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3937204 上传时间:2023-06-19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9.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7页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docx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10方案二确定稿七月三日上报

沙雅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沙雅县是古龟兹的重要组成部分,北接库车、新和两县,南与于田、民丰两县相连,西与阿克苏毗邻,东和巴州尉犁县接壤。

东西宽180公里,南北长220公里,总面积3.2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7.8万亩,宜耕荒地53.5万亩。

全县辖4乡4镇、三个国有农牧场,12个社区、156个行政村。

境内驻有一个县级单位(沙雅监狱)。

2005年末总人口21.7万人,全县GDP总值10.8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55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410.12元。

一、沙雅县现行乡(镇)机构基本情况

2005年,沙雅县8个乡(镇)(4乡4镇)核定行政事业编制总计950名,其中:

行政编制411名、机关后勤编制20名、事业编制519名(其中:

全额预算管理371名、自收自支管理148名)。

2005年11月,沙雅县乡(镇)行政事业实有在职人员共计958人,其中:

行政在职397人、机关后勤在职20人、事业在职542人(其中:

全额315人、自收自支227人)。

沙雅县乡(镇)机关机构实行党政群合署设置,所属8个乡(镇)按人口、经济、土地等综合因素分两类乡(镇),其中:

一类乡(镇)6个、二类乡(镇)2个。

乡(镇)党政机关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也按乡(镇)类别进行设置:

一类乡(镇)核定人员编制60-62名,内设“五室一部”(即:

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治和统战民宗办公室、精神文明及社会事务办公室、人武部),领导职数18名;二类乡(镇)编制50-54名,内设“五室一部”,领导职数12-14名。

县乡(镇)事业单位采取基本统一设置,设有: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农技合署)、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畜牧兽医草原工作站、林业工作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农经站、水管站(沙雅镇设有社区居委会和劳动保障事务所)。

按沙雅县所实行的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来划分,其中: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畜牧兽医草原工作站、林业工作站、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实行下放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农经站、水管站、卫生院、中小学、财政(农税)所、派出所、国土所、司法所则属于县垂直管理单位。

二、农村综合改革的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方针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事分开,事业单位实现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离,理顺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提高为农牧民提供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的能力和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事分开,把乡(镇)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以市场为导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2、坚持精简、效能、权责统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

根据转变职能的要求和新时期农村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乡(镇)行政事业机构,理顺条块和行政层次之间的关系。

合理划分事权、合理配备编制、优化人员结构,确保为“三农”提供服务的网不破,人不散。

3、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前提下,科学调整机构和人员编制。

解决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问题,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承受能力,避免出现大的震动,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取得实效。

(三)改革内容

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

按照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努力建立服务型政府和法制政府的要求,对乡(镇)内设机构及事业站所实行合理设置。

严格控制领导职数,从严控制乡(镇)行政事业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确保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只减不增。

整合现有事业站所,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功能,使经营性职能逐步走向市场。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

统筹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正常经费支出需要。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加快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根据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继续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确保正常经费支出需要。

积极推进和完善“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完善城乡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农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支出;采取切实措施,严格制止新债,积极化解旧债。

三、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作为农村综合改革内容中最为重要的基础环节之一,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使命,改革的机构主要是党政机关和乡(镇)事业单位。

(一)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

按照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法制型政府的要求,强化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及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在社会管理职能方面:

一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服务,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并落实上级各项政策;二是搞好科教、文卫、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管理保障,增强农村、农业、农民抗御各类灾害及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调解民事纠纷、及时处置和上报重大社情和突发事件;四是对有关经济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生存环境等生产生活指标状况进行准确统计、监测、发布公共信息等。

在公共服务职能方面:

一是加强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通过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特色经济,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引导村组干部群众转变观念,提高素质,因地制宜,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农民解除后顾之忧;三是积极发展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村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乡(镇)党政机关机构改革

改革方案:

