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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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文件
广西师范大学文件
师政教学〔2016〕256号
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学分银行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
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将《广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
2016年10月11日
广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试点
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5〕17号)等文件精神,探索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试点(以下简称自考学分银行)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广西师范大学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3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本科(包括以上层次)学生参加自学本科考试的考生(下简称考生)。
第二章试点专业与课程分类
第三条根据我校的专业优势及辅修专业的学生数,暂选定:
法律(本科)、工商企业管理(本科)、会计(本科)、金融(本科),经济学(本科)、英语(本科)、汉语言文学(本科)、人力资源管理(本科)、行政管理(本科)等9个专业作为自考学分银行的试点专业。
第四条专业计划的课程设置为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及毕业论文答辩。
第三章课程学分认定
第五条公共课程,包括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考生的公共课程学分获得与认定:
1.考生可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取得的课程学分;
2.考生可通过在校学习期间取得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合格成绩进行认定并兑换为相应的课程学分;
3.考生可通过取得认定范围内的证书进行认定并兑换为相应的课程学分。
第六条考生的专业课程学分获得与认定:
1.考生可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取得的课程学分,且获得的课程数须达到专业课程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
2.考生可通过在校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合格成绩,或取得认定范围内的证书,兑换为相应的课程学分,但兑换课程学分数不得超过其专业课程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证书兑换的学分,此证书的内容必须与课程内容或专业有关联性,此证书的学分才能兑换相应的专业课程学分。
认定的证书兑换分值详见附件二。
各种证书的有效使用期不超过10年。
即从获得证书之日起10年内,考生可凭相应的证书兑换学分,已兑换的学分的有效期限与证书的有效期限一致,证书失效后,系统自动注销证书兑换的学分。
第四章自学考试学分银行的开户注册
第八条考生的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开户流程: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下简称校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表》,且提供全日制普通在校生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进行验证;
2.考生的材料经校自考办审核确认后,由校自考办工作人员在考生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批;
3.经区自考办审批通过后,考生获得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账户,并取得自考考籍;
4.考生的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账户长期有效。
第九条校自考办负责自学考试学分银行的运行与管理,并接受区自考办的监管。
每位考生只能拥有一个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帐户,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账户进行课程学分存入、学分的查询以及个人信息查询等操作。
第五章课程的学分认定与存储流程
第十条课程的学分申请存储时间:
每年5月、11月。
第十一条课程的学分申请存入流程:
1.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合格成绩存入:
考生在自学考试学分银行网站提交课程成绩存入申请;
2.证书学分的存入:
考生获得附件二目录中的证书,可在自学考试学分银行网站提交证书存入申请。
第十二条课程学分存入申请提交后,考生需带下列材料到校自考办申请课程学分认定:
1.自学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2.可认定学分的证书(证书名称见附件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合格成绩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成绩单(成绩证明)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号、课程成绩等,并加盖广西师范大学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证书认证审批表》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课程认证审批表》一式两份(可到校自考办领取或在校自考办网站下载打印)。
第十三条 考生的课程学分认定的申请,经自治区自考办审批通过后,课程学分数方可在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存储。
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取得的课程学分直接在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存储。
第十四条学分认证费用
考生申请学分认证须缴纳一定的费用,认证费用按照物价局许可标准收取。
考生根据其所要认证专业的总学分向认证单位缴纳认证费用。
第六章自学考试报考
第十五条考生在国家公布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时间内报考。
第十六条考生在自学考试的报考时间内,可在网上报考或到校自考办现场报考,按规定缴费后方可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若考生修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以上层次)专业已毕业,且自考本科专业未毕业,可到原籍或工作地市的招生考试院(自考办)报考,继续参加自考本科课程的考试。
第七章毕业与学位
第十七条参加自考学分银行的考生,依据自考本科专业考试计划考完全部规定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考核),成绩合格,学分认定通过,思想政治鉴定合格,且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以上层次)专业准许毕业,方可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
第十八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办理流程:
考生按规定填写并提交毕业申请材料,且附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以上层次)专业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无毕业证书复印件者,可附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按规定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备查,由校自考办进行毕业初审和毕业申报工作,经区自考办审核通过后,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我校自考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学校成人教育学院全面审核通过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细则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学分银行试点工作委员会学分银行管理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从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
1.相关专业考试计划
2.学分银行证书兑换分值列表
附件1
B020010经济学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
B020010
序号
课程代码
新课程名称
学分
属性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公共课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6
3
00015
英语
(二)
14
4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8
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6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7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实践环节
8
00138
