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4308834 上传时间:2023-06-22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0.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docx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

附件1:

一、道路隐患

(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路段未设置警告标志

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

毁,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

(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

毁、灭失以及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等危及交通安全的。

(三)占用、挖掘道路施工、道路养护施工未按规定设

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的,以及施工作业完毕未迅

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的。

(四)6米以上高路堤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列入今年

市政府“平安重庆”计划的)未安装防撞护栏的。

(五)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损坏未修复的。

(六)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

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

碍安全视距的。

(七)非法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

(八)道路存在滑坡、坍塌等隐患的。

(九)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

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

(十)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的道路未设置禁止驶入标志

-1-

的。

(十一)高速公路上标志标线方向指示不清,设置位置

不合理易被地形、树木遮挡;路面反光标线、轮廓标等反光

效果极差,无法满足夜间安全行车需要;公路路面破损坑凼,

道路排水不畅造成易积水路段、高边坡和易滑坡路段,桥梁

伸缩缝破损;高速公路防撞护栏缺失或损坏,道路隔离栏栅

(墙)缺失或损坏的路段,隧道风机、通信和照明等设施隐

患、隧道渗水。

在高速路上从事非交通活动。

二、客运企业(含专业旅游客运公司)、危化品运输企业

隐患

(一)不具备开业时所必须的安全条件。

(二)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投

入,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和交强险。

(三)未建立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落实领导

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客运企业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第一

责任人,对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

做到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把各项安全工

作落到实处。

分管领导作为交通安全直接责任人,将各项安

全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落实

到每一条经营线路和客运站场。

(四)未建立落实驾驶人资质审查制度:

每月定期核查

本企业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事故、交

通违法及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对违法记分满12分、近三

年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同等(含)以上责任的驾驶人,一

-2-

律调整下车;对累计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

驾驶人,强制调整下车接受处罚并学习7天;有2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理的驾驶人,调整下车接受处罚并学习

15天。

在招录驾驶人时,要核查驾驶人交通事故、违法及违

法记分情况,对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聘用;新聘驾

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车。

(五)未建立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驾驶人和承包经营者

每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小时,管理人员不少于4小时,职工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学习时间。

(六)未建立落实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和保养维护制度:

落实车辆月检制度,每月定期对所有客运车辆进行一次

安全技术状况检查。

落实客运车辆定期保养维护制度,

每辆客运车辆每月确定1日为定期保养维护时间。

严格落实车辆二级保养维护制度,车辆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

护,企业必须与具有资质条件的维修企业签订车辆二级维护

合同,明确二级维护的范围及要求。

(七)未建立落实驾驶人动态监管制度:

落实专门机构

和人员,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行车记录仪等,加强客

运驾驶人和危化品运输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对驾驶人超速行

驶、疲劳驾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提示,并建立企业内

部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未建立落实超长客运、旅游包车道路交通安全管

理制度:

超长客运车辆必须配备2名以上驾驶人,单程400公里以上的长途班线上设立强制的中途休息站点,落实强制

-3-

休息制度,并登记检查。

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定一批”的报

批审查制度。

(九)未建立落实安全员上路巡查制度:

每天安排足够

的安全管理人员上路,严格纠正和查处本单位车辆交通违法

行为。

并加强营运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对达不到安全通行要

求的班线进行调整,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

门。

(十)未建立车辆交通违法处罚制度:

对累计有5次以

上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客运车辆,要强制停运7天并

接受处罚和学习;对客运车辆超载20%以上的,停业7天并

进行学习。

(十一)未落实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

在每一辆客运

车辆醒目位置喷涂有奖举报监督电话(122报警电话和公司内部举报电话),发动乘车人举报驾驶人超速、超载等严重

交通违法行为。

(十二)未建立落实车辆、驾驶人信息化管理制度:

车建立客运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基本情况、保养维护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交通违法情况、车主基本情况、车辆检

验情况、驾驶人等;同时,对客运驾驶人按每人一档的原则

建立驾驶人档案,记录驾驶人的基本情况、所驾车辆号牌、

培训教育情况、资质审查情况、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交通违

法情况、驾驶证审验情况等。

(十三)未建立落实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企业要制

定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

-4-

演练,做好应急救援设备保管和维护工作。

(十四)未建立客运车辆报废制度:

对达到报废期限的

公交客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出租车,按照相关规定予以

报废。

不得使用报废车的总成和零、部件拼装或自行改装车

辆,严禁已报废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不得擅自改装已取得

《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

(十五)未建立落实长途客运班车中途休息管理制度:

对单程4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要指定中途休息点强制驾

驶人休息,并实行登记管理和监督。

(十六)未建立落实运行线路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客

运车辆运行线路管理方案,内容包括:

运行线路名称、里程、

站点、道路状况及危险路段、运行时间、气候特征,本线路

车辆的运行操作注意事项等。

(十七)未建立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企业领导要加强本

单位的安全检查,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分管负责人每月不少于2次,安全科(处)每月不少于3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作出相应处理并落实责任人及时整改、验收。

并严

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八)未建立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对本单位

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

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并如实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三、客运场站隐患

