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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专业论文样版
韩山师范学院成人教育
学生毕业论文
(2016届)
题目(中文)浅谈洛克分权学说
(英文)
系别:
政法系
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班级:
姓名:
卢洵学号:
135********5
指导教师:
陈伟和
韩山师范学院成教学院制
诚信声明
我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据我查证,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我承诺,论文中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
毕业论文作者签名:
签名日期:
2015年5月27日
摘要
为了有效地保护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实现法治原则,洛克提出分权学说。
洛克将国家的权利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三者之间,既有权力高低之分,又相互制约,从而达到一种平衡状态。
洛克分权学说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其权力制衡思想对我国加强政府的建设仍然具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
洛克;分权学说;权力;政府;
目录
1.洛克分权学说的主要内容..........................….........................................................1
1.1立法权..........................…........................................................….........................1
1.2执行权..........................…......................................................................................2
1.3对外权..........................…......................................................................................2
2.洛克分权学说的积极意义..........................….......................................................2
3.洛克分权学说存在的缺陷..........................….......................................................3
4.洛克分权学说对我国加强政府建设的启示…………………………………….3
4.1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建设服务性政府………………………………………....4
4.2改革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4
4.3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性政府........................................................................4
5.结语...........................................................................................................................5
参考文献.......................................................................................................................5
致谢...............................................................................................................................6
浅谈洛克分权学说
洛克,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早期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
光荣革命后,他系统地总结了自内战到光荣革命期间,英国近半个世纪的政治思想领域的斗争,发表了一系列政治学和哲学著作。
其中在《政府论》一书中,他在追求自由目标的基础上创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分权学说,对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西方近代政治文明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政府论》被奉为资产阶级的“圣经”,而洛克本人亦被奉为资产阶级“自由的始祖”。
一、洛克分权学说的主要内容
近代分权学说是洛克首创的,是一种权力相互制衡的理论,他从保护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等自然权利出发,提出了分权主张,并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
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一)立法权
立法权是指导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障这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
洛克认为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执行权和对外权处于从属的地位,在《政府论》中洛克提出:
“这个立法权不仅是国家的最高权力,而且当共同体一旦把它交给某些人时,它便是神圣的和不可变更的。
”[1]只要有政府的存在,立法权就是最高权力,社会的任何成员或社会的任何部分所有的其他一切权力都是从它获得和从属于它的;但同时立法权又不过是受人民委托的为了某种目的而行使的一种权力,当人民发现立法行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人民仍享有最高的权力来罢免或更换立法机关,因此,无论何时,主权的最终归属是人民。
同时洛克还指出,立法权决定了国家的形式,是制定和公布法律的权力,它必须由民选的立法机关来掌握。
“立法机关不能把制订法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因为既然它只是得自人民的一种委托权力,享有这种权力的人就不能把它让给他人。
”[2]立法权是不得转让的。
根据立法权的归属不同,洛克将国家划分为三种不同的政体形式,即民主政体、寡头政体、君主政体。
立法权由社会大多数成员直接行使,并通过由他们自己委派的官吏来执行法律的是民主政体;立法权由少数精选的人行使的是寡头政体;立法权由个人行使的是君主政体。
洛克并不满意这三种政体形式。
他认为最符合法治原则的是在这三种政体形式上建立的复合的政体形式。
(二)执行权
执行权是指一种经常存在的,负责执行被制定和继续有效那些法律的权力。
执行权来源于立法权,执行机关就是执行立法机关制定出来的成为法律。
执行权隶属于立法权,是来辅助立法权的,因此必然受到立法权的支配。
执行权在立法权之下,其权力来自于立法权的委托,所以执行权的实质也是一种委托的权力。
同时,立法权和执行权又是分立的。
因为那些在短时间内一次性制定出来的法律具有长期有效性,所以也就需要相关人来执行和维护这些法律。
因此也就需要一个常设机构来负责法律的执行,保持法律效力。
由此我们得知,立法权和执行权往往是分立的。
(三)对外权
“决定与还没成立国家的所有人和共同体维持和平还是开战,是否与他们结盟,是否与他们进行交易的权力。
我们可以把这种权力称为对外权。
”[3]洛克认为对外权至关重要。
因为涉及到与其他国家的交往,是一个国家的大事。
就执行权与对外权的关系来看,洛克认为两者可以联合在一起。
执行权是对社会内部的其他成员执行国内法的权力。
对外权是处理有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事宜的权力,其中包括一切可以得到的利益或者是受到损害的利益。
但是这两种权力的执行往往是相互交错的。
执行权包括在社会内部对其一切成员执行国内法,而后者是指对外处理有关公共的安全和利益的事项,这两种权力几乎总是联合在一起的。
二、洛克分权学说的积极意义
洛克的分权制衡思想,是对新兴的资产阶级从封建势力的手中逐渐夺取全部国家权力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提炼,“分权”实际上就是从封建势力手中分权、夺权,具有一定的革命性。
洛克的分权学说,与他的经验主义哲学思想一脉相承,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革命理论悉数吸收,对革命后建立的资产阶级新贵族和封建势力妥协的政权的宪政经验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理论加工,也对前人分权理论进行了继承,在很多地方高出英国革命的经验。
为现代意义的分权和三权分立提供了原型。
同时,他的理论结构完整,观点系统,概念范畴的运用准确、前后一贯,为后来的资本主义宪政制度提供了理论指导,直接为美国宪法的提供了理论支撑。
洛克的分权理论是后来成熟理论的基石。
洛克分权理论关注的是最高权力是否能得到有效的制约问题,最高权力无论是掌握在个人手中还是掌握在一个集团手中,是否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
体现了民本思想,为现代许多国家建立“以人为本”理念,提供借鉴。
由于权力本身的扩张性,洛克分权学说设计的最高权力制约模式是将最高权力分开,使它们相互制约,完成在最高权力层面的以权力制约权力,以达到一种分权的形式。