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4
专业课
其中4门课必须参加统考
9
00139
西方经济学
6
10
00140
国际经济学
6
11
00141
发展经济学
6
12
00142
计量经济学
6
13
00143
经济思想史
5
14
08738
毕业论文并答辩
考查课
说明:
1.总学分:
71学分。
2.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3.不选考00015英语
(二)的考生,可依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考委办[2010]21号文件)进行选考。
选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他课程重复。
B020011会计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
B020011
序号
课程代码
新课程名称
学分
属性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公共课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
(二)
14
4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8
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6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7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实践环节
8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专业课
其中6门课必须参加统考
9
00158
资产评估
4
10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6
11
00160
审计学
4
12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
(一)
5
13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14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15
00162
会计制度设计
5
16
08738
毕业论文并答辩
考查课
说明:
1.总学分:
77学分。
2.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3.不选考00015英语
(二)的考生,可依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考委办[2010]21号文件)进行选考。
选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他课程重复。
B020012工商企业管理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
B020012
序号
课程代码
新课程名称
学分
属性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公共课
2
00015
英语
(二)
14
3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8
4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5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6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实践环节
7
00054
管理学原理
6
专业课
其中6门课必须参加统考
8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9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10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11
00151
企业经营战略
6
12
00152
组织行为学
4
13
00153
质量管理
(一)
4
14
00154
企业管理咨询
4
15
08738
毕业论文并答辩
考查课
说明:
1.总学分:
74学分。
2.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3.不选考00015英语
(二)的考生,可依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考委办[2010]21号文件)进行选考。
选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他课程重复。
B020106金融学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
B020106
现执行专业计划
序号
课程代码
新课程名称
学分
属性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公共课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
(二)
14
4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4
5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实践环节
6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7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8
00054
管理学原理
6
专业课
其中6门课必须参加统考
9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10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11
00076
国际金融
6
12
00143
经济思想史
5
13
00078
银行会计学
5
14
00079
保险学原理
5
15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16
08738
毕业论文并答辩
考查课
说明:
1.总学分:
78学分。
2.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3.不选考00015英语
(二)的考生,可依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考委办[2010]21号文件)进行选考。
选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他课程重复。
B020218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
B020216
序号
课程代码
新课程名称
学分
属性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公共课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
(二)
14
4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5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实践环节
6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专业课
其中6门课必须参加统考
7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8
03325
劳动关系学
8
9
05962
招聘管理
4
10
05963
绩效管理
4
11
06090
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6
12
06091
薪酬管理
6
14
06093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6
15
10052
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
6
16
08738
毕业论文并答辩
考查课
说明:
1.总学分:
75学分。
2.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3.不选考00015英语
(二)的考生,可依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考委办[2010]21号文件)进行选考。
选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他课程重复。
B030001法律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
B030001
序号
课程代码
新课程名称
学分
属性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公共课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
(二)
14
4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专业课
其中10门课必须参加统考
5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7
00230
合同法
5
8
00242
民法学
7
9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0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11
00245
刑法学
7
12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3
00247
国际法
6
14
00249
国际私法
4
15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6
00261
行政法学
5
17
05677
法理学
7
18
05679
宪法学
4
19
08738
毕业论文并答辩
考查课
说明:
1.本专业限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报考。
2.累计94学分。
3.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4.不选考英语
(二)的考生,可依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考委办[2010]21号文件)进行选考。
