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领导重要说话发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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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领导重要说话发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領導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年的工作,研究20**年的工作。

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黄菊副总理会前听取了汇报,并给会议发来贺信,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对做好今年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年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展情况

  20**年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一年,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的重要一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国资委和广大国有企业,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国有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

20**年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7312.9亿元,同比增长19.8%;实现利润6276.5亿元,同比增长27.9%。

到12月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10.6万亿元,同比增长15%;净资产4.6万亿元,同比增长18.1%。

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xq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008户企业,1-11月实现销售收入27953.8亿元,同比增长20.3%;实现利润1318.7亿元,同比增长10.6%。

到11月底,资产总额61168.4亿元,同比增长13.3%;净资产23367.1亿元,同比增长7.7%。

  在过去的一年里,各级国资委认真贯彻党的**及各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积极进展。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保值增值责任进一步落实。

  各级国资委在健全机构的同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

各地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推进了市(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组建,浙江、江西等地还探索了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方式。

各级国资委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发布了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评估、产权无偿划转等20多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各省(区、市)国资委自组建以来,制定了700多件规范性文件。

湖南、上海、辽宁、河北、江西和湖北六个省(市)国资委开展了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各级国资委还认真开展了“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规范工作加快推进。

国务院国资委与全部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初步建立起了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测算公布了20**年度考核结果并严格兑现了奖惩,对中央企业薪酬分配制度进行了初步规范。

各地国资委加强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在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已有24个省(区、市)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实行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北京、上海、江苏等地还实施了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国有资产监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完善了出资人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强化了财务预决算、财务动态监测等基础管理工作,加强了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管理,研究探索了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了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工作力度。

各地国资委普遍加强了对所出资企业的财务动态监测分析,建立健全了财务快报工作体系,加强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转让、处置、资产评估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大部分省(区、市)国资委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

各地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国务院国资委,建立了全国国有企业资产统计工作体系。

  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加强了国有资本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情况的重点检查,监督检查报告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高。

各地普遍加强了监事会工作。

广东省积极探索建立监事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的途径和方式。

山东省同时向企业派出了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加强了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

  各地加强了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前瞻性研究与探索。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取得积极进展。

北京市对所出资企业的收益收缴已全面推开并顺利完成。

一些地方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各地还普遍加强了对重大课题的研究,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各省(区、市)国资委开展了329项重大课题研究,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国有企业重组调整力度加大,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

  国务院国资委确认公布了96家中央企业的主营业务,完成了9组18家中央企业的联合重组,中央企业户数已减少到169家。

按照冶金、汽车、重大装备、商贸等21个主要业务板块,研究提出了中央企业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各省(区、市)国资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所出资企业的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地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总体方案和政策措施,推动了地方国有企业的重组调整。

  立足于做强做大优势产业,各地采取联合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等多种措施,培育发展了一批大公司大企业集团。

上海市以做大产业、做强企业、做响品牌为目标,推进了一批产业类控股公司的改革重组,目前85.8%的国有资本集中在重要支柱产业和处于全国行业排头兵地位的商贸服务企业。

山西省围绕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推进企业联合重组。

湖北省围绕汽车、钢铁、光纤等重点产业,做强做大一批优势企业。

四川省把长虹、五粮液等大企业作为当地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

内蒙古、辽宁、吉林等地加强与中央企业的联合,促进了地方国有经济的发展。

  立足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各地普遍加强了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和劣势企业关闭破产工作。

重庆、云南、湖北等省市探索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进企业重组和债务重组,积极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协调,集中处置不良资产,提高了国有企业的资产质量。

各地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加大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力度,加快了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步伐。

  立足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负担,各地加快推进了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以及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

截至20**年9月,各地和中央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987家,涉及改制企业3247家,涉及富余人员81万人。

河北省国资委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提前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辅业改制的总目标。

安徽省实行自费改革,90%以上的省属工业企业所办中小学与所在地方政府签订了移交协议。

  (三)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

  各地在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同时,立足于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

