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主席会议上的讲话与市政协主席在农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的讲话1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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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主席会议上的讲话与市政协主席在农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的讲话1汇编

市政协主席会议上的讲话与市政协主席在农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的讲话

(1)汇编

 

市政协主席会议上的讲话

市政协主席会议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在我市是第一次。

这是把政协民主监督与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尝试,也是政协履行职能方式的一次新探索。

今天的评议会开得很好,既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又加强了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与市委、市政府部门的沟通,同时也展示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效能,达到了预期效果,我个人也受到教育。

客观地讲,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的是重视的,办理是认真的,政协基本是满意的。

但任何事物都要两点论来看,也有少数部门和单位存在不在乎、搞应付的现象,甚至弄虚作假。

个别提案办理质量很低,效果不好。

所以,要开展评议,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下面,我就提案办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提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

政协提案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开展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于提高政协提案工作的质量,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5号文件的具体实践。

20*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开会研究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并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是人民政协成立56年来,以中共中央名义专门就人民政协工作下发的第一个文件,是指导新时期、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学习、贯彻好《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政协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意见》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指出提案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强调“要切实发挥政协提案、建议案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并就如何落实好政协提案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天开展的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就是进一步推动《意见》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

2、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现实需要。

通过办理政协提案,可以使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密切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倾听群众呼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政协委员来自不同界别,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同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能够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承办单位办好提案,对于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对于接受人民监督和改进党委、政府工作,都具有重要作用。

这几年来,政协提案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提出了大量有见地的建议。

如何对待提案和提案办理工作,说到底是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是如何对待人民群众的问题。

因此,我们要切实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执政为民、推进民主政治进程和构建和谐*的重要内容,真正把政协提案作为党委政府的决策依据和工作抓手,认真抓好提案办理工作。

3、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把提案作为全局性工作的客观要求。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指出: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

”一方面,提案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对促进党委政府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提案办理工作与方方面面的工作相关联,涉及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涉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系统,绝不仅仅是政协自身的工作,而是一项涉及全局、影响全局的重要工作。

因此,只有从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提案工作,才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政协组织对提案工作的领导,调动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运用提案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利于深入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增强提案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提案办理工作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经常化、制度化、程序化的重要工作。

提案工作成效的取得,不仅仅在于提案的提出,更重要的在于提案的办理。

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1、要切实摆正提案办理工作的位置。

提案办理工作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协意识和群众观念的试金石。

如何对待提案办理工作,是对政协的认识问题,对群众的态度问题。

近年来,承办提案的单位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有的单位领导对提案不重视,习惯于文来文往,写几句空话一回了之,再也不闻不问;有的单位重答复、轻落实,龙头蛇尾,有始无终,致使一些问题在一片落实声中落空。

我们要知道,政协提案反映的是民声,强调的是民利,抓提案工作就是抓民心工程。

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把提案办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脚踏实地、善始善终地抓好抓落实,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案,绝不能用面商一致、答复满意来应付了事。

2、要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

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提案工作是办好提案的关键。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严格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办理人员具体负责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切实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中心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积极办理,全面落实。

人大可以摘帽子,政协可以造舆论。

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亲历亲为,抓好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及时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困难。

要加强办理工作的自查,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对一些工作不落实、委员不满意的提案,要重新办理,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市委办、市政府办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对办理工作拖拉、敷衍的单位,除责成整改外,还要通报批评。

提案办理不及时,不得力,反映不仅在于提案办理本身,更重要的是体现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和一名领导的工作水平、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最终影响的是形象。

3、要切实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效。

提案办理重在解决问题、体现实效。

只有解决问题,才能取信于民;只有增强实效,才能促进发展。

认真办理提案,做到件件有回音,这只是一个最起码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将提案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把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提高办结率、满意率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抓实干,造福于民,取信于民。

对于提案涉及的问题,凡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要深入调研,积极寻找方法;对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提案委员;确实还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诚恳地向委员解释清楚,求得理解。

三、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提案工作水平

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源泉。

提案工作要更加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更加适应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唱响创新这个主旋律,积极探索提案工作的新领域、新途径、新方法,以创新求突破,以创新求实效。

1、要建立和完善提案办理机制。

一是要完善知情机制。

各部门要充分尊重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积极邀请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活动,主动向他们通报情况,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二是要完善督办机制。

