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移动式X射线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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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移动式X射线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定稿)
政府采购项目
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全一册)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移动式X射线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人:
XX市医疗中心XX医院
XXXX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15
第四部分招标产品清单及技术规格……………………………19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5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9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G
发布日期:
2017年9月27日
根据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招标通知书,XXXX招标有限公司受XX市医疗中心XX医院委托,就本采购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采购预算
子包号
招标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一
移动式X射线成像系统
1台
280.00
二
椎间孔镜下动力系统
1台
50.00
三
生化分析仪
1台
250.00
四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流式)
1台
55.00
五
电子阴道镜
1台
38.00
二、公告期限:
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0日共五个工作日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每子包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投标人可选择到我公司现场购买、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并请按下附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联系标书发售林小姐)。
网上和微信方式购买标书流程:
点击进入说明。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
30-11:
30,13:
30-17:
00。
发售地点:
XXXXX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处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XXXXX件应于2017年10月19日08:
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XXXX招标有限公司(XX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开标大厅
(一),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7年10月19日08:
30(北京时间)在XXXX招标有限公司(XX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开标大厅
(一)。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在“XX政府采购网((****)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开户单位名称:
XXXX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XX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
1
招标人名称:
XX市医疗中心XX医院
2
招标代理名称:
XXXX招标有限公司
3
合同名称:
医疗设备合同
4
合格的投标产品来源:
进口/国产(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报价和货币
*5
投标报价:
到医院价
含相关费用:
设备费、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本项目采购预算:
详见《招标公告》,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6
投标货币:
人民币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7
资格标准:
详见《招标公告》
*8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
1份、副本:
4份
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七条规定。
招标文件虽未作要求,但是国家法律法规作强制性规定的证书也必须提供。
投标文件按子包分别装订,请尽量装订成一册。
*9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子包一/三各40000元,子包二/四各9000元,子包五7000元。
*10
投标保证金形式:
从公司账号汇出:
电汇、网银、支票(仅限于使用XX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不接受现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XXXX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
*11
投标有效期:
90天
商务条款资料
12
履约保证金金额:
不适用
履约保证金形式:
不适用
13
交货地点:
XXXXX点
交货期:
详见技术规格书
14
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备品备件:
详见《招标产品清单及技术规格》
15
质量保证期:
详见《招标产品清单及技术规格》
16
售后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产品清单及技术规格》
17
付款方法和条件:
用人民币付款,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清全款。
授予合同
18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定的事项、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内容签订合同。
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媒体
19
XX市政府采购网
XXXX招标有限公司网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规定
根据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商,均应通过XX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XX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需符合的条件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进入XX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并将盖章的资料XXXX政府采购中心,请务必在开标前注册成功。
中标服务费
1.本招标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
2.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
3.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4.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招标公司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投标人须知
A投标人
1.合格的投标人
1.1合格的投标人应该是: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2.投标人代表
2.1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组织授权书》(适用非法人的其它组织)。
2.2若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费用
3.1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共有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
第四部分招标产品清单及技术规格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要求招标人澄清或要求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以书面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公司,但不得使招标代理公司收到该通知的时间迟于开标前5天。
招标代理公司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法予以澄清或以书面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若澄清或勘误答复不引起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更正。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公司可用补充文件或书面更正通知的方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公司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更正公告”,或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这些补充文件或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6.2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推迟截标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意见、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回复招标代理公司。
若所有潜在投标人在回复中对不推迟投标截止日和开标日均无异议,则按原定时间执行。
C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产品配置清单及选配件清单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七、售后服务承诺书
八、产品销售业绩表
九、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进口产品)
(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资格文件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应同时提供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如有)。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且联合体中有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联合体的价格扣除优惠(如有)。
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必须提供原件,其余资格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
8.投标报价
8.1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外币报价。
货物投标价格应为货物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与以货物运达买方指定安装地点为目的地的国内运输费、保险费之和,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中规定。
8.2投标人要按“分项报价表”的格式和内容完整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8.3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8.4投标货物应该只有一个投标报价,而且一经开标,投标价不得变更。
如果投标货物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又未声明以哪一报价方案为主,则投标无效。
投标声明应载明在“开标一览表”中,供开标时唱出。
8.5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9.投标文件格式和编写
9.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投标语言:
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开标一览表系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应按格式完整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4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表B产品技术规格和要求表”的要求时按以下要求填写:
在提供对表B的应答时,对于招标文件具有参数要求的指标,必须以所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据实应答,并提供生产厂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如样本、制造商Datasheet等)。
对于招标文件无参数要求的指标的应答,必须明确、直接,无模棱两可的表述。
不允许直接拷贝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应答。
