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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中国证监会在东莞召开的“第二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表示,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专门服务于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的资本市场结构,是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和重要突破口。

当前社会各界对通过建设中小企业板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已经达成识,深交所为此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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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深圳开幕举行的“第七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表示,建设多渠道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专门服务于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的资本市场结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和重要突破口。

当前社会各界对通过建设中小企业板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已经达成共识,深交所为此也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建议择机尽快出台。

此番讲话是对去年11月8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的表态的重申。

这说明当前建立中小企业板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具备,反映了监管层建立多层次私人资本市场体系、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政策措施的政策意图,预示着中小企业板的建立由此可见将日趋临近。

  作者:

腾云龙

  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对象、积极作用及深交所的功能定位

  停发新股3年使深交所陷入了空前的窘境。

但2021年以来,深交所在主板恢复新股发行存在很大变数、创业板在争议中难以率先推出的情况下,第三条“突围”之路已经日渐完整。

自去年8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提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三步走”的构想以后,深交所借建立“中小企业板”之机恢复新股发行的方案已经快要成为现实。

种种迹象表明,目前深交所的中小企业板正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1、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对象和作用

  实际上,去年8月21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考察深交所之后,恢复发行新股已有定论。

据悉,证监会原则同意的方案是将流通股在5000万股以下、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深交所在集中设立的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

在不发生改变现有法规、上市标准和发行审核程序的情况下,把中小企业板作为深圳现有主板市场的一个板块,单独进行监控,面世以此恢复深交所的新股首次发行。

这就是换言之的中小企业板。

  建立中小企业板,可以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搭建直接融资平台。

也就是说,中小企业板不仅仅为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它的成功上市对象有两类:

一类是成长型中小企业。

所谓成长型中小企业,是指中小企业具有不断挖掘未利用资源而持续实现潜在继续的价值生产的能力,是人们依据企业的现有发展状况和其它内外部客观因素所做出的对该企业的一种未来产业发展预期。

简言之,成长型中小企业是指于那些时期在较长时期(如3年~5年)内,具有持续挖掘未借助控制能力资源的能力、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整体扩张的态势、未来发展预期良好的可以预见中小企业。

成长型企业融资非常高具有高增长性、企业活力和适应性、稳定性的特点。

另一类是创业型企业,即在产业生命周期中处于创业初期或种子阶段的中小企业。

这类企业通常是高科技企业和新兴企业,具有成本控制历史很短、市场需求不确定、盈利能力不稳定、破产风险较大的特点。

  建立中小企业板,可以避免中小企业过度应收账款依赖银行贷款这一间接融资方式的现象,为中小企业增加反之亦然直接融资方式,有利于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股份制银行信贷风险,从而使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渠道狭窄的现状有一个大的改观。

所以,尽快推出中小企业顶盖,建设多层次的资本行业体系,不但是解决民企融资难的重要途径,而且是进一步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综合竞争力提高的关键。

  2、今后沪深证券交易所证交所的功能定位

  建成后的中小企业板将以下几个功能:

一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债券融资新的融资网络服务――直接融资渠道,这是大家所公认的;二是为早期向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提供一个有效的退出渠道即大笔资金“出口”;三是为场外交易市场提供一个价格发现的。

  可见,珠海建立中小企业板,不但为深交所恢复新股发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利于切实发挥证券市场融资这一基本功能,而且可以对深交所的市场功能特性进行重新定位,使得沪深交易所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从而让深交所摆脱目前既弱化丧失融资功能、又区隔不清的尴尬境地。

今后上交所将主要为业绩相对稳定的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提供服务,深交所则紧邻定位于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的融资市场。

两者的功能互补,遥相呼应,有利于构建市场体系的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资本本土市场层次,改善资本市场结构,从而有效发挥资本套件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近日深交所总经理郭树清认为,从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的一般来说出发,证券交易所搭建内部由于目前可以建立多层次的分层交易平台。

从深圳整个市场情况来看,技术系统除承担现有主板市场交易、结算和市场监管任务外,专门用于创业板市场的第二测试方法交易系统也已开发完毕并经多次测试。

这意味着目前深交所推出中小企业板已经问题存在什么技术不。

  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2021年3月“两会”期间,由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副省长宋海领衔分别向人大和政协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尽快推出创业板整个市场》的广东代表团联名议案,提出在深圳主板设立中小企业板块,使创业板这一搁置已久的重要话题再次被触动。

