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综合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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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工程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第1章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XX花园南区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XXXX花园(南区)项目工程位于深圳市龙华扩展区,总用地面积7.78万平方米,小区用地呈平行四边形,由“日”字型路网划分为南北相邻两个地块,周边交通便利。

小区用地东侧是梅陇路,西侧是民塘路,南侧是民兴街,北侧是天湖路。

工程总建筑面积185493.38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7757m2、幼儿园建筑面积2000m2、门诊部建筑面积2000m2、物业管理用房300m2、商业建筑面积13000m2。

建筑物最大高度为110.46米(最大屋面高度为102.45米),是一个集商业和住宅为一体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地下室为一层,是车库及设备机房,局部为平战结合的6级人防二等人员隐蔽所。

地上由六座高层住宅楼和两层商业裙房及一层架空层组成。

第2章总则

2.1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通过实施本预案,努力使本工程施工行为更好地满足法律要求,为员工的工作和场地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而延误事故应急救援;最终达到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2.2编制依据

2.2.1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2.2.2地方性法规、规章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等。

2.2.3指导、参考文件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出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通知》(深府[2005]37号)、深建质安【2010】95号文《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手册》等。

2.3编制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谐社会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真正落到实处。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救死扶伤、消除危险;清洁现场、评估后果。

”位原则。

2.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花园南区项目工程的各类工程事故的应急处理。

预案中重大事故的定义:

既在本项目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突然发生的死亡1人以上(含1人)、重伤3人以上(含3人)的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造成损失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及其它事故。

第3章宣传、培训和演练

3.1应急人员的培训

根据计划,定期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基础培训、专业培训、战术培训,使其掌握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方法。

建立定期的强化培训制度,并进行考核。

目的

明确各自职责

范围

项目部全员、专业队伍、社区居民,

重点是指挥及行动关键人员

方式

板报、电视、培训班

基本内容

一般培训

报警、疏散、火灾、个体防护

危险识别、事故评价、减灾措施

特殊培训

高支撑系统坍塌

受限空间营救

病原体感染

垂直运输机械倾覆

3.2公众宣传教育

根据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可能发生的事故的性质和特性,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了解预先指定的主要和备用疏散路线,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和应急工作的有关要求等等。

 

目标

熟悉应急反应和程序

明确任务、职责

提高公众应急意识

内容

应急媒体及公众发言人

区域特定风险知识

应急安全常识与措施

防护和自救、营救等

逃生能力

事故后处理能力

法律法规

3.3必备器材培训与演练

1)项目部在开工前必须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进行危险源的识别,列出危险源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开工后一个月内项目应根据所列出的重大危险源内容,结合本预案的要求,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应急预防知识的培训及演练;从而使其具备一定的事故预防能力和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主要培训内容包括:

①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和事故预防措施;

②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③事故紧急报警;

④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④现场抢救、逃生的基本知识。

2)项目部在经过有效的培训后,应在项目开工后针对工程特点选择代表性事故进行一次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应增加演练次数;演练结束,应及时做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3)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经培训的安全急救员以及有针对性、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如救生绳、担架、氧气袋、急救箱、灭火器等),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用。

4)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项目部的大型机械设备(如挖掘机、汽车吊等)、运输车辆等统一纳入应急救援体系之中。

对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派出车辆、设备等指令应无条件立即执行。

3.4预案演练

项目部制定相应的演习计划,定期进行演练,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有效、迅速地开展,找出应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程序与方针之间的距离、预案中相互矛盾之处、预案、程序修订与改进之处、确认资源充分性、检验培训效果。

演练的形式有三种,一桌面演练、二功能演练、三全面演练,具体实施特点见下表。

演练要明确演习的周期、范围、形式,检验各类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的执行任务的能力。

同时,要对演习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对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解决。