9.5投标人应注意,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技术规格的要求。
10.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作出规定,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11.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投标人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
投标人若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作相应的延长。
投标人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因此被不予退还,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也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当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根据招标公告的规定。
12.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保函和中标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2.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2.5中标供应商、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本招标代理公司的通知后,应按照本须知规定前来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对逾期办理者,本招标公司不承担任何利息和“资金占用费”。
12.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3)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2.7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的,本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扣没其投标保证金,并向其追索未付部分。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装订
13.1对应本册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各种文件,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签署和加盖公章。
13.2招标文件中规定需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代表人签字的部分,投标文件应进行正确签署和盖章。
13.3投标文件按照“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的顺序,装订成一册(如投标文件太厚可以分册装订)。
13.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在封面盖公章并注明“正本”字样。
副本可以提交复印件。
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5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如发现有错漏必需修改,在涂改或增删之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
13.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
14.1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均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四份(也可以分装几个密封袋)。
投标文件递交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必须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人的被授权代表签字。
密封袋上注明采购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2)投标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
有关递交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载明在招标公告上。
14.2通过邮寄递送投标文件时,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可靠密封。
本招标公司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寄达和送达的投标文件。
15.2采购人因故需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时,招标代理公司应提前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规定的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变更公告。
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用传真方式向招标代理公司回复。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公司和潜在投标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期的约束。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修改补充或书面撤标要求,本招标代理公司将予以接受。
投标人若要撤回投标,应向本招标代理公司提交有投标文件递交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正式文件。
16.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可装入投标文件密封袋,按本须知规定封装递交,单独封装递交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补充投标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16.4开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按本须知规定予以没收。
E开标
17.开标
17.1招标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17.2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17.3开标时先由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本项目为一次性开标。
17.4招标代理公司在开标仪式上,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价格优惠声明、交货期、投标声明等,并当场做出开标记录表。
17.5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唱标的投标文件,均不进入评标程序。
F评标和定标
18.评标委员会
18.1受采购人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国家财政部第87号令的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评标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在管理部门的评标专家库(或经管理部门同意,在本招标代理公司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18.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投标人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
18.3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价格,对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在评审中若发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9.投标的澄清
19.1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询标,要求投标人做出澄清。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9.2投标人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9.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价格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4若投标人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20.评标办法
20.1本项目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载明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中。
21.评标程序和原则
21.1评标程序:
遵循初步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程序依次进行。
21.2初步审查:
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初步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的评标程序。
(1)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公告”的资格条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格性、资格证明文件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保证金、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
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对招标文件标注*号的条款是否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并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是否低于成本报价。
21.3澄清有关问题:
投标文件如需澄清的按本须知规定进行。
21.4比较与评价:
对所有有效标按《评标标准》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价,每位评委独立打分。
综合评价结束,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作出评标结果排序。
21.5推荐中标候选人:
XXXXX按照评标结果排序,确定评标结果排序第一的为中标投标人。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推荐中标投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21.6投标文件有以下重大偏差的投标无效:
(1)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的;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
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本须知第7条要求的,投标文件的签署与盖章不符合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即投标文件不符合“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的盖章、签署或出具要求的],[除非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说明,否则盖章均指加盖单位公章,任何盖分公司或办事处章、业务章、投标专用章等非投标单位公章的盖章无效];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要求的;
对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有任何一条偏离的或未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签字确认的;
(3)符合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件的;
(4)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签字确认的;
(5)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投标文件有虚假应标的;
(6)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在评标、定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和采购人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向管理部门上报其不良行为纪录。
22.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结果排序,确定评标结果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推荐中标供应商。
若排名第一的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推荐中标供应商。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署合同的,则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推荐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采购人也可选择重新招标。
23.评标过程保密
23.1开标之后,直到发中标通知书之前,凡是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各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