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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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XXXX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自命题质量,强化责任意识,保障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自命题,是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中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科目的试题,包括自命题科目试题(含副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细则)等。

自命题工作包括命题、制卷、试卷分发、回收、整理、评卷等,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自命题科目试卷(含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细则)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级材料。

评分参考(细则)启用后按照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考生答卷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研究生招生自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自命题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保密组及应急事件处理组。

综合组设在研究生工作部(处),保密组设在保卫部(处),应急事件处理组设在学校办公室。

第五条综合组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及评卷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命题工作方案;

(二)审核各培养单位(院部)自命题工作小组和命题科目命题小组名单,监督检查各院部自命题工作小组职责落实情况;

(三)组织实施全校自命题、评卷工作;

(四)组织对试题进行形式审查,重点核对科目名称及代码;页码和分值标识以及题号、题分和总分等;

(五)培训相关人员,依法维护自命题、评卷教师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调整、处理自命题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六)负责试卷的接收、保管、印制、封装、机要邮寄、答卷接收、整理、统分、登分及分数上报;

(七)协同学校保卫处、网络中心负责试卷保密室及集中评阅试卷场所的安全保密工作;

(八)负责组织自命题科目的试卷复核,接受评卷后的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并回复考生复核结果;

(九)协助应急事件处理组处理突发事件等。

第六条保密组负责对自命题工作全程监督和保密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培训;

(二)负责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质量和安全保密承诺书》;

(三)指导、检查、监督落实自命题工作的安全保密措施;

(四)发生安全保密责任事故时进行调查取证。

第七条应急事件处理组负责处理自命题工作中出现的各类应急事件。

第三章命题

第八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部)成立以学院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自命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自命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按要求成立各命题科目的命题小组,选聘命题人员;

(二)对参与命题、评卷等所涉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工作要求及工作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命题人员要签订工作质量和安全保密承诺书;

(三)组织审题,确保命题质量和命题工作安全等。

第九条命题小组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学位领域)设立。

各科目命题小组至少应由2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位被指定为组长。

命题小组组长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一般由本学位点负责人担任;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

命题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按有关要求进行命题工作(含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

(二)负责按规定密封、移交试题(含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以及命题工作完成后销毁相关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命题小组组长负责对整个试卷及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等进行内容和形式审核,确保试卷内容不出差错。

命题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第十条命题要求

(一)命题工作应遵循安全性、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等基本原则,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

试题内容应结合研究生入学基本要求和研究生培养目标确定,以研究生学习必备的专业基本理论、基础和基本技能为考查重点,突出考查运用所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题难易适度。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突出基本理论的考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查;

(二)自命题科目应与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所中所公布的考试科目一致,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公布的不得作为考试科目。

自命题时应将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大纲作为依据;

(三)试题不得有政治性错误,并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

第十一条命题规范

(一)自命题均采用笔试形式,试题内容不得与近三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内容重复。

在自命题时,应同时确定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二)各自命题科目均采用A、B卷方式命制。

A、B卷体量与难易程度相当,试题内容重复率不超过10%;

(三)自命题科目的总分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每道大题和小题均要标明分值,每题具体分值按照考察侧重点科学分配,其中:

简答题最高分不宜超过20分,论述题每题最高分不宜超过30分;试题可以有选做题,但不宜超过30%;选做题之间的难易程度和类型应相当;

(四)命题应题意清晰、导语明晰,文字准确简练,措词确切,避免考生误解;

(五)必要的原始数据、图表和资料须在试题中提供。

一般不得要求考生使用计算器答题,对确需使用计算器(无编程功能)考试的科目,应在自命题工作开始前报综合组备案,以便在考生准考证上注明,否则视为不需要使用计算器;

(六)自命题科目名称与代码应与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自命题格式(年份、题号、字体、字号、页码、页脚、纸张等)符合命题要求,图表、公式要书写工整,无错、漏、别、多字等现象;

(七)自命题试卷清样按A4纸张排版和打印,且字迹清晰,以便统一制版印刷、装订、存档。

各试题之间不需留有答题间隔,所有作答一律书写在答题纸上。

第十二条命题审核

命题小组组长根据自命题工作原则和要求,对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进行全面审核,包括试题抬头的科目代码、科目名称是否填写清楚、完整;每道大题、小题是否注明分数,总分是否符合要求;试题内容打印是否清晰;题号、图表、图标标注等是完整和清晰;是否标明总页数、第几页等。

试题审核中如发现问题,命题小组组长应立即与命题小组人员一起进行改正,并再次按要求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命题封装及移交