安全预案演练形式

演练形式

目的

具体实施特点

桌面演练

没有压力情况下练习,解决问题、协作和分配任务的能力,功能性演习和全面演习的基础。

通常在一间会议室开展,应急指挥与管理人员是非正式选举和任命的;评价人员数量取决于社区的规模、资源和演习功能的数量;通常1-2个评价人员,大型演习6个或更多评价人员;以应急预案和标准行动程序为基础讨论应急行动;讨论问题不受时间限制;形成书面总结和改进建议。

但只是口头“走一遍”应急响应的场景,往往限于口头交流;无法展示响应行动和协调活动;参与机构和人员数量少。

功能演练

检验应急预案、人员和系统响应能力的相关功能,如指挥与控制功能演习交通演习

不限于会议室,一个或更多应急行动中心或指挥站;模拟或有限度采用场外资源或行动;与现场活动同时进行(如模拟事故状态现场运输);利用资源程度保障功能充分展现

通常只关注单个功能或其中一项活动(如指挥与控制);也可以演习某些设备的具体功能;决策与协调人员比桌面演习多,有更多政府部门参与;响应协调机构的级别可能要升高;评价人员往往比桌面演习多,一般人数从4至12人;演习完毕往往口头作出评价,提出书面报告。

全面演练

检验应急预案大部分功能,评价应急协调与行动能力

真实性高、投入的人力与资源大、紧急情况压力大;多场所、多人员与资源(如省应急指挥中心、群众护理中心、医疗设施设备集中区域)配备个人防护设备资源;人员不限于行动人员、协调人员、决策人员;总公司和业主及监理单位参与人员参与演习的设计、协调、评价;评价人员数量会比较多,通常会有10-50位;演习完毕往往口头作出评价,提出书面演习报告。

4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4.1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是项目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指挥部,当重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讯速展开救援抢险工作;项目部应急救援抢险指挥部人员组成由:

总指挥:

项目经理

副总指挥:

项目执行经理(反应行动)、项目安全主任(事故现场)

成员:

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设备员、材料员、各专业队长、后勤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4.2应急救援抢险指挥部的职责:

4.2.1应急救援抢险总指挥职责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启动应急反应;

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3)评估紧急状态,升降警报级别:

4)决定通报外部机构,与项目部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5)直接监察应急行动人员的行动;

6)决定企业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保证现场和企业外人员安全;

7)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反应组织。

4.2.2反应行动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指挥;

2)提出对策和建议;

3)保持与现场副总指挥联络;

4)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

4.2.3事故现场副总指挥职责

1)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行动;

2)评估现场事故;

3)保证员工和公众执行应急反应行动;

4)控制紧急情况;

5)与反应行动副总指挥协调行动。

4.2.4其他成员职责

项目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可根据各成员专业特长的不同,具体分为事故现场抢险组、事故现场救护组、事故现场保护组、事故现场通讯组和物资供应组等专业小组,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救援抢险工作有序不乱。

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

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等工作,包括控制事故扩大、抢救被困人员、设备、贵重物资等,并做好清点现场及危险品的转移工作。

2)事故现场救护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组织交通并及时组织护送伤员到附近沙尾路仁爱医院或医疗救护机构救治等工作。

3)事故现场保护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转移、财产的清点、保护及事故的原始记录、现场拍照、现场警戒治安维护等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

负责收集相关紧急情况的预报(如台风、暴雨预报等)以及确保通讯器材完好,报警和通讯人员准确掌握报警和通讯的方式、过程和灾情描述词语,保证各应急救援机构之间联系迅速和畅通。

5)事故现场物资供应组: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的物资共应,保证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正常进行。

第5章重大事故报告程序及应急预案的启动

5.1项目部重大事故报告程序:

重大事故发生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命令各专业小组立即展开救援工作;项目经理向公司质安科报告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以及是否请求公司支援。

同时向业主及监理单位报告,以便业主及监理单位做出相应反应;质安科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公司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报告,由副经理向公司经理汇报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

