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质量环境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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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质量环境管理手册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编码:

HK/ZHSC—02

质量环境管理手册

(第二版)

审核:

郭树范

批准:

李志恒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

邮编:

150090

质量环境管理手册(第二版)颁布令

本手册是依据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制定的,由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哈开发区管委会)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

手册阐述了哈开发区管委会的质量和环境方针、目标,识别并规定了哈开发区管委会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过程,阐述了哈开发区管委会对所有顾客及相关方的承诺,是哈开发区管委会质量、环境管理方面的纲领性文件。

本手册适用于哈开发区管委会质量环境管理工作所有过程活动。

本手册自2006年8月18日起正式实施。

哈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投资服务大厅各窗口所有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本手册自颁布实施起,原第一版《质量管理手册》、《环境管理手册》废止。

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志恒

二OO六年是十一月一日

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现任命哈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郭树范同志为哈开发区管委会的管理者代表,代表本人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中履行如下职责:

1、保证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2、向哈开发区管委会报告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建议;

3、确保在哈开发区管委会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4、与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有关事宜对外联络等。

望哈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投资服务大厅各窗口所有人员服从协调,共同履行管理职能,以确保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志恒

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标题

GB/T19001-

2000标准

条款对照

页码

0概述

质量环境管理手册修改控制

质量、环境方针

质量、环境目标

哈开发区及管委会简介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结构图

哈开发区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

范围

引用标准

术语和定义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总要求

文件要求

管理职责

管理承诺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质量环境方针

质量策划

职责、权限和沟通

管理评审

资源管理

资源提供

人力资源

基础设施

环境管理

服务实现

服务实现的策划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设计和开发

采购

服务的提供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测量、分析和改进

总则

监视和测量

服务结果的监视和测量

不符合的控制

数据分析

改进

附录:

1.哈开发区管委会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模块图

2.哈开发区管委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清单

 

6

 

7

 

 

8

 

质量环境管理手册修改控制

章节号

版本

第二版

页次

章节号

修改条款

修改日期

备注

质量环境方针

质量方针

依法管理

服务至上

严守承诺

争创一流

环境方针

科学规划合理开发

严格管理依法行政

控制污染 优化环境

节约资源 持续发展

我们承诺:

通过贯彻GB/T19001-2000/ISO9001:

2000、GB/T24001-2004/ISO14001:

2004标准,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哈开发区管委会的管理和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政府、所有入区企业及相关方的要求。

通过与相关各方的及时沟通和有效的服务,确保上级政府、入区企业及相关各方满意。

努力寻求持续改进的机会并不断创新,为顾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哈开发区管委会致力于发展经济,保护环境。

在开发建设中,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一致的原则,实施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

努力把哈开发区建设成为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设施配套、管理先进、环境优美、综合优势明显、能够按照国际规则运行的现代化新区。

质量目标

●行政审批准确率100%

●服务及时率100%

●依法行政,有理投诉为零

●整体业绩,综合评价满意

环境目标

●集中工业区污水排放达到二级排放标准;PH:

6-9mg/L;SS:

300mg/L;COD:

150mg/L;BOD5:

60mg/L;石油类:

10mg/L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锅炉烟尘排放浓度不超过150mg/m3;SO2排放浓度不超过1200mg/m3

●环境区域噪声达到2类标准:

昼60db,夜50db

●固体废弃物处置及时率95%

●集中工业区绿地率30%

●节约办公用水量,人均同比节约5%

批准(签名):

李志恒

2006年11月1日

哈开发区及管委会简介

哈开发区由国家级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01年11月合并组成。

哈经开区、哈高新区分别创建于1991年和1988年,分别于1993年和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开发区。

哈开发区集中区规划总面积平方公里,设有南岗、哈平路和迎宾路三个集中区。

哈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别是中共哈尔滨市委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发区内的党务、经济、行政和有关的社会事务。

党工委下设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宣传部、工会、妇联、文明办、团工委)、纪工委(监察局),管委会内设招商局、经济合作局、对俄合作局、投资服务中心、建设局、企业服务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高新技术发展局(一区多园办公室、知识产权局)、资产经营局、政策研究室、信息化办公室、机关党委、规划分局、土地分局、机关服务中心。