自命题试卷经审核无误后,命题小组应将A卷、B卷以及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分别封装在四个由学校统一印制并发放的自命题试题袋、答卷袋内,命题小组组长和命题人员分别在信封背面、沿三条粘贴线同时骑缝签名后,由命题小组组长移交到由综合组指定的地点和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各命题小组在试题命制完毕后,应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等,不得保留试题副本,以防止泄题。

第四章试卷的接收、保管、印制、封装及邮寄

第十五条试卷接收

按学校安排,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自命题试卷接收工作。

综合组需至少2人同时在场接收试卷。

接收后,交接双方一起启封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重新封装,交接双方同时在封口处签名,并在试题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形式审核若不合格,责成命题小组组长修改,再按程序审核移交。

第十六条试卷管理

综合组接收试卷后,须立即存入专用保密室的保险柜中保管,且试卷与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须分柜存放。

存放期间的保密工作由保密组负责。

保密室管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等法规文件的要求。

保密室使用期间,其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应当专用,除安全监控用摄像头、报警器等设备外,不得存放或带入任何其它电子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也不得存放试卷以外的其它物品。

(一)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门应配备两道锁。

试卷保管室应当配备报警和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在存放试卷期间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二)工作期间,保密室钥匙分别保管,保密室里间安全门钥匙和试卷保险柜钥匙须由两人保管,必须两人同时在场才能开启保险柜;任何情况下不得1人同时掌管保密室门和保险柜的钥匙;任何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保密室;

(三)工作期间不得携带无线通讯工具、手机、照相设备进入保密室;

(四)工作期间,废纸当场使用碎纸机销毁,不得带出保密室;

(五)所有试卷、参考答案、答卷等进出保密室都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作详细记录;所有人员包括招生单位负责人、上级机构检查人员,试卷交接人员等进出保密室都必须作详细记录;

(六)保密室值班、视频监控管理、回放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试题存放期间,必须每天检查保密室、保密柜情况是否正常,视频监控是否正常工作。

发现保密室有异常现象须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试卷印制

试卷印制必须集中时间、集中场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全封闭进行。

综合组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安排,在保密室内的视频监控下,派3人以上随机从A、B卷中抽取一套试卷作为考试试题,启封抽取的试卷,严格根据各科考生人数,使用60克或60克以上标准A4书写白纸打印或胶印,严禁手写。

正式印刷前,试卷监印人员应对试印的样张进行校对。

校对内容包括:

样张内容与试卷清样是否一致、页码顺序是否正确、正反版面是否一致、印刷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制版时须确保版式与清样完全一致。

试卷印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卷应当场销毁。

试卷印制期间的监控保密工作由保密组负责。

第十八条试卷装订

按照一套试卷单独成册的要求,对试卷按照页面顺序、正反顺序进行裁剪、折叠、装订,完成后的试卷最终为A4幅面。

试卷仅一张A4书写纸的,无需再进行装订。

第十九条试卷装袋

试卷采取一份一袋的办法封装。

将试题按考试科目分别装入规定样式的小信封内,核查无误后,加以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考试时间、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和报考单位等内容。

试题小信封内仅封装试题,不得装答题纸和草稿纸。

各考点的小信封及附有《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情况汇总表》装入邮包(大信封),供考点清点试题。

在邮包(大信封)的封面注明“(接收试题地点)××同志亲启”以及“机密”、“非收件人不得拆封”字样。

第二十条试卷封装完成后,将试卷清样原件、样卷及备用卷按规定送保密室存放。

第二十一条试卷寄送

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将印制、封装好的试卷,由专人(2人以上)派专车送机要局,以机要方式邮寄到各地相应的报考点。

送寄中途不得停留或办理其他事宜。

第五章答卷接收、清点及整理

第二十二条综合组需至少2人以上接收答卷,要按照机要保密管理制度严格机要收发手续。

交接过程中要认真清点,详细记录各报考点寄达的机要数量、编号以及机要袋密封情况。

第二十三条在收到答卷机要邮件后,应当及时送至安装了视频监控装置的保管室保存。

存入保密柜前,至少2人以上核对答卷袋数与准考人数是否相符,检查考生答卷袋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情况汇总表》记录的考生信息、考试科目是否相符。

如有差错,应当有2人以上书面记录差错情况,立即与相关报考点联系核实,查明情况,并将机要邮件信封、包装袋、纸箱等材料妥善保管,以便核查。

如遇答卷遗失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在集中整理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考生的答卷袋。