党委、政府部门是提案办理的主体,必须先行一步,抓好督办工作。

提案督办是政协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协要进一步发挥主动性,认真抓好重点提案视察、督办工作。

民主评议是督办的一种有效形式,要不断探索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评议成果,促进提案办理的落实。

三是要完善激励机制。

对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把激励机制转化为推进提案办理的工作优势。

四是要完善协调机制。

市委办、市政府办要加强对各单位办理工作的协调,适时召开调度会议。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政协提案工作部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努力提高提案的面商率、满意率和问题的解决率,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生动活泼的提案办理工作局面。

2、要突出提案工作重点。

提案工作水平能否得到实质性的提高,根本取决于提案是否突出重点,做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锁定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谐*的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突出抓的项目引进、园区发展、新农村建设、发展旅游服务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思考和调研,提出高质量的提案。

3、要提高提案质量。

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

提案要真正引起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视,真正得以落实,必须树立精品意识,坚持以质取胜。

在这方面,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一个提案救活两家医院”、“一个提案孕育出巍巍诗墙”等等,这都是我市政协提案工作的经典之作。

近几年来,我市政协提案也推出了一批精品,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出了很多有价值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很多事关民生问题的解决,从而促进了社会和谐。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随着政协提案数量的逐年增加,提案建议笼统、重复提案等问题已成为全国各地的共性问题。

对此,我们要有所戒勉。

在今后的提案工作中,要进一步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多提一些具有超前性、宏观性、针对性、可行性的精品提案,真正做到“参政善参不乱参,参在关键处;议政敢议不轻议,议合百姓心”,力求达到一个提案解决一个实际问题,使提案经得起群众评判,经得起历史检验。

4、要创新提案工作的方式方法。

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一些可行的工作措施上升为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程序,用制度保证工作。

要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高度重视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提案工作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

要强化提案工作的目标管理,加强和改进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考核评比和民主评议,坚持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评价工作业绩和干部作风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实行半年回头看,一年一总结。

要加大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扩大政协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同志们,在新的形势下,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

希望大家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政协主席在农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的讲话

根据市政协今年重点视察课题计划安排,由经科委负责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就我市“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上午实地视察了市区的几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下午听取了财政局、发改委及涉农部门的情况介绍,并组织了座谈讨论,现在我谈几点感受。

一、说明一下选择这个重点视察课题的原由

选择“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这个问题作为今年市政协的重点视察课题之一,主要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服务大局的需要。

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市委、市政府紧跟中央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湖州实际,相继作出了一系重大决策。

作为政协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

今年市政协多数协商课题都是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展开的,目的是发挥政协工作的特色和优势,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献计出力。

二是顺从民意的需要。

财政支农、增加对“三农”的投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最直接、最具体、最迫切的需要。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投入,农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是在新农村建设中为他们多办实事、多办好事。

政协履职为民,理所当然应为处在弱势的农业、农民多呼吁。

三是总结经验、探索提高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公共财政的杠杆作用,使财政投资效益最大化,其中有许多实践经验可总结,需要探讨的空间很大,需要研究完善的管理制度、运作机制也很多。

期盼通过调研剖析,为政协参政议政提供依据,共同促进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提高。

二、关于我市财政支农资使用和绩效的初步印象

财政资金使用和绩效的评价是一门科学。

所谓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就是对公共财政资金投入支农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的评价,体现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事先监督和事后分析评价的科学管理方式。

从这个概念讲,由于我们视察时间和专业水平有限,很难对我市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

但根据部门的介绍和平时的感受,给我总的印象是,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切实加大了对“三农”工作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投入“三农”的政策在完美,总量在增长,领域在拓展,管理在规范,结构在优化。

具体表现在这些方面:

一是加大了公共财政投入水利、饮水、农电、乡村道路、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有利于改善农村、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

二是加大了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综合开发、种子种苗工程、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取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重视对农业产业化项目、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投入,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四是在制定和完善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加大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总的来说,财政支农工作是积极有效的。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总量不足、比重不大、支持有限。

(1)总量不足。

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相对财政总支出、相对“三农”面广量大的实际、相对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而言,几乎是微不足道的。