  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大。

神华能源、东风股份、中国远洋、中化化肥、华电国际、中材国际以及中石油股份、宝钢股份等一批中央企业控股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或增发股票。

各地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徽99.4%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完成了公司制改革。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取得进展。

国务院国资委积极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健全董事会的试点,去年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董事会。

各地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

江苏、河北等地明确提出,企业经营管理层除总经理外,原则上不进董事会,并在一些企业开展建立外部董事制度试点,减少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重叠。

  选人用人机制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

国务院国资委组织25家中央企业完成了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实现了由公开招聘副职到正职的突破。

各地国资委组织所出资企业加大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力度。

北京市在25家重点骨干企业基本实现了董事会依法聘任经营管理层,在20家企业完成了28名经理层成员的内部竞聘和公开招聘,并对市场化选用的经营管理者实行身份社会化、责任契约化、收入显性化管理。

  股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

各级国资委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有关文件的要求,抓紧开展了相关制度研究、重大问题调研、舆论引导、工作布置和组织等一系列工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

据统计,到20**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共启动或完成了15批361家公司的股改工作,其中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84家,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46家。

  (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国有企业改制进一步规范。

  各级国资委认真按照96号文、3号令和《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

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行了专项督查,并联合有关部委对全国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作出了部署。

各地国资委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监督检查,整合产权交易机构,探索建立专职监管人员定期报告制度、例会制度和考核制度,实行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制度,使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更加规范,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更加公平,推动了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据统计,20**年,京津沪3家产权交易机构转让企业国有产权3622宗,成交金额1080亿元,与资产评估值相比增加64.7亿元,平均升值6.4%。

  (五)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成效,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各地党委的安排,各地国资委和国有企业陆续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活动。

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体现;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各地国资委和国有企业的广大党员学习实践“**”重要思想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在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些地方在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党建工作新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与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

为加快推进改革,大部分地区党委、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下发了一系列的指导文件。

广东省委、省政府专门做出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

很多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深入国有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加强指导,有力地推进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仅仅是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国有企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改革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合理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不高、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生产经营困难,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们要既充分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又足够估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新的起点上把今年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二、20**年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今年是“**”开局起步之年,也是各项改革攻坚破难的重要一年。

目前各领域的改革都在有序推进,多年未解决的一些难点问题,如股权分置改革、汇率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等都取得了重要进展。

今年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这些既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进一步确立,由政府出资或给予优惠政策来推进改革的空间越来越有限。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对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增长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临近结束,国有企业利用国内外市场和资源的机遇更多、条件更好,来自跨国公司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职工群众对改革效应的预期普遍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必须保持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对做好国有企业改制和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

  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留给国有企业改革的机遇和时间已经不多了。

如果我们不能抓住机遇,尽快突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就有可能因缺乏活力而陷于被动,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就难以实现。

我们要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高度,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安排,20**年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改革方向、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为“**”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做出积极贡献。

要努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到今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组建三周年。

国资委成立之初,我们提出从20**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基本框架。

今年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攻坚年,必须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

今年国务院国资委将继续积极参与《国有资产法》、《企业破产法》、《物权法》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和《科技进步法》的修订。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抓紧起草配套的规章制度,继续做好《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本预算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的修订起草工作。

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已出台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规章,加快制订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要做好国资委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启动工作,继续推进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尽快构筑起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二是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

国务院国资委将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法,优化考核指标,把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更好地结合起来。

对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企业,将探索发挥董事会在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中的作用。

各地国资委要加快推进业绩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有条件的要积极开展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要进一步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探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逐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位消费,加强和改进对企业收入分配的调控,引导企业建立激励有效、约束到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三是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要按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要求,抓紧做好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相关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将及时总结地方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尽快建立,今年要编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各地国资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

已经试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的地方,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使用。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工作。

各级国资委要继续认真做好国有企业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加强清产核资及后续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防止出现新的不良资产。

要高度重视财务监督工作,加强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对企业投融资、大额资金往来、物资购销、应收账款、担保等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与控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工作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快报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和分析。

