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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

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应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2、采购药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

3、调剂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4、收方后应按处方制度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历号,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

遇有处方内容不妥或有错误及因无货需换药等情况时,需由医师更正后再进行调配。

5、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

订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处方时禁止用直接接触药物。

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名。

6、发出的药品,应将服用方法填写标签贴瓶底或写在药袋上。

并耐心向病人交待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7、对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需退回,只限不影响配发的针剂和原包装药品。

退药需医师开退药处方。

8、药房(库)保持整洁,药品及调配用具按固定地点放置。

9、凡有效期的药品,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

10、对特殊药品,贵重药品盘点,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部门负责人协商处理。

11、药房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脱岗。

12、急诊处方需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秩序配发。

13、其它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药房(库)。

14、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管理应按规定,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专帐登记,逐方销存。

15、药剂科应该建立一个质量检查小组,负责科室质量检查,提高人性化管理,才能提高服务质量。

16、有了完善的制度,科室各项工作才能紧张、有序、有条不紊地正常进行,我们制订了各部门各项制度,并有科主任负责科室质量监督组定期负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铜陵县人民医院

药剂科

2007年3月16日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门诊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住院处方未经医院同意不得调配。

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

严格按现行的公费医疗等制度配方。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对发出的药品如确需调整用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的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登记、签字。

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调剂室贮药瓶签,应按规定用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7

充药品时必须核对方可装瓶。

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8、各室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

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

对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点清,发现问题当班者应及时查明原因。

9、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

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值班交接登记簿。

10、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搞好交接班工作。

定期进行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监督检查:

1、建立药房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2、调剂室每月至少检查药品质量一次,发现即将过期失效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要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药房负责人每天抽查调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要有检查记录,发现违规及时纠正,进行批评教育,按院规定扣发“绩效工资”。

4、差错事故、投诉,登记内容完整,有当事人、事情经过、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对出现严重差错或事故的责任人调离现工作岗位。

5、调剂人员必需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未经培训的其它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调剂工作。

6、调剂室对急诊室等门诊科室的抢救用药储备药品,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有检查记录。

7、调剂人员每年检查一次,有体检档案,患传染病者不得上岗。

8、药剂科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内容主要是药剂、药理、窗口服务、药品质量、调配质量及自查记录,检查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铜陵县人民医院

药剂科

2007年3月16日

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门诊处方未经医院同意不得调配。

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

严格按现行的公费医疗等制度配方。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或排药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或排药,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5、护师取药应当面核对点清,交待新药或特殊用法的注意事项。

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对已发出的药品如确需调整用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调剂室的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登记、签字。

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7、调剂室的贮药瓶签,应按规定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

补充药品时必须核对方可装瓶。

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8、各室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

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麻醉药品、毒药、

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

对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

及贵重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点清,发现问题当班者应及时查明原因。

9、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岗位交接班登记簿。

10、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醉药品柜等。

定期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监督检查:

1、建立药房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2、调剂室每月至少检查药品质量一次,发现即将过期失效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要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住院药房负责人每天抽查调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要有检查记录,发现违规及时纠正,进行批评教育,按院规定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4、差错事故、投诉,登记内容完整,有当事人、事情经过、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对出现严重差错或事故的责任人调离现工作岗位。

5、调剂人员必需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未经培训的其它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调剂工作。

6、调剂室对急诊室等门诊科室的抢救用药储备药品,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有检查记录。

7、调剂人员每年检查一次,有体检档案,患传染病者不得上岗。

8、药剂科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内容主要是药剂、药理、窗口服务、药品质量、调配质量及自查记录,检查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铜陵县人民医院

药剂科

2007年3月16日

中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

严格按现行的公费医疗等制度配方。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急症处方先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配方应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要严格执行配方复核制度、计价、配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对已发出的药品如确需调整用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原包装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登记、签字。

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7、调剂室的贮药斗的标签,应按规定用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

补充药品时必须核对方可装斗。

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8、各室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

应定期会同相关科室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

对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点清,发现问题当班者应及时查明原因。

9、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岗位交接班登记簿。

10、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醉药品柜等。

定期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铜陵县人民医院

药剂科

2007年3月16日

西药库工作制度

(一)药品采购验收

1、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按时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药品的库存量,一般为三个月。

新增品种须由使用医生提出,所在科室主任同意,报药事委员会审批后采购。

2、按药品法规进行药品采购,力求保证供应,避免积压浪费。

同品种、同规格的药品优先购买质量价格比较好的药品。

把好药品质量关,坚持按主渠道购药。

新增购药渠道,证照符合规定并报药事委员会批准。

3、购进、调进和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员按照合同或计划,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产地、金额等项,核对无误后,采购保管人在进货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

新品种入库、价格调整,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二)仓库保管

1、药库要求室内干燥通风、门窗牢固,注意随时加锁。

有防火设备,并应经常检查,禁止吸烟,非药库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药库。

2、库存药品应按性质、剂型、分类保管,注意室内温度、通风避光及药品效期,需低温保存的药品,应贮冰箱内,防止霉变、虫蛀、鼠咬等。

3、药库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帐卡和特殊药品的标记并准确及时登记。

定期清查盘点,核对帐目,达到帐(卡)帐目相符。

(三)药品领发

、各科室应有领药单,定期到药库领取药品,只要库房有的药品或病房需1

要,可随时领取。

有关特殊药品药品的领发,应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2、实发药品应填写出库单,双方签字。

