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3984919 上传时间:2023-06-19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19.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7页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docx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

第二部分律师事务所设立等事项行政审批申请指南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1号)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0号)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申请律师事务所设立等事项审批的规定》

一、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出示原件供核对):

1.申请书及《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注: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人为设立人;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人为所有设立人。

2.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名称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规定);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注:

名称检索的申请人应当为拟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

部分申请人在名称检索通过后,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前退出设立人,其他设立人继续申请设立该律师事务所的,退出人须提交放弃使用该名称的书面承诺。

3.律师事务所章程(内容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4.设立人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5.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申请人是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负责人的,还须提交原律师事务所已办理合伙协议(合伙人退出)或者负责人变更登记手续的证明;

6.住所证明(属于自有用房的,应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属于承租用房的,应提交承租协议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7.资产证明(包括购买办公设备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以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名义开列的银行存款证明。

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还须提交全体合伙人出资证明);

注:

以购买办公设备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作为出资证明的,购买人必须是设立人。

8.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内容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9.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推举拟任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10.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注:

(1)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同时办理执业机构变更申请;

(2)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在领取执业审批证后的6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完成律师事务所开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刻制的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报所在地区县司法局备案。

 

二、律师事务所申请合并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出示原件供核对):

1.申请书(新设合并的,还须提交《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2.律师事务所执业审批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新设合并的,应当提交新设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名称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规定);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4.律师事务所章程(内容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5.住所证明(属于自有用房的,应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属于承租用房的,应提交承租协议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6.符合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条件的资产证明(包括购买办公设备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以合并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名义开列的银行存款证明。

合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还须提交全体合伙人出资证明);

注:

以购买办公设备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作为出资证明的,购买人必须是设立人。

7.合并协议;

8.参与合并的律师事务所净资产审计报告,及拟被吸收合并的律师事务所终止执业的合法决定或者决议及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的处理情况报告(申请合并为吸收合并)或者参与合并的律师事务所终止执业的合法决定或者决议及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的处理情况报告(申请合并为新设合并);

9.申请合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应当提交推举拟任律师事务所主任的会议决议和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内容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10.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注:

申请合并的,须同时办理拟被吸收合并的律师事务所注销登记手续(吸收合并),或者办理参与合并的律师事务所注销登记手续(新设合并);一并办理所有被合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证变更登记手续。

 

三、律师事务所申请名称变更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出示原件供核对):

1.申请书;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2.执业审批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名称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规定);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4.关于变更机构名称的合法决定或者决议;

5.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律师事务所申请负责人变更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出示原件供核对):

1.申请书;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2.执业审批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关于变更负责人的合法决定或者决议;

4.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五、律师事务所申请章程变更(住所变更)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出示原件供核对):

1.申请书;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2.执业审批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关于变更章程的合法决定或者决议(应当载明变更的条款及内容);

4.变更后的章程;

5.因事务所地址变更而变更章程的,须提交拟变更的住所证明(属于自有用房的,应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属于承租用房的,应提交承租协议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6.承诺书(承诺:

1.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2.变更后的章程无申请变更的条款和内容外的其他变更事项)。

注:

住所应所在地当与管辖地一致,因变更住所而变更管辖区县司法局的,还须提交律师事务所管辖变更登记表(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六、律师事务所申请合伙协议变更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出示原件供核对):

1.申请书;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2.执业审批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关于变更合伙协议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应当载明变更的条款及内容);

4.变更后的合伙协议(内容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5.承诺书(承诺:

1.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2.变更后的合伙协议无其他变更事项)。

 

七、律师事务所申请章程和合伙协议同时变更

(合伙人变更)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出示原件供核对):

1.申请书;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2.执业审批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关于变更章程和合伙协议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4.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变更(合伙人变更)登记表;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5.变更后的章程和合伙协议(章程内容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合伙协议内容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6.拟入伙合伙人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执业证复印件及出资证明;

7.拟退伙合伙人的名单、身份证明、执业证复印件及与律师事务所办妥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拟退伙人合伙人继续在原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还须出具该所接收其继续执业的证明;

8.承诺书(承诺:

1.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2.变更后的章程和合伙协议无其他变更事项)。

 

八、律师事务所申请组织形式变更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出示原件供核对):

1.申请书;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2.执业审批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改变组织形式的合法决议或者决定;

4.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章程(章程内容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5.住所证明(属于自有用房的,应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属于承租用房的,应提交承租协议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组织形式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的,须同时办理章程变更手续);

