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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C安全规程.docx

AFC安全规程

Q/WYJ

地铁运营技术规章Q/WYJ/ZD/AQ/2XXX-201XA

 

AFC安全规程

 

2013-XX-XX发布2013-XX-XX实施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发布

 

AFC安全规程

Q/WYJ/ZD/AQ/2XXX-201XA

 

起草部门

自动化部AFC车间

编制

于倩倩

修订

审核

审批

发布围

AFC安全规程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1.1为使AFC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化、标准化,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事故及故障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1.1.2本规程规了员工日常安全行为,使得AFC员工自觉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1.2适用围

本规程适用于地铁运营分公司AFC专业安全技术操作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AFC维修组织、检修标准、检修周期、检修容以及应急处置等。

1.3引用文件

a)《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b)《员工安全通用规则》

c)《施工管理规则》

d)《AFC系统设备检修规程》

e)《收益审核管理办法》

1.4专业术语定义

1.4.1AFC安全工程师:

AFC安全工程师是安全工作的组织人,负责AFC日常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AFC车间主任及公司安全技术部的领导下,开展AFC的各项安全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审核AFC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总结等,并检查、督促各项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目标值的落实完成情况。

1.4.2现金安全区域:

包括票务室、客服中心、临时售票亭和TVM。

2通用安全规定

AFC专业工作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七不准”“八严禁”、“三懂三会两不动”、“三清三不离”、“四不放过”、“三预想”等安全要求,严格遵守作业纪律、保密制度,以及地铁运营分公司的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2.1日常行为“七不准”“八严禁”

a)“七不准”:

不准在线路附近舞动绿色、黄色、红色物品;不准在站台边缘与安全线之间坐卧、行走、堆放物品;不准发出违章指令;不准在行车场所追逐打闹、打架斗殴;不准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工具、设备;不准臆测行事;不准当班饮酒、看报刊杂志、聊天、打盹。

b)“八严禁”:

严禁擅自跳下站台和进入隧道;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乘车;严禁上下在行驶中的车辆;严禁擅自进入行车部位和重要设备场所;严禁擅自触动机械、设备、设施;严禁攀登到机车、车辆和车载货物顶部;严禁擅自移动、改换防护装置、警示标志;严禁顺着线路行走,走道心、枕木头、脚踏轨面和道岔尖轨。

2.2操作设备“三懂三会两不动”

a)懂设备结构,会使用。

b)懂设备性能,会维修。

c)懂设备原理,会排除故障。

d)对正在使用中的设备XX的不动。

e)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的不动。

2.3维修作业“三清三不离”

a)“三清”:

了解故障要做到:

时间清、地点清、原因清。

b)“三不离”:

维修作业时发现异响异声的,不查明原因的不离开;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未修好的不离开(对一时修复不了的故障,停用后修复);检修完不复查试验好不离开。

2.4“四不放过”

a)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b)没有防措施不放过;

c)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d)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2.5“三预想”

a)工作前,预想联系、登记、检查准备、预防措施是否妥当;

b)工作中,预想有无漏检、漏修和只检不修造成妨害的可能;

c)工作后,预想是否检修都彻底,复查试验、加封加锁、销点手续是否完备。

2.6设备二级检查制度

a)车间每季度对管辖围的主要设备检查一次;

b)各班组每月对管辖围的主要设备检查一次。

2.7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措施包括:

施工前的准备措施,施工中单项作业措施,施工后检查试验措施,预防人为故障措施以及发生故障时的应变措施。

凡进行危险性较大、影响客运和人身安全的施工时,应事先拟订技术安全措施,交由安全工程师审核;施工作业时,现场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2.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严格执行地铁运营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a)每次检查应结合专业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

b)车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遇重大节日或特殊情况可视具体情况另定;

c)按照分公司相关安全规定,车间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工班应经常组织自查。

3专业安全规定

3.1联系、请销点和登记

3.1.1在车站影响客运服务进行的施工,如计划对AFC线路设备进行改造、测试等工作,需列入旬计划或日补充计划,并在规定时间提报。

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凭《施工作业令》和施工负责人证填写施工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由车站值班员批准请点后,方可进行作业。

作业施工完毕,施工负责人在确认作业区域出清、具备开通条件后,到原请点处办理销点。

所有作业都必须在计划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并销点。

3.1.2作业影响到其他专业相关设备,在联系请点、登记的同时,必须取得相关专业人员的许可后,在相关专业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行作业。

3.1.3施工作业联系、请点和登记的要求:

a)联系、请点前,必须核对施工作业计划;

b)联系、请点和登记工作,由施工负责人办理;

c)登记的施工代码、施工时间、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影响围等相关信息,一经车站值班员同意签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3.1.4未经调度命令,未经车站请点登记,不得擅入隧道区间及接触轨区域作业。

3.1.5因作业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3.2.1检修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持有效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3.2.2凡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有效的劳保防护用品。