无论是财政预算安排,还是财政性建设资金投向农业的总量还是不相称的。

(2)比重不大。

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就公共财政概念来说,应该是覆盖全民的,如果按人口计算,面向农业人口的投放比重明显偏低;二是计入投放农业的财政资金中,相当资金用于“养人”,且有许多项目也是惠及全社会的,而直接用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项目,直接让农民受益的投入比重很小。

(3)支持有限。

现在的“三农”工作还没有从根本上跳出依靠农民自力更生的范畴,财政增长给农民带来的实惠不够多,与农民提供的廉价产品、廉价劳力、廉价土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撑作用相比,公共财政对“三农”投资的补贴、扶持等方面的支持十分有限。

二是从现有公共财政支持农业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分析,也存在一些弊端。

(1)分配和管理支农资金的机构多而导致资金分散。

由于分管支农资金的部门多、层次多,政出多门,易造成资金使用分散,削弱支农资金对农业的有效支持和保护。

(2)行政运转费用高。

由于一些工程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程序繁杂,周期长,各项工作费用高,最终真正落实到农业受益的资金大打折扣。

(3)投入方式存在缺陷。

目前各部门投入“三农”的项目,多数兼有“以奖代补”、“拼盘子”等钓鱼政策,客观上导致政府资金较多流向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投向很不利。

(4)监督机制不健全使资金使用最佳效果难以实现。

从现象上看,往往重资金的分配、轻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支出透明度不高,对使用效果又缺乏规范的评价体系,从而使支农资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的几点建议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

根据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出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财政支农工作,谈三点建议。

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的总体思路是:

以政府资金投入为引导、以工商资本及农民资金投入为主体、以信贷资金投入为支撑、以社会性投入为补充,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三农”投入体系与机制,从根本上把投入“三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就政府财政投入“三农”而言应主要抓以下方面。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确保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应该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公共财政加大对支农资金的投入。

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是根本,应努力抓好“一保障、四健全”。

“一保障”,就是要保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支农资金预算安排的各项规定,促进支农政策制度化,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三个高于”的要求得以实现。

“四健全”:

一是健全财政性建设资金向农村倾斜的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切实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投资重点。

二是健全“三个主要用于”“三农”的投入机制,制定可操作性办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特别是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科技进步、文化事业的投入比重。

三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机制,积极探索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尽力使农民能享受基本社会福利。

四是积极探索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三农”发展促进和带动作用,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方略,推动农村、农业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优化支农结构,规范资金合理投向。

从公共财政的理念看,财政资金的投入对象应该是社会公共产品。

在目前农业生产经营性项目已市场化的情况下,公共财政投资的公平性、资金使用的效率、效益以及投放资金的安全等方面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

如何运用公共财政的杠杆作用,既体现对农业的支持和投入项目的带动作用,又增强政府财政投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投资的指导性和引导作用,带动多数农民受益,其中有许多概念值得界定,许多关系值得理顺。

(1)财政投入结构上,应与wto规则和我市实际相适应。

重点投向农田水利、防灾抗灾、土地整理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致力于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农技推广、种子种苗工程、动植物防疫,市场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投入等。

(2)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上,进一步完善直补、贴息政策,规范可操制度,致力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对高效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性农业支持,可由直接投入或有偿使用,改变为建立补偿基金或担保基金,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和工商企业直接投入。

政府投入既要体现公共财政使用的公平性,又要避免投入风险。

(三)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财政农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管制度建设。

本着支农的实际需要和实现支农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广泛开展财政投资绩效评价工作。

首先,要积极推进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

通过对现有支农专项资金的清理,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归并职能。

逐步建立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机制,打破现有部门利益格局,改变政出多门、多头投放、重分配轻监管的现象。

其次,规范支农项目资金管理。

在继续发挥各业务部门向上争项目争资金的积极性的同时,要在财政部门监督下,对选项、立项、实施、后续管理等全过程中承担监督指导。

其三,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

由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研究制定支农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评价体系,推行绩效考评工作,特别是对资金使用中违法、违规行为,损失、移用、浪费等行为实行问责。

通过绩效评价考核,引导用好每分钱,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其四,切实加大对各项惠农政策和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监督,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上发言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最后,衷心感谢市财政局、发改委及各涉农部门,对本次专题视察活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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