要继续加强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划转、产权登记、产权转让监管、产权纠纷调处等产权管理的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

  五是完善监事会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要依法调整监事会职责定位,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强化出资人监督。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要推进建立会计、审计、统计三者有机衔接的出资人财务监管机制,进行事前控制、事中约束、事后整改相结合的全过程财务监管。

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财务决算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失误和重大财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更快更好发展。

  实现国有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国有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

国务院国资委在推进中央企业重组调整的同时,正在研究全国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

各地国资委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着眼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重组调整,努力培育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

积极推进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通过股权收购、股权置换、相互持股等多种方式,在更大范围实现国有资本的有效配置。

继续探索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按市场化、专业化方式,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在调整中,既要防止下指标、定时限无序退出,又要防止以行政手段片面做大、大而不强。

  二是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各级国资委要以贯彻新修订的《公司法》为契机,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通过规范改制,实现境内外上市,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

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董事会试点,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推进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

要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中高级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

  三是继续抓好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将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意见》,就总体规划的实施范围、国有金融机构的债权处理、加快关闭破产项目审核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地方协调小组和有关企业的责任。

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落实有关工作。

希望大家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力争按期完成。

有条件的地方要继续积极探索企业依法破产的途径和方式。

中央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是实现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中的难点,全国领导小组已明确了“先移交,后破产”的整体思路,希望各地协调小组和国资委继续支持中央企业的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

  四是抓紧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

各级国资委要把握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相关政策延长的机遇,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所出资企业加快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要积极支持和帮助国有企业采取分离移交、共建共管、辅业改制、市场化改革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

要努力创造条件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

东北三省国资委要根据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批复精神和相关政策,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试点城市和企业的方案,争取尽快启动。

东北地区的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统一纳入地方试点,希望东北三省国资委继续支持。

  五是推进国有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各级国资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按照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建立和完善研究开发机构,增强战略产业原始创新和重点领域集成创新能力,提高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努力掌握一批核心和关键技术,发展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

要加大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要重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和配合国务院国资委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指南》的起草工作。

  (三)规范国有企业改制,推动国有产权有序流转。

  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国资委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政策。

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政策规定已经十分明确。

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了有关规定,增加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规范企业管理层持有股权等内容。

各级国资委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明确职权,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程序和操作规定,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是严格进场交易制度。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认定的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进行。

要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间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进行竞价交易。

要进一步加强企业产权转让管理,切实提高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进场率。

要健全完善产权交易机构,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国资委要认真落实六部委通知精神,组织专门力量,对市(地)、县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管理层受让国有产权和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对违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检查的结果要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逐步建立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年度监督检查和报告制度。

  (四)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深入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是解决资本市场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

各级国资委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一是加强分类指导。

要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充分尊重股东意愿基础上,分类分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对条件相对成熟的上市公司,各级国资委要积极指导国有股股东尽快完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适时推出;对于条件暂不成熟的公司,要指导国有股股东针对问题积极研究改革的可行途径,创造条件加快改革。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

各级国资委要将股本规模大、占市值比重较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作为重点,逐户摸清情况,帮助解决困难,指导推进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加强对39家重点中央企业所控股上市公司的指导与帮助,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

  三是积极创新方式。

股权分置改革面临很多深层次问题,如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国有控股比例受到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控股股东是上市公司甚至是境外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质量太差等,依靠现有改革模式和方法难以解决,必须创新方式。

各级国资委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努力探求股权分置改革的新方法、新途径。

  同时,要通过规范的制度管理,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流转的监管,防止内幕交易、蓄意炒作等侵害公众投资者合法利益情况发生,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努力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

各级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要高度重视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事故报告、事故跟踪、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制度。

要督促所出资企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全员培训,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基础工作。

要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稳定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

各级国资委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做好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重组调整、改制分流、关闭破产时,周密设计方案,慎重选择时机,妥善处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尽量减轻对社会的震动。

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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