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业务基本知识四.docx
《精品文档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业务基本知识四.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文档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业务基本知识四.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精品文档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业务基本知识四
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业务基本知识
专题一: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知识点2】工业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三)销售阶段
4.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非自建不动产
对于纳税人销售非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或者缴纳)税款。
【教材例题7-28】
某纳税人(非自然人)2016年6月30日转让其2013年购买的写字楼一层,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含税,下同)。
纳税人2013年购买时的价格为700万元,保留有合法有效凭证。
如果该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如何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计算预缴税额;如该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处理?
【解析】在地税机关预缴税款时,不需要区分纳税人性质,也不需要区分房产取得的时间是营改增前还是营改增后,只需要知道所销售的不动产,是属于自建的不动产,还是非自建。
在本案例中,纳税人转让的不动产为2013年外购的,因此属于非自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
余额=1000-700=300(万元)
此300万元为含税价,换算为不含税价后,按照5%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如下:
①一般计税方法如下: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繳税款,账务处理:
借:
应交税费一预交增值税 142857.14
[3000000÷(1+5%)×5%]
贷:
银行存款 142857.14
当期,企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纳税申报,计提销项税额时,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10000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 9009009.01
(10000000-990990.99)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90990.99
[10000000÷(1+11%)×11%]
假设当期进项税额合计为70万元,其他销项税额合计为30万元,
则应纳增值税=990990.99+300000-700000-142857.14=448133.85(元)
企业本月末账务处理为:
借: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90990.99
贷:
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590990.99
借:
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142857.14
贷: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42857.14
下月15日前缴纳增值税款时,账务处理为:
借:
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448133.85
(590990.99-142857.14)
贷:
银行存款 448133.85
②简易计税方法如下: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账务处理:
借: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42857.14
[3000000÷(1+5%)×5%]
贷:
银行存款 142857.14
当期,企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纳税申报,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10000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 9857142.86
(10000000-142857.14)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42857.14
[3000000÷(1+5%)×5%]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款计算同上述一般纳税人选择的筒易计税方法。
只是账务处理上将“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改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即可。
【教材例题7-30】
假设北京西城区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10月30日转让其2015年6月购买的写字楼一层,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
写字楼位于北京西城区。
纳税人购买时的价格为777万元,取得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该纳税人2017年10月的其他业务的销售额为5万元。
纳税人对此转让不动产业务应如何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计算预缴税额,如何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解析】
①该房产属于外购的非自建不动产,按照规定,在北京西城区地税主管机关应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1000-777)÷(1+5%)×5%=10.62(万元)
账务处理为: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6200
贷:
银行存款 106200
②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11月纳税申报期内,向北京市西城区国税机关合并申报其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1000-777)÷(1+5%)×5%+5÷(1+3%)×3%=10.77(万元)
转让不动产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10000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 9893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6200
其他业务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5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48500
[50000÷(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50000÷(1+3%)×3%]
③纳税人在11月申报期内,将转让不动产及其他业务应共同申报纳税,应纳税额合计为10.77万元,同时,纳税人可凭在北京西城地税机关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抵减纳税人应纳税额的10.62万元,纳税人仍需缴纳增值税0.15万元。
申报缴纳0.15万元税款时,账务处理为:
借: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1500
贷:
银行存款 1500
(2)销售自建不动产
对于纳税人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或者缴纳)税款。
【教材例题7-32】
某纳税人(非自然人)为北京西城区纳税人,2016年6月30日转让其2013年自己建造的厂房一间,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厂房也在北京市西城区。
纳税人2013年建造厂房的成本为700万元。
如果该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对该笔业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应如何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计算预缴税额,如何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假设纳税人其他业务6月的应纳增值税额为70万元)
【解析】按照税法规定分析及计算,纳税人在北京西城区地税机关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1000÷(1+5%)×5%=47.62(万元)
借: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76200
贷:
银行存款 476200
纳税人向北京市西城区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时,也应按照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在申报时,应同时加上其他业务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1000÷(1+5%)×5%+70=117.62(万元)
转让不动产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等 10000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 95238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76200
其他业务增值税应纳税额账务处理:
借: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00000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000
纳税人在7月申报期内,转让不动产及其他业务共同申报纳税,计算的应纳税额合计为117.62万元。
纳税人可凭在北京西城地税机关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抵减纳税人应纳税额的47.62万元,纳税人仍需繳纳增值税70万元。
相关账务处理: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000
贷:
银行存款 700000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不动产的处理
【教材例题7-33】
某纳税人(非自然人),2016年6月30日转让其2013年自己建造的厂房一间,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
纳税人2013年建造厂房的成本为700万元。
如果该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计算预缴税额?