行政编制159人,实际在编139人。

哈开发区管委会2003年晋升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哈开发区“十五”时期(二次创业第一阶段)累计投入基本建设资金亿元,开发建设土地18平方公里;累计实现合同外资额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累计开工254个工业项目;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产值亿元;不含哈飞、东安,工业集中区产值从2002年起连续4年翻番,实现了比2001年新增200亿元的预期目标,在国家商务部、科技部有关国家级开发区的排名稳步攀升。

“十一五”时期(二次创业第二阶段),哈开发区将以创建全国一流为目标,以老工业基地振兴为切入点,以持续创新为动力,优化发展环境,打造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哈尔滨市、黑龙江省乃至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对外开放的代表、环境建设的高地、体制创新的示范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步入全国一流的开发区行列。

哈开发区管委会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结构图

城管所质量监督站基础设施公司

哈开发区质量环境管理职能分配表

(注:

“▲”表示主要责任部门;“○”表示配合管理部门)

职(领导)

款责

最高管理者

管理者代表

管委会副主任

认证办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组织部

党群工作部

纪工委

招商局

经济合作局

对俄合作局

投资服务中心

建设局

企业服务局

人事劳动局

统计局

审计局

财政局

高新技术发展局

资产经营局

政策研究室

信息化办公室

机关党委

机关服务中心

规划分局

土地分局

总要求

总则

质量手册

文件控制

记录控制

管理承诺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质量环境方针

质量环境目标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策划

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代表

内部沟通

管理评审

资源提供

人力资源

基础设施

环境管理

服务实现的策划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设计和开发

采购

服务的提供

总则

职(领导)

款责

最高管理者

管理者代表

管委会副主任

认证办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组织部

党群工作部

纪工委

招商局

经济合作局

对俄合作局

投资服务中心

建设局

企业服务局

人事劳动局

统计局

审计局

财政局

高新技术发展局

资产经营局

政策研究室

信息化办公室

机关党委

机关服务中心

规划分局

土地分局

顾客满意

内部审核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不符合的控制

数据分析

持续改进的策划

纠正措施

预防措施

注:

城管所、质监站、基础设施公司只有相关业务在体系内。

范围

总则

哈开发区管委会依据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哈开发区管委会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顾客及相关方要求的行政管理与服务,并通过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区域环境质量,并增强顾客满意。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覆盖哈开发区管委会的所有部门和人员(高科技创业中心除外),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与服务的全过程。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区域范围:

质量管理体系区域范围:

南岗集中区、哈平路集中区、迎宾路集中区;

环境管理体系区域范围:

南岗集中区办公区、哈平路集中区、迎宾路集中区。

应用

哈开发区管委会质量环境管理体系依据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要求而建立,标准的所有条款都适用于组织的管理与服务过程,不做任何删减。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手册的引用而成为本手册的条文。

本手册发布时,以下标准均为有效。

哈开发区管委会将探讨使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9000—2000-ISO9000:

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19001—2000-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19004—2000-ISO9004:

2000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GB/T24001—2004–ISO14001:

2004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术语和定义

本手册采用GB/T19000-2000和GB/T24001—2004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本手册中所出现的术语“顾客”,是指哈开发区管委会所有管理与服务的对象。

本手册中所出现的术语“组织”,是指哈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总要求

依据GB/T19001-2000和GB/T24001-2004标准的要求,哈开发区管委会建立了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哈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投资服务中心大厅各窗口所有人员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识别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过程及相互顺序,并对过程进行管理,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并实现哈开发区管委会的质量环境方针和目标及对顾客和相关方的承诺。

哈开发区管委会对过程实施管理的方法是:

(1)识别管理体系的全过程,包括管理活动、资源的提供、服务实现和测量等有关的过程,以及这些过程在哈开发区管委会质量管理体系中实际的应用;

(2)识别和确定这些过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确定过程的顺序;

(3)确定有效控制过程所需的准则和方法并编制相关的控制程序;

(4)为确保这些过程的运作达到预期效果,必须获得必要的用于过程运行的资源和信息,资源包括:

资金、人员、设备等,支持这些过程的运作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

信息包括:

顾客的信息,行政服务的符合性,过程运作的特性与趋势等;

(5)规定对这些过程的监视、测量、分析的方法,以了解这些过程运作的趋势及实现策划结果的程度;

(6)根据分析结果对这些过程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实现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7)质量环境管理体系中的主要过程包括:

管理职责、资源提供、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

GB/T24001-2004标准的要求,结合哈开发区的实际,制订适合哈开发区的环境方针,识别环境因素和评价重大环境因素,获取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应用,制订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通过实施、检查和改进,实践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承诺,把哈开发区建设成一个设施配套、管理先进、环境优美、节能环保的现代化新区。

对服务提供涉及的外包过程,各外包负责部门对外包方实施控制,确保

外包过程符合要求。

主要外包过程有:

物业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

文件要求

总则

对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记录)进行控制,确保在哈开发区管委会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各个场所均使用适用的文件。

哈开发区管委会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主要包括:

(1)哈开发区管委会质量环境方针和目标;

(2)哈开发区管委会质量环境管理手册;

(3)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3)哈开发区管委会内部作业文件(管理规程、规范、工作职责、制度、技术标准、外来文件等);

(6)质量和环境记录。

哈开发区管委会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结构图:

管理手册第一级文件(A层次)

程序文件第二级文件(B层次)

作业文件(管理规程、规范、制度、公文、

工作职责、技术标准、外来文件、计划、记录等)第三级文件(C层次)

哈开发区管委会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管理手册(A层次),第二级为程序文件(B层次),第三级为作业文件(C层次)。

文件编写的基本要求:

文件规定与实际运作要保持一致,应随着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变化及方针和目标的变化及时修订管理体系文件并定期评审,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文件的详略程度应取决于哈开发区管委会规模、服务类型、服务过程复杂程度、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等,应切合实际,便于工作人员理解和应用。

文件可呈现任何形式,如纸介、电子、磁盘、光盘或照片等。

质量环境管理手册

目的

根据哈开发区管委会实际现状,哈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并实施质量环境管理手册(即本文件),以确保哈开发区管委会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符合GB/TISO9001:

2000和GB/T24001-2004-ISO14001:

2004标准的要求并有效运行。

范围

本节内容适用于哈开发区管委会对质量环境手册编制、审批、发放、评审及修改和更新的控制。

质量环境管理手册包括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是否删减的说明、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相互作用的表述。

质量环境管理手册中引用了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程序。

职责

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负责质量环境管理手册的批准和组织评审工作;

哈开发区管委会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编写、审核质量环境管理手册;

认证办负责质量环境管理手册的发放、更改及作废回收的管理。

工作程序

哈开发区管委会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质量环境管理手册编写小组,根据GB/TISO9001:

2000和GB/T24001-2004-ISO14001:

2004标准要求及哈开发区管委会实际情况,组织编写哈开发区管委会质量环境管理手册,并组织对质量环境管理手册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审批;

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对质量环境管理手册的符合性、充分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核并批准质量环境管理手册,在哈开发区管委会内予以发布实施;

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批准质量管理手册后,由管委会档案室保存质量环境管理手册的原始稿件。

按照编号规则对质量环境管理手册进行编号。

编号由文件编号和分发号两部分组成。

质量环境管理手册的分发号按照数字顺序根据发放数量进行排列;

认证办确定质量环境管理手册的分发范围和发放形式。

哈开发区管委会外部人员要求获得质量环境管理手册时,报认证办同意后发放非受控版本,并做好发放登记;

当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发生换版,或工作环境及顾客的期望和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或管委会组织结构、职责发生变化及其它重大情况出现,造成质量环境管理手册已不适宜时,由管委会主任组织对管理手册进行评审,做出是否修改管理手册的决定,并确定原则和方案,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手册的修订;

认证办按原管理手册的发放范围发出修改通知并组织修改。

当管理手册需要换版时,由认证办收回所有作废的版本并发放新手册。

文件控制

目的

对与管委会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

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呈任何媒体形式的文件控制。

管委会质量环境管理手册的编写和控制按本手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责

负责管委会级文件的报批、打印、发布和回收,以及管理标准、规程、外来文件、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的管理;

部门文件及资料的控制均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工作程序

.1文件和资料的批准与发布

(1)所有文件和资料在发布前,须经符合资格的人员审批,以确保文件的充分性与适宜性与有效性;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2)在对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场所,都要使用适用文件和资料的有关版本;

(3)形成有效文件清单,制定文件编号规则并实施,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4)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5)从所有发布和使用场所及时撤出失效、作废文件和资料,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6)作废文件和资料有其保留价值时,要做好标记。

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1)由使用部门或其上级部门提出文件更改申请,由原审批部门组织审批,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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