这是一种带有民主性和进步意义的思想,为后来分权理论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对西方思想史和政治实践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洛克分权学说存在的缺陷
洛克是第一个明确提出了分权学说的近代思想家,这是他的伟大的贡献。
但是,洛克的分权思想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第一,洛克将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
但就执行权与对外权的关系来看,洛克认为“两种权力几乎总是联合在一起的。
”[4]所以洛克说的分权,实际上只提出了两权,只是立法权和执行权的分立,由此可见,洛克虽然把权力划分为三权,但并没有建立三权分立理论。
第二,洛克的三权划分中也没有司法权。
司法权是一种重要的权力,洛克没有分出司法权,这是其分权的不足。
洛克认为,“不管怎样,凡约制与均衡原则得势的地方,司法部门就和立法及行政部门并列,成为政府的第三个独立的分支。
”[5]洛克没有将司法权力同行政权力区分开来,这是洛克分权学说不彻底的一个重要的缺陷。
第三,洛克强调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执行权只能对其一些程序性的方面进行限制,没有实质性的限制。
如果立法权造成权力的滥用,执行权根本不可能制衡立法权,所以制衡不够彻底。
如果完全按照洛克的思想,例如在英国,议会是立法机关,天平是倾向于议会一方,其他机关无法对议会进行限制。
在这一结构中,议会掌控了国家的最高权力,造成了“议会至上”的思想。
所以洛克的制衡思想是不充分的。
第四,洛克的分权学说只是立足于当时英国议会斗争的实践,“为1688年英国封建贵族同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妥协从理论上作了辩护。
”[6]为光荣革命之后建立的君主立宪制做了重要的贡献,极大地阻碍了近代西方民主政治思想的发展。
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洛克在宗教上就像在政治上一样,是1688年的阶级妥协的产儿。
”[7]
四、洛克分权学说对我国加强政府建设的启示
洛克的分权学说思想在人类政治思想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特别是对西方近现代国家政府的组建与运行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同样,作为人类的优秀遗产,洛克的分权学说对于我国当前准确定位政府角色、积极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加强政府建设亦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建设服务性政府
我国《宪法》第一章第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在中国,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政府官员都是人民的公仆,人民名副其实地成为公关的最主要的和最重要的公众。
所以,政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建立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实现着服务职能,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
”[8]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新弘扬,是党和政府执政理念的新概括。
“以人为本”就是政府的行政活动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实现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全面彰显政府的人文关怀。
(二)、改革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
随着我国政府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政府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已成为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和任务。
首先,改革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的根本途径是政企分开。
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从根本上讲,就是政府只管好自己份内的事情,使企业真正摆脱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实行自主的发展。
其次,必须要精兵简政,提高效率。
目前,各级政府普遍机构臃肿,层次重叠,许多单位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
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妨碍了企业经营机制和政府职能的转换,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最后,要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转变政府对经济的管理。
实行宏观调控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在淡化政府对企业管理,搞活微观经济的同时,政府一定要强化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
(三)、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性政府
为了防止政府的专横和权力滥用的通病,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洛克主张对政府权力加以法律的制约和功能性分权的制衡。
对于当前中国的启示就是我们必须合理规范政府监督制约,使政府能够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在我国,公民权益受到宪法的界定和保障,政府公共权力的行使受到宪法的限制和约束。
这是建立法治性政府的一个重要条件。
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规范监督制约机制,使政府在法律框架内行政并严格接受法律和社会的监督和制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同时,建立法治性政府要求政府必须要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前提。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我国政府依据宪法原则建立并运作。
所以政府依法行政,首先要完善立法体系,使法律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政府的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律的内容、原则和精神,合法且合理。
同时完善惩罚机制,强化法律的权威,做到从决策到执行都依法办事,实现公众利益。
只有这样的政府,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政府的服务才能被群众所接受。
五、结语
洛克的分权制衡思想,是其宪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政治思想史上产生了极大影响,在西方政治实践中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作为时代的产物,洛克的分权制衡思想理论必然带有时代的烙印,烙有时代的局限,但这并不能遮盖其光芒的映射,时至今日,此理论仍然彰显出独特的思想魅力。
当前,我国政府建设正处于转型的关键关头,我们应借鉴吸收历史上一切优秀成果,这包括洛克的分权制衡思想理论,其对我国的政府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英]洛克.政府论[M].关文运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1996:
85
[2][英]洛克.政府论下篇[M].瞿菊农、叶启芳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1964:
89
[3][英]洛克.《政府论》,丰俊功译.北京:
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第184页
[4][英]洛克:
《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92页。
[5][英]罗素:
《西方哲学史》(下卷),何兆武、李约瑟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72页。
[6]韩承文、徐云霞主编:
《世界近代政治思想史》,河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1、72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6页。
致谢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和学习,本次毕业论文的初稿设计大致完成,在这里首先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陈伟和老师。
陈老师平日里工作繁多,但在我做毕业设计的每个阶段,从查阅资料,设计草案的确定和修改,中期检查,后期详细设计等整个过程中都给予了我悉心的指导。
在此我对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还要感谢大学三年来所有的老师,在他们辛勤的教导下,我的思想政治专业基础知识得到巩固和加深。
最后感谢政法系和我的母校——韩山师范学院三年来对我的大力栽培。
卢洵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