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MD3中国精神病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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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MD3中国精神病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

CCMD-3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

一、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

精神活性物质是指来自体外,可影响精神活动,并可导致成

瘾的物质。

常见的精神活性物质有酒类、阿片类、大麻、催眠药、抗焦

虑药、麻醉药、兴奋剂、致幻剂和烟草等。

精神活性物质可由医生处方

不当或个人擅自反复使用导致依赖综合征和其他精神障碍,如中毒、戒

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情感障碍,及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症状标准】

(1)有精神活性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该物质所

致;

(2)出现躯体或心理症状,如中毒、依赖综合征、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

症状,及情感障碍、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精神活性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诱发的其他精神障碍。

【说明】如应用多种精神活性物质,鼓励作出一种以上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并分别编码。

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

指来自体外的某些物质,虽不产生心理或躯体性成瘾,但可

影响个人精神状态,如产生摄入过量所致的中毒症状(过去称为中毒性

精神障碍)或突然停用所致的停药综合征(如反跳现象)。

【症状标准】有非成瘾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

该物质所致,由此引发心理或躯体症状,如中毒、智能障碍、精神病性

症状、情感症状、神经症样症状,或人格改变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非成瘾

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器质性精神障碍。

二、精神分裂症(分裂症)

诊断标准:

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

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

通常意

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

自然

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

态。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

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

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

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

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

精神障碍。

尚未缓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

并列诊断。

偏执型分裂症

诊断标准: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妄想为主,常伴有幻觉,以听幻觉

较多见。

青春型(瓦解型)分裂症

诊断标准: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常在青年期起病,以思维、情感、行

为障碍或紊乱为主。

例如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情感倒错、行为怪异。

紧张型分裂症

诊断标准: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紧张综合征为主,其中以紧张性木

僵较常见。

单纯型分裂症

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

(1)以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或意志减退等阴性症状为主,从无明显的阳

性症状;

(2)社会功能严重受损,趋向精神衰退;

(3)起病隐袭,缓慢发展,病程至少2年,常在青少年期起病。

未定型分裂症

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

(1)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有明显阳性症状;

(2)不符合上述亚型的诊断标准,或为偏执型、青春型,或紧张型的混合

形式。

【说明】本型又名混合型或未分型。

三、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以明显而持久的心境高涨或低落

为主的一组精神障碍,并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

可有精神病性症状,

如幻觉妄想。

大多数病人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多可缓解,部分

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躁狂发作

诊断标准:

躁狂发作以心境高涨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高兴愉

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仅以易激惹为主。

病情轻者社会功能无损害或

仅有轻度损害,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症状标准】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3项(若仅为易激

惹,至少需4项):

(1)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2)语量增多;

(3)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

(4)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5)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

(6)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

(7)睡眠需要减少;

(8)性欲亢进。

【严重标准】严重损害社会功能,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周;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若同时符合分

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躁狂发作标准至少1周。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

躁狂。

【说明】本躁狂发作标准仅适用于单次发作的诊断。

轻性躁狂症(轻躁狂)

诊断标准:

除了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轻度损害外,发作符合30躁狂发作

标准。

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

诊断标准:

除了在30躁狂发作的症状标准中,增加“无幻觉、妄想,或

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之外,其余均符合该标准。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

诊断标准:

除了在30躁狂发作的症状标准中,增加“有幻觉、妄想,或

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之外,其余均符合该标准。

复发性躁狂症

【诊断标准】

(1)目前发作符合上述某一型躁狂标准,并在间隔至少2个月前,有过1次

发作符合上述某一型躁狂标准;

(2)从未有抑郁障碍符合任何一型抑郁、双相情感障碍,或环性情感障碍

标准;

(3)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的躁狂发作。

双相障碍

诊断标准:

目前发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或抑郁标准,以前有相反的临床相

或混合性发作,如在躁狂发作后又有抑郁发作或混合性发作。

抑郁发作

诊断标准:

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闷闷不

乐到悲痛欲绝,甚至发生木僵。

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

状。

某些病例的焦虑与运动性激越很显著。

【症状标准】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4项:

(1)兴趣丧失、无愉快感;

(2)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3)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4)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5)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

(6)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7)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8)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9)性欲减退。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2周。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

若同时符合分裂症

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2周。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

抑郁。

【说明】本抑郁发作标准仅适用于单次发作的诊断。

轻性抑郁症(轻抑郁)

诊断标准:

除了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轻度损害外,发作符合32抑郁发作

的全部标准。

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

诊断标准:

除了在32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中,增加“无幻觉、妄想,或

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之外,其余均符合该标准。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

诊断标准:

除了在32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中,增加“有幻觉、妄想,或

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之外,其余均符合该标准。

复发性抑郁症

【诊断标准】

(1)目前发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并在间隔至少2个月前,有过另1次发

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

(2)以前从未有躁狂符合任何一型躁狂、双相情感障碍,或环性情感障碍

标准;

(3)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的抑郁发作。

持续性心境障碍

环性心境障碍

【症状标准】反复出现心境高涨或低落,但不符合躁狂或抑郁发作症状标准。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较轻。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2年,但这2年中,可有数

月心境正常间歇期。

【排除标准】

(1)心境变化并非躯体病或精神活性物质的直接后果,也非分裂症及其他

精神病性障碍的附加症状;

(2)排除躁狂或抑郁发作,一旦符合相应标准即诊断为其他类型情感障碍。

恶劣心境【症状标准】持续存在心境低落,但不符合任何一型抑郁的症状标准,

同时无躁狂症状。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较轻,自知力完整或较完整。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2年,在这2年中,很少有

持续2个月的心境正常间歇期。

【排除标准】

(1)心境变化并非躯体病(如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或精神活性物质导致的

直接后果,也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附加症状;

(2)排除各型抑郁(包括慢性抑郁或环性情感障碍),一旦符合相应的其他

类型情感障碍标准,则应作出相应的其他类型诊断;

(3)排除抑郁性四、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癔症

诊断标准:

癔症指一种以解离症状(部分或完全丧失对自我身份识别和

对过去的记忆,CCMD-3称为癔症性精神症状)和转换症状(在遭遇无

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产生的不快心情,以转化成躯体症状的方式出现,

CCMD-3称为癔症性躯体症状)为主的精神障碍。

这些症状没有可证实

的器质性病变基础。

本障碍有癔症性人格基础,起病常受心理社会(环

境)因素影响。

除癔症性精神病或癔症性意识障碍有自知力障碍外,自

知力基本完整。

病程多反复迁延。

常见于青春期和更年期,女性较多。

【症状标准】

(1)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并至少有下列1项综合征:

①癔症性遗忘;

②癔症性漫游;③癔症性多重人格;④癔症性精神病;⑤癔症性运动和

感觉障碍;⑥其他癔症形式;

(2)没有可解释上述症状的躯体疾病。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起病与应激事件之间有明确联系,病程多反复迁延。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如癫痫所致精神障碍)、诈病。

【说明】

(1)癫痫可并有癔症表现,此时应并列诊断;

(2)癔症性症状可见于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假如有分裂症状或情感

症状存在,应分别作出后两者的相应诊断。

癔症性精神障碍:

癔症性遗忘、癔症性漫游、癔症性身份识别障碍、癔症性精神病

癔症性精神病:

癔症性附体障碍、与文化相关的癔症性附体障碍(与文化相关的癔症性

附体障碍)、癔症性木僵

癔症性躯体障碍:

癔症性运动障碍、癔症性抽搐发作、癔症性感觉障碍

混合性癔症躯体-精神障碍

人格障碍。

应激相关障碍

诊断标准:

指一组主要由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引起异常心理反应,

导致的精神障碍,也称反应性精神障碍。

决定本组精神障碍的发生、发

展、病程,及临床表现的因素有:

(1)生活事件和生活处境,如剧烈的超强精神创伤或生活事件,或持续困

难处境,均可成为直接病因;

(2)社会文化背景;

(3)人格特点、教育程度、智力水平,及生活态度和信念等;

(4)不包括癔症、神经症、心理因素所致生理障碍,及各种非心因性精神

病性障碍。

急性应激障碍

诊断标准:

以急剧、严重的精神打击作为直接原因。

在受刺激后立刻(1

小时之内)发病。

表现有强烈恐惧体验的精神运动性兴奋,行为有一定

的盲目性;或者为精神运动性抑制,甚至木僵。

如果应激源被消除,症

状往往历时短暂,预后良好,缓解完全。

【症状标准】以异乎寻常的和严重的精神刺激为原因,并至少有下列1

项:

(1)有强烈恐惧体验的精神运动性兴奋,行为有一定盲目性;

(2)有情感迟钝的精神运动性抑制(如反应性木僵),可有轻度意识模糊。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病程标准】在受刺激后若干分钟至若干小时发病,病程短暂,一般持

续数小时至1周,通常在1月内缓解。

【排除标准】排除癔症、器质性精神障碍、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及抑郁症。

创伤后应激障碍

分类:

(4)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41)应激相关障碍

诊断标准:

由异乎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性心理创伤,导致延迟出现和长

期持续的精神障碍。

主要表现为:

(1)反复发生闯入性的创伤性体验重现(病理性重现)、梦境,或因面临与

刺激相似或有关的境遇,而感到痛苦和不由自主地反复回想;

(2)持续的警觉性增高;

(3)持续的回避;

(4)对创伤性经历的选择性遗忘;

(5)对未来失去信心。

少数病人可有人格改变或有神经症病史等附加因素,

从而降低了对应激源的应对能力或加重疾病过程。

精神障碍延迟发生,

在遭受创伤后数日甚至数月后才出现,病程可长达数年。

【症状标准】

(1)遭受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异乎寻常的创伤性事件或处境(如天灾人祸);

(2)反复重现创伤性体验(病理性重现),并至少有下列1项:

①不由自主

地回想受打击的经历;②反复出现有创伤性内容的恶梦;③反复发生错

觉、幻觉;④反复发生触景生情的精神痛苦,如目睹死者遗物、旧地重

游,或周年日等情况下会感到异常痛苦和产生明显的生理反应,如心悸、

出汗、面色苍白等;

(3)持续的警觉性增高,至少有下列1项:

①入睡困难或睡眠不深;②易

激惹;③集中注意困难;④过分地担惊受怕;

(4)对与刺激相似或有关的情境的回避,至少有下列2项:

①极力不想有

关创伤性经历的人与事;②避免参加能引起痛苦回忆的活动,或避免到

会引起痛苦回忆的地方;③不愿与人交往、对亲人变得冷淡;④兴趣爱

好范围变窄,但对与创伤经历无关的某些活动仍有兴趣;⑤选择性遗忘;

⑥对未来失去希望和信心。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精神障碍延迟发生(即在遭受创伤后数日至数月后,罕见

延迟半年以上才发生),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情感性精神障碍、其他应激障碍、神经症、躯体形式

障碍等。

适应障碍

诊断标准:

因长期存在应激源或困难处境,加上病人有一定的人格缺陷,

产生以烦恼、抑郁等情感障碍为主,同时有适应不良的行为障碍或生理

功能障碍,并使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往往较长,但一般不超过6个月。

常在应激性事件或生活改变发生后1个月内起病。

随着事过境迁,刺激的

消除或者经过调整形成了新的适应,精神障碍随之缓解。

【症状标准】

(1)有明显的生活事件为诱因,尤其是生活环境或社会地位的改变(如移

民、出国、入伍、退休等);

(2)有理由推断生活事件和人格基础对导致精神障碍均起着重要的作用;

(3)以抑郁、焦虑、害怕等情感症状为主,并至少有下列1项:

①适应不

良的行为障碍,如退缩、不注意卫生、生活无规律等;②生理功能障碍,

如睡眠不好、食欲不振等;

(4)存在见于情感性精神障碍(不包括妄想和幻觉)、神经症、应激障碍、

躯体形式障碍,或品行障碍的各种症状,但不符合上述障碍的诊断标准。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精神障碍开始于心理社会刺激(但不是灾难性的或异乎寻

常的)发生后1个月内,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1个月。

应激因素消除后,

症状持续一般不超过6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情感性精神障碍、应激障碍、神经症、躯体形式障碍,

以及品行障碍等。

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

指一组与特定文化相关的综合征,其特点如下:

(1)被特定文化或亚文化范畴所理解接受;

(2)病因代表着和象征着这一文化的核心含义及行为模式;

(3)诊断依赖于特定的文化知识和概念;

(4)治疗的成功与否也取决于本文化的参与者。

如我国的气功所致精神障

碍,以及我国南部和马来西亚华人区域的恐缩症,均有以上特点。

神经症

诊断标准:

神经症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

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

本障碍有一定人格基础,起病常受心

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

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作基础,与病

人的现实处境不相称,但病人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自知

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迁延。

各种神经症性症状或其组合可见于感

染、中毒、内脏、内分泌或代谢和脑器质性疾病,称神经症样综合征。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1项:

①恐惧;②强迫症状;③惊恐发作;④焦

虑;⑤躯体形式症状;⑥躯体化症状;⑦疑病症状;⑧神经衰弱症状。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或无法摆脱的精神痛苦,促使其主动求医。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惊恐障碍另有规定。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所致精

神障碍、各种精神病性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及心境障

碍等。

恐惧症(恐怖症)

诊断标准:

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客体或处境为主的神经

症。

病人明知没有必要,但仍不能防止恐惧发作,恐惧发作时往往伴有

显著的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

病人极力回避所害怕的客体或处境,或是

带着畏惧去忍受。

【诊断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恐惧为主,需符合以下4项:

①对某些客体或处境有强烈恐惧,恐惧的程度与实际危险不相称;

②发作时有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

③有反复或持续的回避行为;

④知道恐惧过分、不合理,或不必要,但无法控制;

(3)对恐惧情景和事物的回避必须是或曾经是突出症状;

(4)排除焦虑症、分裂症、疑病症。

恐惧症(恐怖症):

场所恐惧症、社交恐惧症(社会焦虑恐惧症)、特定的

恐惧症

焦虑症

诊断标准:

是一种以焦虑情绪为主的神经症。

主要分为惊恐障碍和广泛

性焦虑两种。

焦虑症的焦虑症状是原发的,凡继发于高血压、冠心病、

甲状腺机能亢进等躯体疾病的焦虑应诊断为焦虑综合征。

其他精神病理

状态如幻觉、妄想、强迫症、疑病症、抑郁症、恐惧症等伴发的焦虑,

不应诊断为焦虑症。

焦虑症>>惊恐障碍

诊断标准:

是一种以反复的惊恐发作为主要原发症状的神经症。

这种发

作并不局限于任何特定的情境,具有不可预测性。

惊恐发作作为继发症

状,可见于多种不同的精神障碍,如恐惧性神经症、抑郁症等,并应与

某些躯体疾病鉴别,如癫痫、心脏病发作、内分泌失调等。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惊恐发作需符合以下4项:

①发作无明显诱因、无相关的特定情境,发作不可预测;

②在发作间歇期,除害怕再发作外,无明显症状;

③发作时表现强烈的恐惧、焦虑,及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并常有人格

解体、现实解体、濒死恐惧,或失控感等痛苦体验;

④发作突然开始,迅速达到高峰,发作时意识清晰,事后能回忆。

【严重标准】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

【病程标准】在1个月内至少有3次惊恐发作,或在首次发作后继发害怕

再发作的焦虑持续1个月。

【排除标准】

(1)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如恐惧症、抑郁症,或躯体形式障碍等继发的惊

恐发作;

(2)排除躯体疾病如癫痫、心脏病发作、嗜铬细胞瘤、甲亢或自发性低血

糖等继发的惊恐发作。

焦虑症>>广泛性焦虑

诊断标准:

指一种以缺乏明确对象和具体内容的提心吊胆,及紧张不安

为主的焦虑症,并有显著的植物神经症状、肌肉紧张,及运动性不安。

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持续的原发性焦虑症状为主,并符合下列2项:

①经常或持续的无明确对象和固定内容的恐惧或提心吊胆;

②伴自主神经症状或运动性不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6个月。

【排除标准】

(1)排除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冠心病等躯体疾病的继发性焦虑;

(2)排除兴奋药物过量、催眠镇静药物,或抗焦虑药的戒断反应,强迫症、

恐惧症、疑病症、神经衰弱、躁狂症、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等伴发的

焦虑。

强迫症

诊断标准:

指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

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

念或冲动系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

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

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动

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并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

①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

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②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③上述的混合形式;

(2)病人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

(3)强迫症状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

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

(1)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或恐

惧症等;

(2)排除脑器质性疾病特别是基底节病变的继发性强迫症状。

躯体形式障碍

诊断标准:

是一种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

的神经症。

病人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

均不能打消其疑虑。

即使有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解释所诉症状

的性质、程度,或其痛苦与优势观念。

经常伴有焦虑或抑郁情绪。

尽管

症状的发生和持续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困难或冲突密切有关,但病人

常否认心理因素的存在。

本障碍男女均有,为慢性波动性病程。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躯体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

①对躯体症状过分担心(严重性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相称),但不是妄想;

②对身体健康过分关心,如对通常出现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过分关心,

但不是妄想;

(3)反复就医或要求医学检查,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

能打消其疑虑。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其他神经症性障碍(如焦虑、惊恐障碍,或强迫症)

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

【说明】本障碍有时合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必须注意以免漏诊。

躯体形式障碍>>躯体化障碍

诊断标准:

是一种以多种多样、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为主的神经症。

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系统或器官,最常见的是胃肠道不适(如疼痛、打

嗝、返酸、呕吐、恶心等),异常的皮肤感觉(如瘙痒、烧灼感、刺痛、

麻木感、酸痛等),皮肤斑点,性及月经方面的主诉也很常见,常存在明

显的抑郁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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