3.2.3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作业前,必须做好作业防护措施,在作业围区域设置好作业防护牌。

3.2.4使用工器具及计量器具作业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选择合适的工具,严禁违章蛮干。

3.2.5维修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并经常检查,发现不良的,应立即停用,并及时维修或更换;需要定期质检的工器具,在质检有效期结束前应上交进行再次质检。

检修人员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一次;班组每月检查测试一次(包括绝缘工具),车间每年检查测试一次。

3.2.6计量器具使用前,须检查计量器具是否完整、是否在检定有效期;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计量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送安全技术部进行检定(校准);需要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根据《计量器具周期台账》的记录,在规定的时间送安全技术部进行周期检定。

3.2.7使用特种设备作业时,需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持证人员必须按照分公司规定,及时参加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的复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2.8作业中拆换下的设备零部件必须按规定位置妥善放置,轻拿轻放,严禁乱堆乱放,以防绊倒伤人、损坏设备;废旧部件要及时收回,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3.2.9作业完成后必须清理好作业现场,检查确认设备恢复正常后,撤除作业防护牌,方能投入运营。

3.3设备操作安全规定

3.3.1任何人不得擅自毁坏AFC设备和设施。

3.3.2对车站AFC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按照各设备维修手册和检修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3.3检修设备需要打开维修门时,必须在规定时间正确输入个人ID和密码。

3.3.4维修和维护作业时,严禁代替相关作业人员,扳动或按压所控设备的开关与按钮。

3.3.5各种设备、仪表的熔断器等保护装置,必须符合标准,不得擅自改动,并定期检查测试。

3.3.6拆卸、安装设备部部件时,必须严格按照部件的拆卸或安装步骤进行。

3.3.7在检修导轨承重模块时,应先将模块从支架上拉出并确认固定扣已扣牢固;检修完毕后必须及时将模块推回原位,谨防夹伤、撞伤。

在操作中应轻拉轻推,防止支架导轨脱落。

3.3.8更换电路板时严禁带电插拔电路板和连接线,并且要做好静电防护措施。

每条线缆必须标识清晰且连接正确,更换时应保证与原设置一致,更换后必须检查设备的时钟、IP及配置是否恢复正常,严禁在未确认设备已修复的情况下将设备投入使用。

3.3.9对设备部关键部件进行清洁、润滑或维修前,应先断开设备电源才能操作;严禁通过按试电按钮的方式来关闭漏电保护开关,严禁用脚接通或断开电源开关。

3.3.10禁止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擦洗地面和运行中设备的电气接点。

3.3.11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票务管理规定,处理车站TVM、BOM、AGM故障时,严禁私拿钱和车票;在现金安全区域可能需要接触钱款时,车站当班工作人员必须陪同。

3.3.12在车站现场对钱箱、票箱维修过程中发现的现金和车票,在归还钱箱、票箱时一并交还车站,要求客运值班员确认钱、票数量,并且由客运值班员将现金情况登记在《TVM清点记录报表》中的其他栏;同时维修人员也必须要在《个人故障记录本》中清楚填写交接钱、票的时间、数量及对应的设备编号,并要求客运值班员在维修记录中盖章确认。

3.3.13在现金安全区域维修、维护作业时,发现有散落的硬币、纸币时,应立即取出,交给客运值班员,钱、票交接手续严格按照3.3.11和3.3.12执行。

3.4电源系统安全规定

3.4.1检查、清洁、紧固电源系统接线端子螺丝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电工上岗证,至少两人在现场,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原则。

3.4.2在带电的低压线路上作业时,应分清火线、零线;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时,必须先将线头试搭,然后先接零线,后接火线。

3.4.3对工作电压高于36V的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

a)必须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所使用的工具应通过安全检查和测试,严禁使用无绝缘柄的钳子、螺丝批、金属尺和有金属物的毛刷等工具;

b)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绝缘垫上或穿绝缘鞋;

c)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同时接触导电部分和接地部分;

d)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相互传递工具、材料。

3.4.4对工作电压在220V及以上的设备进行作业时:

a)必须切断电源双人作业;

b)停电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断电,对有可能送电到检修设备的开关和闸刀,应全部断开,并且在电源开关处悬挂停电作业牌,做好防止误合闸的措施;

c)停电作业必须在验明无电以后才能进行;

d)作业完毕后必须将遗留在工作现场的工器具、材料等彻底收拾清理,拆除临时接地线、临时护罩,检查无遗留后,进行通电。

3.4.5检修整流、交流设备时,工作电压高于220V的设备应关闭电源,将电容器上的电能采取人工放电,并用万用表检测滤波电容,确保其完全放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3.4.6切割地下埋设的电缆外皮或打开电缆套管之前,必须将断开处两端连通接地,铺设干燥绝缘垫或穿高压绝缘鞋,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3.5系统信息安全规定