【解析】在地税机关预缴税款时,不需要区分纳税人性质,也不需要区分房产取得的时间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只需要知道所销售的不动产,是属于自建的不动产,还是非自建。
在本案例中,纳税人转让的不动产为2013年自建的,因此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1000万元,为含税价,换算为不含税价后,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繳税款。
预缴税款账务处理: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76200
[10000000÷(1+5%)×5%]
贷:
银行存款 476200
5.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账务处理
借: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教材例题7-34】
A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企业,2017年2月销售自产货物一批,取得价款100000元,成本为60000元。
【解析】A企业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借:
银行存款 10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97087.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12.62
借:
主营业务成本 60000
贷:
库存商品 60000
次月初,上缴本月应缴增值税2912.62元时,再作会计分录为: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12.62
贷:
银行存款 2912.62
(四)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借:
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库存商品、工程施工等)
贷: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允许抵扣的税额)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贷:
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库存商品、工程施工等)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1)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
①如产生转让收益
借:
投资收益等
贷: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②如产生转让损失
借: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贷:
投资收益等
(2)交纳增值税时
借: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提示】年末,如“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借方余额
借:
投资收益等
贷: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五)一般纳税人企业月末转出多缴增值税和未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缴未缴或多缴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对于当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转岀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2.对于当月多缴的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说(转出多交增值税)
【教材例题7-35】
A企业2018年2月外购货物,发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100000元,本月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借方余额为20000元,本月对外销售货物,取得销项税额合计为210000元。
【解析】A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210000-(100000+20000)=90000(元)。
月末,企业会计作如下正确账务处理: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90000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0000
次月初,企业依法申报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90000元后,应再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0000
贷:
银行存款 90000
二、工业企业消费税的核算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借:
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
借:
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
【教材例题7-36】
某汽车制造厂2018年3月销售小轿车30辆,气缸容量为2200毫升,出厂每辆不含税售价120000元,款项已到,存入银行。
假设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请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解析】相关会计账务处理为:
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30×120000×9%=324000(元)
收入实现的会计分录:
借:
银行存款 4212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3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12000
计提消费税税金的会计分录:
借:
税金及附加 324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24000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时,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1.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随同应支付的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2.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
(1)委托方在提货时
借:
委托加工物资等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等
(2)待加工成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
借:
税金及附加(最终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实际缴纳消费税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
银行存款
【例题、多选题】
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烟丝,收回后用于生产卷烟。
下列项目应计入收回烟丝成本的有( )。
(2017年)
A.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包含的增值税
B.发出的用于委托加工烟丝的材料成本
C.加工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已通过认证)
E.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答案】ABE
【解析】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选项C错误;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可以抵扣,选项D错误。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材料成本和加工费都应计入收回烟丝的成本中,选项ABE正确。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在进口时,由进口者缴纳消费税,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成本。
三、工业企业其他税费的核算
(一)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1.企业销售应税产品应纳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1)计算应纳资源税
借:
税金及附加等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缴纳资源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
银行存款
【教材例题7-37】
某煤矿2015年1月对外销售原煤20000吨,应税销售额为19200000元,该煤矿所采原煤的资源税税率为5%,应纳资源税960000元。
请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解析】相关会计处理为:
(1)计提应纳资源税
借:
税金及附加 96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960000
(2)缴纳资源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960000
贷:
银行存款 960000
2.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纳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1)计算应缴纳资源税
借: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
应交税费一应交资源税
(2)缴纳资源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
银行存款
【教材例题7-38】
北方某盐场本月将原盐1250吨加工成精盐1000吨,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自用原盐单位税额25元/吨,应缴资源税31250元。
请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解析】相关会计处理为:
(1)计提资源税
借:
生产成本 31250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1250
(2)缴纳资源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1250
贷:
银行存款 31250
3.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应缴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1)收购未税矿产品
借:
材料采购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
贷:
银行存款等
借:
材料采购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缴纳资源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
银行存款
【教材例题7-39】
2018年2月,某炼铁厂收购某铁矿开采厂矿石10000吨,每吨收购价为125元(其中资源税25元),购进价总计125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12500元,价税合计1462500元,企业代扣代缴资源税税款后用银行存款支付收购款。
请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解析】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
材料采购 12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12500
贷:
银行存款 1212500
应交税费一应交资源税 250000
4.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应纳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1)购入液体盐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允许抵扣的资源税)
材料采购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差额)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应付的全部价款)
(2)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计算销售固体盐应缴的资源税
借:
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缴
借: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
银行存款
【教材例题7-40】
某盐厂本月外购液体盐2000吨,每吨含增值税价款58.5元,液体盐资源税税额为3元/吨,该盐厂将全部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500吨,每吨含增值税售价为468元,固体盐适用资源税税额为25元/吨。
请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解析】相关会计处理为:
(1)购入液体盐时:
借:
材料采购 94000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6000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
银行存款 117000
(2)验收入库时:
借:
原材料—液体盐 94000
贷:
材料采购 94000
(3)销售固体盐时:
借:
银行存款 234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4)计提固体盐应缴的资源税:
借:
税金及附加 125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2500
(5)本月应纳资源税=12500-6000=6500(元)
次月初缴纳资源税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6500
贷:
银行存款 6500
(二)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工业企业转让自己使用的房产
1.计算土地增值税
借:
固定资产清理
贷: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企业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等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核算
1.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
税金及附加等
贷: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实际缴纳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
银行存款
(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1)计算应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借:
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税
(2)缴纳应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税
贷:
银行存款
2.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缴纳印花税时:
借:
税金及附加
贷:
银行存款
(五)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借:
在建工程等
贷:
银行存款
(六)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核算
1.计算应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借:
税金及附加等
贷: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缴纳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贷:
银行存款
(七)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1.企业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贈、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按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时
借:
固定资产等(按规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贷:
银行存款
2.企业购置的减税、免税车辆改制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应补缴车辆购置税时
借:
固定资产(按规定应补缴的车辆购置税)
贷:
银行存款
(八)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
1.“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2.“应交税费一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3.“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