第二十四条答卷整理要在符合要求的保密场所、集中时间、至少3人同时在场进行,全程须视频监控。

答卷袋拆封后,应当检查答卷纸和答题卡上的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是否与答卷袋上的一致,有无漏写(涂)、错写(涂),如有上述情况,应当做详细记录,答题纸、答题卡、答卷袋封面须复印备查,然后再由专人(2人以上)用红色字迹笔(答题卡用2B铅笔)补上或者改正。

复印件上同时标注出补、改之处。

考生如有加页,应当与答题纸一并装订。

考生答卷袋中的试卷要放在原答卷袋中留存,以便特殊情况时查找。

答卷袋按序存放,保存至初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

缺考试题袋不得拆封,并须检查缺考试题袋封口是否完好无损。

第二十五条分科目清点好答卷、密封试卷封面的考生编号等信息,编写密号。

第二十六条所有进出人员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包括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包等)出入答卷整理场所;考生答卷(包括答题卡)属秘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不得擅自将答卷带出整理场所;答卷整理场所内严禁吸烟,使用的桌面上严禁摆放水杯等无关物品,注意答卷的防火、防水、防盗和防破损。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六章评卷

第二十七条评卷小组

以命题小组为基础,根据评阅工作量,由各培养单位招生命题工作小组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遵守纪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卷工作,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该专业考试的人员参加评卷,非正式在册教师或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八条评阅场所

评卷场所应具配备无线信号屏蔽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工作期间全程录像。

评阅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答卷收发、运转和保管工作。

答卷评阅后当天收回集中保管。

第二十九条评卷方式

采取集中阅卷、封闭管理的评卷方式。

评阅人员必须在学校指定场所,按规定的时间集中评卷,并按时完成评卷工作。

评卷一般应分题到人,流水作业,交叉复核。

每份试卷必须由两人以上评阅,不得由一人评阅一份试卷。

第三十条评卷程序

按照试评、制订评分细则、评判、复查、统分、核分及统计分析的程序进行。

评卷小组随机抽取试卷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集体试评,经集体研究掌握统一尺度后形成评分细则,评卷教师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判。

评分细则不得随意调整。

同时评卷小组要组织专人进行复查,纠正错漏等现象,对复查后的试卷进行成绩核算、登录,对登录后的成绩,任何人不得改动,评卷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本考试科目考生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对试题的题量、题型、难易程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第三十一条评卷要求

评卷一律使用红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者签字笔,其他笔和橡皮等不得带入评卷场所。

记分要书写准确、清晰、工整,使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除分。

在评卷过程中应当按规定签署姓名。

如有更改,应在需更改数字上加划平行双斜线,在其旁边给出更改后数字,同时须有学科评卷组长和更改人签名。

计算得分时,每题和每题中小题可保留1位小数,计算单科总分时四舍五入取整数。

第三十二条报告制度

评卷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和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评卷小组组长,由组长召集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对发现的疑似答卷雷同等异常情况,应先评卷,同时详细记录,由组长召集小组人员开会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重大情况及时由本校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三条成绩公布

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向考生公布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疑,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申请复查。

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认真复查,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的,由经办人写出复查报告,经评卷小组组长、相关学院负责人及研究生工作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连同试卷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确认后方可改动成绩,并及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三十四条评卷纪律

评卷人姓名、评卷时间、评卷地点、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评分细则、考生答卷、考生成绩对外保密。

评卷人员不得向外公布评卷情况,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和成绩,不得查阅考生成绩,不得将答卷带出评卷场所,不得翻阅他人评阅或者复查的试卷,非评卷人员不得进入评卷场所,所有答卷均应密封评卷,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答卷。

第七章试卷安全保密

第三十五条自命题密级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和教育部文件要求,自命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下同)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第三十六条涉密人员

对所有参与试题命制、审核、印制、装订、封装、分发、移交、保管、试卷整理和评卷人员等(以下简称涉密人员)都要严格选派,必须是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认真负责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要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政治、纪律、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明确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

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工作环节

从试题的命制、印制、装订、封装、分发、移交、保管、试卷整理、和评卷等所有环节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所有环节必须做到手续严密、准确无误,以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

第八章应急事件处理及责任追究

第三十八条一旦发生命题泄密、丢失或其他重大事件的,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事件处理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查明情况,控制事态。

第三十九条对有违反法纪、弄虚作假或严重失职行为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硕士研究生考试年度文件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由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泄密或丢失试卷、答卷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以新办法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原《XXXX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作废。

 

XXXX大学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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