(一)未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

范》(交公路发〔2008〕2号)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

-5-

管理制度。

(二)未制定站内应急处置方案,站场管理人员不熟悉

方案。

(三)每天未对站场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并

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站内停靠车辆的消防设施设备(灭火

器、消防锤、逃生窗)的检查,强化安全逃生知识宣传碟片

的播放。

(四)站场内未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安保人

员,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安全检测仪、消防栓等。

(五)未对站场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如何

疏散乘客、应急处置、安全常识、消防器材的使用等。

(六)每天未检查灭火器的气压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未

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

(七)站内未安装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制度;未对站内所有电路设施设备进行排查。

(八)未在场站内、外悬挂交通安全标语,设置交通安

全宣传橱窗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录

像。

中型中级以上及大型高级客车未安装视频播放设备,客

运车辆驾驶人、售票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在发车前未利用客车

视频播放设备和人工宣讲的方式,向乘客宣传安全乘车和应

急处置常识。

(九)未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

安排专人值守,加大“三危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

的查堵力度,防止“三危品”进站(场)上车。

-6-

(十)未落实专门的场地和人员,在每天或每班车辆发

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

车辆的制动、传动和转

向系统以及灯光、喇叭、刮水器等安全部件是否齐全有效,

车辆各连接部位装置是否牢固可靠;轮胎是否符合国家标

准,转向轮是否使用同厂牌、同规格、同层级、同花纹的轮

胎及翻新胎,其胎冠花纹深度是否小于3.2mm,其余轮胎的胎冠花纹深度是否小于1.6mm;是否装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

及消防锤,灭火器在车上是否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车辆熄

火后是否能做到手动开启车门;逃生窗是否有效;是否根据

行车需要(线路沿线气候特征)配备防滑链、三角木等防滑

用具。

(十一)未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在发车出站前,对

驾驶人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查,严防不符合资质或带病的驾驶

人及未经安全技术检查的车辆出站。

四、机动车维修企业隐患

(一)不具备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

(二)未按要求发放、使用和管理《二级维护合格证》。

(三)未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和维护合同对维护保养项目

进行逐项核实,擅自减少维护项目。

五、客运车辆和校车隐患

(一)未经检验合格或不在有效期内。

(二)车辆技术等级未达到相应技术等级或不在有效期

内,未按时接受运管部门的定期审验。

-7-

(三)未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消防设备及必要的应急

处理器材。

(四)车门设备启闭不灵活,并有自行启闭现象,自动

开关与手动开关不能同时正常使用。

(五)车窗密闭型的客运车辆,未安装安全锤;逃生窗

不能随时开闭。

(六)双燃料车辆CNG气罐未经质监部门年审或检验合格。

(七)长途客运车辆未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或功能失效。

(八)校车未持有统一制作的校车专用通行证并喷涂或

张贴醒目标识。

六、危化品运输车隐患

(一)未经检验合格或不在有效期内。

(二)罐式车辆的罐体未经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

构检验检测合格或不在有效期内。

(三)未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或功能失效。

(四)未喷涂和悬挂危险化学品运输标志,未配齐安全

防护设备。

七、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驾驶员隐患

(一)未按时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提供体检证明,

驾驶证不在有效期内。

(二)近3年发生重大以上负有同等(含同等)事故责

任的交通事故。

-8-

(三)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

(四)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结。

(五)准驾记录与准驾车型不相符。

(六)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七)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未持证上岗。

八、从业人员培训机构隐患

(一)未建立落实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考分离制度。

(二)从业资格申请受理、考试工作流程不规范。

(三)从业资格考核员未持证上岗。

(四)从业资格证件制作、发放程序不规范。

(五)涉及从业资格考试的各项收费不规范。

(六)未建立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的相关规章制

度或不完善。

(七)驾驶员培训机构不在指定的场地、路线训练,训

练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教学,训练中存在教练员饮酒、脱岗等

违法违规行为。

九、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机构隐患

(一)不具备检验资质。

(二)检验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

(三)未按规定对机动车进行检验。

十、学校隐患

(一)未建立落实驾驶人资质审查制度:

按照客运驾驶

人的要求,对校车驾驶员,定期进行资质审查。

(二)未建立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按照客运车辆安

-9-

全技术检查的要求,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并检查

车辆是否符合校车的条件。

(三)未建立落实校车日常监管制度:

必须有专人负责

管理校车,对校车每次运载情况检查登记。

(四)未建立落实租用车辆管理制度:

对租用车辆等非

校车运载学生的,严把车辆质量关和驾驶人的资质关,严禁

租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及不符合校车驾驶人资质的驾

驶人驾驶车辆。

(五)未建立落实安全教育制度:

把对学生的交通安全

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重要课程,每月至少对学生开展一次安

全教育。

(六)建立落实隐患排查制度:

不定期排查校园及校园

周边的安全隐患,属于学校职责范围的,及时予以整治,不

属于学校职责的,及时报送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促

相关部门进行整治。

十一、农业机械隐患

(一)不按规定进行发牌发证。

(二)农业机械违规上路。

-1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