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平安检查通用内容及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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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平安检查通用内容及方式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平安检查通用内容及方式
第一
、
企业领导依法履职
企业领导依法履职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指挥权、决策权的人,如:
*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厂长(经理);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人独资企业的企业投资人;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照主;
*他类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对领导履职情况的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七项:
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方法
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包括从主要负责人到职工的各级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形成自上而下的全员管理体系,做到“人人有责”;还应包括各级职能部门、科室的安全责任,形成横向的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做到“事事有人负责”
*直接询问主要负责人是否清楚自身的安全职责;
*调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判断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责任制内容是否包括了全体从业人员,重点查看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经营)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工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查看责任制内容是否全面、合理,是否能反映本岗位安全工作的需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同时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体系,明确考核要求、考核办法、奖惩等内容。
不同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应按照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进行细化和分解,一般应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报告、遵守安全规章和从事本岗位工作安全要求等内容。
*现场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清楚自身的安全责任;
*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了配套的考核系统,是否按期考核,有无奖惩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具备以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同时,还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不同工种和作业岗位的操作规程。
常用检查方法
调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定是否制定了上述基本的管理制度,制度内容是否全面、合理等;
调阅操作规程,确定其范围是否包括了各个重点岗位和工种,内容是否全面、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
询问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关于制度规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情况,确定制度是否认真落实;
调阅有关安全教育、检查等的台帐,检查制度规程的落实情况;
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清楚规章制度的内容;
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操作规程的实际眼帘,检查规程的落实情况。
常用检查方法:
三、安全生产投入的具体实施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治理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主要有以下方面:
*事故隐患治理费用;
*安全技术措施资金;
*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维护费用;
*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制度的费用;
*劳动条件改善的费用;
*为员工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安全投入管理台帐,内容包括:
安全投入计划或项目,资金的审批、项目实施情况等。
*询问主要负责人安全投入的总体情况;
*调阅安全投入的管理台帐或财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的账目、票据,核实是否真正投入了资金;
*询问安全管理人员有关购买安全设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缴纳工伤保险费等的具体情况,明确安全投入是否达到了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
*现场查看安全投入的实施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
常用检查方法:
*调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判断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是否开展了安全工作:
*询问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关于本单位安全工作的总体开展情况、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四、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和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方案及防护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员、资金、时间等、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制度、台帐、对检查及整改工作进行系统化管理。
*检查是否制定了安全会议制度或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制度;
*查看有关会议纪要,明确是否定期研究了安全生产问题。
五、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方案及防护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员、资金、时间等、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制度、台帐、对检查及整改工作进行系统化管理。
常用检查方法
询问主要负责人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判断其是否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
调阅安全检查和治理的制度、了解开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等;
调阅安全检查台帐,全面了解检查开展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达到了制度规定的要求;
调阅隐患治理台帐并对隐患治理进行现场检查,判断是否认真开展了整改工作。
主要检查内容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有相关人员名单并进行了职责分工,有通讯联络方式;
描述了生产经营单位的概况,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了分析,识别出可能存在的事故及其部位和形式;
针对识别出的事故编制了应急救援措施,内容应包括报警、现场处理、伤员医疗急救、警戒、危险物品转移、废弃物处置等;
确定了预案的启动、关闭条件;
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
明确了应急演练的时间、程序要求;
明确对预案修订的要求;
对预案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向社会求援的程序步骤。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及时进行总结和修订工作,并做好演练记录。
常用检查方法
询问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的情况;
调阅应急预案及其演练记录,检查其内容是否完善,演练是否到位;
询问相关人员是否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现场演练应急预案的步骤。
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如何向政法部门报告事故的发生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发生事故后立即向政府部门报告的内容。
应建立事故管理台帐,对发生的事故建档记录,定期统计分析。
常用检查方法:
查阅文件,确认是否建立本单位发生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调阅事故管理台帐、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询问现场有关人员,了解是否有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等情况。
第二
主要检查内容
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常用检查方法
询问相关人员或调阅有关资料,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属上述高危行业和从业人员数量,确定其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对高危行业和其他行业、大中型生产经营单位要调阅安全管理资料,判断是否配备了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来满足安全工作的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除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等资格证明,并询问安全管理人员相关的安全知识,判断其是否具备了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询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确定是否属于专职。
第三
、
安全
管理制度
主要检查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具备以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常用检查方法
调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定是否制定了上述基本的管理制度,制度内容是否全面、合理等;
调阅操作规程,确定其范围是否包括了各个重点岗位和工种,内容是否全面、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
询问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关于制度规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情况,确定制度是否认真落实;
调阅有关安全教育、检查等的台帐,检查制度规程的落实情况;
同时,还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不同工种和作业岗位的操作规程。
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清楚规章制度的内容;
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操作规程的实际眼帘,检查规程的落实情况。
第四
、
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应定期开展以下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新员工三级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和复审;
变换工种教育;
转岗、复工教育;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教育;
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
其他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常用检查方法
调阅安全教育制度,查看教育内容、形式等规定是否全面、合理;
调阅安全教育台帐,检查培训是否按制度开展,是否进行了全员培训,培训内容是否全面,培训是否达到学时要求等;
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检查安全考核的开展情况,是否真正进行了安全考核,有无试卷,对不合格者的处理情况;
现场抽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了教育培训内容;
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
主要检查内容
为保证从业人员安全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检查中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作环境进行以下方面的检查:
主要检查方法
第五
、
作业场所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噪声、光污染、振动、高温等)的控制消除情况;
厂址、作业区的布置是否合理;
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通风、采光、防火要求;
各种仪器、仪表是否选用合理、灵敏可靠、易于辨识;
建筑物的结构强度、耐火等级、通风、照明、防火、放水、防静电等是否合理;
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
危险物品的储存;
作业环境内办公和工作设置、设备布局是否合理。
对危险物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进行现场检查;
使用仪器测量安全距离、噪声、高温和防静电等情况;
调阅有关设计资料,对工作环境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第六
、
防护设备和用品
主要检查内容
依据规范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设备和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进行以下方面的检查:
配备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配备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质量和标准;
劳动防护设备、用品发放台帐和记录;
从业人员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检查和维护情况。
常用检查方法
调阅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购买、发放记录,对照现有工种,确定是否配备齐全;
到库房检查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质量,确定是否为定点正规厂家产品,检验标志和合格证是否齐全;
现场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和穿戴了劳动防护设备、用品;
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检查、维护方法。
第七
、
从业人员
主要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操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危险作业时,如动火、登高作业等,是否采取了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经过安全部门的审批;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执政上岗;
是否按规定穿戴了劳动防护用品;身体精神情况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常用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人员操作具体情况:
调阅危险作业审批记录,确定是否经过审批并采取了防护措施;
现场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询问作业人员是否掌握操作规程内容。
第八
、
主要检查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有相关人员名单并进行了职责分工,有通讯联络方式;
描述了生产经营单位的概况,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了分析,识别出可能存在的事故及其部位和形式;
常用检查方法
询问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的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源管理
针对识别出的事故编制了应急救援措施,内容应包括报警、现场处理、伤员医疗急救、警戒、危险物品转移、废弃物处置等;
确定了预案的启动、关闭条件;
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
明确了应急演练的时间、程序要求;
明确对预案修订的要求;
对预案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向社会求援的程序步骤。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及时进行总结和修订工作,并做好演练记录。
调阅应急预案及其演练记录,检查其内容是否完善,演练是否到位;
询问相关人员是否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现场演练应急预案的步骤。
第九
、
职业卫生
主要检查内容
主要进行以下方面的检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配备情况;
生产布局的情况,应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配套的卫生设施情况;
设备、工具和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从业人员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常用检查方法
调阅卫生、环境部门的检测报告,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有效控制;
询问作业人员,了解作业现场危害因素的实际情况;
现场检查防护设施的工作情况和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等;
调阅有关设计资料,了解生产布局的具体情况。
烟花爆竹的经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专门时春节期间的集中销售时期。
