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配套.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3827844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2.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2页
公共设施配套.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2页
亲,该文档总共2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公共设施配套.docx

《公共设施配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设施配套.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公共设施配套.docx

公共设施配套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第十五条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在城市建设中需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七类:

(1)教育设施;

(2)医疗卫生设施;(3)文化设施;(4)体育设施;(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6)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7)市政公用设施。

第十六条市级、区级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需编制专项规划,并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社会需求相适应,做到合理布置,统筹安排。

第十七条中小学的布点设置按已编制的专项规划执行,如位置、规模、数量调整,应编制相应的项目行动规划。

第十八条市、区级医疗卫生设施应优先考虑设置综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急救网络设施。

第十九条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布点、规模按已编制的专项规划执行。

如位置、规模、数量调整应编制相应的项目行动规划。

第二十条至2020年全市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张。

其中城市区域每千人口医院床位张,农村区域每千人口卫生院床位张。

第二十一条主城综合医院建设以每床用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平方米标准执行;岛外辅城综合医院建设以每床用地面积120~13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120平方米标准执行。

设有研究所或承担教学任务等其他功能的综合医院,其用地和建筑面积可相应增加;其它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的每床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参照综合医院标准。

第二十二条按照3~5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主城每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每处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本岛主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万人,每处建筑面积500~800平方米,不独立占地,可与居住区服务管理中心、托养老院合设。

每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00~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岛外辅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万人,每处建筑面积300~500平方米。

第二十三条中心镇卫生院建设以每床用地面积80~120平方米,建筑面积70~110平方米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文化设施的布点、规模按已编制的专项规划执行。

如位置、规模、数量调整应编制相应的项目行动规划。

第二十五条市级、区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指标按人均~平方米控制,居住区级以下文化设施面积指标按人均平方米控制。

市、区级文化设施宜包括歌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科技馆文化馆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布局宜相对集中,独立设置于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形成市、区级文化中心。

第二十六条市级文化设施的配置标准按表七执行。

 

市级文化设施配置标准表表七

名称

配置规定

一般规模(m2/处)

配置内容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歌剧院

建筑面积5~6m2/座,建筑密度30%~40%。

50000

40000

包括2000座的歌剧院、800座的戏剧厅、400座的小剧场等。

图书馆

图书馆规模由藏书量、阅览总数来确定。

阅览室取每座2~5m2,藏书空间取每m2200~600册。

36000

25000

藏书量200万册以上,阅览座位按照5~10座/万册设置。

博物馆

40000

20000~30000

陈列展览、文物标本库藏、科学研究、业务和行政办公及观众服务设施。

艺术馆

30000

20000~30000

集造型艺术的收藏、展示、研究、培训、推广于一体的艺术中心。

科技馆

30000

30000

科普教育、科学研究、培训,科技成果展示、宣传推广

城市规划展览馆

50000

40000

城市建设历史展览、城市规划宣传教育、规划方案展览、公示。

文化馆

容积率~为宜。

≥10000

群众活动(观演、游艺、交谊、展览、阅览)、学习辅导、专业工作、行政管理。

少年宫

容积率~为宜。

13000~25000

≥10000

青少年观演、课外性趣小组活动、教育培训、游艺、阅览、行政管理。

少年儿童剧院

建筑面积5~6m2/座,建筑密度30%~40%。

20000

10000~15000

少儿演出、培训、少儿观看、欣赏。

设置约2000座。

文化广场

全市设置2~3处。

≥20000

室外群众文化活动、露天演出、观赏。

文化主题公园

结合大型文化设施设置,全市设置多处。

30000~50000

室外群众文化活动、文化游园。

第二十七条区级文化设施的配置标准按表八执行。

区级文化设施配置标准表表八

名称

配置规定

服务

规模

(万人)

一般规模(m2/处)

