肥:

基地利用外购和自产的动物粪便、植物秸秆、草木灰等材料堆制成

熟的肥料。

3、矿物质肥:

天然矿物肥料和生物肥料不得作为系统中营养循环的替代物,矿

物肥料只能作为长效肥料并保持其天然组分,禁止采用化学处理提高其溶解

性。

4、液体肥:

通过利用动植物资源经微生物发酵成熟的液体水肥或叶面肥。

三、有机作物种植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

物质类别

物质名称、组分和要求

使用条件

I.植物和动物来源

有机农业体系内

作物秸秆和绿肥

 

畜禽粪便及其堆肥(包括圈肥)

 

有机农业体系以外

秸秆

与动物粪便堆制并充分腐熟后

畜禽粪便及其堆肥

满足堆肥的要求

干的农家肥和脱水的家畜粪便

满足堆肥的要求

海草或物理方法生产的海草产品

未经过化学加工处理

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木材的木料、树皮、锯屑、刨花、木灰、木炭及腐殖酸物质

地面覆盖或堆制后作为有机肥源

未搀杂防腐剂的肉、骨头和皮毛制品

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后

蘑菇培养废料和蚯蚓培养基质的堆肥

满足堆肥的要求

不含合成添加剂的食品工业副产品

应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后

草木灰

不含合成添加剂的泥炭

禁止用于土壤改良;只允许作为盆栽基质使用

饼粕

不能使用经化学方法加工的

鱼粉

未添加化学合成的物质。

II.矿物来源

磷矿石

应当是天然的,应当是物理方法获得的,五氧化二磷中镉含量小于等于90mg/Kg

钾矿粉

应当是物理方法获得的,不能通过化学方法浓缩。

氯的含量少于60%。

硼酸岩

微量元素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镁矿粉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天然硫磺

 

石灰石、石膏和白垩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粘土(如珍珠岩、蛭石等)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氯化钙、氯化钠

 

窑灰

 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钙镁改良剂

泻盐类(含水硫酸岩)

 

III.微生物来源

可生物降解的微生物加工副产品,如酿酒和蒸馏酒行业的加工副产品

天然存在的微生物配制的制剂

四、农家肥生产的基本原则:

1.使用标准允许的物质堆制农家肥

2.农家肥堆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保证农家肥充分发酵、成熟。

3.制过程中允许添加来自自然界的微生物和腐熟剂,但不得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

4.在农家肥生产中天然矿物肥料不得作为系统中营养循环的替代物,矿物肥料只能作为长效肥料。

应严格控制矿物肥料的使用,不得采用化学处理方式提高其溶解度。

五、农家肥生产规程

农家肥生产中可以使用的原材料:

畜禽粪便及其堆肥(包括圈肥)、牧草收获后的残体、作物秸秆与动物粪便堆制并充分腐熟后的农家肥、脱水的家畜粪便、海草或物理方法生产的海草产品、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木材的木料、树皮、锯屑、刨花、木灰、木炭及腐殖酸物质、未搀杂防腐剂的肉、骨头和皮毛制品、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后的蘑菇培养废料和蚯蚓养殖基质、不含合成添加剂的食品工业副产品、草木灰、不含合成添加剂的泥炭、沼液、沼渣、磷矿石、硼酸盐等未经化学处理的矿物质、可生物降解的微生物加工副产品,如酿酒和蒸馏酒行业的加工副产品等标准允许使用的材料。

生产中的注意事项:

1.生产技术人员根据公司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农家肥的生产时间,保证农家肥的充分腐熟,肥料质量和数量应满足基地的生产需要。

2.生产技术人员应根据农家肥生产计划及时筹集、采购堆制农家肥的原材料,原材料的品种、数量和品质应符合标准要求和公司生产需要。

3.农家肥的堆制应在选定的场所开展,堆制场所应充分满足农家肥生产需要并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4.在生产过程中应掌握农家肥的发酵状况,及时采取合理的作业措施,促进农家肥的成熟。

5.生产操作人员应对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合理记录。

 

生产操作要点:

1.原料的准备和混合:

堆肥的原料需要通过机械或人工的方式进行混合,对于大块的固体原料和比较长的植物秸秆应进行粉碎处理。

将合适的原料混合以后通过机械搅拌、人工翻堆等措施使各种堆肥原料均匀分散,包装堆肥效果和产品的一致性。

2.发酵剂:

可以利用堆肥原料中天然存在的微生物进行发酵,也可以使用外购的微生物发酵剂缩短生产周期,但不得使用转基因微生物制剂。

3.温湿度控制:

在外界气温高时,肥堆可以不使用覆盖物密封和保温;在外界气温不能满足堆肥需要时应采用薄膜覆盖或植物秸秆覆盖的方式为肥堆保温,促进原料发酵;在肥堆温度过高时及时翻堆散热,避免肥堆发生自燃。

