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537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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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5376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
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
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5题,单选)
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
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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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1节>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断、债权让与与债务承担中的抗辩权延续。
甲乙之间的借款约定了到期时间,即2011年3月24日,有明确清偿期的债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次日起算时效,这意味着2011年3月25日起算时效,到2013年3月24日届满,从2013年3月25日起,债权人即丧失了胜诉权。
(需注意的是,因关于《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的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民总实行以前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不适用新的3年的规定。
故本题中的诉讼时效仍为2年)本题中,由于债权人乙一直没有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因此时效已经届满,债务人在
2.王荣、李菊系同一单元的住户,王荣住三楼,李菊住二楼。
2004年10月20日,甲热电厂试行供暖,王荣家无人在家调试,暖气管道年久失修,发生破裂致使管道热水溢出,沿墙体渗入李菊家,将李菊卧室天花板浸湿,笔记本电脑一台和床上用品淋湿,造成5000余元损失,后查明,10月15日,甲热电厂已在该小区楼栋墙壁上贴出通知,告知将于10月20日试行供暖3小时,各住户家中留人调试供暖设施。
王荣丈夫出差在外,王荣因工作繁忙,早出晚归,没有留意通知,因而发生漏水事件,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
李菊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王荣
B、王荣与甲热电厂共同承担
C、王荣承担后,向热电厂追偿
D、甲热电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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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0章>第5节>侵权责任的概念、方式与适用
【答案】:
B
【解析】:
王荣因重大过失,致使暖气管道调试时,无人在家,引起漏水事件,造成李菊财产损失,依照《物权法》第92条及《民法总则》第179条,处理相邻房屋漏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王荣应承担赔偿责任。
暖气管道年久失修,甲热电厂在经营管理中,未尽检修的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依照《侵权责任法》第6条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应承担侵权责任。
3.甲将一幅名画赠送给某展览馆,并约定该画只能用作展览,不得转让。
但是该展览馆在接受该画的赠与后,又将该画馈赠给了乙。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展览馆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画的所有权
B、该展览馆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经取得画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的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画的所有权
D、该展览馆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画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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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2节>民法上物权的种类
【答案】:
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5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本案展览馆接受赠与后。
已经获得了该画的所有权,所有权中饱含处分的权能。
虽然甲的赠与中附了不能转让的条件,但是该条件只有债权性质,不能产生物权效力上的限制,对物权的限制只能由法律作出设定。
因此,展览馆将画馈赠给乙,是所有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有效的,乙取得了画的所有权。
本题应选择D选项。
4.房地产公司甲最近计划开发一块新楼盘,与生产混凝土的乙公司签订供货协议,约定乙公司负责生产甲公司所需的混凝土,视建筑情况需要甲公司分批采购,乙公司分批供货。
每批次采购时都需要签订书面的采购协议,价格以签订协议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在甲公司第三次采购时,由于时间紧迫,未签订书面协议。
随后,由于混凝土的市场价格发生了较大波动,双方引发争议。
甲公司主张第三次采购合同不成立,应当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格支付价款。
就该次采购而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合同尚未成立,甲属于不当得利
B、甲乙之间的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成立,甲应当按照达成合意时的市场价格支付价款
C、甲乙之间的合同自甲收货时成立,甲应当按照收货时的市场价格支付价款
D、甲乙之间的合同自补签合同书时成立,甲应当按照补签合同书时的市场价格支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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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7章>第1节>合同的成立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成立瑕疵的履行救济规则。
依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本案中,甲乙两公司约定每批次采购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虽然第三次采购未签订书面合同,但甲公司接受了乙公司的履行行为,应当视为合同已经成立。
根据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当按照收货时混凝土的市场价格支付货款。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5.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
“这800元就算给你了。
”甲称将来一定奉还。
事后甲还了乙500元。
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应再还300元
B、乙应退回500元
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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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2节>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A
【解析】:
①《合同法》第185条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据此,赠与是合同,而不是单方法律行为。
赠与人就赠与合同的主要条款发出要约,受赠人承诺的,赠与合同才能成立。
②需要与赠与合同相区别的是:
(a)捐助,指捐助一笔钱设立财团法人。
捐助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且属于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
(b)遗赠,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也属于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
但与捐助属于生前行为不同,遗赠属于死因行为,遗赠于被继承人死
6.飞跃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
黄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声明。
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可免除飞跃公司的赔偿责任
B、黄某有权要求飞跃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黄某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
D、黄某可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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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7章>第1节>格式条款合同的订立规则
【答案】:
B
【解析】:
①《合同法》第53条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
”飞跃公司开发的软件将黄某的操作系统当成病毒删除,给黄某造成财产损失,飞跃公司显然具有重大过失,这样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是不能预先免除的,免除这样责任的合同条款(无论格式条款还是个别协商条款)都是无效的。
据此,“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无效,责任不能免除,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②须注意:
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双倍惩罚性赔偿”已
7.甲偷盗使用自己孪生哥哥乙的身份证将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处房产以乙的名义出售给了第三人丙,丙对甲乙二人的身份关系并不知情。
甲丙二人于2017年1月10日交付的房款并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否则房屋所有权人应以不动产权证书上的记载为准
B、若乙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的,房屋登记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更正登记