与此同时,部分著名经济学家也纷纷再次呼吁尽早推出创业板。

去年10月14日,首都经贸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在高交会“创业投资与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本市场高级高峰论坛”上提出了发行规则与主板直接对接的“中小企业板”概念,建议为减小阻力、以使创业板能尽快推出,应贯彻从紧到松和从指导方针高到低逐步调整的指导思想,制订两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就是在提高先决条件创业板门槛的前提下,尽快推出“改良”后的创业板,也即门槛不低的中小企业板;第二步,随着监管政策水平的提高,人们认识的加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比例的提高,再调低上市标准,推出门槛较低的创业板。

  1、中小企业相交处板与创业板之间的区别

  所谓创业板(SecondBoard),是与主板(MainBoard)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在主板之外为中小型高成长企业、高科技企业和新兴公司的发展提供便利的融资途径,并为风险资本提供有效的退出渠道的系统风险一个新整个市场。

许多创业板又被称为小型资本或新兴公司市场。

比较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定义,可以看出两者的上市对象和功能基本相同。

虽然如此,但是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中小企业板的进入门槛额度较强,上市条件较为严格,接近于现有主板整个市场。

而创业板的进入门槛较低,海外上市条件较为宽松。

(2)中小企业板的运作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也分析指出一所两板平行制,即民企板附属深交所于深交所。

民营企业板作为深交所的中小企业补充,与深交所组合在一起共同运作,拥有共同的社团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甚至采用相同的监管标准,所不同的主要是上市标准的相似性。

例如,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SecondBoard、吉隆坡和泰国证券交易所的二板市场与都创业板等香港是这样。

而我国今后设立的创业板,其运作将采取独立经济模式,即创业板与主板市场――上交所分别独立运作,拥有独立的组织软件系统和交易系统,采用采用每种的上市标准和监管标准。

例如,美国的Nasdaq、日本的OTCExchange、我国台湾的ROSE和法国的“新市场”等,即是如此。

(3)从设立的时间从左到右来看,中小企业板要先于创业板。

或者说,中小企业板是预计未来创业板的雏形。

  2、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之间的联系

  创业板市场目前已成为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

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应当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地加以施行。

中小企业板可以先行率先推出,它是建立创业板市场的第一步。

如果把中小企业看作创业板市场的低级形态和初期模式,那么创业板就是创业板市场的高级形态和目标模式。

同时,从建立中小企业板入手,稳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发展思路已渐次清晰。

以建立中小企业板为切入点和切入点,可以为推进创业板市场的建设积累有益的经验,探索出一条成功的经济发展道路,并尽量减少创业板的设立可能对主板市场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而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指标体系体系。

  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称谓经历了从高新技术板、到第二交易系统、二板市场、再到创业板这样一个引申过程,意味着原先的上市应重新进行合理地定位。

如果说从“高新技术板”的提法改为“二板市场”和“创业板”,是为了减少网络高科技股泡沫破灭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那么从“二板市场”、“创业板”的提法改为“中小企业板”,则更多地是考虑到现行法律制度的限制和海外市场环境的压力。

在有关制度层面无法跟进、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又日益增加的形势下,为了避免因设立创业板造成的过大消除风险而带来的阻力,对上市条件进行小幅适当调整、设立中小企业板便成为更为现实外贸企业的一种解决途径。

与其说这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折衷选择,不如说是一种顺势而为的曲线救国方案。

从这个指导意义上来讲,中小企业板的推出正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一块“探路石”。

  中小企业的概念界定和划分标准

  1、民营企业的概念界定

  为了改善科技型的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规范、稳健发展,扩大城乡就业,突显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在中小企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严格来说属于中小型的各种国有产权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也就是说,中小企业的概念应当包括以下五个要点:

(1)该类企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

(2)该类金融机构的发展金融企业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渠道;(3)该类企业的这三类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从生产经营规模来看,该类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这是它区别于大中型规模较大企业的主要标志;(5)该类的所有制和组织形式不受任何限制。

这些要点缺一不可,较为全面地界定了中小企业全方位概念的内涵。

只有同时满足用户满足这些要点的企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

  国家对中小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的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国务院负责草拟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政策,对全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统筹安排进行统筹规划。