5.2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以经理为首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现场总指挥,指导救援抢险并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

5.3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重大事故由项目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单位各方面力量处置的同时,报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门,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门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

5.4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应根据事故程度决定是否停止施工或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是否向应急服务机构或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救,同时做好救援准备及一切配合工作。

5.5各应急专业小组人员,必需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展开救援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小组:

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立即展开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控制事故扩大;抢险过程中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首先注重人员的抢救及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转移、封存等,其次是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并及时清点现场,随时与现场应急指挥及其他小组保持联系。

2)事故现场救护小组:

接到指令后,应立即展开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伤员及护送受伤人员到最近的医疗中心医治,随时与现场应急指挥及其他小组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

接到指令后,应立即展开保护事故现场、周边警戒治安维护和人员的疏散、清点及贵重财物的清点工作,并指引无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区,清点人员及财物,配合抢险小组对抢救出的贵重物资、设备等进行清点、保护,对现场情况及时拍照取证,做好记录,为后续的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

4)事故现场通讯小组:

保证现场内与其他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现场应急指挥及其他小组保持联络。

5)事故现场物资供应小组:

保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物资供应,确保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正常进行。

5.6应急结束

1)应急结束的指令由总指挥发布

对重大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财物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况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预案终止令。

2)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恢复程序

①组建恢复队伍、明确行动重点;

②评估现存风险、保护人身与财产安全;

③现场警戒、出入口关闭、保护财产与证据;

④现场清洁与净化;

⑤关键作业的恢复;

⑥对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帮助;

⑦事故调查与存档

明确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受损物品清单、修复与重置费用

⑧保险的理赔

第6章预案管理

本项目部负责制定、修改、更新本预案;负责本预案的修改记录,并负责发布本预案;负责对本预案的评审。

6.1预案管理与改进程序

制定

6.2制定变更与修订要求,持续更新与改进文件,保持动态性

1)增添或删除,不与法律或上级文件抵触。

2)任何上级主管部门均有权提出修订;与每一受影响部门协调,得到正式书面批准;定稿后提交主管部门,经跟踪评估后正式实行。

3)变更通知

日期、序号、主题、目的、内容、背景、行动、页码;发布后,修订生效;临时变更可根据类似程序。

第7章危险源的预防及应急抢险措施

7.1坍塌事故危险源及预防抢险措施

7.1.1坍塌事故危险源

土方施工中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土;深基坑、槽开挖不放坡或不按规定放坡,积土、料具、机械设备堆放离基坑、槽边缘小于设计、规范规定,荷载过大;深基坑开挖未编制专项支护方案或未按方案进行支护;基坑施工未采取有效排水措施;高支摸、大跨度梁板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支撑系数未经设计计算或未按方案、规范施工、拆模过早等。

7.1.2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2)深基坑(>5m)施工前,要编制专项支护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支护,沟、槽开挖应按规定进行放坡,并根据土质情况进行固壁支撑,对基坑、沟槽边坡和固壁支架应经常检查,当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变形、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地下暗挖工程应严格按照设计图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防护,并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违章及野蛮施工。

4)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机械、机具、泥土或其他物料在坑槽、屋面、楼层的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坍塌事故;坑、槽、屋面临边堆积物应大于1m。

5)基坑施工要采取有效排水措施,预防边坡塌方。

6)对模板施工支撑系统要进行设计计算,高支模和大跨度梁板施工,还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7)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一定要满足混凝土拆模强度要求。

7.1.3坍塌事故应急抢险措施

1)一旦发生坍塌事故,应立即组织无关人员尽快撤离,确保人员安全,防止事故扩大,并在安全情况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10”、“120”救援。

2)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造成伤害;解救出的伤员应根据伤势分别送院抢救;对于坍塌被埋人员的抢救,应以人力为主,尽量减少使用机械,当必须使用机械配合时,应在确定被困人员具体位置后进行,抢救中应先清除伤者头部掩埋物,逐步清除全身。

