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6实施版现场评审检查表要点.docx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6实施版现场评审检查表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6实施版现场评审检查表要点.docx(4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6实施版现场评审检查表要点
现场评审检查表
本检查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制定,编号与准则一致,其中准则的条款1、2和3在本检查表中省略
条款
评审内容
评审结论
评审记录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缺此项不适用
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组的其所在构检验检测机或者对其,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负结果检出具的检验测数据、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及质量管理、之间的关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
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改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商业秘密和技术秘悉的国家秘密、并制定和实施相密负有保密义务,应的保密措施。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结束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资的所需权利和具求位要并有源,履行简历、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4.2.2
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负责管理体系的简历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4.2.3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运技术责负面,力能同或等全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
4.2.4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批准。
检测报告或证书。
4.2.5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备、书或证件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技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程序、岗。
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对检验检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4.2.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培训程序,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目标,训,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性。
应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4.2.7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教育、授权、相关资格、能力确认、并包含授权和培训和监督的记录,能力确认的日期。
4.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律法规、可移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结束规范的要求。
4.3.3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控制和应监测、检验检测结果时,
记录环境条件。
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4.3.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
检验检测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以防止干对影响检验检测扰或者交叉污染,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4.4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4.4.1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测要求的设备和设备。
用理与分析)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4.4.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使用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4.4.3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
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标识其状态。
检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更新。
以避免出现致使检件应得到保护,检验检测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
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时,
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4.4.4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
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并对其进行正常维护。
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
4.4.5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签、标记,直至修复版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设备能正常工作为止。
应检查这些缺陷或超出规定限度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
4.4.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可能时,标准物单位或有证标准物SI质应溯源到质。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4.5
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4.5.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4.5.2
应检验检测机构应阐明质量方针,并在管理评审时予制定质量目标,以评审。
4.5.3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标程序,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识、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
作废的文件。
4.5.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
对变更应合同的偏离、要求、标书、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4.5.5
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应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目时,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测机构,检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
4.5.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
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并保存对供应接收、存储的要求,商的评价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5.7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跟保持与客户沟通,客户的程序。
以及允许客踪对客户需求的满足,户或其代表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4.5.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
明确对投诉的接收、并采取回调查和处理职责,确认、避措施。
4.5.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明确对不符合不符合的处理程序。
决定不符合工作是否工作的评价、批准恢复被可接受、纠正不符合、停止的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必要该程序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
包含检验检测前中后全过程。
4.5.10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别出不符合时,应采取序;当发现潜在不符合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预防措施。
应用审核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预防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措施、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
4.5.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记录管理程序,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保留和处置符合要求。
保护、检索、
4.5.1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以便验证其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的的要求,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实施和保持。
由质量负责人策划内审并制定次,具审核方案。
内审员须经过培训,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备相应资格,核的活动。
检验检测机构应:
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检a)验检测机构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b)围;
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c)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d)理者;
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e)施;
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实f)施审核方案以及做出审核结果的证据。
4.5.13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
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施,性和有效性。
应保留管理评审的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记录。
息: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b)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
d)质量目标实现程度;
e)政策和程序的实用性;
f)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g)内外部审核的结果;
h)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i)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
j)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k)资源的充分性;
l)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m)改进建议;
n)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
a)改进措施;
b)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
c)资源需求。
4.5.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方法控制程序。
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
应优先使用标准方法,在使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
在使应进行证实。
用标准方法前,
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前,应进行确认。
检验检测机构应跟踪方法的变化,并重新进行证实或确认。
必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作业指导书。
如确需方法偏离,应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和批准,并征得客户同意。
当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早已过期时,应通知客户。
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的使用,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并告知客户相关方法可能存在的风险。
需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自制方法控制程序,自制方法应经确认。
4.5.15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4.5.16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媒介上的数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据予以保护,当利用计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
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应简存储或检索时,历和保持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性的程序。
应形成文件,使用前确认其实用改变或升级后的性,并进行定期、维护计算几何自动设备以再确认。
确保其功能正常。
4.5.17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抽样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控制程序。
抽样应确保检验检统计方法制定,当客户对抽样程测结果的有效性。
应予以详细记序有偏离的要求是,录,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4.5.1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以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并管理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为客户保密。
并在检验检测整个品的标识系统,期间保留该标识。
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
样品在运.
输、接收、制备、处置、存储过程中应予以控制和记录。
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
4.5.1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程序,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或机构之间比对。
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质量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
问题,控制应有适当的方法和计划并加以评价。
4.5.20
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并符合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结果通常应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
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出。
括下列信息:
标题;a)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b)检测专用章(适用时);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c)检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d)
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客户的名称和地址(适用时);e)
f)对使用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检验检测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g)
识;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h)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验检测的日期;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i)
用有影响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检验检测检报告或证书的批准j).
人;
k)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适用时);
l)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样品所检验检测样品的符合性情况。
4.5.21
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说明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增加或删减,以及特定检验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b)适用时,给出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
c)适用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声明。
当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的指令中有要求,或当对测量结果依据规范的限制进行符合性判定时,需要提供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d)
释;特定检验检测方法或客户所要e)求的附加信息。
4.5.22
当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抽样检验检充分的信息支撑应有完整、测时,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5.23
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时,意见和解释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
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
4.5.24
当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清晰标明。
4.5.25
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当用电话、应满足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检验检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
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验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
能性。
4.5.26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后,若有更正或增补应予以记录。
修订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
4.5.27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保始记录、报告或证书归档留存,检验检测原始证其具有可追溯性。
报告或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记录、于年。
6
4.6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符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标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的评审补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