烟花爆竹燃放由“禁”改“限”后,发生事故的机遇明显增多。
因此,除常规的平安检查,在集中销售时期,应增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综合检查内容
1、经营单位资质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包括存储、批发、零售、临时经营网点)应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经营单位须在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范围内进行销售。
2
(1)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以上,且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1000㎡以上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5人,100
、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0㎡以下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3、各类人员的安全资质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1)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仓库负责人具备烟花爆竹销售活动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质证书;
(2)驾驶员、押运员必须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持证上岗;
(3)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作业证。
4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该严格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般包括以下人员的责任制:
(1)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4)保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警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装卸搬运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5)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监控管理制度;
(7)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8)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9)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0)值班管理制度;
(11)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2)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
(14)采购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6)车辆进出、停留、停放管理制度。
6、操作规程
(1)监控设备操作规程;
(2)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3)搬运、装卸操作规程;
(4)保管和销售操作规程;
(5)测温、测湿操作规程。
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硬件检查内容
1、安全间距
烟花爆竹零售场所设置的密度、间距和位置应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加油站、油库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设施,学校、幼儿园、体育馆(场)、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100m范围内不得设有烟花爆竹销售场所。
1000㎡以上储存仓库:
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130m;
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80m;
与铁路、二级以上公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40m。
1000㎡以下储存仓库:
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110m;
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65m;
与铁路、二级以上公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35m。
2、防护用品
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帽、防静电鞋和防护手套。
3、安全标识
经营场所安全标识:
悬挂许可证和统一标识;
严禁烟火;
禁止吸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
仓库的安全标识:
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仓库重地禁止吸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库内禁止携带火种;
进库关闭手机;
机动车辆进库必须安装阻火帽;
库内严禁检修汽车;
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
4、禁止销售的品种
礼花弹、拉炮、摔炮、砸炮和打火纸等产品
5、安全操作
搬运作业中,只能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质工具。
6、存放量
零售场所临时存放产品不得超过50箱,每箱重量不得超过35kg,不得沿街销售;
具有相对独立的零售场所,专柜、专人销售,销售和存放面积不少于20㎡。
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130m;
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80m;
7、1000㎡以上储存仓库
与铁路、二级以上公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40m。
8、1000㎡以下储存仓库
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110m;
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65m;
与铁路、二级以上公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35m。
9、零售场所
具有相对独立的零售场所,专柜、专人销售,销售和存放面积不少于20㎡。
10、产品堆垛
烟花爆竹必须装箱堆垛码放,堆垛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堆垛距内墙应不少于,堆垛高度应不超过,货架高度不得超过,搬运通道宽度应不少于。
11、库房的门、窗、地面
库房的门应为两层,均应向外开启;不得设门槛,门宽不得少于,内层门为通风用门,门的下面要有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库房的窗应能开启,所有窗应配置铁栅和金属网;
库房的地面应铺设木地板或设置30cm高的垛架。
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应低于木板外表面3mm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
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有专人每天检查并登记。
12、防火防爆要求
库房的入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库房的照明灯具应采用防爆型,并且库内的开关等业需要防爆型;
烟花爆竹储存库区内不得设置锅炉、茶炉等明火取暖、做饭设施,不得设住宿等生活用房;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在经营场所应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置2个以上5kg重的水系灭火器,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七、经营和储存场所
1、批发经营场所摆放的样品严禁带药。
2、仓库货品储存应按照“五距”要求堆垛(主通道≥,墙距≥,垛高≤,垛架高≥,垛距≥),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仓库门宽度不宜小于,并采用外开式。
3、仓库的窗能开启,宜配置铁栅和金属网。
4、在储存货品的仓库内严禁拆箱。
八、辅助设施
1、仓库有报警装置,有供对外报警、联络的通信设备。
2、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雷、防静电装置。
3、仓库内应设湿温度计,并进行记录。
4、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要有消防给水系统。
九、经营管理
1、必须有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货,并实行调拨单管理。
2、采购的产品必须加贴专用封签,一箱一签。
3、产品的最小单位应加贴防伪码标签。
十、运输安全
1、烟花爆竹承运单位必须具有资质,烟花爆竹运输车辆须经检验合格,并按规定安装喷吐警示标志。
2、没有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并有运输协议。
十一、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制定火灾、爆竹等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1.经营企业考评内容和标准
表11-1平安生产治理考评表(100)
序号
考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