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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经济课程设计

水利工程经济课程设计

一、工程概况

西藏自治区某一水库位于日喀则地区江孜县龙马乡境内的年楚河上。

年楚河流域的径流主要由降水、冰川积雪融水及地下水补给三部分组成,径流年度间变化不大,但径流的年内分配不均,汛期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70%左右,枯水期径流相对平稳。

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757km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4.83亿m3,多年平均流量15.3m3/s。

坝址距下游的江孜县城28km,距日喀则113km。

枢纽工程的永久建筑物主要由拦河大坝、泄洪洞、发电引水系统及地面发电厂房四部分组成,挡水坝为粘土心墙堆石坝,坝长287m,坝高76.3m,坝顶宽10m,有“西藏第一坝”之称。

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4256m,总库容1.55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2万kw。

水库以防洪、灌溉、发电为主,兼有旅游等综合效益。

年楚河流域是西藏自治区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气候适宜,土地肥沃,全流域人口占自治区总人口的7%,耕地面积却占全区耕地面积的21.1%。

这里农作物播种面积为31.9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45%,农业发展潜力巨大。

灌区位于西藏自治区年楚河流域,是水库的配套工程。

自枢纽工程以下,依次有六条较大支流汇入年楚河,它们与枢纽工程共同组成了灌区的灌溉水源。

灌区控制范围为水库下游至年楚河河口两岸可自流及提水灌溉的土地,灌区总控制面积53万亩,设计灌溉面积42.68万亩。

该水利枢纽工程修建后可控制灌溉面积40万亩,新增灌溉面积25万亩,每年可增产粮食3700万公斤,为西藏自治区实现粮食自给创造条件,而且可调洪削峰,把年楚河下游段的防洪标准提高到20至30年一遇,对发挥江孜、白朗、日喀则市的粮仓作用将会产生巨大的效益。

同时,水库工程的建成,将使拉萨、日喀则、山南两地一市连成藏中电网,从根本上解决日喀则地区的用电问题。

水库于1995年开工,1996年实现工程截流,1999年第一台机组正式并网发电,并向灌区供水,2001年底枢纽工程竣工。

由于灌区配套工程主要是在原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相对滞后,根据建设计划,2003年全部配套完成,2004年可使水库工程农业供水达到设计水平。

 

二、评价依据及相关说明

1.基本数据及参数

(1)从枢纽工程竣工后开始算起,正常运行期50年,计算期57年

(2)水库防洪库容1.10亿m3,兴利库容0.95亿m3,死库容0.1亿m3,结合库容0.60亿m3,兴利对结合库容的利用系数为0.55。

(3)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水库发电工程税前行业基准收益率为7%,供水工程为4%。

由于水库主要向农业供水,水价较低,行业基准收益率综合取为5%

(4)水库向灌区多年平均供水量为12800万m3。

(5)电站设计年发电量9900万kw.h,同类地区类似电站的有效电量系数为0.96,厂用电率为0.5%。

(6)经济评价中投入物和产出物的价格水平均采用1995年价格水平。

农业供水价格为0.085元/m3,电站上网电价为0.458元/kW•h(含税价格),扣除6%的增值税后,计算电价为0.432元/kW•h(不含税价格)。

2.有关政策

工程运行期间成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和灌区管理单位,实行分级管理,独立经营,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枢纽工程的维护和电站经营、灌区供水,并向银行还贷,防洪功能的投资由政府承担,年运行费根据核算成果由防洪部门按年度拨付,实行专款专用。

灌溉功能主要由政府投资,工程建成后移交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包括维护和将来的更新改造)。

鉴于该灌区实际情况,规定水价标准与要求的标准有一定的距离,可在运行经营中逐步调整到位。

在水价未达到成本之前,应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灌区管理单位经费不足部分给予补贴。

具体水价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考虑到国家对农业供水的补贴在灌区管理单位,灌区管理单位应按不低于成本水价向水库工程管理单位支付农业供水水费,经有关部门测算,农业供水价格为0.09元/m3。

