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1学习辅导8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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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学习辅导8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必修1学习辅导(8)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必修1学习辅导

  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图片说明

  ◆华盛顿

  乔治•华盛顿,出生于种植园主家庭。

早年当过土地测量员。

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他任大陆军总司令,为美国的独立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787年,主持制定了一部联邦宪法。

1789年当选总统,1793年再选连任。

由于他对争取美国独立、发展美国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和巩固联邦基础所作的贡献,被美国人尊称为“国父”。

1797年两届任满后,华盛顿拒绝再参加竞选,隐退回乡。

此举开创了美国历史上摒弃终身总统制及和平转移权力的范例。

  ◆签署美国1787年宪法

  这幅油画由美国著名画家霍华德·克里斯蒂创作,原作为6×9米。

1940年被国会接受后,便悬挂在美国国会大厦众议院所在的东翼楼梯处。

画面展现出1787年制宪会议上乔治·华盛顿主持宪法签署的情景,来自联邦12州的55名代表中有39人在宪法文本上签了字。

画面右上方昂首站立在书桌旁的即担任主席的华盛顿,画面中部持杖者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其右边与他讲话的人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坐在富兰克林左边桌旁的是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

从表情上看,多数代表对美国的未来充满信心。

由于年迈体弱,富兰克林在制宪会议上很少发表公开演讲,宪法签署前,他表示:

尽管有很多缺憾,但想不出有比这更好的宪法。

他含着激动的眼泪在宪法文本上签了字。

当其他代表签字时,他一直在琢磨刻在华盛顿座椅上的太阳是日出还是日落。

签署仪式完成后,他说:

“现在,我很高兴地知道,那是日出,而不是日落。

  ◆美国国会大厦

  是美国国会的办公大楼,座落于美国首都华盛顿市中心一处海拔83英尺高的高地上。

国会大厦通体用象征着圣洁的白色大理石建造,巨大的建筑体富丽堂皇,与独立纪念碑、白宫共处在华盛顿中轴线。

在国会山的山顶傲视全城,意喻民有、民治、民享政权的至高无上。

  3年,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亲自为它奠基,于1800年落成并开始使用。

以后又经不断修缮扩建,才达到目前的规模。

  这座长达751英尺,宽350英尺的大厦,正中是一个宽敞明亮的大厅,可容纳二三千人,大厅四周的墙壁和圆穹形的天花板上满是记述美国独立战争和历史上重大事件的巨幅油画和壁画。

大厦的北厢为参议院,大会场内悬挂着一面硕大的美国国旗,旗前面是议长的席位,再前面是记录席和发言席,美国总统也在这里宣读国情咨文。

大厦南厢为众议院,众议院的会场形式与参议院相差无几。

两院还有小会议厅和国会领袖办公室等大小540间房子。

连结参议院与众议院的是长廊与雕像厅。

在长廊两旁,意大利的名画家把全美国的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组成图案绘成壁画,蔚为壮观;雕像厅中有几十座坐式立式,或铜铸成或石雕的巨型雕像,它们是美国各州历任议员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刻像。

  根据美宪法规定,首都华盛顿的建筑物都不得超过国会的高度,所以,国会山上的国会大厦成为华盛顿的最高点。

  ◆美国总统府

  白宫是美国总统办公和居住的地方,位于华盛顿宾夕法尼亚大街1600号,是一座白色墙壁的三层楼房。

与高耸的华盛顿纪念碑相望。

白宫始建于1792年,1800年基本完工,后又多次改建和扩充。

从1800年第二届总统亚当斯起,历届总统均以此为官诋。

“白宫”是1902年由第26届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正式命名的。

从那以后,白宫就成为一种政治权力的象征,因而往往用“白宫”来代表美国政府。

  ◆美国最高法院

  位于华盛顿东国会大道,以采自世界与美国本土各石场的大理石为主材料建造,1935年落成。

长385英尺,宽304英尺,是建筑与雕刻的集大成者。

  主楼前椭圆形庭院前的旗柱基座,以天平、宝剑、书、权杖、火炬等为装饰,而灯柱的基座上,则是传统的执天平与宝剑的蒙眼法律女神图案。

西厅主入口前的石阶两侧,是正义之思与法律之威两尊塑像。

拾阶而上,16根大理石柱撑起门庭。

三角形的门楣上,刻着最高法院奉行数百年的警世之句――“公正司法”。

题字之上,是名为“民主之尊崇”的浮雕组图。

通往法庭的门户,是高17英尺、宽9英尺半,重达13磅的铜门。

两扇门上各嵌4幅雕刻图案,记载着西方法律演变史中的主要事件。

推开铜门,进入被称为“大会堂”的主走廊。

走廊尽头的橡木门后,是美国法律最终裁量之所――占地7462平方英尺的最高法院法庭。

  ◆1912年美国民主党候选人威尔逊

  本图是当时美国报纸上出现的一幅漫画,威尔逊骑着民主党的代表动物驴。

  12年威尔逊赢得大选胜利,成为美国第28任总统。

  就任总统后,威尔逊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改革。

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威尔逊政府利用“中立”地位,使美国资本家大发横财,到1916年,美国已经从战前的债务国成为世界的债权国。

利用这一有利形势,威尔逊赢得了总统连任。

1917年4月6日,威尔逊看到交战双方都已经精疲力竭,于是借口德国发动“无限制潜艇战”损害了美国利益,正式对德奥宣战。

1918年1月,威尔逊提出结束战争的“十四点原则”。

“十四点原则”后来成为交战双方议和的基础。

在巴黎和会上,他在山东问题上偏袒日本,牺牲中国利益。

1920年,他在总统竞选中失败;同年底,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课文注释

  ◆邦联制

  独立后的13个州,实际上是13个主权国家,大陆会议对各州没有多大约束力。

为了取得独立战争的胜利,大陆会议经过紧张的、延续一年多的辩论,于1777年11月通过了《邦联条例》。

这是美国部宪法。

在13个主权州全部批准后,从1781年3月1日起,《邦联条例》正式生效,大陆会议改为邦联国会。

《邦联条例》规定:

邦联名称为美利坚合众国;各州保留它们的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只设国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各州派2至7人为国会代表,各州只有一票表决权;凡有关宣战、缔约、举债、召集军队和任命总司令等类重大事项的决定,均需要取得至少9个州的同意;等等。

邦联无权向各州征税和管理各州的贸易。

邦联未设行政首脑和司法长官,也没有对违抗邦联权力的行为实行制裁的任何规定。

因此,邦联政府无力解决独立战争胜利后所面临的严重问题。

  ◆制宪会议

  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各州代表在费城秘密举行制宪会议,正式代表74名,实际出席的只有55名,参加投票的也只有11个州。

会议代表为修改《邦联条例》而来,却将它变成制定新宪法的大会。

  在整个宪法制定过程中,内容涉及敏感的政治原则和经济利益,从州权、公民权、“多数人的专制”、“过分的民主”,到奴隶身上的投资、土地投机者的利益、航运业等各种问题都潜藏着矛盾冲突。

其中,关于总统的权力、联邦政府的权力与州权,避免一方过大或过小,是会议争论的焦点。

为此,弗吉尼亚州、新泽西州和康涅狄格州代表团提出了自己的方案,经过反复讨论、修改,达成了以下共识:

关于总统权力,妥协的结果是将其定位于既不依附于国会又受国会与最高法院制衡;关于国会的权力,将其定位于立法和制衡总统与最高法院,并受总统与最高法院制衡,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思想在这里得到充分体现,并有所创新。

关于大小州权力,妥协方案兼顾了两者,在立法机关的参议院,每州应有平等的一票。

在选举众议院代表时按人口数计算,黑奴按五分之三计算,这样参议院体现了州权平等,众议院体现了公民权利平等。

9月17日,制宪代表召开表决会议,与会代表39位在宪法文本上签了字,埃尔布里奇、格里、梅森及伦道夫因各种理由拒绝签字。

其他一些反对制宪会议总体思想的代表早已中途退席。

为了进一步保护州权和公民权利,宪法还明文规定13个州中至少需要得到9个州的赞同方可生效。

至1788年7月26日,共有11个州批准了宪法草案,邦联国会宣布宪法正式生效。

  ◆联邦制

  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

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其特点是:

  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

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美国世界上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

在当今世界近200个国家中,有20多个联邦制国家。

  ◆美国总统

  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同时是美国行政部门的最高领袖与三军统帅。

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

一般称为总统先生。

  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美国的最高领导者,美国总统的权力与影响力极大。

传统上,美国总统的夫人称为“夫人”,其家庭称为“家庭”。

建国200多年来,44任美国总统全部为男性。

  依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款,总统须年满35岁,居住美国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为美国公民。

美国官职中唯正副总统两职具“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的任职要件。

  美国总统的职权依美国宪法第二条规定。

  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

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以及其它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

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

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

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

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

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

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

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

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

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

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

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

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美国国会

  美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每州2名,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

现有议员100名。

当选参议员必须年满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6年,每2年改选1/3,连选得连任。

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州至少1名,人数固定为435名,必须年满25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2年,连选得连任。

两院议员长期连任现象极为普遍。

议员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

  美国国会行使立法权。

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

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

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

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

参众两院各自还拥有特殊权力。

如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咨询和同意”;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

国会立法活动常受院外活动集团的影响。

  国会两院在各自议长主持下工作。

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

  ◆美国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是全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拘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其中首席大法官在总统、副总统、众议院议长、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等不能行使职能的情况下,有资格临时代理乃至接任总统。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像所有美国联邦法官一样,其任期是无限的。

除了去世、辞职或者自己要求退休外,他们唯一非自愿的去职是被美国国会罢免。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各种提交的案件,一般由9位大法官以简单多数票的表决方法来决定。

  ◆美国联邦政府

  包括美国最高立法机构——国会、美国最高行政机构——总统及联邦行政部门、美国最高司法机构——最高法院。

  ★问题解答

  ◆学思之窗

  请谈谈你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看法。

  思路引领:

结合材料中的观点,参照本课内容,说明个人看法。

  答案提示:

本题属开放型设问,答案没有唯一性,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判断,言之有据即可。

  ◆本课测评

  美国1787年宪法和英国《权利法案》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主要有哪些?

  思路引领:

结合历史背景,根据两部法案的目的、内容、作用说明二者的异同。

  答案提示:

相同点:

都初步确立了法治的原则;防止绝对权力的出现。

  不同点:

美国1787年宪法的内容更为全面、充实、完善;如:

确立美国联邦体制,划分了中央政府和各州的权力;明确地以三权分立原则为指导,对国家权力进行了分配;而《权利法案》的重点在于制约王权。

  ◆学习延伸

  阅读表格内容,联系学过的历史知识,请对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作一简要评价。

  思路引领:

从国体的角度以及政府各部分的地位和关系分析二者的异同。

  答案提示:

君主立宪制和总统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体相同,但政体有差异。

君主制是国家元首世袭的一种政治体制,自古即有。

但在近代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中,世袭的君主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权利受到宪法的限制,是统而不治的虚君。

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内阁对议会负责。

总统制是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一种政治体制。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总司令;行政权集于总统,总统决定对内对外政策,拥有较大权力,但要受到政府中立法和司法分支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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