配置内容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文化馆

人均面积不低于,

容积率~为宜。

10~20

6000~10000

3000~5000

宜配置图书阅览、培训、少儿活动、展览、文艺康乐等室内活动以及进行文化活动的文化广场,其中室内文化活动场地面积不应低于3200m2。

若文化馆附设影院,宜按照影院指标增加建筑面积。

应附设青少年和老年活动中心。

图书馆

图书馆规模由藏书量、阅览总数来确定。

阅览室取每座2~5m2,藏书空间取每m2200~600册。

20~40

5000~10000

3000~5000

藏书20万册~50万册,阅览座位按照10座/万册设置。

表演

场所

建筑面积为5~6m2/座,建筑密度30%~40%

20~40

10000~20000

4000~7200

观众席位为800~1000座。

博物馆

建筑密度不宜大于40%。

有条件的区可设置专业型、专题型博物馆。

20~40

4000~10000

3000~6000

陈列展览、文物标本库藏、科学研究、业务和行政办公及观众服务设施。

展览馆

建筑密度宜40%~50%左右,展览区域位于底层,总层数不超过2层。

根据各区发展需要设置。

20~40

10000~45000

8000~15000

基本上用于商品展览和商品贸易。

可以附设餐厅或会议厅、小卖部,展览面积比例在总建筑面积的2/3~1/3之间。

少年宫

容积率~为宜。

可单独设置或附设于区级文化中心、文化馆内。

6~10

4000~13000

3000~5000

少年儿童观演、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教育培训、游艺、阅览、行政管理等。

老年活动中心

容积率~为宜。

可单独设置或附设于区级文化中心、文化馆内。

6~10

4000~13000

3000~5000

老年棋牌、图书阅览、教育培训等。

文化

广场

结合大型文化设施、公共绿地等设置。

20~40

≥10000

室外群众文化活动,露天演出、观赏。

第二十八条街道(居住区)级文化设施的配置标准按表九执行。

街道文化设施配置标准表表九

名称

配置规定

服务

规模

(万人)

一般规模(m2/处)

配置内容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

人均用地面积~,人均建筑面积m2~。

容积率~为宜。

宜与商业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公共绿地等共同形成社区公共活动中心。

规模较大的工业区内应设一处。

3~6

4000~8000

3000~6000

宜配置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影视厅、舞厅、游艺厅、球类、棋类活动室;科技活动、各类艺术训练班。

宜设置多功能厅、展览厅、电脑室等。

应专门设置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儿童图书阅览馆(室)等项目。

图书馆

人均建筑面积应不低于m2。

可单独设置或附设在文化中心内。

居民步行15-20分钟内可到达。

10

≥2000

图书阅览、借还、信息查询。

表演

场所

建筑面积为5~6m2/座,建筑密度30%~40%。

中心镇可以设置,街道不一定设置。

3~6

5000~8000

2000~4000

观众席位为300~800座。

文化

广场

结合文化中心、公共绿地设置。

3~6

3000~4000

室外群众文化活动,露天演出、观赏。

应充分考虑老年人和儿童的使用要求。

第二十九条社区(小区)级文化设施的配置标准按表十执行。

社区级文化设施配置标准表表十

名称

配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人)

一般规模(m2/处)

配置内容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社区文化娱乐中心

人均用地面积,容积率~为宜。

居住人口不足万人应设1处。

~1

≥1000

≥500

宜配置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科普宣传、健身、音乐欣赏、茶座、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及儿童活动等活动设施。

多功能活动厅

宜设在社区文化娱乐中心内,人均建筑面积应不低于m2

120~320

视听电脑培训室

宜设在社区文化娱乐中心内。

≥50

棋牌室

宜设在社区文化娱乐中心内。

≥40

室外活动场所

人均面积不低于。

可考虑与街心绿地、户外健身场地、社区中心广场或避难空地统筹设置。

≥1000

室外群众文化活动,露天演出、观赏

注:

人口超过8000人按8000人配置,2000~3000人按3000人标准配置,低于2000人划入相邻社区统筹。

第三十条镇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指标按人均~平方米控制,配置标准按表十一执行。

镇级文化设施配置标准表表十一

名称

配置规定

服务

规模

(万人)

一般规模(m2/处)

配置内容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镇级文化

中心

宜与商业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公共绿地等共同形成镇级公共活动中心

1~6

宜配置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科普宣传、健身、音乐欣赏、茶座、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及儿童活动等活动设施。

