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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任职条件

 

河南师范大学

 

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

 

1、

河南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

(1)

2、

河南师范大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20)

3、

河南师范大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24)

4、

河南师范大学图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29)

5、

河南师范大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32)

6、

河南师范大学会计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37)

7、

河南师范大学审计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41)

8、

河南师范大学经济、统计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45)

9、

河南师范大学附小、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49)

10、

河南师范大学出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55)

11、

河南师范大学党政管理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59)

12、

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聘用条件及首次申请办法………(60)

河南师范大学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

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各级职务的申报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完成岗位任务,且在此次岗位聘用前已被聘用到相对应岗位。

一、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

3、积极承担科研工作,组织、领导或作为成员参加教学科研团队,参加教学科研项目,或参加教学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任务;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承担相应学科、专业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双语教学,积极承担导师工作;

5、完成学校或学院(部)安排的出题、阅卷任务,积极承担监考等教学辅助工作,完成学校和学院(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6、积极参与学校或学院(部)的各类活动,对学校或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二、正高级岗位

(一)三级岗位:

1、基本申报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较为突出的成就和贡献,任现职以来,在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和资历等方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岗位:

(按以下排序,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任职年限长者优先):

(1)任现职满9年,且符合表一15项中1项者;

(2)任现职满6年不满9年,且符合表一15项中2项者;

(3)任现职满3年不满6年,且符合表一15项中3项者。

 

表一: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类别

选项

序号

条件选项

荣誉称号

1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中原学者;或省管专家

2

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奖者;或“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受资助者;或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受资助者;或省杰出人才计划受资助者

3

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特聘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牵头导师;或一级硕士点牵头导师

4

“555人才工程”第一或第二层次入选对象

教学条件

5

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主持人

6

国家级精品课程排名前二;或省级精品课程主持人;或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或省级规划教材主编;或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排名前二

7

国家级特色专业排名前二;或省级特色专业主持人

8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主任、副主任;或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主任;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副主任;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9

国家级教学团队排名前二;或省级教学团队主持人

科研条件

10

主持国家级(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863”项目及一级子课题、“973”项目及一级子课题、科技支撑项目和软科学项目)立项资助课题1项;或主持省部级(包括教育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改项目、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省科技厅研究项目)立项资助课题2项

11

获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排名前十;或获省部级成果奖(包括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成果奖,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排名前七、一等奖提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

12

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学校认定一级学科顶尖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二级学科顶尖期刊发表论文3篇

13

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排名前二;或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主持人;或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主持人;或省级重点学科第一带头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或厅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文科基地主任

14

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累计经费(以学校到账为准),文科、非实验性理科30万元以上,工科、实验性理科100万元以上

15

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三

2、岗位职责:

负责学科研究方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工作,并协助学科带头人制订本学科(专业)的发展规划和整体建设,做好相关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相关研究(教育)基地的申报和建设工作;承担并完成本科、研究生课程的规定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学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协助完成对课程和教材的规划、组织与设计,协助做好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建设;组织争取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及开展研究工作,撰写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引进和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组建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积极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

其中,聘期内须完成以下岗位任务:

(1)教学。

年均教学工作量为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4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且被较多引用。

②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发表5篇(其中至少2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发表4篇(其中至少2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级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②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③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④作为主要发明人(限前3名)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美术、音乐、体育同时参照职称评审条件中教授的补充条件执行)

(二)四级岗位:

1、基本申报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者,可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2、岗位职责:

积极参与本学科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学位点申报工作,积极培养年轻教师和研究生;承担并完成本科、研究生课程的规定教学任务,积极参与课程和教材的规划、组织与设计,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及研究工作,协助做好与本学科相关课题的申报,撰写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

其中,聘期内须完成以下岗位任务:

(1)教学。

年均教学工作量为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且被较多引用。

②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发表4篇(其中至少2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发表3篇(其中至少1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级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②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③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④作为主要发明人(限前3名)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美术、音乐、体育同时参照职称评审条件中教授的补充条件执行)

三、副高级岗位

(一)五级岗位:

1、基本申报条件: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评选聘用到五级岗位(按以下排序,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任职年限长者优先):

(1)任现职15年以上,且符合表二15项中1项者;

(2)任现职满6年不满15年,且符合表二15项中2项者;

(3)任现职满3年,且符合表二15项中3项者。

 

表二:

副教授五级岗位申报条件

类别

选项

序号

条件选项

荣誉称号

1

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奖者;或“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受资助者;或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受资助者;或省杰出人才计划受资助者