 

三、工程投资及投资分摊

1.总工程投资概况

水库工程总投资估算为78528.0万元,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和银行贷款,其中银行贷款主要用于发电部分工程建设,占总投资的25%,贷款年利率4.76%,贷款从1996年开始,分3年贷完,各年贷款比例分别为30%、30%、40%,按照协议,贷款本息要求在工程竣工后15年内偿还。

工程所需流动资金100万元,由政府拨款,并于运行初期前一年(1998年)一次投入。

依据工程概算,投资构成情况详见表3-1(基本预备费费率取10%),工程投资从1995年开始,分年度投入,各年度资金投入及贷款额度详见表3-2,工程各功能投资划分情况详见表3-3。

表3-1建设项目工程静态投资估算总表单位:

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占基本费用比例%

工程投资

51971.26

9566.13

9209.20

70746.59

99.10%

(一)

建筑工程

44261.24

44261.24

62.00%

(二)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4140.57

7138.91

11279.48

15.80%

(三)

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

1427.78

1998.89

3426.67

4.80%

(四)

临时工程

2141.67

428.33

2570.00

3.60%

(五)

独立费用

9209.20

9209.20

12.90%

1

建设管理费

2213.06

2213.06

2

生产准备费

214.17

214.17

3

科研勘测设计费

6496.41

6496.41

4

其它

285.56

285.56

移民和环境、水保投资

642.50

642.50

0.90%

(一)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

642.50

642.50

0.90%

(二)

环境保护工程

(三)

水土保持工程

基本费用

51971.26

9566.13

9851.70

71389.90

100.0%

预备费

7138.91

10.0%

1

基本预备费

7138.91

10.0%

2

价差预备费

静态总投资

51971.26

9566.13

9851.70

78528.00

表3-2分年度投资表及贷款情况表单位:

万元

年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合计

占总投资比例

15%

24%

20%

18%

12%

8%

3%

100%

投资

11779.20

18846.72

15705.60

14135.04

9423.36

6282.24

2355.84

78528.00

其中:

贷款

5889.60

5889.60

7852.80

19632.00

按建筑物使用性质对总投资进行了初步划分,工程各功能投资划分情况详见表3-3。

由于防洪功能属于公益服务,无财务效益,防洪工程投资及运行费用由防洪部门承担,在财务评价中应把防洪部门分摊的费用(包括投资和年运行费)分离出去。

表3-3综合枢纽工程投资划分表单位:

万元

费用划分

灌溉

发电

防洪

合计

共用工程投资

28152.49471

27791.6

55944.1

专用及配套工程投资

2557.16

15508.6

4518.22

22583.9

合计

46218.21471

32309.8

78528

2.投资估算

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和部分运行期的借款利息及流动资金。

(1)固定资产投资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程投资,移民和环境、水保投资及预备费等。

其中,工程投资包括建筑工程投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施工临时工程投资和独立费用等五部分。

移民和环境、水保投资包括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环境保护工程投资和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等三部分费用;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差价预备费两部分费用。

应根据不同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按有关规范进行估算。

(2)建设期和部分运行初期的借款利息

水利工程项目的借款一般按年计息,简化计算,假定借款在当年年中支用,还款在当年年末偿还,故按半年计息,其后年份按全年计息,建设期每年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

建设期每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

年利率

建设期利息计入固定资产;正常运行期利息计入项目总成本费用;对于运行初期利息,以当年还款资金出项大于当年应付利息为界,之前的利息计入固定资产,之后的利息计入项目总成本费用。

借款利息见借款还本付息表(附表1)

3.兴利功能的投资分摊

综合利用水利建设项目分摊的目的在于计算项目各项功能应承担的费用及其经济评价指标,确定项目的合理开发规模,供决策研究,可采用枢纽指数系数法(水量、库容)、等效替代方案费用现值比例法、效益现值比例法和可分离费用剩余效益法等进行分摊,分摊的结果应公平合理。