具体来说,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政策和规划,对全国中小企业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中小企业政策和统筹规划,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和其它总和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中小企业特点推进和发展状况,以制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等方式,确定扶持重点,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战略。

  2、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2021年2月19日,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了《中小企业标准规范暂行规定》。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等主要指标,结合金融行业特点来制定。

《暂行规定》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五金、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该领域标准以外其它行业的中小企业标准另行制定。

根据《暂行规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为:

  

(1)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上市公司条件:

职工人数2021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讨好迎合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2)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一般而言条件:

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3)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4)交通运输和邮政五金,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平均年龄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平均年龄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5)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中小企业须符合以下也须条件:

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暂行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创设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中小企业标准的上限即为大企业标准的下限。

企业类型的确认以国家统计部门的法定统计数据原则上为依据,不再沿用企业申请、政府审核的方式。

该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融资现状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小企业基础产业一直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力量。

统计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中国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我省企业总数的99%。

按照《外贸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21年我国134.6万家工业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88%。

中小企业在全国整体经济中占据半壁江山。

据测算,我国GDP的50%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0%以上、工业新增产值的76.6%、销售收入的57%、出口额的60%、税收的40%以上均来自中小企业。

而且中小企业是创造就业机会的。

数据显示,我国在工业企业就业的1.5亿人中有1.1亿人在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岗位总数的75%以上,近年来就业人口绝大多数由中小企业吸纳。

这表明我国中小企业作为一支最具活力和成长性的生力军,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基础产业地位,对增加就业更是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因此,要从事关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即使这样,中小企业仍然面临贷款难和融资难的问题,80%的金融机构缺乏资金,30%的民营企业资金还十分银行贷款紧张。

通路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十分单一,据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8月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贷款的98.7%来自银行贷款,风险高度集中于地方银行。

人工成本因贷款交易和监控成本高等原因,外资银行不愿对中小企业放贷。

而且,中小企业因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股权融资成本高等原因,难以得到银行资金的支持。

同时,由于缺少直接融资渠道,中小企业发展典型依靠自我中小企业积累。

从总体上看,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渠道缺乏是造成中小企业的主要原因。

当前沪深两市仅有上市公司1285家,已经远远满足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

因此,齐心协力,大力促成多层次资本大力市场体系的建设,是解决中小企业直接难题的适宜选择。

  建立中小企业板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要拓展微企的直接融资渠道,最直接的办法是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各种可在方式直接融资。

这为开辟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建立中小企业板提供了有力的柱体法律依据。

党的其它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十六届要素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中,丰富资本市场产品,扎实推进风险投资着力推进和创业板市场建设。

这不仅使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难得机遇,也为建设多层次资本本土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中指明了方向,同时为通过建立中小企业板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营造了的良好政策氛围。

2021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推进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指出,应当建立多层次组建股票市场体系。

在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满足制订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研究提出相应的证券首次发行上市条件并面世建立配套的公司选择机制。

分步推进创业板本土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这为尽快率先推出中小企业板、建设多层次资本消费市场体系、进而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奠定了明确的政策基调。

  融资中小企业需要直接融资与间接大力发展的双重支持和良性互动。

由于直接融资具有间接融资所不可替代的筛选和监督机制,其独特优势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种协调机制:

即达标机制、筹资机制、风险共担机制、社会监督机制、企业家培育和规范机制,使得直接融资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安排要求,创业团队例如创业企业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不利因素,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差,破产倒闭的幅度大等。

因此,微企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需要有特殊的融资制度安排,特别是中小企业板这样的新市场融资。

  中小企业板作为满足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融资需求的直接融资平台,其独特的引导、示范和催化功能,对于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成长将发挥无可比拟的重要作用。

民企中小企业板既是着重于上市公司成长性、讲求上市公司质量的市场,也是培育创业团队理念、催生创新机制的市场。

为此,应根据各方面条件的成熟情况,从建立中小企业板入手,逐步积累经验,分步大力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先行开设中小企业板,既可以让大量仍彻夜在排队等候上市的中小企业尽快上市,又能更好地借助于交易所期货合约资源。

由于中小企业板不对现行的海外上市成功上市规则做大幅调整,可以尽量减少对现有主板市场造成的冲击和压力,所以设立的风险较小。

在此基础上,再稳步推出主板。

本文来自《中国中小企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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