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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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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篇一:

我国现行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我国现行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会计法规种类

  一、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

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有: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它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

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

  《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它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

它是由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组成,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具有覆盖面广、概括性强等特点。

  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xx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

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

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于20xx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该制度于20xx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

于20xx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xx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于20xx年8月18日发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于20xx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

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

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

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xx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年8月21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1994年6月30日发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xx年1月22日发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等。

  四、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管理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实施的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

  篇二:

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是会计工作规范的总称。

  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按权威和法律效力区分,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制定的会计法律,如《中华人民共(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和国会计法》;

  第二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如《总会计师条例》;

  第三层次是指由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会计规章制度,比如《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等等;

  第四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其他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制定的适用于本部门、本地实际情况的会计工作管理的规定、办法、规则、通知等等。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行为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前,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唯一的一部会计法律,它是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中层次最高、最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法规、会计规章制度的依据,也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其他任何会计法律法规都不得与之相违背。

  我国会计法律的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为单位)必须按照会计法律办理会计事务。

  我国最早的一部完整封建法典——战国时期的《法经》,即对会计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北洋政府于1913年3月公布《会计法条例》,同年10月2日重新修订改称《会计法》,这是中国独立进行会计立法的首次尝试;新中国于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又对《会计法》进行了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是根据《会计法》制定的,是对会计法律的具体化或某个方面的补充。

在我国现行的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主要是国务院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

该条例共分为五章二十三条,主要对总会计师的职责、权

  限、任免与奖惩等做出规定。

  三、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由国务院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对会计工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属于会计部门规章的主要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

  企业会计准则是一个外来词,最早有“会计准则”、“会计原则”等提法。

1949年立信出版社出版过潘序伦所翻译的《公司会计准则绪论》一书和潘兆申所翻译的《会计原则述要》一书。

  1989年1月,在上海金山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的研讨会上,才统一意见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提法。

  对企业会计准则概念的表达也有多种版本,目前比较权威的概念是:

企业会计准则是关于价值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性文件和评价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分为三个层次:

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基本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

我国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1992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0xx年2月对该准则进行了修订,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五大方面:

  

(1)总则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会计要素

  (4)会计计量

  (5)财务会计报告。

  具体会计准则,是以基本会计准则为依据,规定会计各要素确认、计量的基本原则和对会计处理及其程序所作出的基本规定。

如,20xx年2月财政部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同时,又发布了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38项具体准则。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对具体会计准则的基本规定所作出的具体解释和对会计的如何确认与计量、记录和财务报表的编制作了具体规定

  篇三:

会计毕业论文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会计活动越来越法治化。

如今,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会计法》为核心,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会计法律规范,以及会计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形成了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亟需研究和解决。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探讨当前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内容、基本特点,剖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期有助于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会计法;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会计法律责任;完善

  前言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及经济管理活动的客观需要而产生出“会计”,它是一项实践性和应用性极强的技术,也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一项管理活动。

我国学者这样定义会计的含义:

认为会计就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①。

会计就是如实记录经济活动,正确反映经济信息,是人类经济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现代市场经济下,会计活动关系着企业投资者、管理者、政府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等的不同立场、各自利益得失。

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主体经济活动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着更高要求,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法律体系已然成为现代企业会计工作的必然要求。

在会计活动过程中,包括会计主体的信息生成与提供、获取与传递等,都会产生各种不同形式的经济关系,这些复杂的经济关系需要法律来进行规范,才能确保其有序地进行。

因此,研究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问题,成为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还不是很健全,各类问题不断凸现。

学术界对此问题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和分析,但总体看来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十分不够,需要进一步深入。

基于此,笔者在本文中将对此问题进行进一步梳理和研究,通①韦群.张亦军.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j].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xx年3月.

  过分析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探讨当前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内容、基本特点,剖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期有助于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一、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

  

(一)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涵义

  所谓法律体系,是指一国部门法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一个整体,即部门法体系,而“部门法”则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②。

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则是指用以规范我国会计行为、调整会计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有机总和,包括协调会计主体、会计客体以及会计法律关系等③。

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既包括了《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专门会计法律,又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其他等相关法律规定内容。

  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主要是指由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代表的立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制定的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与规章等④。

第一,是以《会计法》为中心,还包括《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分行业会计制度》等一系列会计核算方面法律规范。

第二、包括了《会计法》、《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各种行政法规等法律规范,旨在实施会计监督和审计工作。

第三、包括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法律规范,目的是为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流程,实施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等。

第四、包括了部门法中的《公司法》、《银行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规范。

可见,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内涵和内容十分丰富,是一套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层面广阔、角度全面、内容丰富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二)我国会计法律规范化的必要性

  正如前文所述,会计信息是在整个会计活动中平衡其所涉及的各种经济关系②

  ③沈宗灵.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版.许家林.会计理论发展通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xx年12月版.

  ④蔡立新.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探讨[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年1期.