鉴于本县原有乡(镇)党政机关编制偏紧,应当基本保持稳定,按照“今后5年,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只减不增”的要求,加强对人员、编制的控制和调配,逐步实现减员分流的平稳过渡。

1、实行“4211”工作机制的乡(镇)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边远乡(镇)实行“4211”工作机构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2002]22号)文件精神,沙雅县有5个乡(镇)按照“4211”工作机制设置机构编制。

乡(镇)党政机构设置:

乡(镇)均设置四室一部:

即党政(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治理和统战(宗教)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武部。

党政(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纪律检查、干部培训和群众团体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农、林、牧等各业以及水利、农技、农机等方面的引导、服务、协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等工作;综合治理和统战(宗教)办公室主要负责政法、社会治安、宗教事务管理、信访接待等方面的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文化、教育、卫生(农村合作医疗)、民政、村镇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基层人口统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等方面的工作。

2、未实行“4211”工作机制的乡(镇)

乡(镇)党政机构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运行,党政内设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按政策规定执行,同时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方法和途径,本着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为“三农”服务的能力,有利于构建服务型、法制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事业站所,优化乡(镇)布局,控制机构编制,提高行政效率的精神,创新机制,加快乡(镇)机构改革的步伐。

3、乡(镇)编制核定:

原则上一类乡(镇)按60名左右,二类乡(镇)50名左右设定,均使用行政编制。

乡(镇)领导职数核定:

实行4211工作机制的乡(镇)党委由9-13人组成(含交叉任职);不实行4211工作机制的乡(镇)党委由7-9人组成(含交叉任职)。

乡(镇)领导职数按12-18名职数配备。

领导职数包括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主席团主席、人武部部长等。

乡(镇)内设各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党委副职担任,副主任由其它乡(镇)领导担任。

提倡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三)乡(镇)事业单位改革

理顺乡(镇)站所管理体制,逐步健全和完善乡(镇)政府功能,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职能作用。

考虑目前乡(镇)事业站所目前尚不将具备市场化管理条件,乡(镇)公共服务机构实行以县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为主。

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完善和强化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将全部人、财、物统一上划管理。

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征得乡(镇)党委的同意。

具体方案:

以合理配置资源、调整职能、稳步推进、有利于发展和管理为目的,设置事业机构。

由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管理的站所:

国土资源所、公安派出所、农经站、财税所(核算站)、畜牧兽医站、农技站、农机站、林业工作站、水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环境保护监督站。

由乡(镇)管理的乡(镇)事业站所:

文化广播电视中心。

此外,为确保乡镇做好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社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将工商所、地税所、司法所等站所下放乡镇管理。

保留的站所:

国土资源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农经站、农技站、农机站、计划生育服务站、林业工作站、卫生院、学校、水管站、文化广播电视中心。

更名的站所:

畜牧兽医草原工作站更名为畜牧兽医站(增挂动物防疫检疫站的牌子);财政所更名为财税所(核算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更名设置为农技站、农机站

新设的站所:

环境保护监督站。

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和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各乡(镇)由乡(镇)政府一名领导兼职,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组成,以环境保护工作为重点,附带村镇规划、环境卫生等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

按照新的事业单位职能调整,合理调整编制。

除水管站仍为自收自支编制之外,其它站所全部使用全额事业编制。

经营性技术服务逐步进入市场。

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精神,围绕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提高劳动者素质,立足沙雅县教育系统实际,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

(一)基本情况

目前,沙雅县共有农村中小学118所,其中小学110所,初级中学8所;有乡(镇)幼儿园3所;乡级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11所,村级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教学点150个。

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共有在校学生37781人,其中小学生23691人,初中生14090人;其中民族在校生小学21217人,初中11748人。

全县农村中小学共有教职工1600人,其中民族教职工1334人;小学教师1032人,初中教师568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9.52%。

