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网站等重要互联网应用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合同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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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等重要互联网应用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合同书模板
合同书
项目名称:
XXX门户网站等重要互联网应用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日期:
2019年11月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XXX门户网站等重要互联网应用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合同书
2
合同编号:
3
甲方名称:
XXX
甲方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甲方联系人:
朱海燕杨柳青
联系电话:
4
乙方名称: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乙方企业性质:
□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性质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þ其他
乙方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甲3号
乙方联系人:
白银河
联系电话:
传真:
5
合同金额:
每服务年度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服务年度)。
6
合同付款:
本项目付款采用按服务年度支付方式,每个服务年度分两次付款。
第一个服务年度
第一次付款:
在签订合同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支付乙方当年度合同金额50%的款项,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
第二次付款:
在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当年度合同金额50%的款项,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
第二个服务年度
第一次付款:
在第二个服务年度预算批复后,甲方支付乙方当年度合同金额50%的款项,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
第二次付款:
在第二个服务期满并终验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当年度合同金额50%的款项,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
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付款申请(格式另附)、付款明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技术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本项目每年1月至4月份不办理合同付款事宜。
7
履约金及返还: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5%,即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
在项目服务期满后,无息返还。
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技术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
8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满止
9
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10
服务地点:
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
一合同
XXX(以下简称:
“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为《XXX门户网站等重要互联网应用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磋商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XXX门户网站等重要互联网应用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
“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通用条款;
(2)磋商文件;
(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每服务年度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服务年度)。
4、付款条件
本项目付款采用按服务年度支付方式,每个服务年度分两次付款。
第一个服务年度
第一次付款:
在签订合同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支付乙方当年度合同金额50%的款项,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
第二次付款:
在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当年度合同金额50%的款项,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
第二个服务年度
第一次付款:
在第二个服务年度预算批复后,甲方支付乙方当年度合同金额50%的款项,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
第二次付款:
在第二个服务期满并终验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当年度合同金额50%的款项,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
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付款申请(格式另附)、付款明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技术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本项目每年1月至4月份不办理合同付款事宜。
5、合同签订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XXX集中采购中心代表甲方(XXX)签订本合同。
乙方由法人签订合同的,乙方法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授权代表签订合同的,乙方授权代表应提供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
XXX乙方: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二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是指XXX。
1.2“乙方”是指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1.3“甲方采购部门”是指XXX集中采购中心。
1.4“甲方技术部门”是指XXX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5“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6“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标准
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磋商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服务”是指乙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联网计算机安全监测、DDOS攻击监测与溯源、网络钓鱼监测处置服务、安全漏洞通报服务以及域名安全事件监测与处置服务等。
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3.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
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3.4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3.5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4.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
4.2软件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
项目系统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5.保密条款
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6)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
(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
(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验收要求
6.1采购人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
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6.2具体验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部分。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在签署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5%)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也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乙方所提供服务,若达不到服务承诺,按每违反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2%),累计满两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
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凭返还申请一次性返还。
8.履约延误
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
8.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误期赔偿费按合同金额的0.5%计收,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误期赔偿费累计达到合同金额的5%,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8.4除了不可抗力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规定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9.违约责任
9.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延长的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以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3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9.4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9.5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9.2条规定的方法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以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10.不可抗力
10.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争端的解决
11.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提请仲裁。
11.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在北京进行仲裁。
11.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违约终止合同
12.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2.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2.1.2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2.1.3乙方对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2.1.4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2.1.5在合同服务期内,同一个应用系统在升级完善、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5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用户投诉的。
1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2.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
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3.破产终止合同
13.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3.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4.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4.1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变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4.2在服务期内,由于新应用系统推广使用,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5.合同修改或变更
15.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
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5.3由于采购人统一规划信息化项目等原因涉及本项目相关软件停止运行,甲方将启动合同变更程序,与乙方协商变更相关合同条款。
16.转让和分包
16.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合同语言
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7.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18.适用法律
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8.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税费
19.1合同货物及服务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0.合同生效
20.1本合同一式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附件一:
磋商文件(另附)
附件二: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另附)
附件三:
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
2.1分项报价表总表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工作内容
价格小计(每服务年度报价)
1
联网计算机安全监测费用
100,000.00
2
DDOS攻击监测和溯源费用
100,000.00
3
钓鱼网站监测与处置费用
300,000.00
4
安全漏洞通报费用
200,000.00
5
域名安全事件监测与处置费用
200,000.00
合计
900,000.00.00
2.2分项报价表—联网计算机安全监测费用(每服务年度报价)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具体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描述
人员
数量
工作时间(月)
单价
(元/人月)
小计
(元)
备注
1
联网计算机安全监测
针对采购方联网计算机进行监测控制
1
12
8333.34
100,000.00
合计
本栏填写上述各项工作量合计数
12人/月
本栏填写上述小计数额的合计数
100,000.00
2.3分项报价表—DDOS攻击监测和溯源费用(每服务年度报价)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具体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描述
人员
数量
工作时间(月)
单价
(元/人月)
小计
(元)
备注
1
DDOS攻击监测和溯源
DDOS攻击发生前进行相关监测分析服务,发生攻击后进行溯源查找服务。
1
12
8333.34
100,000.00
合计
本栏填写上述各项工作量合计数
12人/月
本栏填写上述小计数额的合计数
100,000.00
2.4分项报价表—钓鱼网站监测与处置费用(每服务年度报价)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具体工作
名称
工作内容描述
人员
数量
工作时间(月)
单价
(元/人月)
小计
(元)
备注
1
钓鱼网站监测与处置
针对采购方网站特征进行采集,针对国内全网的同特征或相似特征网站进行搜寻、比对、监测与处置。
3
12
8333.34
300,000.00
合计
本栏填写上述各项工作量合计数
36人/月
本栏填写上述小计数额的合计数
300,000.00
2.5分项报价表—安全漏洞通报费用(每服务年度报价)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具体工作
名称
工作内容描述
人员
数量
工作时间(月)
单价
(元/人月)
小计
(元)
备注
1
安全漏洞通报
检查供应商当前安全状况,发现其所面临的安全漏洞情况并进行同报。
2
12
8333.34
200,000.00
合计
本栏填写上述各项工作量合计数
24人/月
本栏填写上述小计数额的合计数
200,000.00
2.6分项报价表—域名安全事件监测与处置费用(每服务年度报价)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具体工作
名称
工作内容描述
人员
数量
工作时间(月)
单价
(元/人月)
小计
(元)
备注
1
域名安全事件监测与处置
针对采购方域名特征进行采集,针对国内全网的同特征或相似特征域名进行搜寻、比对、监测与处置。
2
12
8333.34
200,000.00
合计
本栏填写上述各项工作量合计数
24人/月
本栏填写上述小计数额的合计数
2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