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迎亚运、促和谐、保稳定” 专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免费培训讲义.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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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亚运、促和谐、保稳定”专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免费培训讲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年六月,劳动合同管理相关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对跨越新旧法的劳动争议应如何适用法律?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三、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出的新规定。

四、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那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五、在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中可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六、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七、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八、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作出了哪些修改?

九、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了哪些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十、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哪种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替代方式?

十一、劳动合同法增加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裁减人员的限制情形。

十二、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作出的新规定。

十四、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合同法作出了哪些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十五、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十六、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何不同?

十七、集体合同及专项性集体协议

(一)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

(二)我区现正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工作。

工资支付相关内容,一、工资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工资的概念

(二)工资的构成(三)正确理解和把握“三个工资”的含义1、最低工资标准2、加班工资计发标准3、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四)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1、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原则2、直接支付原则3、货币支付原则,(五)五个要求1、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要做到;2、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要做到;3、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工资要做到;4、如实编制工资支付台账要做到;5、向劳动者提供其工资清单要做到。

二、特殊情况工资如何支付

(一)法定假期视为正常出勤,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二)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特定社会活动的,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三)病假工资,(四)事假工资(五)停工停产期间工资的计发(六)年休假工资三、几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一)工资支付凭证至少保存二年;

(二)计发加班费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约定要明确;(三)考勤、工资单经劳动者签名确认。

劳动保护,一、高温津贴:

概念条件标准非高温作业人员二、职业病概念相关要求和待遇三、女职工保护四、未成年工保护概念禁止性规定健康检查,劳动争议处理,一、劳动争议概念和特征1、劳动争议双方具有隶属关系;2、劳动争议主体双方必须存在劳动关系;3、劳动争议是在双方当事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4、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范围

(一)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

(二)劳动法的规定(三)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五)其他,三、处理机构各级劳动争议协调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四、企业常见的劳动争议签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认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履行劳动合同(关系)1、工资(加班工资)、工作时间、押金2、工伤、生育、医疗、退休待遇3、职业培训

(1)、费用;

(2)、履行;(3)、考职称(提出、同意),4、保密、竞业限制5、健康检查6、女职工、未成年工保护7、带薪年休假、高温津贴变更劳动合同(关系)1、处分、调动岗位(地点)2、降级、降工资、易岗易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1.辞职、辞退、解除、终止2、自动离职3、试用期结束(解除)4、劳动纪律、违规经济责任与经济补偿、赔偿金1、未提前通知补偿金(代通知金),2、解除合同的义务经济补偿金3、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赔偿金4、终止合同的责任经济补偿金(08年1月1日起)5、约定违约金的应履行约定6、造成双方直接经济损失、赔偿五、仲裁程序

(一)申诉的条件

(二)受理的程序接受申请审查材料立案呈批受理决定,(三)案件审理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申诉与答辩;调查与质证;仲裁庭辩论;调解与裁决(四)送达与执行文书送达仲裁文书的送达有如下5种方法:

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

公告送达。

仲裁执行自觉履行。

申请执行。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六、劳动争议的举证倒置,社会保险,一、社会保险的定义二、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三、社会保险的特点及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非盈利性。

2.强制性。

3.普遍保障性。

4.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对等性。

工伤保险,一、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二、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实施部门三、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三)滞纳金、罚款;(四)地方财政补贴;(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收入。

四、工伤认定的范围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五、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六、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七、工伤认定时效八、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及停工治疗期间的待遇1、医疗费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停工留薪期待遇

(二)职工因工死亡待遇1、丧葬补助金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供养亲属抚恤金4、一次性领取待遇(三)伤残待遇1、一至四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3)一次性医疗补助费(4)护理费(5)安家补助费2、五至十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在职伤残补助金(四)康复器具(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九、劳动能力鉴定

(一)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形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2、治疗时间超过三十日的;3、要继续享受医疗期的;4、需要确定护理等级的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效(三)鉴定标准十、争议处理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因工伤保险事项与其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育保险,一、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缴费比例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1、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的;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流产的。

四、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而生育者;2、单位拖欠生育保险基金者;3、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不满一年者;4、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5、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6、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7、职工生育后五个月内,(省规定为一年)单位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