全县共有成教专干或教师22人,青壮年人口总数为110929人,非文盲人口总数109932人,非文盲率为99.64%。

(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

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新政发〔2006〕4号)精神,将公用经费预算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财政已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教育的资金和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教育经费,在新机制实施后不再撤出和减少,继续用于支持农村教育事业发展,逐步改善教学环境和办学条件,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体系,确保县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

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长效机制,按自治区要求,用5年时间集中财力,重点解决2000年底前已“普九”的校舍问题,切实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和师生安全隐患。

危房改造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按5:

5比例共同承担,自治区承担的部分由自治区本级和地县按9:

1比例共同承担。

已安排的校舍维修资金继续安排,并逐年有所增加,加大校舍维修的投入。

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建立学校财务由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代管,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的运行机制。

(三)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

严格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贫困地区学生免费提供九年义务教育教科书和免收杂费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县教育局专人负责,“两免一补”工作。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

免杂费补助标准按自治区核定的“一费制”农村中小学杂费(含信息费)标准执行,即农村小学每生每学年7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年100元。

免学杂费后,对学校进行免杂费资金补助,由中央和自治区按8:

2比例全部承担。

对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补助生活费。

该项经费中央财政不承担,由自治区和地县财政按7:

3比例共同承担。

财政原来安排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保留,并在此基础上每年适当有所增加。

按每人每年补助500元标准测算。

(四)积极推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农村教师队伍。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关于深化自治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实行聘用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通过实行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在优化教师配置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农村教师结构短缺的矛盾,实现城乡教师布局结构合理,人员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小学人事管理体制。

1、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人事局负责宏观管理和人员调配,教育局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县教育局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资格初审、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职能,农村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县教育局归口管理。

要坚持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

2、根据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区财政局五部门转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阿地人[2004]130号)精神,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对于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限期两年取得教师资格,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予以清退或调离教师岗位。

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在学校有空编的基础上,由地区编制部门核准编制,地区人事部门审核并向自治区有关部门申请下达增人计划后,在增人计划内由地区人事部门按岗设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3、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制度。

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两年以上的经历。

对到农村支教的教师,在生活、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照顾。

积极探索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津贴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有效途径,以鼓励教师安心在边远农村学校工作。

4、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认真解决教师在编不在岗问题。

对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的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其占用的教师编制要全部退还学校。

严肃工作纪律,对自行离岗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5、改善教师生活条件。

一是对于夫妻一人为教师的家庭,由所在村解决一定数量的土地,鼓励教师自建住房。

二是由乡村统筹安排,确保住房条件不低于本村农民。

三是对于夫妻均为教师的要将其安排在一个学校或距离近的邻校任教。

积极探索建设一乡一点或一乡几点的单身教师生活点,解决农村学校单身教师生活条件困难的问题。

6、根据《阿克苏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病)残鉴定暂行办法》规定,对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的教师,因身体状况原因或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本人申请,经组织审查同意,对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7、妥善解决聘用制教师问题。

按照文件规定,先在县城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实行教师聘用制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全县学校推广。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聘任制和调整学校布局等措施的实施,积极引导城镇学校富余教师和超编教师调整充实到基层学校,新招聘的教师一律安排到基层学校,逐步清退代课教师。

探索制定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年轻教师到偏远学校任教,积极通过教师招聘,逐步解决教师短缺问题。

8、对新招聘的教师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其所从事的工作、职务(岗位)确定,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地、县人事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聘用合同的签订、鉴证和履行,教育局负责聘用制的实施工作。

(五)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力度。

以二期“义教工程”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为契机,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力度,遵循相对集中、方便入学、改善条件、确保质量、提高效益的原则,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小学布局调整的原则:

规模齐整的村级小学予以保留;半径三公里以内的学生数量较少的村级小学予以合并;半径超过三公里规模较小的村级小学的村级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集中办学,保留一至二年级班级教学点;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建设,使其成为乡(镇)教育教学工作起示范和引导作用的学校。

初级中学按照学生入学高峰过后的平稳期学生数量调整学校布局,从当地人口增长速度、城镇化建设、学龄人口变化的实际出发,原则上每个乡(镇)一所初级中学,规模较小的初级中学与乡(镇)中心小学合办九年制学校。