2

“555工程”第三层次入选对象

3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教学条件

4

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

5

国家级精品课程排名前四;或省级精品课程获奖排名前二;或国家级规划教材排名前四的主要参编人员;或省级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或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排名前四

6

国家级特色专业排名前四;或省级特色专业排名前二

7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排名前四的主要参与者;或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主任、副主任;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排名前三的主要参与者;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副主任

8

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排名前四、省级教学团队成员排名前二

9

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或省级比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一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科研条件

10

参与国家级(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863”项目及一级子课题、“973”项目及一级子课题、科技支撑项目和软科学项目)立项资助课题1项,排名前三;或主持省部级(包括教育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改项目、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省科技厅研究项目)立项资助课题1项

11

获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成员;或获省部级成果(包括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成果奖,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前七、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第一

12

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学校认定一级学科顶尖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二级学科顶尖期刊发表论文2篇

13

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排名前四;或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排名前二;或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排名前二;或省级重点学科第二带头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或厅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文科基地副主任

14

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累计经费(以学校到账为准),文科、非实验性理科20万元以上,工科、实验性理科50万元以上

15

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五

2、岗位职责:

积极参与学科、专业申报及建设工作;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及教学效果;参与本学科的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指导年轻教师和研究生;帮助并督促本学科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及学术水平;每学年至少主讲1门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完成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工作量,评教为良好以上。

其中,聘期内须完成以下岗位任务:

(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且被较多引用。

②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发表3篇(其中至少1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③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发表2篇(其中至少1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级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②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③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④作为主要发明人(限前3名)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美术、音乐、体育同时参照职称评审条件中教授的补充条件执行)

(二)六级岗位:

1、基本申报条件: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评选聘用到六级岗位(按以下排序,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任职年限长者优先):

(1)任现职15年以上者;

(2)任现职满6年不满15年,且符合表三14项中1项者;

(3)任现职满3年,且符合表三14项中2项者;

 

表三:

副教授六级岗位申报条件

类别

选项序号

条件选项

荣誉称号

1

校杰出青年人才培育计划资助对象

2

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教学条件

3

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

4

省级精品课程获奖排名前四;或省级规划教材排名前四的主要参编人员

5

省级特色专业排名前四

6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排名前四的主要参与者;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排名前三的主要参与者

7

省级教学团队成员排名前四

8

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比赛获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科研条件

9

参与省部级(包括教育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改项目、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省科技厅研究项目)立项资助课题1项,排名前三;或主持省教育厅项目立项资助2项

10

获省部级成果(包括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成果奖,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前七、三等奖排名前五

11

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学校认定二级学科顶尖期刊发表论文1篇

12

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排名前四;或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排名前四;或厅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文科基地排名前三的主要者

13

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累计经费(以学校到账为准),文科、非实验性理科10万元以上,工科、实验性理科30万元以上

14

国家发明专利获得者

2、岗位职责:

积极参与学科、专业申报及建设工作;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及教学效果;参与本学科的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指导年轻教师和研究生;帮助并督促本学科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及学术水平;每学年至少主讲1门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完成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工作量,评教为良好以上。

其中,聘期内须完成以下岗位任务:

(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且被较多引用。

②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发表3篇(其中至少1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发表2篇(其中至少1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②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③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④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美术、音乐、体育同时参照职称评审条件中副教授的补充条件执行)

(三)七级岗位:

1、基本申报条件: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聘用到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者,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2、岗位职责:

积极参与学科、专业申报及建设工作;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及教学效果;参与本学科的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指导年轻教师和研究生;帮助并督促本学科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及学术水平;每学年至少主讲1门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完成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工作量,评教为良好以上。

其中,聘期内须完成以下岗位任务:

(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②专业课教师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三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1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三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1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②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厅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1项省、厅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并通过省、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③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④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美术、音乐、体育同时参照职称评审条件中副教授的补充条件执行)

四、中级岗位

(一)八级岗位

1、基本申报条件:

申请者工作量饱满,工作效果良好,近三年考核合格。

原则上受聘中级岗位满6年可申报八级岗位。

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申报八级岗位。

2、岗位职责:

参与学科、专业申报及建设工作;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及教学效果;积极承担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主动担任本科生导师,积极承担学校或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及相关工作,完成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工作量,学生评教成绩合格,考核合格。

其中,聘期内须完成以下岗位任务:

(1)教学。

年均教学工作量为16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1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②专业课教师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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