五、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

2、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3、难产假。

4、多胞胎生育假。

5、流产假6、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男配偶可休陪护假10天六、生育保险待遇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4、一次性补贴5、陪护假期间的津贴6、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七、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

(一)生育医疗费

(二)生育津贴(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八、法律责任,基本养老保险,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粤府【2006】96号穗府【2007】15号一、实施范围二、缴费工资三、缴费比例四、个人账户五、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六、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七、过渡期计发办法。

八、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九、死亡待遇计发基数。

十一、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一)同一统筹区域内转移

(二)不同统筹区域间转入(三)不同统筹区域间转出(四)参保人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地方养老金按月标准乘以120后实账转移。

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参保范围参保方式三、医疗保险费的来源医疗保险实施的管理部门五、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及缴纳基数六、统筹基金、普通门诊统筹金和个人医疗帐户七、医疗保险基本待遇

(一)医疗保险金支付的范围

(二)办法一、办法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每次住院按以下标准确定:

1、在职职工2、退休人员:

(三)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四)门诊医疗费(五)住院治疗医疗费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

九、医疗保险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一)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二)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所致伤病的;(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人负责的;(四)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在非定点零售药店配药的;(五)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六)工伤及生育的;(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十、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一、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二、失业保险工作的管理部门三、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失业保险费滞纳金;(四)财政补贴;(五)依法应当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四、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

(一)失业人员所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五、失业保险待遇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四)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五)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标准,(六)失业人员死亡待遇(七)职业培训(八)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方式七、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八、法律责任,亚运期间劳动管理方面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发生集体劳资纠纷,企业要本着“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等原则,对于员工的合理要求,凡属能够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在搞好稳控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

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控在厂区。

(一)单位基层管理部门成立处理小组1、安抚纠纷对象,控制事态的发展和恶化,坚持安抚为主,防范为辅,避免纠纷人员情绪的恶化而导致的不必要损失;2、上报公司领导,在纠纷事件发生后,要立即上报公司领导事态发展的状况,不得隐瞒、拖延,从而错过最佳解决时间,造成事件扩大;3、派遣专人负责事件的调查工作,要求将事件原因、员工需求以及相关情况调查清楚,并迅速形成调查报告教于主管领导。

(二)公司成立应急处理小组1、对下级处理小组的事件调查报告进行核实和分析,从而形成分析报告,对事件的处理提供参考依据和建议;2、向相关政府部门通报具体情况,咨询相关政策法规;3、以当前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事件做法律评估,分析法律途径解决的可行性,并形成可行性报告,以作处理参考;4、派出高层代表(尽量选择员工敌意最弱的代表)与员工代表进行直接沟通,进行谈判,在非必要时,公司领导应尽量避免与纠纷员工接触,给事件的处理留下回旋空间。

劳资谈判中要注意以下策略:

(1)给自己留一定的余地。

(2)要循序渐进。

(3)要平等协商。

(4)把握工作节奏。

(5)要有耐性、韧性。

(6)、如果有需要,可以请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做政策解读。

5、谈判破裂,邀请第三方介入,继续谈判或者寻求谈判外其他解决途径。

(三)形成案例总结若要避免劳资纠纷的发生,还要在日常的管理中下功夫。

对企业来说:

一、企业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要合理、合法。

三、抓好政策落实,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四、当企业面临争议的时候,必须有专业人士全程参与,必须懂得法律程序,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对人力资源部门来说:

一、如果遇到企业大的变动,人力资源部门要早做方案,及时和员工做好沟通;,二、对于经理层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要向他们普及劳动法的知识,使他们处理(比如,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做到合理合法。

三、练就企业内功,建设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看自己企业是不是做到了有理有节、合理合法、公平的对待员工四、人力资源部门自己要学法懂法、精通劳动法。

如果管理者本身劳动法专业知识精通,在制度建设上就少有疏漏,建设就会到位。

五、人力资源部门本身要成为润滑剂,及时和员工进行沟通,缓解员工情绪,使纠纷化解在企业的内部。

六、及时上报重大劳动保障信息。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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