积极建设寄宿制乡(镇)中学和乡(镇)小学。

(六)积极发展幼儿教育

各乡(镇)都要建立一所双语幼儿园,积极发挥对村级学前教育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积极发展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公办与民办并存,探索企业化、社会化办学的路子,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农村学前一年教育,为农牧区的广大幼儿提供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七)大力加强农村中小学汉语教学工作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改进和加强农村中小学汉语教学。

大力推行全县农村少数民族中小学全部用汉语授课,同时加授母语的“双语”教学模式。

利用河南洛阳师范学院、西北民族学院、新疆大学等高等院校,强化少数民族教师的汉语培训,解决“双语”教师短缺的问题。

(八)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在确保农村学校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增加突出农村特色的地方实用技术性课程,提高学生在农村就业和创业的能力。

积极创办农村特色学校或样板创业致富学校。

(九)进一步开展好初三分流职业教育

开设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课程,使学生在毕业时,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认真组织实施“绿色证书”教育,使初中生逐步达到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要求,回乡务农的学生毕业后能直接投身到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1)加强乡、村两级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推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开发服务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文化技术学校师资设备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

(2)打破条块分割界限,综合利用教育资源,加大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力度,广泛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和回乡中学毕业生的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村青年顺利实现本地就业,转移就业和异地就业,提高他们的就业质量。

(十一)适当调剂中心学校编制,加强中小学教育管理。

沙雅县在阿克苏地区乃至全疆处居社会稳定的前沿,意识形态领域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十分尖锐,加强对教职工进行“守住阵地、抵制渗透、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育和对青少年进行的反分裂、反渗透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鉴于工作的特殊性,适当调剂中心学校编制,充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中小学落实社会稳定、安全防范和对中小学管理。

五、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要求,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的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乡(镇)政府要在县级财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后报县财政部门备案;调整数额较大的,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2、坚持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

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

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的支出,其审批权仍按乡(镇)原有规定程序办理。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后,县级财政不得截留、挪用或平调乡(镇)财政的资金。

3、坚持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

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所有和承担。

4、坚持在确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农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

(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主要内容

实行以乡(镇)为独立的预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

1、预算共编

县财政局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原则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需报县财政部门审核;调整数额较大的,需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2、账户统设

取消乡(镇)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各乡核算站在当地信用社开设“收入待解户”,并同时开设“基本支出户”、“专项资金支出户”、“村级资金专户”;县财政在国库股开设“乡(镇)非税专户”,乡(镇)所有预算外收入按规定缴入“收入待解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入县非税专户。

乡(镇)通过“收入待解户”归集收入,只收不支。

“基本支出户”、“专项资金支出户”只支不收。

3、集中收付

收入管理程序:

乡(镇)各项税收收入、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通过“乡(镇)核算站”,集中管理,就地缴入“收入待解户”,并限期缴入县非税专户。

支出拨付程序:

以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保障人员工资。

工资性支出,实行财政统发。

公务费支出,先由乡(镇)及其所属站所的报账员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领导签批后由乡核算站集中报县财政乡财股审核,县财政审核后由国库股将资金拨付到“基本支出户”。

专项资金由相关业务股室根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按“钱跟事走、专款专用”的原则拨付乡(镇)“专项资金支出户”。

收支对帐:

乡核算站结算员以《票据结算报告单》按月与报账员进行收支结算,对收入票据、支出凭证进行审核,做到票款同行、支出合理。

同时按月向县财政报送财务收支报表,经县财政审核后备案。

4、采购统办

乡(镇)的物品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沙雅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以及《沙雅县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批量在两千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根据集中采购目录,编制和申报采购计划,由县财政安排和调整用款计划,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后,由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集中和分散采购。

5、票据统管

乡(镇)使用的所有票据全部由县财政管理,县财政按《新疆维吾尔自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