药库不得配发处方,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铜陵县人民医院

药剂科

2007年3月16日

中药库管理制度

1、计划、预算、采购:

1.1药库主管人员应根据治疗需要,有计划地采购各种药品。

采购计划需经药剂科主任审查,分管院长批准,然后采购,未经批准,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进。

1.2库存药品量一般以3个月周转量为宜,对季节性较强和紧缺品种,可适当增加库存量。

1.3采购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种类、质量、等级、数量、单价,注意品种的真伪。

严格按计划采购,做到有药用,不脱销,不积压,特殊情况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1.4临时急救所需药品,可先行采购,随即补办有关手续。

2、验收入库:

2.1购回药品应及时验收入库。

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员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凭证入库,药库人员负责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记录。

验收时如发现药品与原始凭证所载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换,凡变质失效及伪劣药品应拒绝验收入库。

2.2贵重药品,毒、剧、麻药入库时,必须有固定保管人在场,共同验收入库封存,并用专本登记入账。

2.3本院自制药品入库,必须附有药检合格通知书,方能验收入库。

3、药品保管:

3.1库存药品要建账立卡,按进货发票和领药单据及时进行记账。

做到出入有据,账物相符。

饮片实重?

5%。

3.2库存药品应根据四季气候变化,特别是雨季要勤查、勤晒。

要设专人负责定期、定时检查、每季度并要注意药库的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防止药品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升华。

要做到用旧储新,远期先用,以防存放时间过长、降低疗效,甚至变质造成浪费。

3.3库存药品应按其性质划分仓位存放,排放整齐,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标明名称,防止差错。

3.4库管人员要经常与调剂、制剂、采购人员联系,介绍库存药品情况,对计划供应的短缺药品,应“先危、急、重、住院,后一般门诊”的原则。

药库每半年清点一次,年终大清点一次,做好销存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科主任处理。

3.5麻醉、毒性中药的保管,按《麻、毒药品的管理办法》管理。

贵重中药固定专柜专人保管。

3.6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药

4、药品领发:

4.1领发药品时必须依据正式领药单方能发出,领发时要按数量点交,库管人员与领药者核对无误后共同签字或盖章,如有不符立即核对更正。

4.2剧毒中药,应按《麻、毒、剧药的管理办法》领发。

贵重中药应由专管人领发,并严格执行当面点交制度,定期检查质量情况。

4.3药库不得凭处方直接发放药品(急救、特殊情况除外,但应及时补办手续)。

4.4药库未经医院领导同意,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5、药品质量:

5.1中药库购进的饮片,必须按照《中国药典》或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饮片加工炮制规范》加工炮制后,才能发放到药房配方或制剂。

特殊炮制按医生要求进行处理。

5.2中药的加工炮制工作,应在中药师(士)的指导下,由经过训练,具有一定中医药知识的人员担任。

5.3对加工炮制的原药材,应严格检查质量,除去非药用部分及泥沙杂质后,方可进行加工。

凡已霉坏变质、混有杂质、品名不清和不符合药用质量要求的药材,一律不得发放使用。

5.4炮制工作要加强计划性,根据需要做到供应及时。

加工炮制药品要有领交手续,炮制过程中的合理增减,应填写增减手续,由药剂科主任批准办理增减。

5.5浸泡药材应用新鲜清洁水,放在水泥池或缸内,不得用铁容器。

浸泡一种药的水不得再浸泡其它药。

药材的浸泡、加水量、浸泡时间应掌握适度,注意季节性,经常检查,以防发霉变质。

5.6炮制过程中,应严格掌握炮制质量(火候、成色),切片时应注意规格,饮片晾晒不得放在土地上,可采用烘干法,要注意清洁,自然干燥可设置晾晒台。

含挥发油和易变质的药材,宜用阴干法或低温干燥,要保持通风,做到防蝇、防虫、防鼠、防尘沙等。

喷油液体,严禁口含喷洒。

5.7炮制炭类药,应隔置24小时后,再行检查,确无复燃后方可入库,存放在不能燃烧的容器内。

5.8炮制毒、剧药品和有强烈刺激性药品,应有药师专人负责,单独存放。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加工毒、剧药品的一切用具应专用,用后彻底清洗干净。

从毒、剧药中挑出的杂质和浸泡过毒剧药的水要妥善处理。

铜陵县人民医院

药剂科

2007年3月16日

一次性医疗卫生材料采购、验收、使用处理制度

制度:

1、医院防保科、医务科或有关管理科室应对本单位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和销毁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和使用安全。

2、医院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分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包装上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厂名、批号、消毒方法、消毒日期和有效期,并附详细使用说明,介绍产品保存条件和使用注意事项等。

3、医院建立健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采购、验收制度。

药剂科每次购置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做到推销员证件、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查验每一批号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和有效期,作详细登记并保存。

4、库房存放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储存环境应保持整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天花板50厘米,距离地面大于等于20厘米。

要严格防止再污染。

消毒供应室负责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发放工作,并作详细登记。

各科室在领取后应按用途设专柜妥善保管。

5、临床科室在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前,应认真做好查对工作,凡包装破损或过期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发放到科室。

对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剂科和医院防保科,监测其消毒效果。

6、一次性医疗用品在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消毒、毁形或焚烧,作无害化处理。

受到严重污染的,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密封后直接进行焚烧处理。

铜陵县人民医院

药剂科

200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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