7.2高支模坍塌事故危险源及预防、应急抢险措施

7.2.1高支模坍事故塌危险源

高支摸、大跨度梁板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支撑系数未经设计计算或未按方案、规范施工、拆模过早、模板排架基础下沉等。

7.2.2高支模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搭设模板支撑的场地土方回填必须严格按规范及交底的要求进行回填施工,分层夯实不得超厚回填。

土方回填结束后,必须进行密实度检测,达到方案设计的强度要求后方可搭设模板排架;

2)排架搭设用钢管、扣件等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立杆下应垫置50×100方木,长度不得小于2米;检查排架搭设扣件螺栓的拧紧程度,所有梁底水平杆与立杆连接扣件下必须增加另一扣件,增强抗滑移;

3)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同时主梁支撑立杆也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

4)施工中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分散堆放,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坍塌事故;施工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立即向应急小组成员汇报;

5)高支模排架下部必须有有效排水措施,预防回填土长期浸泡下沉;

6)对模板施工支撑系统要进行设计计算,高支模和大跨度梁板施工,还应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

7)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一定要达到混凝土100%强度要求。

支撑搭设、拆除和浇筑砼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应在适当位置挂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看护。

7.2.3坍塌事故应急抢险措施

1)一旦发生坍塌事故,应立即组织无关人员尽快撤离,确保人员安全,防止事故扩大,并在安全情况下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小组及救援器材、设备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10”、“120”救援。

2)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造成伤害;解救出的伤员应根据伤势分别送院抢救;对于坍塌被埋人员的抢救,应以人力为主,尽量减少使用机械,当必须使用机械配合时,应在确定被困人员具体位置后进行,抢救中应先清除伤者头部掩埋物,逐步清除全身。

7.3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危险源及预防、应急措施

7.3.1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危险源

现场未按要求做临边、洞口防护或防护不严;高处作业不按规定堆放材料;在脚手架及操作平台或楼层内玩耍、打闹或向下抛掷物料;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洒后上岗,不遵守劳动纪律;起重、吊装工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等。

7.3.2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1)凡距地面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阳台边、屋面周边、基坑(槽)周边、预留洞口、通道口等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2)机械安装后必须经有关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班前应进行试运转,对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吊钩、绳索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若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检修,严禁带病作业;多台机械同时作业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防止碰撞,指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防吊物过程中碰撞伤人。

3)坚持安全教育制度,经常开展全员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生产纪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禁止违章作业、酒后上岗和高处作业玩耍、打闹、向下抛物等违规违纪行为,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伤人事故。

7.3.3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人员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伤人事故,现场急救员应根据伤者受伤情况,或现场治疗,或送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求救。

7.4机械伤害事故危险源及预防、应急抢险措施

7.4.1机械伤害事故危险源

机械设备未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未按其技术性能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对运行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多台设备同时作业未制定安全保证措施等。

7.4.2机械设备事故预防措施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灵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并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按照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坚守岗位,责任心强。

4)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5)机械设备应经常进行保养、检修,当发现机械有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维修,严禁带病或超载等违章作业,对性能老化报废设备,禁止使用。

6)多台设备同时作业,应指定专人指挥,同时严格按照设备管理规定对现场设备进行管理。

7.4.3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应急抢险措施

1)对于一些轻微外伤,现场急救员应根据情况对伤员进行止血、消炎、包扎。

2)对伤势较重者应及时送往就近的医院治疗。

7.5塔吊倾覆、吊物伤人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措施

7.5.1塔吊倾覆或吊物伤人事故危险源

塔吊司机无证驾驶、吊装指挥无证上岗;塔吊基础方案未经审批;非专业人员安拆;斜吊重物;起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等恶劣天气时,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吊装机械和钢丝绳未经检查进行吊装作业;吊装作业时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等。

7.5.2塔吊倾覆、吊物伤人事故预防措施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

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

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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