C、若乙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的,登记机关不能为其办理更正登记
D、若丙不同意乙的更正登记申请,乙就不能申请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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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3节>物权的公示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善意取得和物权的公示问题。
本题中,丙可以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物权法解释
(一)》)第18条的规定,丙已经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因此,若乙直接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的,房屋登记机关不能直接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乙此时需要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申请更正登记。
选项B错误。
又根据《物权法》第17条的规定,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选项
8.甲房产公司在开发"玫瑰园"小区时与相邻的学校乙达成协议,乙20年内不得在校内兴建10层以上的建筑物,甲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作为补偿。
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
"玫瑰园"开盘后很快销售一空。
几年后,乙因招生规模扩大,为改善教学条件,在校内开工建造一栋15层的学生公寓。
甲以及"玫瑰园"的部分业主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乙停止修建。
以下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甲有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甲系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B、业主无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业主不是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C、业主无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地役权合同未经登记
D、涉及地役权的业主有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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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9章>第5节>地役权的取得
【答案】:
D
【解析】:
①《物权法》第165条规定: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地役权的从属性,地役权人必须同时是需役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本题中,甲已将开发的房屋全部销售给了业主,甲既非需役地的所有权人亦非使用权人,甲的地役权消灭。
A选项错误。
②《物权法》第158条规定: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法》第166条规定: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9.李某酷爱小动物,是某市流浪狗救助站的管理人员。
某日,李某在回家途中发现有一只浑身沾满泥土的狗躺在路边,左前肢血流不止。
李某将其带回救助站并进行治疗,花费1000元。
而后李某在网上张贴了该狗的照片,寻求领养人。
数日后,张某找上门来,声称该狗并非流浪狗,而是其家养的宠物,在小区内不慎走失,在网上看到照片后才找到这里。
对于李某和张某之问的法律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张某需要偿付治疗费1000元
B、李某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但基于救助站的特殊身份,张某不需要偿付狗的治疗费
C、李某的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他和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按照不当得利处理
D、李某的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他和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按照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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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6章>第2节>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无因管理的构成。
无因管理要求管理人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实施管理行为,主观上要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
本案中,李某误将张某之狗当成流浪狗,他是出于道德、职业、爱好等因素才出手施救,并非为了避免张某的利益受到损失。
因此,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他和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按照不当得利处理,张某应当支付狗的治疗费用1000元。
故选项C正确,A、B错误。
李某和张某之间没有合意,不存在合同关系,选项D错误。
本题正确答案为C。
10.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22题,单选)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D、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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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9章>第1节>具体人格权
【答案】:
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已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据此,侵害姓名权的典型情形有三:
干涉他人命名之自由、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
本题中,显然是属于盗用之情形,构成对姓名权的侵害,故A项正确,当选。
名誉权的侵害,通常是捏造一些子虚乌有的消息,造成他人外在社会评价的降低。
本题中,并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造成乙社会评价的降低,故B项错误,不选。
本题中,甲的行为导致乙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的名单,因此,对于乙的金融信用确有影响,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将信用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
11.甲提前1013通过汽车站售票厅购买长途车票,购得车票以后甲因其他事情不能回家,便向车站退票。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向车站提出购票属于要约,车站根据合同自由可以拒绝承诺
B、甲购得车票以后,甲与运输公司的合同成立且生效
C、甲的退票行为不属于合同解除行为
D、甲的退票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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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2章>第1节>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客运合同特征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问题。
对于公共承运人而言,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不适用要约自由和承诺自由之原则。
甲购得车票以后,与运输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但不发生生效效力。
生效效力以检票或登上交通运输工具为标志。
甲的退票行为,不属于缔约过失行为。
合同解除是针对生效的合同而言的,没有生效的合同不存在解除问题,因此甲的退票行为也不属于解除合同的行为。
故本题答案为C。
12.某白酒厂和某代理商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白酒厂向代理商提供某品牌白酒500箱。
总价10万元,但在合同中未约定该批次白酒的质量等级等内容,也未封存样品。
白酒厂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发货,代理商验收后支付了货款。
后代理商因有20箱白酒未能销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合同无效。
本案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未成立
B、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但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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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1节>履行标的
【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在通常货物买卖中质量条款的意义问题。
在凭现状买卖中,其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当事人之间未约定的,则只要符合该产品的通常用途,就视为符合质量标准。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13.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
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
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10题,单选)
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属于行使留置权
D、属于自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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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3节>留置权的效力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由于抵押权和质权均为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本题中辽西公司未有约定即对电脑实施了扣留行为,显然并非行使抵押权和质权的行为,故A选项和B选项错误。