本设计任务是对兴利功能进行财务评价,应对兴利功能进行费用分摊,并明确分摊后的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情况,以便为财务评价报表编制提供基础数据。

分摊情况如下:

公益服务分摊比例=

=49.68%

生产经营分摊比例=

=50.32%

分摊按生产经营比例分摊,用于兴利部分的建设投资包括灌溉、发电的专用投资和其共用工程投资,完善表3-4综合枢纽投资划分表,如下:

表3-4综合枢纽工程投资划分表单位:

万元

费用划分

灌溉

发电

防洪

合计

共用工程投资

28151.05

27793.01

55944.06

专用及配套工程投资

2557.16

15508.56

4518.22

22583.94

合计

46216.77

32311.23

78528.00

则重新分摊后对应部分的比例分别:

兴利投资所占比例为58.85%,防洪投资所占比例为41.15%

递延资产的分摊。

根据兴利部分投资占总投资的百分比进行递延资产的投资:

递延资产总额为297.58万元,兴利部分分摊的递延资产为175.13万元。

分摊后递延资产及摊销额见下表3-5。

表3-5递延资产及其摊销年限

项目

费用(万元)

摊销年限(年)

摊销额(万元)

建设单位开办费

83.41

5

16.68

生产准备费

214.17

5

42.83

合计

297.58

5

59.52

分摊后合计

175.13

5

35.026

由以上得到项目兴利功能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表3-6

表3-6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表单位:

万元

序号

年份项目

建设期

运行初期

合计

1

2

3

4

5

6

7

1

总投资

6932.52

11232.20

9670.54

9093.61

5546.01

3697.34

1386.50

47558.73

1.1

固定资产投资

6932.52

11092.02

9243.35

8319.02

5546.01

3697.34

1386.50

46216.77

1.2

建设期及部分运行初期利息

 

140.17

427.19

774.59

 

 

 

1341.96

2

流动资金

 

 

 

100.00

 

 

 

100.00

3

资金筹措

6932.52

11232.20

9670.54

9193.61

5546.01

3697.34

1386.50

47658.73

3.1

资本金

6932.52

5202.42

3353.75

566.22

5546.01

3697.34

1386.50

26684.77

3.1.1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6932.52

5202.42

3353.75

466.22

5546.01

3697.34

1386.50

26584.77

3.1.2

用于流动资金

 

 

 

100.00

 

 

 

100.00

3.2

债务资金

 

6029.77

6316.79

8627.39

 

 

 

20973.96

3.2.1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5889.60

5889.60

7852.80

 

 

 

19632.00

3.2.2

用于建设期利息

 

140.17

427.19

774.59

 

 

 

1341.96

3.2.3

用于流动资金

 

 

 

 

 

 

 

 

3.3

其他资金

 

 

 

 

 

 

 

 

 

四、成本测算

1.年运行费

年运行费主要包括工资及福利费、材料和燃料及动力费、维护费和其他费用等项。

计算过程和依据分项说明如下:

(1)工资及福利费:

工程管理单位定员编制120人(不包括防洪服务和管理人员),工资按当地人均年工资1.5万元/人计算;根据有关规定,职工福利费应按工资总额的14%计算,考虑地区、海拔等因素,按工资总额的20%计算福利费,为216.00元/年。

(2)年维修费:

大修理费平均分摊到年维护费中,参考有关取费标准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年维护费可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综合计算。

正常运行期为474.09元/年。

(3)材料、燃料费及动力费:

材料费根据装机容量按4元/kw计算,农业供水不考虑材料费。

燃料及动力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0.1%计算。

正常运行期为55.41元/年。

(4)水资源费:

灌区供水暂不考虑水资源费,发电水资源费一般按取用水量或发电量征收,可按设计发电量0.005元/kw估算。

正常运行期为49.5元/年。

(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工程观测费、水质监测、管理费、办公费、差旅费、科研教育费等,可按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维修费、工资及福利费四项之和的10%计算。

