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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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附件1:
2017年乙级资质延续机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业务范围
有效期至
1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一类:
①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②冶金、建材;③化工、石化及医药;④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⑤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⑥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⑦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第二类:
核技术工业应用。
2017年5月19日
2
贵州江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类:
①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②冶金、建材;③化工、石化及医药;④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⑤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⑥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⑦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2017年5月19日
3
贵州朗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类:
①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②冶金、建材;③化工、石化及医药;④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⑤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⑥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2017年7月14日
4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第一类1工程建筑业;2冶金、建材;3化工、石化及医药;4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5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6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2017年9月1日
5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察中心贵州总队
第一类1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2冶金、建材;3化工、石化及医药;4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5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017年9月1日
6
贵州天安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类1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2冶金、建材;3化工、石化及医药;4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5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2017年9月22日
附件2:
乙级机构资质延续现场核查表
机构名称(盖章):
检查类别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及问题描述
序号
事项
(一)人员
1
经能力考核合格的职业卫生工程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是否满足资质认可条件。
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1名;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1名。
1.核查职业卫生工程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2.核查职业卫生工程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2
是否具有业务范围所要求的相关行业工程技术人员。
每个业务范围应至少有1名相关行业工程技术人员。
1.查阅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2.查阅相关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3.查阅相关人员毕业证书原件(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学术专著、科研论文、科技发明、科技进步奖等)。
(二)仪器设备
3
是否按要求对仪器设备进行了定期计量检定或校准。
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并贴有相应状态标识。
1.查阅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原件;
2.查看计量检定或校准状态标识。
4
是否按要求开展了期间核查。
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应进行运行核查。
1.查阅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
2.抽查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
(三)工作场所
5
工作场所(实验室、档案室)面积是否满足资质认可条件。
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观察估测。
必要时,可以对工作场所面积进行实地勘测。
6
检测实验室的布局、安全卫生条件及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现场察看实验室的布局、环境卫生及安全卫生状况,要求:
1.实验室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2.天平室隔振防振,防止气流干扰,保持称量环境温湿度恒定,设置除静电装置;
3.高温室应独立设置;
4.样品前处理室应通风良好,有机样品与无机样品前处理应分开;
5.设置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洗眼喷淋装置、急救箱等);
6.有必要的警示标识,且张贴位置应醒目;
7.化学试剂管理规范;
8.气瓶管理规范;
9.天平室、热解吸实验室、γ能谱室等检测方法或检测仪器有要求的场所的温度、湿度等按要求进行了测量和记录;
10.放射性标准物质应规范保存,操作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地面、实验台应便于去除放射性污染。
(四)技术服务管理
7
是否制定并实施了人员培训、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年度计划。
查阅人员培训、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年度计划和实施记录。
8
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查阅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记录(重点查阅2016年以来完成的评价报告)。
核查组成员:
被核查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附件3:
编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
申请表
申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填写说明
1.本申请表由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延续的机构填写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并用A4纸打印。
3.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4.“单位性质”一栏填写国有、集体、私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
5.呈报申请表时,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影印件;
(2)申请单位简介;
(3)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现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
(5)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6)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
(7)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6.本申请表一式三份。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注册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提交资料: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影印件;
□2.申请单位简介;
□3.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现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
□5.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6.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
□7.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8.其他。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申请单位:
(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乙级资质延续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
2.申请材料。
3.盲样检测结果报告(免考机构不需提供)。
凡要求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当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延续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均应当使用A4规格纸张印制,装订成册,并刻录成电子光盘(word版),一并提交。
二、申请材料要求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不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申请单位应当提交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影印件。
4.现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
申请单位应提供现行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的封面和目录页。
封面应有相关人员签字信息、签发与实施日期标识。
5.专职技术人员材料
(1)专职技术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职务/职称、岗位、工作年限、培训合格证书编号(或登记注册证编号)等,按下表填写。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学历
所学
专业
职务/职称
岗位
工作
年限
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注:
“岗位”可填写检测技术负责人、评价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授权签发人、评价、检测、质量控制、卫生工程、公共卫生、设备管理、样品管理、档案管理等。
(2)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3)专职技术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应提供相关人员劳动合同签字页(复印件)或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应提供至少3个月缴存记录,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印章)。
6.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
(1)计量认证证书及证书附表(复印件)。
(2)甲级资质要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对比表,按下表格式填写。
序号
检测项目
条件要求
是否通过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批准项目
一
化学有害因素
(一)
金属类
1
锑及其化合物
☆
□是□否
..
......
..
□是□否
合计
化学因素重点检测项目:
项;物理因素重点检测项目:
项。
注: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对照88号文附件1附录2。
★为重点检测项目;☆为一般检测项目。
(3)仪器设备对比表按下表格式填写。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要求(台/件)
实际数量
(台/件)
购置凭证
是否计量并在有效期内
使用状态
□有无
□是□否□不需计量
□在用□停用
□有无
□是□否□不需计量
□在用□停用
注:
“仪器设备”对照88号文附件1附录1。
(4)仪器设备清单按下表格式填写。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生产厂家
购买
日期
精密度或不确定度
用途
数量
最近检定日期
检定
周期
检定证书编号
状态
注:
列出所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仪器设备。
(5)工作场所平面布局图,包括评价、检测、档案室等所需工作场所的布局和面积说明。
(6)所申请业务范围能力汇总表,对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评价报告情况按照下表填写。
序号
申请的业务范围
工程技术人员
专业要求
现有工程技术人员
评价报告名称及编号
姓名
专业
技术职称
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注:
①“专业”可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署名第一作者的学术专著、科研论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科技发明、科技进步奖等从业经历证明材料认定。
②工程技术人员应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1)近三年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包括内审、管理评审、质量控制等)。
(3)近三年完成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清单,按下表分年度填写。
序号
年份
用人单位名称
项目所在地
检测报告编号
检测类别
业务范围
报告签发日期
注:
“用人单位名称”指被检测的用人单位名称;“检测类别”填写定期检测、评价检测或其他类别检测;“业务范围”指资质证书业务范围;“检测报告编号”应为连续编号,如果有间断应说明原因。
(4)近三年完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包括现状评价)清单,按下表分年度填写。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或用人单位名称
项目所在地
评价报告编号
评价类型
业务范围
报告签发日期
注:
“评价类型”填写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或其他;“业务范围”指资质业务范围;“评价报告编号”应为连续编号,如果有间断应说明原因。
附件5:
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要求
一、考核类别
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包括评价方向和检测方向)和放射防护评价与检测。
二、考核对象
未经能力考核合格,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拟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法人单位中全日制专职工作的人员。
已经国家级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再参加能力考核。
三、考核方式
闭卷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报名要求
1.申请参加能力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其他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
2.申请参加能力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不少于连续40学时的、由省级以上职业卫生专家授课的专业培训,提交专业培训证明材料。
专业培训可以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其他社会机构承担。
五、参考书目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培训教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典型行业职业病危害评价要点分析》;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放射防护评价与检测》。
2.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