中心镇

文化娱乐

中心

人均用地面积,容积率~为宜。

5

6000~8000

4000~6000

一般镇

文化设施

人均用地面积应不低于m2

1~5

1000~2000

≥1000

室外活动场所

人均面积不低于。

可考虑与街心绿地、户外健身场地、社区中心广场或避难空地等统筹设置。

≥1000

室外群众文化活动,露天演出、观赏。

第三十一条公共体育设施的布点、规模按已编制的专项规划执行。

如位置、规模、数量调整应编制相应的项目行动规划。

第三十二条市级公共体育设施人均用地面积应不低于平方米。

市级公共体育设施等组成。

市级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表表十二

名称

配置规定

服务

规模

(万人)

一般规模

配置内容

用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m2)

市体育中心

25.8

包括体育场、游泳馆、体育馆及配套设施,宜集中布局,形成市级体育中心。

综合体育馆

5000座

100-200

32400

宜结合体育中心

综合体育馆

10000座

100-200

30000

体育场

30000-50000座

100-200

宜结合体育中心

游泳、跳水

训练馆

3000座

100-200

10000

游泳跳水馆

2000-4000座

100-200

10000

宜结合体育中心

名称

配置规定

服务

规模

(万人)

一般规模

配置内容

用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m2)

排球馆

宜结合体育中心

乒乓球馆

宜结合体育中心

射击场

1个/100-200万人

含飞碟靶场

综合射击馆

20720

射击场

1个/100-200万人

国际网球中心

3000座

第三十三条区级公共体育设施人均用地面积应不低于平方米。

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包括岛内的人民体育场、福隆(马峰山)体育公园(中心)、五缘湾体育中心;岛外的集美嘉庚体育中心、中亚城体育中心、马銮湾体育中心、海沧体育中心、大同体育中心、西柯体育中心以及翔安体育中心。

区级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表表十三

名称

配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人)

一般规模

配置内容

用地面积(公顷)

区体育中心

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

体育场

30

宜结合体育公园。

体育馆

2000-4000座

30

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宜结合体育公园。

游泳池、馆

2个/30万人

宜结合体育公园。

射击场

1个/30万人

宜结合体育公园。

第三十四条社区体育设施是为开展城市社区体育活动,在社区内规划建设的运动场地、场馆和配套建筑。

服务人口规模~5万人,服务半径约500米,人均室外用地面积~平方米,人均室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3~5万人口规模的社区(居住区)中宜集中设置一处社区体育中心,其室外面积10300~13600平方米,室内面积3600~4900平方米。

社区体育设施基本项目包括:

篮球、排球、足球、门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轮滑、武术、体育舞蹈、体操、儿童游戏、棋牌、台球、器械健身等,配置户外长走(散步、健步走)、跑步场地,宜设置60~100米直跑道和200米环形跑道。

第三十五条镇级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人口规模为1~5万人左右,人均用地面积应不低于~平方米,设置2000~3000座灯光球场、200~400米跑道田径场、游泳池、训练房各一个。

西宁市镇级公共体育设施配建表表十四

名称

配置规定

观众规模

(千座)

一般规模

配置内容

用地面积(公顷)

体育场

1个/5~10万人

5

只设于灌口中心镇。

田径场

1个/2~5万人

200~400米跑道,设于一般镇。

灯光球场

(带看台)

1个/2~5万人

2-3

游泳池

1个/2~5万人

训练房

1个/2~5万人

用于篮球等训练,一般镇用于棋类等活动。

第三十六条市、区级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应配置老年人社会福利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等项目,并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

第三十七条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布点、规模按已编制的专项规划执行。

如位置、规模、数量调整应编制相应的项目行动规划。

第三十八条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分级配建、合理配置,一般分为市(区)级、街道(居住区)级、镇级、社区(小区)级,其规模内容应与分级相协调,并按表十五执行。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配置标准表表十五

名称

配置规定

一般规模(m2)

配置内容

建筑面积

床均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床均

用地面积

老年人社会福利院

敬老院

规模宜为150~300床位。

老年人社会福利院考虑附设一定比例的示范培训功能用地、预留用地。

(此部分增加规模指标另计)