  的核心,是反映企业的决策者、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债权人及政府等多元会计主体利益关系的重要途径。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及时性直接影响着企业经济决策者的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经济利益。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一些单位或企业的会计工作者,披露虚假会计信息,使得企业与外界所获取的信息不对称,以此手段获取自身或小团体的利益。

这样的行为属于舞弊、欺诈,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这样就会导致企业投资者、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大众等利益关系人,与会计信息生产者之前产生对峙与博弈。

另外,市场经济中的不同利益主体,会使用会计信息,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

不对称的会计信息会扰乱市场经济的秩序,带来市场风险。

  因此,很有必要建立相关会计法律制度以规范我国的会计活动过程,运用法律规范来调整会计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复杂经济关系。

这样既能避免会计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终止经济利益主体多方的博弈;又能为会计信息产品的使用者或产品消费者形成法律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降低市场风险,为经济利益主体和市场经济信息形成基本的保障。

  (三)我国会计法律关系与责任

  会计法律关系和会计法律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我国的会计法律关系是指通过会计法律制度调整、在参与会计行为或会计关系的各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会计法律关系,主要是由会计主体按照会计法律规范进行会计核算、提供会计信息、进行会计监督、实施会计管理等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它包括了会计核算、监督、管理三种具体关系。

其中会计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会计行为、会计关系并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实体,如会计信息生成主体、市场中介主体、政府监管主体等等。

而会计法律关系客体,则是指会计信息、会计行为、财产等,是主体活动的客观对象。

会计法律关系之内容,主要包括了会计核算、监督及管理关系等方面内容。

  我国会计法律的责任,是指会计主体若因违法、违约行为或者违反法律规范体系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我国《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了会计法律责任中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两种形式。

另外,我国《注册会计师法》与20xx年12月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以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确认了民事责

  任在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体系中的位置⑤。

  二、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现状及特点

  

(一)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现状

  1、按法律渊源划分

  从法律渊源上看,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会计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1)我国会计相关的法律文件

  我国的会计法律,主要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力与效力的法律文件。

比如《会计法》(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就是我国会计法律的核心与基础,是制定其他法律条文的参照点和主要依据,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有序开展的最高准则和标尺。

可以说,这是我国目前权威性最高、层次最高、法律效力最强的一部法律性规范文件。

现行《会计法》中对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管理以及会计法律责任等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对会计人员的行为规范作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对于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开展起到标杆作用。

  此外,我国还有许多其他与会计相关的法律规范文件,都从不同的侧面、角度或重点对会计工作进行规定和规范。

比如《审计法》专门规定了如何协调处理审计主体和受审计单位间的关系;《注册会计师法》主要对注册会计师的职能、行为规范、如何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法》、《企业法》和《破产法》则主要从经济活动主体之一的公司、企业入手,规定了公司、企业成立、活动及解散等一系列的问题;《证券法》和《银行法》则是对证券市场、银行等金融商业进行的法律规范;还有《税法》和《保险法》等等。

这些法律涉及到社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是对我国《会计法》的重要补充,也是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我国会计相关的行政法规

  我国会计相关的行政法规,主要是由会计行政法规主要是由国务院(或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颁布的规范会计工作的相关文件,行政法规的强制效力比会计法律文件略低,但同样对我国的会计活动起着十分重要的规制作用。

目前,我⑤王也.关于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探讨[j].现代营销(学苑版),20xx年第1期.

  国与会计相关的行政法规,主要有《总会计师条例》:

主要对我国各行各业的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行为规范、职业操守、相关权限、以及责任与惩罚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还有《企业会计准则》:

主要对我国会计业的工作目标、会计核算前提及原则、会计的基本要素等做了详细规定,虽然其中没有具有的操作流程,但却引领了我国所有会计操作准则制定的方向;另外还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主要是针对事业单位这一特定的经济活动主体,而制定的相应的个性会计工作准则。

这些行政法规都是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准则,对会计工作中的基本概念予以了界定和探讨。

  (3)我国会计相关的部门规章

  我国会计相关的部门规章制度,主要是由国家会计主管行政部门制定的,包括会计具有操作准则和基本制度。

  当前我国颁布实施的会计操作准则一个有十六个具体文件,比如《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对我国各大企业相关的关联方会计信息的披露操作规范进行了规定,有力保障了关联方公平合理交易,以及关联方交易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现金流量表》主要规定了企业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筹资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真实有序地记录,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还有《投资》中也规定了有关投资的确认、计量以及披露的基本准则,包括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内容。

这些会计准则都针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业务,做出了不同的、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操作流程规定,对会计实务工作起着重要指导作用。

  我国会计实施的基本制度主要是全国统一执行会计制度,包括预算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

预算会计制度,即由国家财政、行政部门及事业单位等,进行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的规范制度。

比如《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都是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重要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即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为基准,受国家相关法律保护的一系列企业会计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是针对企业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具体的操作流程,实务性较强。

  (4)我国地方会计法规及规章

  我国地方会计法规及规章,就是指以各省市区为单位,制定的地方意义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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