选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他课程重复。
B030011行政管理学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
B030011
序号
课程代码
新课程名称
学分
属性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公共课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
(二)
14
4
00034
社会学概论
6
专业课
其中7门课必须参加统考
5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专业课
6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6
专业课
7
01848
公务员制度
4
专业课
8
00318
公共政策
4
专业课
9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4
专业课
10
00320
领导科学
4
专业课
11
00261
行政法学
5
专业课
12
00024
普通逻辑
4
政治学类考生应考专业课
13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14
00277
行政管理学
6
非政治学类考生应考专业课
15
00312
政治学概论
6
16
08738
毕业论文并答辩
考查课
说明:
1.应考课程为13门。
其中:
政治学类专业毕业生应选00024普通逻辑和00067财务管理学,应考序号1-13的课程,总学分为69;非政治学类专业毕业生应选00277行政管理学和00312政治学概论,应考序号1-11及14、15的课程,总学分为71学分。
2.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3.不选考00015英语
(二)的考生,可依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考委办[2010]21号文件)进行选考。
选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他课程重复。
C050010英语(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
C050010
现执行专业计划
序号
课程代码
新课程名称
学分
属性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公共课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600
高级英语
12
专业课
其中6门课必须参加统考
4
00087
英语翻译
6
专业课
5
00602
口译与听力
6
专业课
6
00603
英语写作
4
专业课
7
00604
英美文学选读
6
专业课
8
00840
第二外语(日语)
6
专业课
二选一
9
00841
第二外语(法语)
6
10
00833
外语教学法
4
专业课
六选三
11
00838
语言与文化
4
12
00832
英语词汇学
4
13
00834
英语经贸知识
4
14
00830
现代语言学
4
15
00831
英语语法
4
16
08738
毕业论文并答辩
考查课
说明:
1.总学分:
56学分。
2.所有考生均需从序号8-9两门第二外语课程中选考一门,从序号10-15六门课程中选考三门。
3.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C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
C050101
序号
课程代码
新课程名称
学分
属性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公共课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
(二)
14
4
00037
美学
6
专业课
其中5门课必须参加统考
5
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
6
6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7
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
(一)
7
8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
(二)
7
9
00540
外国文学史
6
10
00541
语言学概论
6
11
08738
毕业论文并答辩
考查课
说明:
1.总学分:
63学分。
2.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3.不选考00015英语
(二)的考生,可依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考委办[2010]21号文件)进行选考。
选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他课程重复。
附件2
学分银行证书兑换分值列表
序号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类型
认证学分
备注
1
大学外语(日语)等级考试4级
教育部
社会考试
10
2
大学外语(日语)等级考试6级
教育部
社会考试
12
3
大学外语(日语)等级考试8级
教育部
社会考试
14
4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三级(CET)
教育部
社会考试
14
5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
教育部
社会考试
14
6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CET)
教育部
社会考试
14
7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八级(CET)
教育部
社会考试
14
8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级(NCRE)(含一级B)
教育部
社会考试
5
考委文件规定可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9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NCRE)
教育部
社会考试
7
考委文件规定可顶替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10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3级
教育部
社会考试
9
11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4级
教育部
社会考试
9
12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1级(PETS1)
教育部
社会考试
3
13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2级(PETS2)
教育部
社会考试
7
考委文件规定可顶替英语
(一)——7学分
14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3级(PETS3)
教育部
社会考试
14
考委文件规定可顶替英语
(二)——14学分
15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4级(PETS4)
教育部
社会考试
14
16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5级(PETS5)
教育部
社会考试
14
17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
财政部
社会考试
8
18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
财政部
社会考试
11
19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
财政部
社会考试
14
20
全国注册会计师
财政部
社会考试
30
2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广西区财政厅
社会考试
6
22
会计电算化证书
广西区财政厅
社会考试
6
23
中级会计师
广西区财政厅
社会考试
10
24
助理会计师
广西区财政厅
社会考试
8
25
财务管理经理人证一级(即中级)
教育部考试中心
工信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
社会考试
18
以每门课程3个学分兑换,6门课程,共18分。
企业经营模拟
(一),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一),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
(一);企业会计实务
(一);企业财务报表分析
(一);中小企业投融资
(一)
26
财务管理经理人证一级(即高级)
教育部考试中心
工信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
社会考试
24
以每门课程4个学分兑换,6门课程,共24分。
企业经营模拟
(二),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二),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
(二);企业会计实务
(二);企业财务报表分析
(二);中小企业投融资
(二)
27
人力资源管理经理人证一级(即中级)
教育部考试中心
工信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
社会考试
18
以每门课程3个学分兑换,6门课程,共18分。
企业经营模拟
(一),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一),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
(一);组织设计与招聘培训
(一);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
(一);企业家精神与领导艺术
(一)
29
市场营销管理经理人证一级(即中级)
教育部考试中心
工信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
社会考试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