6000~12000

40

6000~15000

40~50

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健身及室外活动场地,行业培训等

养老院

规模宜为150~300床位。

6000~12000

40

6000~15000

40~50

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健身及室外活动场地,

老年公寓

规模不宜小于100床。

≥3000

30

≥3500

30~35

居家式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娱健身及室外活动场地

护老院、护养院

规模宜为100~300床。

3000~9000

30

3000~10500

30~35

生活护理、餐饮服务、医疗保健、康复及室外活动场地

托老所

规模不宜小于30床位。

宜靠近集中绿地安排,可与老人服务中心合并设置。

≥600

20

休息、餐饮服务、活动室、保健室等

街道(居住区、镇)级老人服务中心

应设大于300m2的活动场地,场地可结合居住区中心绿地设置。

≥600

≥600

活动室、教室、保健室、专业服务等用房

社区级

老人服务中心

可结合社区办公用房设置。

服务半径宜小于500m。

应设大于150m2的活动场地

≥200

活动室、教室、保健室、专业服务等用房

第三十九条居住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部分非营利的公共服务设施应按照表十六执行。

营利性的公共服务设施依据市场需求设置,其中生鲜超市按每万人设置一处,每处建筑面积为1000~1500平方米。

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十六

名称

一般规模(平方米/处)

服务规模(万人)

配置规定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6班

1600~2000

1800~2100

<

用地面积10~12m2/座,建筑面积9~11m2/座。

宜设6班、9班或12班,每班容30座。

幼(托)儿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服务半径一般为100~300m。

幼(托)儿园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

幼(托)儿园应有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同时应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块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

9班

2400~3000

2700~3200

~1

12班

3200~3900

3600~4300

1~

街道办事处

1500~2500

10~15

街道办事处的办公用房,宜独立占地,且与社区服务中心组合设置。

社区服务中心

1500~2000

10~15

宜与街道办事处组合设置。

宜设置助残、康复保健、家政服务、计划生育宣传咨询、婚姻中介等社会救助和便民利民的服务项目。

派出所

2500~3000

2000~2500

10~15

宜具体结合公安系统内部的基层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进行选址。

社区用房

500~600

1~2

社区用房包括居委会办公用房100~200m2,社区服务站用房200~300m2,社区警务室20~50m2。

邮政支局

1500

2000

邮政支局宜独立占地,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

邮政所

100~150

邮政所应设在人流集中的场所,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

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组合设置。

普通清洁楼

200~300

200~300

每1~2km2应设一处普通清洁楼,与相邻建筑的间隔不小于8m。

再生资源

回收点

80~100

100~150

宜与垃圾收集站组合设置,独立占地,并适度集中。

应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

公共厕所

50~170

60~170

每3~5km2的居住用地,或4~11km2的公共设施用地,或1~2km2的工业仓储用地应设一座公共厕所。

宜与其他环卫设施合建。

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的间隔不小于3m。

环卫工人作息站

(道班房)

20~30

20~30

宜与其他环卫设施合建。

表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千人)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总指标

1668~3293

(2228~4213)

2172~5559

(2762~6329)

968~2397

(1338~2977)

1091~3835

(1491~4585)

362~856

(703~1356)

488~1058

(868~1578)

教育

600~1200

1000~2400

330~1200

700~2400

160~400

300~500

医疗卫生(含医院)

78~198

(178~398)

138~378

(298~548)

38~98

78~228

6~20

12~40

文体

125~245

225~645

45~75

65~105

18~24

40~60

商业服务

700~910

600~940

450~570

100~600

150~370

100~400

社区服务

59~464

76~668

59~292

76~328

19~32

16~28

金融邮电(含银行、邮电局)

20~30

(60~80)

25~50

16~22

22~34

--

--

市政公用(含居民存车处)

40~150

(460~820)

70~360

(500~960)

30~140

(400~720)

50~140

(450~760)

9~10

(350~510)

20~30

(400~550)

行政管理及其它

46~96

37~72

--

--

--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