6.符合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条件的资产证明(包括购买办公设备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以变更后的新所设立人名义开列的银行存款证明。

变更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还须提交全体合伙人出资证明);

注:

以购买办公设备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作为出资证明的,购买人必须是设立人。

7.变更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还须提交全体合伙人签名的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内容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8.原律师事务所净资产审计报告和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的处理情况报告;

9.推举拟任律师事务所主任的会议决议;

10.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九、律师事务所申请注销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出示原件供核对):

1.申请书;

(格式文本附后,或可通过下载)

2.执业审批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关于律师事务所终止执业的合法决定、决议或者证明;

4.清算审计报告、清算报告及已向社会作出终止执业公告的证明;

5.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的处理情况报告;

6.执业风险承担的协议;

7.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审批类)

申请人

申请设立的填写(填写不下则另附名单于表后)

姓名

性别

电话

住址

邮编

姓名

性别

电话

住址

邮编

姓名

性别

电话

住址

邮编

申请合并、变更或注销的填写(填写不下则另附于表后)

名称

电话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

 

邮编

 

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共页)

申请从事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

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登记

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

申请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申请合并□

名称变更□负责人变更□章程变更□合伙协议变更□

章程和合伙协议同时变更□组织形式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目录

序号

名称

来源

1

□原件□复印件

2

□原件□复印件

3

□原件□复印件

4

□原件□复印件

5

□原件□复印件

6

□原件□复印件

7

□原件□复印件

8

□原件□复印件

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其他□

申请人联系方式

申请人郑重声明:

申请人申请该行政审批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保证未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否则,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此致

司法局

申请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署名、法人印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

上海市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合伙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管辖区县:

申请年月:

 

上海市司法局制

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

名称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住所

地址

区(县)

电话

传真

邮编

业务专长

事务所

简介

设立人

(系负责人的加*标注)

姓名

原执业机构

执业年限

 

设立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名族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专业

毕业院校

身份证号码

户籍

家庭住址

电话

人事档案存放地

(专职填写)

所在单位

(兼职填写)

资格证号码

授予方式

□考试□考核

授予资格年月

考试

省市

成绩

律师实习起止年月

实习机构

专业资格

业务专长

具何外国永久

(长期)居留权

具有何外国律师资格

在何国留学取得何学位

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

单位

职务

执业经历

起止年月

执业机构

执业证类别

何时何地何因受到何机关何种处分(处罚)

何时何地何因受到何机关何种奖励

 

上海市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个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管辖区县:

申请年月:

 

上海市司法局制

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

名称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住所

地址

区(县)

电话

传真

邮编

业务专长

事务所

简介

设立人

姓名

原执业机构

执业年限

 

设立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名族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专业

毕业院校

身份证号码

户籍

家庭住址

电话

人事档案存放地

(专职填写)

所在单位

(兼职填写)

资格证号码

授予方式

□考试□考核

授予资格年月

考试

省市

成绩

律师实习起止年月

实习机构

专业资格

业务专长

具何外国永久

(长期)居留权

具有何外国律师资格

在何国留学取得何学位

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

单位

职务

执业经历

起止年月

执业机构

执业证类别

何时何地何因受到何机关何种处分(处罚)

何时何地何因受到何机关何种奖励

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同时变更

(合伙人变更)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本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

律师加入合伙人;

律师退出合伙人。

特申请对本所章程第条及合伙协议第条进行变更,无其他变更事项及条款。

(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签名)

年月日

原条款

现条款

第条:

(内容)

第条:

(内容)

第条:

(内容)

第条:

(内容)

原条款

现条款

第条:

(内容)

第条:

(内容)

第条:

(内容)

第条:

(内容)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

申请事由

1

外文名称:

所属区县

2

外文名称:

组织形式

3

外文名称:

联系人

4

外文名称:

联系电话

5

外文名称:

申请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区县司法局意见:

(章)

年月日

报司法部检索日期:

年月日

收到司法部同意通知日期:

年月日

经手人:

说明:

1、本表在网上填写后下载,经区县司法局初审后交市司法局审核。

2、事务所可以同时使用外文名称,若使用外文名称的,须同时申请检索,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的意思相同或者发音相同。

 

律师事务所管辖变更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原住所:

区(县)

拟变更的住所:

区(县)

原管辖区县司法局

 

(公章)

年月日

拟变更的管辖区县司法局

 

(公章)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