在肥堆水分含量低抑制发酵过程时及时补充水分,保证发酵过程的顺利进行。

4.生产观察:

在堆肥过程中随时观察和测量肥料发酵状况,及时采取翻堆、覆盖等措施,保证肥料生产能够按时、保质完成。

5.翻堆操作:

翻堆工作应及时、充分和均匀。

农家肥开始堆制后在堆心温度达到50-60度时通过机械或人工的方式进行翻堆。

翻堆时应将内和外、上和下的肥料位置进行互换,使肥料发酵均匀,经过2-3次的发酵升温及翻堆操作以后农家肥可以达到成熟。

6.肥料成熟的标志:

肥堆不再发酵,肥堆的温度不再升高;肥堆的颜色变深呈现黑褐色;肥料的臭味降低或消失;肥料粘性降低,变得松散。

六、肥料使用

基肥:

符合标准要求的固体肥料

1.基肥的使用在前插作物收获以后准备栽植下茬作物时开展

2.以有机肥、农家肥为基肥,施入基肥时,肥料的使用量应控制在总施入量60%~80%。

3.基肥以撒施为主。

地块内的作物在开展种植前,按照技术人员确定的使用量将固体基肥均匀洒在地块内,肥料洒入以后将地块深翻25cm~30cm,深翻以后根据种植作物的生长需要可以起垅或做畦。

4.基肥的使用量根据牧草的特性来决定。

追肥:

作物生长期为补充养分、促进作物生长使用的固体肥料

根据牧草生长期的长短和营养需求的不同,在牧草营养需求的关键时期进行追肥。

追肥的方式包括撒施、沟施和随水冲施,施肥的数量应控制在总施入量的20%~30%。

对于生长期超过1年的牧草,除了播种种植时使用基肥外,其它生长季节补充地块的养分主要靠追肥来实现。

病虫害防治准则

一、病虫害的防治原则:

病虫害综合防治(IPM)是作物生产的一项系统体系,利用病虫害预测预报系统,提供最好的病虫害综合防治决策,重点是协调应用一切可行的办法,在保护农作物的同时保证产品的高安全性。

有机农业生产拒绝使用化学农药,但病虫害综合防治并不意味着完全排除使用标准允许的其它农药,在使用其它办法不能使病虫害的种群数保持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时适当使用农药,以抑制病虫害的暴发,将其控制在经济危害水平之下即可。

不得不施用农药的地方应确保农药使用安全,并遵守一切相关法律法规。

二、病虫害防治作业指导原则:

1、采取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

2、做好病虫害的观测和预报工作,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

3、将使用标准允许使用的药剂作为最后的控制措施。

4、做好病虫害防治记录。

5、不断学习和使用新的、安全的防治措施,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机符合性。

三、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使用规范:

为了保证基地产品的持续生产能力和有机符合性,不断改善基地的有机生产环境,有机生产基地的病虫害防治应首先通过采取综合农业措施、物理防治、生物防治进行防控,在几种措施不能控制病情时采用标准允许的药剂治疗。

1)农业防治

采取适当的农艺措施建立合理的作物生产体系和健康的生态环境,提高系统的自然生物防治能力。

通过选择使用高抗病性品种,提高作物自身抵抗能力,减少病虫害发生几率;增加作物品种多样性,建立平衡的生产体系,利用生物之间的相互抑制作用控制病虫害水平;建立合理轮作体系,根据作物抗重迎茬能力确定轮作周期,抑制专性寄生病虫发生;加强土壤肥水管理,合理控制地块的水肥状况、温度、湿度、光照等影响作物生长的因素,保持作物生长旺盛,促使作物健康生长;强化生产全过程的管理,加强基地的卫生管理和生产场所杀菌消毒工作,减少作物病虫发生。

2)物理防治

根据害虫生物学特性,采取糖醋液、黑光灯、诱虫灯和人工捕杀等方法诱杀害虫。

3)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的核心是保护和利用天敌。

通过环境的改善为天敌生物提高良好的生存环境,促进天敌生物的繁育和生长;人工释放赤眼蜂;助迁和保护瓢虫、草蛉、捕食螨等害虫天敌;有条件时可以土壤施用白僵菌、绿僵菌、生物线虫等防治食心虫等害虫;利用昆虫性外激素诱杀或干扰成虫交配等。

4)药物防治

在综合措施不能控制病虫害发生时可以使用标准允许使用的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生物农药及矿物源农药进行病虫害控制。

植物源农药包括除虫菊素、鱼藤酮、烟碱、植物油乳剂、大蒜素、印楝素、苦楝、川楝素、芝麻素等;动物源农药包括昆虫信息素(或昆虫外激素)和寄生性、捕食性的天敌动物等活体体制剂;生物源农药包括BT乳剂、青虫菌6号悬浮剂、白僵菌粉剂、、苏云金杆菌等;矿物源农药包括硫制剂(如硫悬浮剂、可湿性硫、石硫合剂等)、铜制剂(如硫酸铜、王铜、氢氧化铜、波尔多液等)。