而自助行为的行使须以情势紧迫和不能及时请求公力救济为前提条件,本题中辽西公司对电脑实施的扣留行为既非情势紧迫又非不能及时请求公力救济,因此,不属于自助行为,故D选项错误。
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辽西公司的货款,而辽中公司与辽西公司又签订了电脑买卖合同,并通过指示交付将电脑所有权转移给辽东公司,至此辽西公司基于买卖合同合法占有债务
14.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
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
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
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
(2017年卷三1题,单选)
A、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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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2节>诚信原则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总则》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自愿原则是按照自己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故A项错误。
《民法总则》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是合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的要求。
故B项错误。
《民法总则》第4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本题中甲、乙双方地位平等。
故C项错误。
《民法总则》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
15.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
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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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6章>第2节>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答案】:
C
【解析】:
①无因管理分为正当的无因管理(适法的无因管理)和不正当的无因管理(不适法的无因管理)。
只有正当的无因管理才能自动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
不正当的无因管理,仅在本人主张发生无因管理之债时,才能在管理人与本人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且本人的义务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②正当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四:
(a)管理他人事务;(b)具有管理的意思(指管理人知道管理的系他人事务,并欲使管理的利益归属于本人);(c)管理人就事务的管理并无法定或者约定义务;(d)事务的管理,客观上有利于本人,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者可得
16.下列有关孳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质押财产所产生的天然孳息,归质押权人所有
B、动物腹中的胎儿,属于天然孳息
C、出租展柜所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D、质押财产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归质押权人所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1节>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C
【解析】:
《担保法》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需要注意,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取得所有权。
《物权法》第116明确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因此选项A、选项D都不准确。
选项B中,动物腹中的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尚不属于孳息。
因此本题答案为c。
17.张某拾得王某的一只小羊拒不归还,李某将小羊从张某羊圈中抱走交给王某。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9题,单选)
A、张某拾得小羊后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占有
C、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返还占有
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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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1章>第2节>占有的保护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占有的保护。
根据《物权法》第109条,张某不能因占有而获得所有权,故A项错误。
此时,张某对于小羊的占有构成无权占有。
本题中王某是权利人,张某是无权占有人,根据《物权法》第245条,李某从张某的羊圈中抱走小羊的行为构成对于张某占有的侵犯,故D项正确。
然而,李某侵犯张某占有的目的是返还给原来的权利人,并且已经返给原来的权利人,而不是自己进行不正当的占有。
因为已经将小羊交付所有权人,李某已经不是现实占有人,故张某不能向李某,也不能向王某主张占有的返还,故BC项错误。
18.关于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甲过人行道时被驾车闯红灯的乙撞伤,乙事后逃逸,五年后才破案。
甲对乙享有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甲受伤之日起起算
B、甲、乙离婚5年后,甲发现乙隐匿了不少夫妻共同财产,甲仍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被乙隐匿的夫妻共同财产,但该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为自甲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次日起两年
C、产品侵权,若不存在明示的质量保证期,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10年
D、甲向乙借款10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21年后,甲请求乙返还借款。
甲请求乙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期间未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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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1节>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
D
【解析】:
①《民法总则》第188条第二款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据此,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能够行使债权之日起计算,即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遭受损害且知道义务人之日起起算。
故A选项错误。
②《婚姻法解释(三)》第18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解释
(一)》第31条规定: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
19.甲只有两个亲人儿子乙、女儿丙。
甲得知自己罹患重病后,打印了一份自书遗嘱,言明自己拥有的玛莎拉蒂汽车由乙继承,兰博基尼汽车由丙继承,甲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注明的日期为2012年4月1日。
2012年7月1日,甲上班时闲来无事,请同事钟某、王某(与甲无利害关系)见证立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言明:
"自己死后,自己的玛莎拉蒂汽车由丙继承,兰博基尼汽车由乙继承。
"2012年7月2日,甲上班时突发心脏病死亡。
因甲未订立其他遗嘱,乙、丙就汽车的继承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死亡时,乙基于遗嘱取得玛莎拉蒂汽车的单独所有权
B、甲死亡时,乙基于遗嘱取得兰博基尼汽车的单独所有权
C、甲死亡时,丙基于遗嘱取得玛莎拉蒂汽车的单独所有权
D、甲死亡时,甲、乙均不能基于遗嘱取得汽车的单独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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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7章>第2节>遗嘱的形式
【答案】:
D
【解析】:
①《继承法》第17条规定: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据此,打印的遗嘱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成立自书遗嘱。
故甲订立的第一份遗嘱未成立。
②《继承法》第17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据此,若不存在危急情况,遗嘱人不得订立口头遗嘱。
故甲订立的第二份口头遗嘱未成立。
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20.甲公司盗取了乙公司的技术秘密成果,并以自己的名义转让给了不知情的丙公司,丙公司按照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乙公司发现后。
采取的如下救济措施中,哪个不予以支持?
()
A、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B、要求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C、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
D、要求甲公司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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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3章>第3节>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