3.5.1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AFC设备上的文件和数据,严禁随意修改AFC设备的配置。

3.5.2检修人员应注意个人ID和密码的保密,不可随便混用,万一密码泄露,应及时到ACC申请修改密码。

3.5.3值班人员根据巡视制度要求及记录表格容,对系统安全进行监控和记录,定期修改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3.5.4未做好离线代换措施前,严禁对在线设备进行离线检修。

3.5.5在处理设备软件故障时,如确认原设备上的软件已损坏,应先采取正常步骤关闭应用程序;如无常退出程序,则关闭相应的进程。

使用正常软件包覆盖原文件前,必须先对原有的软件和数据进行备份。

3.5.6对于更换硬盘或重装系统的设备,安装人员必须事先向AFC安全工程师报备,并须在断开网络的情况下杀毒。

更换设备CF卡或硬盘时,在数据可读状态下,必须备份好原设备上的文件和数据,严禁在没有备份原设备数据的情况下更换CF卡或硬盘。

更换至设备上的CF卡或硬盘必须删除非本机的数据,确保更换后没有异常交易上传。

在更换时要断开网络,更换后必须检查设备的时钟、IP及所有配置正确后,才能连接网络;在确认设备接通网络并同步所有参数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严禁在没有确认设备已恢复正常的情况下将设备投入运营。

3.5.7每台设备有唯一注册的SAM卡,严禁用于其他设备上。

对车站设备安装、更换读卡器或SAM卡时,要严格按照设备编号和SAM卡逻辑号,将对应的SAM卡安装于相应的设备上,严禁将SAM卡安装在不相应的设备上。

3.5.8在设备操作与维护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做好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输、记录、保存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实时性与可用性。

3.5.9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计算机储存信息等资料,应及时做好备份;记录信息的存储介质(磁盘、磁带、光盘等)应放置于专门场所,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注意防磁、防潮、防霉变,定期检查和备份;凡涉及运营数据(包括历史数据)的信息及文件,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3.5.10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将运营数据或部资料向无关部门或人员发放。

借阅、领用及归还资料与文件时,严格遵守借阅制度,必须向相关人员办理借阅或归还手续;对需保密的信息资料,严禁擅自带出或公开发表,确需复印的,应由专人负责。

3.5.11信息的使用者负责使用期间信息的安全,需保密的密码、口令,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

3.5.12工作现场与维护开发的计算机,专机专用,不得用于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严禁将计算机服务器、工作站作为办公机器使用,不得接入外网,不得与其它系统联网、互传信息,并指定责任人进行管理。

操作任务结束后应及时退出登录,防止计算机被他人盗用。

一旦发现计算机病毒,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做杀毒处理。

3.5.13所有中央级、车站级AFC设备(包括计算机和服务器)严禁擅自接入外部存储介质。

需要将数据、程序等文件拷贝在车站终端设备上时,必须提前向AFC车间安全工程师进行申请,并填写《外部设备使用申请表》(见附录A)。

3.5.14设备供应商、承包商及外单位维保人员将存储介质接入系统前,必须提前向AFC车间安全工程师进行申请,并填写《外部设备使用申请表》。

3.5.15通过申请批准的外部存储介质,必须先在中央维护工班进行杀毒处理,有条件的情况下杀毒前进行格式化,确保不携带病毒后,才可接入AFC系统使用。

对于违反规定的当事人或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其责任。

3.5.16计算机与储存介质超过使用年限,由对应责任人填写报废单,交由主管部门批准;在报废处理之前,必须做好信息的备份。

对计算机与存储介质的信息采取专门的途径进行处理、销毁。

3.6工区用房安全规定

3.6.1AFC所属设备房和维修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保持清洁、通风良好,禁止烟火,做好防火、灭火工作,并按检修周期巡视设备,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3.6.2设备房禁止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及强磁性等物品进入设备房。

3.6.3非设备房工作人员进入设备房应按要求进行登记;厂家人员如需进入设备房操作,必须提前通知当站AFC巡检人员,做好登记,并由其陪同进入设备房。

3.6.4工作人员出入工区用房要注意锁好门,保管好钥匙或门禁卡,工区用房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3.6.5工区用房禁止喧哗、嬉闹、闲谈,不得在工区用房吸烟、吃东西、乱丢杂物等。

3.6.6班组维修间应备有急救药箱,所有工作人员应具有触电及外伤处理常识。

3.6.7工区用房若发生设备运行异常、断电、火警等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做好相应的事故记录并存档。

4附则

所有AFC员工和外单位维保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对违反本规程的作业行为将依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根据《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对个人绩效进行考核。

本规程如与上级安全规章规程有冲突,以上级规章为准。

本规程由AFC车间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录A《外部设备使用申请表》

外部设备使用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使用单位

单位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工班配合人员

联系方式

外部设备名称

使用车站设备

申请目的

管理部门意见及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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