四、有机作物种植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物质和措施

物质类别

物质名称、组分要求

备注

I.植物和动物来源

印楝树提取物(Neem)及其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天然除虫菊(除虫菊科植物提取液)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苦楝碱(苦木科植物提取液)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鱼藤酮类(毛鱼藤)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苦参及其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植物油及其乳剂

不得使用转基因成分

植物制剂(辣椒水、烟叶水等植物浸提液)

具有杀虫、杀菌功能

植物来源的驱避剂(如薄荷、熏衣草、花椒)

可以在基地路旁、地边种植

天然诱集和杀线虫剂(如万寿菊、孔雀草)

可以在基地路旁、地边种植

天然酸(如食醋、木醋和竹醋等)

对地老虎、粘虫等蛾子效果好

蘑菇的提取物

不能采用违规的化学方法提取

牛奶及其奶制品

蜂蜡

蜂胶

明胶

卵磷脂

II.矿物来源

铜盐(如硫酸铜、氢氧化铜、氯氧化铜、辛酸铜等)

不得对土壤造成污染

石灰硫磺(多硫化钙)

波尔多液

石灰

硫磺

不得添加化学物质

高锰酸钾

碳酸氢钾

碳酸氢钠

轻矿物油(石蜡油)

氯化钙

硅藻土

粘土(如:

斑脱土、珍珠岩、蛭石、沸石等)

硅酸盐(硅酸钠,石英)

III.微生物来源

真菌及真菌制剂(如白僵菌、绿僵菌、轮枝菌)

细菌及细菌制剂(如苏云金杆菌,即BT)

B.t制剂主要对部分鳞翅目害虫幼虫有效,如菜青虫、尺蠖、玉米螟、棉铃虫等;

释放寄生、捕食、绝育型的害虫天敌

病毒及病毒制剂(如:

多角体病毒、颗粒体病毒等)

IV.其他

氢氧化钙

二氧化碳

乙醇

海盐和盐水

苏打

防治黄瓜、草莓等作物的白粉病

软皂(钾肥皂)

不得添加化学物质,防治蚜虫、蓟马、红蜘蛛、白粉虱等;

二氧化硫

 

草害防治规程

一、草害防治原则:

1、杂草的防治在于控制杂草的生长而不是灭草。

合理控制杂草的生长,避免杂草影响作物生长,为作物生长创造良好生长环境的同时减少病虫害滋生几率。

2、不得使用化学除草剂。

3、对于不影响牧草生长的情况下,可以允许杂草生长。

养殖的动物可以食用的可以同时收集使用,对动物有损害的杂草要坚决铲除。

4、及时清理地块内铲除的杂草,保持地块卫生。

5、利用铲除的杂草生产农家肥,不得焚烧。

二、可以采用的控草措施:

1、防止杂草种子传播:

在杂草种子成熟前铲除杂草,避免杂草的传播;播种前清除地块内的杂草,可以通过闷棚等合理措施杀灭地块内的草种,减少生长期杂草发生几率。

2、利用太阳能除草:

通过覆盖地膜控制杂草长势。

3、改进播种、栽培技术:

通过保持作物旺盛的长势抑制杂草的生长。

4、适时进行机械与人工除草:

特别是作物生长的前三分之一阶段。

5、利用作物轮作:

设计科学、合理的轮作体系,并安排种植绿肥。

6、植物毒素:

提取某些作物(如黑麦草、大麦)分泌的植物毒素,利用植物毒素控草。

7、使用腐熟的有机肥:

农家肥堆制应进行充分、高温的腐熟、发酵,通过高温、充分的堆肥工作消灭肥料中的草种。

 

有机建宝草栽培技术规程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牧草生产的产地环境条件、品种选择、土壤管理、病虫草害治理、收获、储藏的技术要求。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21.1—GB321.6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三、产地基本条件

3.1环境条件

周围没有化工厂、工矿企业、医院、垃圾填埋场等污染企业,空气清新,符合国际有机产品生产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和GB9137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土壤要求富含有机质、排水良好、保水保肥能力比较强的壤土;土壤条件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土地平坦,灌排配套,使用深井水进行灌溉,水质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

3.2转换期

转换期一般为2年,一直按传统农用生产方式耕作的土地至少要有1年的转换期。

公司种植的牧草在生产的第一年可以作为有机饲料供给养殖的动物。

3.3缓冲带

有机牧草种植区与常规农田区之间必须有隔离带,隔离带最好是山、河流、湖泊,自然植被一般不少于10米。

若隔离带有种植的作物,必须按有机方式栽培,但收获的产品只能按常规产品出售。

为防止由于大面积耕作同一作物带来的病虫害的流行,种植布局一定要保持群落的多样性,如不同抗性品种的搭配。

四、品种特性

健宝牧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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