正常运行期为74.55元/年。

以上参数是针对正常运行期间进行年运行费的估算,水库工程于2002年进入正常运行期,在初始运行(1999~2001年)期间,年运行费中材料和燃料及动力费、维护费均按发电效益发挥水平的比例进行估算,1999年~2001年发电效益发挥比例分别为30%、60%、80%。

2.总成本费用

(1)折旧费

折旧费应按国家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折旧法)计算。

可采用分类折旧年限或综合折旧年限计算折旧率,年综合折旧率也可参照已建类似项目确定。

经综合分析并参照同类工程,该工程综合折旧率为1.95%,可按固定资产投资扣除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费用后,再加上建设期利息作为固定资产原值,以固定资产原值与年综合折旧率的乘积提取折旧费,并从工程竣工(2001)后开始计提,即只有正常运行期才有折旧费。

固定资产原值为47408.83万元,经计算可得折旧费用为924.47万元

(2)摊销费

摊销费是项目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递延资产)的年摊销费用,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不计残值。

无形资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在规定期限内平均摊销,此项目没有无形资产。

根据工程概算,总投资中的生产准备费、生产职工培训费共计297.58万元,最终形成递延资产,应在正常运行期内分期摊销。

形成递延资产的费用及其摊销年限见表3-5。

递延资产在正常运行期内分期摊销,摊销费为35.03万元。

(3)财务费用(利息净支出)

利息净支出是项目运行初期部分时间和项目正常运行期各年支付的借款利息与存款利息收入的差值。

此工程的利息净支出就是当年应付利息。

详见总成本估算表(附表2)

 

五、财务收入和支出计算

1.财务收入

水利建设项目的财务收入包括出售水利产品和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即为农业供水销售收入和发电销售收入两部分,旅游收入不计。

可按销售产品的数量乘以产品单价计算。

在实际分析处理时,计算财务收入和财务支出所选用的价格都应考虑考虑相对价格变化和价格总水平变动的影响,采用的价格体系协调一致。

(1)发电收入

根据《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SL16-2010),年或多年调节的联网电站有效电量系数可取0.95~1.0。

厂用电率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计算情况或参照类似工程的统计资料分析确定。

结合实际情况,有效电量系数取0.96,厂用电率0.5%。

电站设计年发电量为9900万

,电站上网电价为0.458元/kW.h(含税价格),扣除6%的增值税后,计算电价采用0.432元/kW.h(不含税价格)。

电站到2002年才能达到设计水平,1999~2001年发电量分别按多年平均发电量的30%、60%、80%(发电效益发挥比例)计算,分别为1299.32万元、2598.64万元、3464.85万元,正常运行期发电销售年收入4331.07万元。

(2)供水收入

由水库供水量乘以农业供水水价而得。

水库向灌区多年平均供水量为12800万

,农业供水价格为0.09元

由于灌区配套工程到2003年才能全部完成,2004年才能使水库工程农业供水达到设计水平,1999~2003年供水量分别按多年平均供水量的20%、30%、40%、60%、80%计算,分别为230.40万元、345.60万元、460.80万元、691.20万元、921.60万元,2004年后为1152.00万元。

(3)利润

年利润总额应包括出售水里产品和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年利润,按年财务收入扣除年总成本费用和年销售税金及附加计算。

扣除所得税后,即为税后利润。

其中:

1)按国家规定,所得税按年利润总额的33%征收。

2)可供分配利润,税后利润计提特种基金(此项目中为零),交纳所得税和特种基金后为可供分配的利润,此项目中可供分配利润=税后利润

3)盈余公积金,按可供分配利润的10%提取

4)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公益金,用于归还贷款。

2.财务支出

(1)税金及附加

这里的税金主要是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税金主要为增值税、营业税及以此为计征基础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税附加计算。

由于水利项目可以扣减的进项税额非常有限,一般可按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

目前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率:

电力为17%,小水电6%,农业供水工程免交。

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计算,市区为7%,县城和镇委5%,农村为1%。

销售税金及附加:

计算发电收入时,采用扣除6%的增值税,不含税价格0.432元/kW.h,故税金中不含增值税。

另外,还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率分别为1%、3%,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或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

计算得正常运行期的销售税金及附加金额为254.96万元

财务收入与财务支出具体计算结果见损益分析表(附表3)

 

六、财务分析

1.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分析主要考察工程投资的盈利水平,这里选用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和投资利税率四项指标来考察该工程项目。

根据该工程筹资方案的财务效益与财务费用编制财务现金流量表(附表4),求得其评价指标。

本项目财务评价指标见表6-1。

表6-1西藏某水库工程项目财务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财务内部收益率(%)

财务净现值(万元)

所得税前

7.65%

7056.83

所得税后

5.97%

21048.20

由表6-1可知,所得税前、税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5%),而且财务净现值均大于零,可见该工程盈利能力较好。

项目的财务评价成果表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5.97%(税前),7.65%(税后),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5%,财务净现值为21048.20万元(税前),7056.83万元(税后),均大于零。

从投资角度看,本工程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5%,财务净现值大于零,项目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在经营期间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润。

2.清偿能力分析

清偿能力分析主要考察工程在计算期内各年的财务状况及偿还债务的能力,根据此水库工程借款还本付息计算表(附表1),固定资产借款偿还期为15年(从2001年后算起),该工程2008年可还清借款本息,在偿还期内能还清。

该项目借款偿还期间资产负债率最高为55.2%,但只有一年负债率在50%以上,其他年份都在50%以下,资产负债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说明项目债务风险不大,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项目计算期各年资产负债情况见资产负债表(附表6)。

3.生存能力分析

该工程投资具有盈利能力,且资产负债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并且可以偿还完进行盈利,故该工程项目有较强的生存能力。

 

七、不确定性分析

1.不确定分析目的

为了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经济评价的影响,估计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确定项目在经济上的可靠性,要对水利建设项目应进行不确定性分析,以供项目决策研究。

不确定性分析一般包括敏感性分析、盈亏平衡分析和概率分析三项内容。

在这里只做敏感性分析。

敏感性分析旨在研究和预测项目主要因素发生浮动时对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分析敏感的因素和对评价指标的影响程度,计算敏感度系数和临界点,找出最敏感的因素。

在本次分析中只进行单因素敏感性分析,主要经济评价指标如财务内部收益率。

2.敏感性分析

项目评价所采用的数据大部分来自估算和预测,有一定误差并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敏感性分析。

财务敏感性分析中,主要考虑工程投资、效益等敏感因素。

敏感度系数是项目评价指标变化率与不确定性因素变化率之比,按下式计算:

SAF=(

)/(

式中:

——不确定性因素F的变化率;

——不确定因素F发生

变化率时,评价指标

相应的变化率。

为投资和效益,

为财务内部收益率

表7-1敏感性分析结果

项目

财务内部收益率(IRR)

敏感度系数

税后

税前

税后

税前

投资减少20%

7.44%

9.31%

-1.23

-1.09

投资减少10%

6.64%

8.41%

-1.12

-0.99

投资不变

5.97%

7.65%

 

 

投资增加10%

5.40%

7.00%

-0.96

-0.85

投资增加20%

4.90%

6.44%

-0.90

-0.79

效益减少20%

3.74%

5.77%

1.87

1.23

效益减少10%

4.91%

6.74%

1.78

1.19

效益不变

5.97%

7.65%

 

 

效益增加10%

6.95%

8.52%

1.64

1.13

效益增加20%

7.87%

9.35%

1.59

1.11

 

敏感性分析图如下:

 

由表7-1中敏感度系数可知,当效益和投资发生相同浮动时,不论税前还是税后,效益的敏感度绝对值都大于投资的敏感度绝对值,说明效益的变化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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